推荐一个最新必备小说网址：www.827txt.com
每天更新，喜欢的去看看。

　　题名：吻一缕烟
　　作者：四面风
　　简介：已完结。攻比受大，受追攻，非典型破镜重圆。
　　余初的父亲认为人有干净与肮脏之分，所以余初打算把自己“弄脏”。
　　他一眼就相中了谭知静。
　　谭知静，人如其名，喜静，已经完全是个大人，而余初是比多数青少年更出人意表的“小孩儿”。
　　余初就像只停不下的小陀螺，围着谭知静团团转，是纯真的引诱，也是痴心的渴求。似被缠得没办法了，谭知静允诺他一场有期限的恋爱。一个暑假的功夫，两人共同跌进欲与情的漩涡。
　　余初在爱谭知静的过程中找到了最重的东西，有关自己、有关尊严；也却在爱谭知静的过程中，渐渐变得贪心，他想要三个月变成无限期，想要谭知静也爱自己，想要他爱自己像自己爱他一样多。
　　可谭知静在他面前总如烟雾般缥缈，难以捉摸。一缕烟从那双迷人的唇间溢出，他张着嘴唇追逐，只吻到一场虚无。
　　那时他觉得是自己处心积虑才得以一步步接近，直至后来，他也完全长成一个大人——一个和谭知静一样的大人，他才明白，那时的每一步都有谭知静的默许和纵容。
　　不扫雷了，扫不动，怎么扫都有人不满意，还是大家自行评估风险、自行决定吧，只欢迎能为自己的决定和言行负责的朋友入。


第1章 画一样
　　余初的同学们大多觉得自己比成年人聪明。
　　余初认为这并不完全是因为他的同龄人们很多尚处于中二期，而是有些成年人实在是笨得太明显。
　　他喜欢把人按短视频和影视剧来分类，分别是看过就忘了，和初看有趣、再看就厌了。此分类不受年龄影响。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还未成年的人或已经成年的人，大人或半大的人，对余初而言都是一样的。
　　他抬头看着教室门外的那两个大人，教室里的嘈杂声已经从苍蝇“嗡嗡”变成烧开的沸水顶得锅盖“哐哐啷啷”。
　　要是往常，他们年轻的班主任早就进来维持纪律了，可这会儿却看都不往教室里看一眼。
　　余初知道老班儿不是顾不上，而是根本没听见。他们老班儿这会儿大概除了对面那人说的话，已经什么都听不见了，眼睛也粘在对面那张脸上。
　　余初不禁都好奇起来：那张脸一直侧对着教室门，此时看起来确实不错，如果正过来会是什么样？
　　他其实没想过老班儿会是同性恋，事实上他以前没见过真的同性恋。
　　他暗暗地观察着老师的神态举止，细细回忆老师与其他男人不一样的地方，再将这些特征在脑袋里聚成一堆，做上记号：“男同性恋。”又贴上标签：“待确认。”
　　余初脑袋里有一大堆类似的“待确认”。他才十七岁，活得年头还是太少了，生活送给他的疑惑远比确信多。
　　不过余初这会儿挺确定一件事：老班儿不该这么殷勤。
　　他在心里替自己老师扼腕。老班儿长得不错，人也好，懂得也多，否则不会这么受学生们欢迎。但他这会儿不该一直这么笑，身体也不该往前倾，更不该一直主动说话。所有这些都明确透露出一个信息：“我想和你交配。”而在动物的世界里，能在求偶行为中占上风的，永远都不是主动出击的那个。
　　所以不能怪对面那个男人始终无动于衷。
　　那个男人动都不动，门框挡住他的鬓角以后的部分，画框似的边界。画里面是眼角、鼻梁和半边嘴唇，仔细看还能看清连接鼻子与上嘴唇的人中。所以余初实际看到的比一半的脸还要少。
　　这时余初手边落了个小纸团。他把视线从门口那两个大人身上移开，剥开纸团，先为郑铎的破字儿皱了下眉，然后拔开笔帽，在下面回：“放心。”
　　放心，班主任一定会放他们走的。
　　把纸团掷回去，再转过头来，果然，那男人浮云淡泊的侧颜轻轻地笑了，薄薄的嘴唇动了动，余初只能看到一半的嘴型，猜测是：“多谢老师。”
　　那男人冷淡的眼睛绕过老班儿，朝教室里看去，郑铎激动地朝门外挥手。
　　余初好像没看清那眼睛是如何从眼角开始转过来的，直接就看到完整的一双眼睛。他往前晃了一下，像是有一瞬间身体失去平衡。
　　他清楚地看见那男人微微地皱了下眉，就像落叶掉到湖面碰出的水纹那么轻，几乎是同时的，那双嘴唇展开一丝笑，还没到下眼睑就消散了，像淡淡的云彩飘然散去，露出遥不可及的天空。
　　这是余初第一次真正看到谭知静。第一次看到画一样的人。
　　郑铎不知什么时候移到他旁边，拽着他胳膊兴奋地说：“走了走了！”
　　余初这才意识到他刚刚漏掉了一段儿。
　　郑铎帮他收拾书包，老班儿也已经走进教室，又变回那个认真负责的老师，小声提醒他们轻一点儿。同学们实际早就被惊动了，这会儿都羡慕地看着他们，起哄说要跟他们一块儿去。
　　郑铎得意地笑说：“我们是去补课！”
　　大伙就笑得更厉害了。连同学们都知道是假的，只有他们老班儿真信了，那男人可真有本事。
　　余初下意识又去看门口，正好那个人也看到他这里。两人视线一对，余初心里顿时狂跳，几乎听见自己“砰砰”的心跳声。
　　但那双薄云般的眼睛只是例行公事地在他脸上停了一瞬，之后便按部就班地滑向下一个目标。余初感到自己心脏往下跌了一格，脸上又烫又痒，忍着不去抓，低头把桌上的试卷塞进书包里，往背上一甩，对郑铎说：“走吧！”
　　三人一起往教学楼外走。那个男人走在最前面，郑铎夹在中间，余初跟在最后，和他们拉开几步，像是不情愿跟他们走似的。
　　出了教学楼，去找车，余初掏出手机边走边玩儿。
　　郑铎回头看他一眼，嘿嘿笑起来：“余初你小心摔个狗吃屎。”
　　前面那男人听见了，也回头看了一眼。余初眼睛看着手机屏幕，头顶像是还长了一双眼睛，感觉到那男人的视线从自己的发顶移到手机，又转回来落到自己脸上。
　　脸上又开始发热了。余初还没想清楚到底是希望他说话还是不希望，就感觉那两道视线已经离开了。
　　他刚刚听见那男人和老班儿说：“谢谢老师，我会监督他们的。”那嗓音竟和自己事先想象的一模一样。后来郑铎指着他对那男人说：“我哥们儿。”那男人就对他说：“你好。”
　　他当时表现得爱答不理，没有自我介绍。他没告诉那人自己叫什么，所以这会儿没法想象出他念自己名字时会是怎样的语调。
　　他们坐上那男人的车，一辆普通的轿车。郑铎坐上副驾，余初坐到后面继续玩儿手机，听郑铎和那男人说话。
　　那人开着车，被郑铎一路追问他刚才是怎么和班主任说的，那么顺就把他俩给带出来了。郑铎一直“哎”“哎”地喊他，余初听着心里有点儿解气。
　　过了一会儿，郑铎又说：“你今天就给我当好司机，别让我爸知道，你的任务就完成了。”余初就又觉得是郑铎可气了。
　　郑铎扭过头来笑着问余初：“我说对了吧，我爸这个新司机可能耐了，我就说咱老班儿肯定能被他骗过去。人家可是——”他卡壳了，转头问旁边：“你哪个大学的来着？”
　　余初坐在驾驶位后面，只能通过后视镜看到那男人的一角额头，听见他说了一个大学名字。连他们这些高中生都听说过的，那肯定是好学校。
　　郑铎补充：“还是博士。”
　　余初听出那男人笑了笑，还听出自嘲的意味，“没读完……没什么用。”
　　郑铎对余初不错，余初不愿在心里嘲讽他，可他实在是太爱学他爸的官派头了，嘿嘿一笑，说：“那倒是，你巴结好我爸比考十个博士都有用。”
　　余初伸长腿在副驾后背用力踹了一脚。
　　郑铎叫了一声，扭过头来问他：“干嘛？”
　　余初冲他举起手机：“李琦他们都到了。”
　　郑铎赶紧催那男人：“你赶紧的！今天我做东，别让我哥们儿他们等我！”
　　余初忍了忍，最终还是没说什么。他眼睛又瞟向后视镜，看着那一角额头，心想，那人其实未必会生气。
　　作者有话要说：
　　每次扫雷都很无效，干脆不扫了，希望大家自行斟酌、自行决定吧，并能为自己的决定负责。
　　--------------------
　　感谢一位读者推荐的Lorde的歌，很配余初！《a world alone》这首，“people are talking， people are talking，（but not you）”。
　　余初说谭知静像画。短视频和影视剧都在talking，而画是安静的。视频与影视剧是将声光电主动打到人脸前；而画是静止的，是看画的人忍不住越凑越近，欲一窥究竟，看透一层颜料，下面还有一层，盖在最下面的图层永远都看不透彻。
　　之前喜欢写有爱情的人生，这次试一下人生里的爱情。


第2章 两秒
　　一路上郑铎一直回头和余初说话，余初显得兴致不高，后来干脆戴上降噪耳机，拿出一张单词表开始背单词。
　　郑铎倒不生气，除了两人交情的缘故，还因为郑副处和余副局在工作上亲近，而余副局还没到四十二岁，前景看起来更好一些。
　　余初和郑铎两个，加上今天相约的几人，都是郑铎从小就认识的伙伴。余初是前几年才搬过来的，因为郑铎的关系，或者说因为郑副处和余副局的关系，很快便也和小团体相熟了。
　　余初和郑铎他们本来都在一所私立学校上学，但郑副处不知怎么突发奇想，要把郑铎转去公立的重点高中，还怂恿余副局一起。郑副处这是怕儿子在公立学校里闹事，想靠余初帮忙管一管郑铎。所以余初实际是被郑铎连累的，被一起转去单词与卷子的汪洋大海里，成为重点高中普通班里独树一帜的差生。
　　余初坐在后座，装模作样拿着单词表，但心思当然不在单词上。他时不时偷瞟一眼前面，可那男人只是开车，对车内的一切都充耳不闻，像是真把自己当成了司机。
　　余初只能对着他的椅背回想刚刚看到的样子：能让老班儿选择性失聪的英俊长相，画一样的气质，干净的短发，黑色的长风衣，油亮的棕色皮鞋。总结起来就是一个好看的大人的样子。
　　余初心里明镜一般，这男人不生郑铎的气，也不关心自己和郑铎聊什么，是因为他根本没把自己和郑铎当回事。不把小孩儿当回事，大人都这德性。
　　这个大人是郑副处专门找来监督郑铎的。
　　今天是郑铎生日，郑副处允许儿子呼朋唤友去庆祝，又怕儿子和朋友喝多了胡作非为，就找了个人来监督。
　　余初讨厌郑副处身上的一些做派，也不认为他是个合格的家长，但不可否认，郑副处还是挺疼儿子的，特地找了一个“年轻人“，希望能和这群半大小子们玩儿到一块儿，别扫他们的兴。
　　可郑副处不知道，二十多岁的大人对郑铎他们来说已经太老了。他更不知道郑铎已经高三，多了两节自习课，而他选中的这名年轻人竟然两头讨好，成了郑铎逃课的帮凶。
　　余初不知郑铎是怎么收买的这个人，威逼？利诱？想不出他会吃哪一套。
　　到了目的地，那男人又开始偏向郑副处，不放两个小的先下车，要带着他们一起去停车。
　　郑铎不高兴了，说他：“你就那么听我爸的话啊？今天你可是我司机！”
　　充当司机的人好似没听见，面不改色地打着方向盘往停车场拐。
　　郑铎“啧”一声，准备说更难听的，被余初在椅背上踹了一脚。余初问他：“你喊肖凡他们了吗？”
　　“嗯？”郑铎的火气被打断，转过头来问：“喊他们干嘛？”
　　余初摘下耳机，挂到脖子上笑着说：“我就问问。”然后又同他说起别的。余初一直拉着郑铎说话，直到“司机”把车停好。
　　“走吗？”“司机”熄了火，问右边，侧身的幅度比较大，像是同时问车里的两个人。
　　郑铎有点儿反应不过来地看眼窗外，想起自己刚才正准备为停车的事发火来着，但似乎已经没了必要，一口气卡在了胸口，不知该上还是该下。
　　余初又踹他椅背一脚，笑着说：“干嘛呀你，还不下车！你是不是想回学校做卷子去了？”
　　郑铎一听“卷子”两个字就犯恶心，怕了似的摆摆手，赶紧下车了。
　　余初自己却没动，看着前面那男人转过头来看向自己，眉心微微蹙着，像是有顶要紧的话要和自己说。
　　比隔着教室那次对视近太多了，余初能在他眼里看到自己。
　　心跳快起来，余初从紧张地等他道谢变成晃晃悠悠往他的眼睛里陷，但只陷了两秒就清醒过来，忙往外逃，又被那双薄嘴唇半路拦住。
　　那双嘴唇的形状十分好看，颜色似乎比别人淡一些。余初自己照镜子时看到的嘴唇是新鲜的，在教室里看到的嘴唇也多是新鲜的，而酒桌上看见的嘴唇则多是绛紫的。
　　眼前这双嘴唇薄薄的，颜色也浅淡的，却不是干瘪和苍白；它们沉默，但唇角深刻，让余初感到这双唇里蕴含着力量，因此十分想看它们履行嘴唇应尽的职责。
　　然而那双唇只是略微抿了两下，最终什么都没说就又转过去了。那男人下了车。
　　余初是最后一个下来的，那人站在车边等着他。余初在想象里感觉到那男人的视线依次落到自己推开车门的手背、先迈出去的左脚、被左脚带出去的左腿……最后是脸颊、鼻梁、睫毛和嘴唇。
　　他关上车门，那男人几乎同时摁了下车钥匙。身后的车门发出上锁的声响，让余初心里又是一颤，低头用手背碰了碰自己嘴唇，但更像是吻了自己手背一下。他把耳机重新罩回到耳朵上。
　　郑铎在前面着急地催他们，那男人迈起大步往那边走，余初单肩背着书包，搓着鞋底跟在最后。
　　他低着头，左右脚轮番出现在他的视野里。
　　他知道自己刚刚又漏掉一段儿。现在回忆刚刚的那两秒，他只能想起那一双眼睛，那双眼睛当然是有形状的，似乎是不明显的双眼皮、似乎睫毛挺长，能确信的是眼神深沉，眼珠很黑很亮，眼睛下面有挺直的鼻梁。
　　可当余初从那两秒的回忆里去看那双眼时，就看不到其他了，也看不到那双眼睛的形状了，尤其那对黝黑明亮的眼珠，在那两秒里变得无穷大，扑面罩过来，将整个世界、包括他自己，都包裹进去，并取而代之。
　　在那两秒里，全世界都因那双既有形又无形的眼睛而消失得无影无踪。
　　余初感觉自己的生命被偷走了两秒。
　　时间对于此时的余初而言是无尽的，他并不觉得丢了两秒是件多严重的事。
　　他只是觉得惊讶。即使他清楚地明白刚刚发生了什么，电影小说每天都在讲这个，可耳熟能详的东西第一次降临到自己身上时，依然陌生得让他心慌。
　　心慌，不是恐惧，更不是讨厌。
　　走在前面的两个人已经进了电梯，正在等他，那个男人伸着手臂替他挡着电梯门。郑铎已经等着急了，不住地催，而那男人脸上什么都看不出来。
　　余初一改刚才的慢吞吞，突然小跑起来，书包在后面“啪啪”地拍打着他的屁股，耳机也沿着头发往下滑。余初一只手绕到后面按住书包，另一只手按住一直往下滑的耳机。
　　经过那男人手臂时，他抬头向对方展开一个极为灿烂的笑脸：“谢谢！”那张始终游刃有余的脸上闪过一瞬不甚明显的错愕，然后朝余初笑回来。
　　手臂移开，电梯门关上了。
　　他们进了包间，和郑铎的朋友们汇合。朋友还叫了朋友，男男女女加起来有十多人，热闹无比。充当背景音的躁动的歌曲音量极大，强劲的节奏“咚咚”捶到人的耳膜和心脏上，屋里满是烟酒味儿。
　　余初坐在人堆里，渐渐发现只有自己总忍不住去看那个男人，而对方并没有用特别的眼神看过来。他看自己，和看这屋里的其他人是一样的。
　　这让余初十分意外，他刚刚才悟到这个男人并不把自己当回事，这会儿却又为他的忽视感到吃惊了，甚至有几分委屈。
　　可能是因为来的路上他替对方解过围而对方还没道谢，可能是因为进电梯时对方冲他笑了一下，也可能是余初心底其实瞧不起郑铎的这帮朋友，习惯了和他们不一样。
　　不仅是郑铎的这帮朋友，余初认为自己和所有人都不一样，周围的人通常也这么认为。
　　“与众不同”这个词，在余初看来是最好的褒义词。
　　他看着这个屋子里的人纵声说笑、随意地调情，抽烟、喝酒、赌钱，自己和他们那么不一样，而那个男人竟然没有发现。那人被当做下人似的使唤，要给这群高中生洗牌、切歌、喊服务员，总有人弄洒饮料，也叫他来擦，他们对他像对仆人一样，他竟然看他们和看自己时是同样的神情——不在意！
　　余初感觉自己掉进同龄人的沼泽里了，他身上那些引以为傲的个性，在这一瞬间全都泯灭在这个年龄段的共性里。
　　他开始生那个男人的气了。
　　拆礼物的时候，有人问：“余初送的什么？”
　　郑铎亲热地搂住余初的脖子，“余初送的肯定是最特别的，你们谁的都比不了。”
　　别人就更好奇了。
　　郑铎已经有些醉醺醺的，没轻重地压着余初的肩膀：“余初答应我等高中上完了，我去哪儿，他就去哪儿！”
　　立马有人问：“温哥华？”
　　郑铎高兴地点头：“差不离就是温哥华了！”
　　余初被他压得抬不起头，手脚并用地将他拨到一边，笑着说：“别忘了得先高考。”
　　郑铎泄气地“唉”了一声。
　　别人又问：“干嘛非得高考？”
　　郑铎跟他们抱怨郑副处不可理喻的想法，余初的视线则穿过人缝，看到那男人总算逮到空闲，隐进墙角拿手机不停打字，像是在和人聊天。
　　“哎？你说除了温哥华还有更好的地方吗？”他突然打断郑铎，笑着问。
　　他们这些孩子多数都是去加拿大，要么温哥华，要么多伦多，似乎都差不多。
　　“他不是上过大学吗？”余初一扬下巴，大伙都随着他的视线看向在墙角躲清静的人，“问问他？”
　　终于有人想起来，问郑铎：“那谁啊？以前没见过，你爸单位的？”
　　郑铎说：“不是我爸手下的。好像是他爸有个什么项目，求我爸办事来着……我也弄不清，反正我爸让他跟我一块儿过来，晚上还得让他送我回去。”
　　余初一直竖着耳朵听着，终于听见郑铎说：“他叫什么谭什么来着——”郑铎绞尽脑汁想了两秒就放弃了，朝那边吼一嗓子：“嗨！你叫什么来着！”
　　墙角的男人收起手机，朝光亮里走了几步，“叫我小谭就行了。”
　　郑铎不耐烦地说：“我tm问你叫什么呢，神tm小谭。”
　　“谭知静。”
　　谭，知静。余初心里轻轻地晃动了一下，随即听到周围发出爆笑：“草！跟tm女生名似的！”有女生不乐意了，骂道：“女生名怎么了！sb！”
　　余初脸上轰地热了，绕过几个脑袋去看谭知静，看到对方脸上依旧没有什么变化，见他们不再和他说话，便去了包间附带的洗手间。
　　余初看着洗手间的门关上，心里一下子难受起来，既恨自己，也恨周围这些人。他拨开他们，躲到沙发角上去，再次用耳机把自己罩起来，这次真的开了音乐，把外面所有的噪音都盖住，谁都别打扰他。
　　肩上被轻轻碰了一下，余初睁开眼，立马坐直了，怔怔地看着眼前的谭知静。
　　谭知静弯腰看着他，音乐声太响，所以他的脸离得很近，对余初说了句话，余初什么都没听见。
　　余初忙把耳机摘下来，噪音像游泳池的水那样灌了满耳，他在这嘈杂中听见谭知静又重复了一遍：“你找我？”
　　余初下意识摇摇头。
　　谭知静便直起身走了。之后两个小时里，余初就一直为刚才那一下摇头后悔。
　　李琦的女朋友过来拉余初去跳舞，余初知道她以前喜欢过自己，就没有去。也有女孩儿去拉谭知静，余初很高兴看到谭知静也拒绝了。
　　所有人都在唱歌、跳舞、喝酒，只除了他们两个。他们两人各占据一个安静的角落，像两个同类。
　　过了一会儿，李琦过来找余初喝酒。抽烟喝酒家里是不管的，练一练酒量甚至能得到夸赞。余初和李琦干了一小杯白酒，李琦还想喝，但余初不想陪了，李琦就嚷嚷起来，说他不给面子，被郑铎他们拉走。
　　余初委在沙发的角落里，看着闹哄哄的屋里，包间里讨厌的歌和耳机里喜欢的歌纠缠一起，让他感觉哪个都不属于他。
　　也没人顾得上去烦谭知静了，于是谭知静拿着手机继续聊天，又只给余初一个侧脸。余初一直留意着他，看到他的眉头时而皱一下，在包间闪烁的采光下显得扑朔迷离。
　　是谁在他那样冷淡的脸上引起这种变化呢？是谁能让这凡事都不在意的人感到心烦？
　　这时谭知静的视线终于从手机上离开，像是盯屏幕久了，放松一下眼睛，缓缓扫视了一圈包间里的所有人，最后看到余初脸上。
　　那目光隔了小半个房间摸过来，仿佛是有形的，让余初浑身一个激灵，沉闷了两个小时的心脏再次活跃起来。
　　然而那视线依然是公事公办，并没有在他脸上多做停留，转瞬就离开了。
　　余初又坐了一会儿，突然站起来，绕到沙发后面，在躁动的音乐的掩护下走到谭知静身后。
　　他视力很好，一眼就看见谭知静屏幕上支离破碎的信息：“别分手，好不好。我后悔了。求求你。我不想分了。”
　　谭知静匀速地打着字：“好聚好散。”
　　余初到后来都没法理解自己下一刻的举动，他自己都不知道是哪种情绪支配着他，让他把手伸到谭知静身前，冷不丁将谭知静的手机抢了过来。
　　作者有话要说
　　《吻烟》写到第二章 就找到写它的乐趣了。
　　以前就想，得写一个真正的“孩子”。星崽是被揠苗助长的孩子，乐乐是不需经过尼采所说的三变就能浑然天成的孩子，但他们都不是世俗中那种常见的孩子。
　　余初是真的孩子，就如曾经的我自己那样，觉得自己什么都懂又好像什么都不知道，觉得自己无所不能又好像什么都做不了，情绪激烈、爱憎分明、希望世界是由黑色和白色构成。余初身处成长的分水岭，像是站在一个不稳定的平衡点上，身后是还没看透的童年，身前是还没看过的成人世界，他就站在那个不稳定的平衡点上，朝两边摇晃。
　　因为我已经长大了，所以这篇可能更适合以回望的眼光去看，就像杜拉斯老了以后重新写她人生的第一个故事。
　　写余初写到第二章 ，就想起杜拉斯的《情人》，想起在高中的阅读课上，在学校的图书馆力找那本书，并且一定得是王道乾老师的译本，因为王小波说这个版本好。后来果然找到了，翻开，读完第一段，被惊艳得连呼吸都忘了，顺便对王小波的崇拜又翻了一番。
　　因为写余初，突然想起这些，想起当初看《情人》时，看到女主人公和自己同龄，非常诧异，因为书里的“我”的很多想法是我从来都没有过，惊讶她怎么比我成熟那么多。这两天再翻开《情人》，发现书里的“我”是十五岁，才知道原来那天坐在学校图书馆里看《情人》的我才十五岁。没想到已经是那么多年以前的事了。


第3章 洁癖
　　谭知静立刻站起身回头看他，但余初已经更快地往后跳了一大步。从来没跳过这么远，还是往后跳，余初把自己吓坏了。
　　可这是他第一次在谭知静那张冷淡的脸上看到怒气，虽然不多，却是实打实的，因自己而起的真实的感情。
　　激烈的心跳陡然调转方向，害怕变成兴奋，余初朝谭知静举起手机，一步一步慢慢地向后退去。
　　他给自己预留了十几秒，在他的设想里，谭知静会绕过沙发，然后才能找自己算账。但是谭知静沉着脸看眼郑铎那边，然后单手撑住沙发背，就那么直接跃了过来。
　　一条长沙发将包间分成两半，谭知静跳到余初躲的这半边，带着怒意大步朝余初走过来。
　　余初飞快地往后退，谭知静离他越近，他就越忍不住地兴奋，兴奋里掺杂着恐惧，因为谭知静生气的样子确实有些吓人。余初的上下牙打起小颤，“硌硌”磕到一起。
　　他一直退到墙边，谭知静逼到跟前，努力克制着怒火，伸出手，用装出的和蔼语气说：“麻烦把手机给我一下，我正跟人谈重要的事。”
　　重要的事？余初可没觉得他把那场分手看得有多重。
　　他轻笑着，对谭知静说：“你凑近点儿，我有话和你说。”
　　谭知静用未加掩饰的不信任且轻蔑的眼神看他一眼，略微低下头去。
　　余初突然攀住他肩膀，踮着脚一直凑到在他耳边，嘴唇几乎都要碰到谭知静的耳朵，用气声说：“你最好看着郑铎，别让他喝太多……李琦他们喝多了喜欢嗑药。”
　　谭知静脸上显出惊讶，下意识去看郑铎那边，又马上转回来，低下头，余初正把他的手机塞回到他的手里。
　　谭知静拿到手机后没再看一眼，直接收进衣兜，对余初说：“谢谢你。”
　　余初进屋后就把校服外套脱了，这会儿双手插校服的裤兜里，藏在里面像牙齿刚刚那样微微打颤。赌徒豪赌后竟然真赢了，往怀里捞筹码时，双手也是这样激动地打颤。
　　他假作镇定地冲谭知静耸了下肩，“李琦女朋友以前对我有意思，他就喜欢和我对着干。一会儿他们要是胡闹，我不好拦着，越拦他越来劲。要辛苦你了。”他在迷离的灯光里抓住谭知静眼睛的每一丝变化，“郑铎说话不走脑子，但是没坏心，你别和他一般见识。”
　　原来那双眼睛柔和起来是这样的。
　　谭知静温和地对余初说：“怎么会。”然后客气地说，“我去下洗手间。”
　　余初坐回到自己之前的位置，盘起腿，把一张数学卷子摊在腿上，余光留意着洗手间的方向。
　　谭知静很快就出来了，是用胳膊肘开的门，开门的那只手举在胸前，像被重点保护着。谭知静朝沙发这边走来，余初就不再偷看了，低下头假装写作业。
　　他没想到谭知静坐到了自己身边，屁股下面的沙发猛地陷下去，又微微地弹回少许。屋里一直弥漫着的二手烟都变淡了，余初闻到谭知静洗干净的手上淡淡的洗手液的香味，让他想起刚刚与谭知静说悄悄话时，在其颈侧嗅到的气息。余初还能感觉到谭知静先是看了自己一眼，然后又扫了一眼自己腿上的试卷，之后便看向别处，不再动了。
　　余初假装在想题，微微偏了下头，看见谭知静正躬着身子盯着KTV的大屏幕发呆，侧脸在热闹的彩光中显出忧郁，挺直的鼻梁从这个角度看，比从正面看更引人瞩目。余初觉得这样的侧脸比屏幕上的画面更适合当MV。
　　他在为分手伤心吗？这种无情的人也会为分手伤心？
　　“我能问你道题吗？”余初往谭知静那边斜了下身子。
　　谭知静回过神来，“当然。”
　　余初把笔递到他手边，“你可以直接在这边写演算过程。”
　　谭知静的手指迟疑了一瞬，像在和什么进行搏斗，斗赢了，才把笔接过来，几乎没花什么思索的时间，用余初能理解的方法把解题步骤写了下来。
　　余初一会儿看他写的字，一会儿抬头看他的脸。字和人一样赏心悦目。
　　这时郑铎跑过来让余初帮他拍照。余初从书包里拿出自己的单反，对谭知静说：“你等我一下！”然后穿上鞋子，跳下沙发跑过去。
　　郑铎要拍双人合照、三人合照、四人合照……余初念在他过生日，全都满足他，摆弄镜头时分出一部分注意力，看到谭知静又去了一趟洗手间。
　　依然是很快就从洗手间里出来了，并且依旧是用胳膊肘开门关门。
　　最后郑铎要拍集体大合照，喊谭知静过来帮忙。谭知静已经被他惊动了，站起来，又被余初阻止，说：“我给相机定时就行了。”然后问谭知静：“你要一起照吗？”
　　谭知静微笑地摇摇头，用大人的虚伪语气说：“你们好朋友一起拍，我就不参与了。”
　　余初没再强求。集体照，和别人混在一起的，无所谓。谭知静的脸应当单独出现在画面里。
　　余初给相机调好角度、定好时，和郑铎他们拍完了集体照。他回到沙发上，开始一个劲儿地看谭知静，看得光明正大，看得谭知静也看过来，用眼神询问他。
　　余初歪着脑袋朝谭知静咧嘴一笑：“我能再问你一道题吗？”说着，再次把自己的笔递到谭知静手边。
　　谭知静用面临威胁的眼光看向那支笔。
　　就在他与洁癖搏斗的功夫，余初又把笔收回去了，笑嘻嘻地说：“你讲，我来写，这样是不是能学得更快？”
　　谭知静松了口气，抬起头，在余初不含恶意的狡黠中看明白了，有些意外地笑起来，说：“好。”
　　余初也笑了，同时脸上热得厉害，他知道谭知静这会儿一定已经发现自己十分聪明。
　　--------------------
　　之前在车上，谭知静回头看余初，把余初迷住的那个眼神，是在犹豫要不要制止他踢椅子背。


第4章 弄脏
　　这下他们两个不仅是这间包厢里唯一的同类，还同享了一个秘密。起码余初是这样认为的。
　　他还想和谭知静再多分享一个秘密，斜过身子一脸神秘地说：“你猜我是怎么看出你有洁癖的？”
　　谭知静的表情像是并不承认自己那算洁癖，对余初的想法也没有好奇，他只是出于礼貌地看过来。
　　“我爸也有洁癖。”余初说。
　　谭知静那不在意的眼神顿时添了几分兴趣，余初就知道他已经猜到了：和郑副处级别相当还姓余的，只有余副局了。如果谭知静家里有事需要找人，巴结郑铎和巴结余初是一样的。
　　这时余初忽然觉出自己这半天对于谭知静而言，可能已经有点儿烦人了。他继而了悟到，谭知静之所以会对自己保持耐心，恐怕还是沾了余副局的光。
　　他同时为自己和谭知静感到几分伤感。
　　谭知静还做出愿闻其详的模样，余初却不想说了，笑着带过：“他的洁癖和你的不一样。”然后把卷子往两人中间一放，再沾沾余副局的光，让谭知静帮他做作业。
　　谭知静口述解题步骤，余初拿着笔写。他确实聪明，基础极差，但都能听懂，也要多亏谭知静讲得清楚。
　　余初赞美他：“你讲得比我们老师还清楚！”
　　谭知静听到“老师”这个词时，眼珠微微错动了一下，大概是想到那个对自己有意的班主任了。这些都被余初看在眼里。
　　谭知静陪余初做着作业，同时分出心思盯着郑铎那边。他上了余初的当，郑铎他们喝得越多、闹得越欢，他就越心烦，从兜里摸出烟盒。
　　因为洗完手后没再碰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他毫无心理负担地给自己点上烟，吸之前却想起来，问余初：“介意吗？”
　　整间屋子里都是二手烟，这一问像是多此一举。余初摇摇头，再疑惑地看眼他夹着香烟的手，指甲干净整齐，顿时明白了，因为自己是这间屋里唯一滴酒未沾的一个。谭知静认为自己“干净”。
　　谭知静也干净，头发和脸上干净，颈后短短的发根干净，白衬衣的领子也干净。
　　一个大胆的念头突然跳进余初的脑袋：他一直都想把自己弄脏，还有比眼前这个更合适的人选吗？他一直都在找一个时机，那个念头已经在他脑袋里驻扎多时……眼前，难道不正是机会吗？
　　找一个最干净不过的有洁癖的人……把自己弄脏……这念头之前只是在余初的脑海里蛰伏着，这会儿陡然翻滚起来，他看着谭知静吐出一缕烟，那迷人的模样让他这个陈旧的念头都变得迷人起来。
　　余初忍住胸口滚烫的感觉，问谭知静：“我刚才不小心看见了，你女朋友和你分手了吗？”
　　谭知静脸色冷淡下来。
　　但余初开始装小孩子，用小孩子的天真表情继续发问：“是女朋友还是男朋友？”
　　谭知静的脸彻底冷下来，不言语地吸了一口烟，借吐烟的动作将头扭到另一边，不再看余初。
　　可余初就像看不懂脸色那样，一脸好奇地歪过身子追问：“我看见我们班主任和你说话的时候……就觉得可能是……”他往谭知静那边歪得更厉害了，像是要靠在对方身上。屋里太吵，他不能小声说话，只能模仿说悄悄话的语气：“你能不能给我讲讲？我觉得我可能也是，但是我不太懂。”
　　谭知静转过头来，唇间溢出一缕烟的尾巴。余初小心地呼吸，嗅出从他口中吐出的烟比屋里的二手烟好闻。
　　谭知静因两人挨得过近，上身微微后仰，望着余初沉默了一瞬，用劝导后辈的口吻说：“你们是不是快高考了？等考完再考虑这些问题，以免分心。”
　　余初无趣地撇了下嘴，撤回到自己该待的位置。不过没关系，他已经有答案了：是男朋友。
　　之后直到郑铎的生日聚会散场，余初都没再特意去看谭知静，连回家都是坐的别人的车。
　　他回家是自己开的门，进屋后打开灯，顿时如曝尸般站在比样板房还洁净的家里——整洁得像一个精装修的坟墓。
　　他换好拖鞋，拎着运动鞋小心地放进鞋柜，不让鞋底碰到柜沿，然后给妈妈打电话，问她和余副局什么时候回来。
　　电话里妈妈的声音少女般欢欣，说他们还在外面吃饭。
　　“你们去哪吃的？”
　　“城西的旋转餐厅！”妈妈还是那么喜欢浪漫，余副局对她的用心总能在她身上激发出幸福的感受，“在这儿吃晚饭真好，宝贝，我们现在能看见整个城市的夜景，我们这儿也建设得这么美了……以后要带你也来一次，一定得晚上来，太美了。”
　　电话里传来余副局的声音：“等小初高考完就可以过来，这边还有别的玩儿的，叫上几个朋友……”
　　妈妈应和两声，又对余初说：“我和你爸今天估计得吃到很晚，就不回去了，省得打扰你休息，你明天还要早起。你自己在家乖乖的，明天早上阿姨去家里给你做早餐。”
　　“那你们今天晚上睡哪儿？”
　　妈妈的声音里同时有满足和害羞，“我们去花园路。”
　　花园路在城郊，那里有余副局的一幢别墅。当余副局和妈妈想做一些不方便被余初听见的事，就去那边。
　　余初心里抽紧，问：“怎么不吃完饭以后直接睡在酒店？”
　　妈妈笑起来，“又不是没地方住，在家门口睡酒店像什么话，被人看见了对你爸影响也不好。”
　　余初没有办法。对于大人的事，他一直都没有办法，只能徒劳地提醒一句：“那你们也早点休息，我爸每天那么多事儿，也挺累的。”
　　妈妈欣慰地应了一声，说余初升上高三以后明显变得懂事了。
　　妈妈的声音听起来那么快乐，像是已经完全忘了她曾经如何不穿衣服跪在花园路别墅的卧室里，余副局也没穿衣服，也跪着，两人痛哭、逼问、招供、吼叫，像两只掉光了毛的发疯的猴子。
　　妈妈最后在电话里说：“爱你，宝贝。”这愉悦的语调与那天晚上的哭叫缠在一起，就像今天晚上KTV震耳的音乐与耳机里开到极大的音乐缠在一起那样，要把他从耳朵那儿撑破。
　　余初受不了地晃了下脑袋，耳朵里面安静了。
　　可他并没有好受起来，反而觉得那些声音是藏进自己肚子里了，自己马上就会把那些声音消化吸收干净，它们将成为自己身体的一部分。
　　他抬头环视一下四周，又觉得是自己被这空旷的房间吃进肚子里。直到他冷不丁想起在谭知静于嘈杂中缓缓吐烟的嘴唇，乱套的心神才渐渐平静下来。
　　他像是要给自己壮胆，对着空荡荡的空间响亮地冷笑了一声：“哈！”这声音兀地出现，又兀地消失，真被这房间吃掉了。
　　作者有话要说：
　　周一应该是更不了，周二争取！
　　余初妈妈和余副局的“虐恋”应该是个雷点。变态是有原型的，写的时候会不可避免地产生主观情绪，可能会写得非常变态。


第5章 羞耻
　　第二天放学回来，妈妈还没有回家，余初就知道余副局又发疯了。这一次发疯距离上一次已经过去很久，余初本来还侥幸地揣测余副局可能已经痊愈了。
　　直到第三天放学回到家，余初看见妈妈失神地坐在沙发上望着电视发呆，电视里放着热闹的综艺节目。他走上前，小声喊：“妈。”没有反应，再大点声：“妈？”
　　妈妈受惊地扭过头来，脸上没有伤痕，脖子里也没说有，只是眼神呆板得像被抽走了魂儿，胆子也变小了。最深的伤总是藏起来的，藏在衣服下面，藏在身体里面。
　　不是男人亲自动手。他只是让女人对自己的身体感到羞耻，然后主动地自我惩罚。
　　妈妈无措似的站起身，问他：“放学了？饿了吗？我去做饭。”眼神闪躲着，不愿也不敢看自己的孩子。余初猜到妈妈可能在想：要是没有生这个孩子就好了……然后再为自己产生这个念头感到羞愧。
　　真是遗憾，余初是因为余副局才锦衣玉食、才能和谭知静那样的人说上话，可他却不是余副局亲生的。
　　妻子想为现任丈夫再生一个孩子，丈夫却不肯，因为，“我才不会让我的孩子住别人用过的子宫。”
　　这是余初亲耳听到的。后来两个大人发现余初会偷听，之后再去花园路别墅过夜就不带他了。
　　“我在外面吃过了。”余初对妈妈说，他不确定自己的母亲今天是不是能回家，所以先在外面吃饱了才回窝。
　　大自然中的母亲总是记得要喂饱自己的孩子。
　　所以余初如此恨余副局。并不是恨余副局对于自己母亲身体的占有欲，毕竟这个女人自己都认为自己的身体必然属于丈夫，天经地义，她本人都没有丝毫怨言，反而为自己不够纯洁感到羞耻。
　　余初恨的是余副局让自己母亲的身体蒙受羞耻的同时，也让她为自己“母亲”这个身份感到羞耻。当“妻子”和“母亲”这两个身份起冲突时，母亲心中的天平有时会倾向“妻子”那边，这就让曾经听到的那些亲热的“爱你，宝贝”，都变成谎言。
　　可他只敢暗地里和余副局对着干，他都不敢让脏鞋底碰到余副局的鞋柜沿。
　　余副局喜欢没有被“使用”过的东西和人，所以他要偷偷把自己弄脏。
　　余初总是先想到自己母亲，然后由自己母亲想到余副局，再由余副局想到谭知静。
　　但有时他也会主动去想谭知静，只是想不出什么头绪，曾经模糊的念头因为有了具体的肖想对象，比之前清晰了许多，但还没有完全明朗。这不像是他故意不好好学习、故意不写作业，这件胆大妄为的事只有他自己是做不成的，还需要谭知静配合。
　　他从郑铎那里打听到谭知静家里是开厂的，做的生意正好归郑副处管，同样的，也能归余副局管。再多就打听不出来了，谭知静为什么没上完学就回来了，要在这里待多久，郑铎都不知道。
　　这种无头绪让余初几天来心浮气躁，有时烦得直想大喊一声，他就让自己去回想谭知静的嘴唇。他不敢去想那双眼睛。那双眼睛不去想都会自己冷不丁地跳出来，惊得他心率失速。他只敢主动去想那双嘴唇，那双薄薄的唇，微微掀开一条缝，从里面溢出一缕烟。那天包间里的灯光炫彩迷离，让那双嘴唇和那一缕烟都染上梦一样的色彩。
　　他想着这些，躁动的心情渐渐就能平静下来。
　　之后没过多久就是距高考一百天的誓师大会，高三的学生都被安排去学校礼堂开会。
　　各种校领导依次讲话，真是太无聊了，比做题还无聊。余初坐在椅子上转着笔，忽又冒出一个想法：谭知静应该也是这所学校毕业的，他是不是也曾坐在某张书桌前没完没了地做题？他是不是也曾坐在这个礼堂里面，参加这种傻得冒泡的誓师大会。
　　身后忽然乱糟糟的，余初敏感地往后看了一眼，是一个别班的女生，正伏在一个梳马尾辫的女生怀里小声地哭。周围几个女生像是在为她着急，却又无计可施。
　　两个班坐得近，余初班的女生们也被惊动了，相互说着悄悄话，像是在借东西。但是他们两个班坐得离主席台很近，校长正在讲话，都不敢闹出太大动静。
　　余初问旁边的女同学：“怎么了？”
　　女同学含糊道：“女生的事儿，你别问了。”
　　余初又朝那边看看，看到坐那女生后面的三个男生臭着脸，摆出一副嫌弃的表情，周围的男女同学用指责的眼神看着他们。
　　余初又碰碰旁边的女同学，小声问：“她是不是流血了？”
　　女同学惊讶地看着他，脸上还红了。
　　“借不到吗？”
　　“嗯……”女同学红着脸应了一声，忽又惊喜地低呼：“总算借到了！”
　　可是还开着会，观众席上坐得这么密，有人走动立刻就会招来所有人的视线。来月经的女生刚被嘲笑过，不敢站起来去换卫生巾了。余初看见她把东西紧紧攥在手里，旁边梳马尾辫的女生大概是在鼓励她，她却一直摇头。
　　这时余初举着手站了起来，大声打断正在念稿的校长：“校长，这边有位同学身体不舒服！要去医务室！”
　　校长愣了一下，忙说：“那快去！是哪个班的同学？班主任过去看一下！”
　　观众席上已经骚动起来，余初越过一双双腿，从自己那排往外走，一边说：“不用，我陪她过去就行了。”
　　哭泣的女生像是被吓呆了，也很虚弱，被梳马尾辫的女生搀起来，半推半扶地带到过道上。余初看见她腰上围着一件校服上衣，应该是马尾辫女生的，但也被血透过来了。他就把自己的上衣也脱下来，递给马尾辫女生。
　　马尾辫女生感激地接过衣服，对余初说：“我陪她去就行了。”
　　余初点点头。这时旁边坐着的女同学碰碰他的手，往他手里又塞了一个卫生巾。
　　余初攥着那片卫生巾一直目送那两人出去，观众席上略有些骚动，校长维持了一下秩序，又对余初说：“这位同学也坐回去吧，谢谢你，你做得很好，我们继续开会。”
　　余初无视了校长的话，实际上他无视了所有人，只盯着那三个臭脸的男生。那三个男生虽然坐着，但能看出他们都比余初高，也比余初壮实。
　　余初朝那三个白痴走去，一边把手里的卫生巾拆开。他也是第一次碰这神秘物件，撕开的时候低头看了一眼，把撕下来的部分揣进兜里，再继续往前。这时主席台和观众席都比之前更加骚动。
　　那三个男生旁边的几名同班同学都积极地侧过身子给余初让路，余初班里的男生们也都跃跃欲试地盯着他们这边，那架势看起来像是随时准备站起来为自己班的同学撑腰。校长在主席台上喊：“那位同学？哎？那位同学！请回你自己的座位！”
　　余初来到那三个男生跟前，挑了三人中他看着最不顺眼的那个，将卫生巾拍到他惊恐的脸上，骂道：“大、傻、B！”
　　礼堂静谧了一瞬，随即便沸腾起来。这一次的百日誓师大会注定会是一中校史上难以逾越的一回。


第6章 喊家长
　　余初在办公室里听班主任训话。班主任倒不是教训他，而是教育他，也并不说他做错了，只是说他方法过于偏激，有待改进。
　　余初不讨厌他们老班儿，但他讨厌这种模棱两可的态度。他宁可对方简单粗暴地来一句：“你错了，写检查。”如此更节约时间。反正检查可以在网上找到现成的。
　　不过余初知道自己确实给老班儿惹麻烦了，即使心里烦得要命也没扭头就走，而是耐着性子听着。实在是无聊透顶了，他就盯着老班儿一张一合的嘴巴，在心里和自己玩儿起游戏：
　　把老班儿开合的嘴巴想象成那种“鲨鱼牙齿”类的玩具。不知道老班儿有没有智齿，姑且假设没有，且口腔健康，该有的牙齿一颗没少，那就是一共有二十八颗牙。
　　他从下牙右侧的臼齿开始数，一、二……思维在老班儿嘴里转了两圈，老班儿那一大段话还没说完，嘴巴依然没有合上。他这一轮给自己设定的数字是五十，所以算是输了。继续……这一轮还是设五十，一、二……
　　“你觉得呢？”老班儿的嘴巴合上了，等着余初回答。
　　“嗯？”余初刚刚正好数完一圈，二十八，不知道能不能算赢。看来这个游戏的规则有待完善。
　　“校长刚才也是这个意思，得麻烦你家长过来一趟，说一下这个事。”
　　余初的心里凉下来，“老师，你刚还说我没做错。”
　　年轻的班主任亦深感为难，“是，本质上是没错，可是方式不对。叫家长也不是要惩罚你，而是这件事确实闹得比较大，在那么个场合，全体高三师生都在，校领导也在……主要就是影响太不好了，学校必须得拿出态度，不然就成了学校在鼓励学生做出出格行为，太影响学习……我个人其实挺为你骄傲的，余初，真的，我觉得你保护了女同学，非常好。你也不用怕，喊你家长过来一趟，就是走个形式，我会和他们解释清楚，你是在为同学打抱不平，是出于正义感……而且你转过来这么久，我就见过你家长一次，也该再跟他们见一面，和他们聊聊你的学习情况、在新学校适应得怎么样，好让他们放心。”
　　余初被这种大人的虚伪恶心得快吐了。
　　他从办公室出来，被外面围堵的人群吓了一跳：不仅有他自己班里的同学，还有那个女生班的，马尾辫女生也在。
　　余初看了马尾辫女生一眼，对方马上解释：“她回宿舍了，我们室友在照顾她。”
　　哦……住校生啊。余初心里划过这样无意义的一句话。
　　“你怎么样啊？程老师怎么说？”马尾辫女生问。余初班的班主任程老师也教他们班的课。
　　余初的视线移到郑铎脸上。郑铎本来翘了那场大会，听说余初闹出事了，赶紧赶过来。
　　“他们让我喊家长。”余初对郑铎说。
　　话音一落，人群里顿时掉落出几声惊讶的：“啊？”。这里的学生普遍都乖，几乎没听说过喊家长这种事。郑铎也：“啊？”他们以前在私立学校，家长给那么多钱就是为了让学校管好一切，也没听说过为这么屁大点儿事儿就去烦家长的。
　　“草！有毛病吧？”郑铎直接骂出来，“让你叫家长？那个B呢？”
　　余初神情里带了冷笑，“学校本来就怕闹大，才不让那边叫家长呢。”
　　郑铎又骂了一声，其他同学忙按住他肩膀，一群人转移到离老师办公室远一点的地方，七嘴八舌地让余初放宽心，叫家长也没事，他们会替他跟家长说好话。
　　余初心里有些感动，但脸色依然冷冷的，对郑铎说：“哥们儿，跟我过来一下。”
　　其他同学不放心地互相看看，给他们让出一条路。余初搭着郑铎的肩，带他走到角落，小声说：“我不想喊我妈过来，你帮我找个人冒充一下吧，就说是我舅舅或者叔叔什么的。”
　　郑铎一句不多问，只是想了想，说：“你看那个谭……什么，行吗？”
　　余初犹豫了一下，“他太年轻吧，不像。”
　　郑铎乐了，“你妈也年轻啊！就说那是你妈的弟弟，我看挺像的！”
　　余初这会儿才真正反应过来，说：“不太行，他上次冒充你家长来着，对吧？这次再冒充我家长，咱俩成一家了。”
　　郑铎笑呵呵地用力搂他一下，“那不正好！你跟我姓郑吧！”
　　余初笑着踹他一脚，心里揣了一堆心事，假装不经意地说道：“要不这么说，就说你跟我是沾亲的，他跟咱们两个都是亲戚，你看行不行？”
　　郑铎眼睛一亮：“对呀！咱俩本来就是一起转过来的，我入学好像还是你爸帮忙给办的呢，这么说老师准信……你等下啊，我问问他。”说着，他从兜里拿出手机。
　　“问谁？”余初犯傻了。
　　“就那个谭什么啊。我问问他上次怎么跟咱们老班儿自报的家门。”郑铎拨通电话，等了一会儿才接通。余初在一旁低着头盯着自己脚尖，两只脚在玩儿左脚踩右脚，但是踩不着，又换成右脚踩左脚，也踩不着。
　　“你能来吗？”他听见郑铎先问电话那边，然后又跟自己说话：“老师让什么时候？”
　　余初看着郑铎的手机，迟疑地靠近了些，对着听筒说：“什么时候都行，就这两天——这星期吧！这个星期以内应该都可以，包括周六。”他觉出自己的语气太殷切了，忙让自己平静一些，放缓了语速：“我们老班儿周六也在学校。”
　　郑铎把手机拿到两人之间，余初听见谭知静温和沉静的嗓音：“今天可以吗？五点到六点之间，那会儿我正好有空。”
　　“可以！”郑铎替余初应下来，“太可以了，你早点儿来，早点儿替余初出这口气。”
　　电话那边顿了一下，问：“是因为什么要叫家长？跟人打架了吗？”余初知道他完全是出于礼貌而问：“……余初伤着了吗？”
　　郑铎哈哈地笑起来，“余初怎么会受伤？要伤也得是别人伤！不是打架，是余初单方面教训了一个孙子——”他当时不在场，干脆把手机递给余初：“你跟他说，你说得清楚！”
　　余初握着电话直觉得烫手，又有点儿想炫耀的心思：“就是，我，在百日誓师大会上，当着全年级老师同学的面儿，因为一个男的笑话他们班一女生裤子上沾血了，把女生欺负哭了，我就把一张……卫生巾，贴他脸上了。”他等了一瞬，电话那头没有声音，顿时有些心慌，想起谭知静的洁癖，忙补充：“没用过的！没用过的，卫生巾，干净的……贴他脸上……”
　　又静了几秒，终于听见电话里一声轻笑。谭知静带着笑意的嗓音传过来：“行，我知道了。我大概五点左右能到，赶在你们老师下班之前。”
　　余初忙又说：“你不用着急，我们老班儿走得晚。”又说：“谢谢你！”
　　“不用客气。”
　　挂断电话，余初把手机还给郑铎。郑铎接过来，有些纳闷地看着他：“你怎么对他那么客气？”
　　“嗯？客气吗？是你求人办事儿太不客气了吧？”余初嬉笑着把问题抛回去，抬手捏捏自己发热的耳朵。


第7章 不在意
　　谭知静走在自己的母校，和上次一样，顺畅地找到高三六班的办公室。
　　他先看见那个小孩戴着副大耳机倚着墙站着，双手在屁股后面，手掌朝向墙面，手指头充当弹簧，让身体一下一下地抵到墙上又弹回来。然后才看见那位郑公子，最后是曾见过一面的那个老师。
　　他刚一进门时，那个小孩儿就看过来了，但他看回去时，那小孩却又马上移开目光；后来他去看郑铎、看老师，那小孩儿又重新开始看他，小耗子似的鬼鬼祟祟。
　　谭知静耐心听老师说了半天有关两个高中生学习的事，心里一直估摸着时间，觉得差不多了，就抬腕看了眼表。对面果然立刻噤了声。
　　他微笑着问：“是不是耽误老师下班了？”
　　年轻的班主任脸上忽然红了，像被一下子点醒，想起已经过了下班时间，瞬间从工作角色切换到私生活的角色中，“没有……不过也说得差不多了……时间不早了，别饿着他俩……多谢你能过来这一趟……”
　　谭知静说：“哪里哪里，要多谢老师为他们的学习费心了。”
　　之后，两人又寒暄了两三个回合，终于可以握手道别。进行到最后这步时，谭知静瞥到余初正死死盯着他和班主任握在一起的手。
　　他们从办公室出来后，梳马尾辫的女生和余初班里的两个女同学立刻迎上来，准备救余初于水火。可同学们一见这“家长”这么年轻，都有些意外，不知该怎么称呼，而这家长看起来也不像生余初气的样子，似乎也不需要她们再帮忙说什么好话。
　　还是梳马尾辫的女生先开的口，非常严肃地称呼谭知静为“余初家长”，说：“余初帮的是我的舍友，我们全班都非常感谢他。”然后又严谨地补充一句，“我们全班，除了那三名同学。”
　　谭知静像是因她的发言而露出浅浅的微笑，“嗯”一声，说：“我知道。”
　　余初因为他冲别人笑了，心里有些不舒服，于是一厢情愿地冷落起谭知静，错后一步，和三位同学热络地交谈起来。但是每次谭知静的左手往后甩时，他都能看见那只手腕上一闪而过的手表反光。
　　几个高中生聊大会上那件事，余初班上的一名女同学说：“要是下次再有这种事，可不能这么干了。”
　　余初反问：“为什么不能？下次再有这种垃圾，我还这么治他！”
　　他语气有点儿冲，别人都愣了一下。有人打个圆场，说是怕他给自己惹麻烦。但余初像是来劲了，恶狠狠地说：“我绝对不会容忍那种人的！难道我会怕他们吗？”
　　梳马尾辫的女生瞥了谭知静一眼，见他没有训斥余初的意思，才说：“不是我们怕他们，而是不一定非得用那种方式，不能因为对方做错了，我们就也用错的方式回击过去。”
　　余初炮仗似的呛她：“那你说怎么办？你的意思是告老师？老师会管吗？当时校长都在，你觉得他会管吗？他们只会不痛不痒地说几句，息事宁人！”
　　马尾辫女生也有点儿生气了，说：“你不能这么说，因为当时并没有人告诉老师，你不能假设老师们就不管。这就像法律和私刑的关系，你不能一遇到事情，上来就否定法律，还没有采取合法的维权手段，就先擅自动用私刑。”
　　余初的脸色彻底冷下来了：“你别扯那么远，这是法律会管的事吗？”
　　梳马尾辫的女生说：“我只是打个比方，不一定是法律，也可以是社会规则、道德之类。”
　　“社会规则和道德是向着你同学的吗？如果真向着她，她当时为什么哭？她明明是在理的那个，为什么不反击回去？为什么就知道哭？她为什么不敢去厕所？为什么觉得丢人？那三个傻b为什么敢笑话她？其实大家心里都明白，不就是因为血是从那个地方流出来的嘛！就都默认那是脏的！觉得丢人！人人都这么认为，就是没人敢说！也没人敢反对！都是虚伪！”
　　几个女生都是又惊又怕地看着他，愣了好久，才有人说：“你别生气啊……”
　　余初气咻咻地手插在兜里，“我没生气！”
　　一行人神情各异地走了一会儿，郑铎突然问梳马尾辫的女生：“你叫什么？”
　　“李思敏。”
　　郑铎嘿嘿一笑，“你们女生都这么聪明吗？”
　　余初顿时更加心烦，快走几步超到谭知静前面，干脆谁都不看！
　　“我去下洗手间。”身后的谭知静突然拐了弯。余初脚下一顿，也跟着拐了进去，但没有往里走，只是站在门口假装玩手机，余光看谭知静洗手。
　　他想问问谭知静对那件事怎么看。
　　可他看着谭知静认真洗手的样子，渐渐想明白了：谭知静一点儿都不在意。自己那件事是酷、是傻、还是神经，他都不在意。他也不在意李思敏，即使那个女生聪明又成熟，他也不在意。他看自己，和看李思敏，是一样的，都是“小屁孩儿”。
　　余初走到谭知静旁边的洗手池前，也洗起手来，等他洗完了，又等了一会儿，谭知静才认为自己把别人沾在他手上的细菌洗干净了，准备用胳膊肘关水。余初眼疾手快地替他关上。
　　谭知静扭过头来，见他还绷着一张脸，不由觉得好笑，问他：“你做好事都这么酷的吗？”
　　余初愣了一下，忙低下头，用眼角看见谭知静湿着手从大衣兜里捏出一包纸巾。
　　第一张纸竟然是给他的，余初克制好惊喜的表情接过来。第二张才是谭知静自己用，擦干手后没找到垃圾桶，就走到一个隔间前，用脚尖推开隔间门，整个人留在隔间外面，远远地把纸扔进垃圾桶里。
　　余初看着他谨慎的动作，把自己手里的纸攥成一团，偷偷塞进裤兜里。
　　他们从洗手间出来，余初已经跟刚才判若两人了，好声好气地和几个女同学说了几句话，大家高高兴兴地互道了再见。
　　郑铎问：“咱们接下来什么安排？”
　　谭知静没有说话，余初则像是心血来潮般提议：“我今天想吃点儿好的。”
　　郑铎乐了，“你今天干了那么牛b的事，是得吃顿好的！你说去哪儿？”
　　余初假装思考了一下，问：“你爸今天晚上在外面吃吗？我们蹭他的。”
　　郑铎嘿嘿一笑，“我爸哪天不在外面吃？”说着拿出手机给郑副处打电话。郑副处一听是余初想吃好的，当即便笑了，问：“小初想去哪儿吃，郑叔请客！”
　　余初说了个酒店名，郑副处笑着夸他会挑地方，就定在那里。
　　“那我们让谭哥送我们过去？”余初问电话那头，眼睛瞟向谭知静，对方也正好在看着他。只是两人怀着迥异的想法，没有任何交集，两厢里视线一触便又自然地移开了。
　　郑副处记人名有一手，一下子就想起来了，说：“你是说小谭？行，我喊他一声，让他接你们去。”
　　“不用，郑叔，郑铎有他电话，我们给他打电话就行了。”余初这么说着，一旁的郑铎笑着冲他竖起大拇指。旁边的谭知静也在笑，眼梢嘴角几乎看不出变化，但眼神里是实打实的满意。
　　余初也很满意。他选的酒店有大包间，大包间里有两张桌子，一张大桌，一张小桌。他以前跟着余副局出来吃饭时，大人们就在大桌上喝酒，他就去小桌上写作业。
　　在没有见到谭知静的这段时间里，他每天都在脑袋里编造有关自己和谭知静的场景。总算有一个场景要成真了。
　　他们还是坐谭知静的车过去，郑铎还坐副驾，余初则换到郑铎后面。他和郑铎说着话，眼神无意识地落到副驾的椅背上，突然明白过来，原来上次在谭知静的车里，对方回过头欲言又止地看着自己，是嫌自己把椅背踹脏了。
　　余初脸上忽的热了，窝进后座不再言语。
　　他不理郑铎，郑铎就找谭知静说话。谭知静一边开车一边应付他，等红灯的时候，谭知静从储物盒里拿出一块糖，刚要剥开，被余初从后面扑过来，扒着椅背问他：“是什么？”
　　谭知静只好举起来：“糖。”
　　“我想吃。”
　　谭知静回头看他一眼，没有多问，把糖递给他。
　　余初垂眸看了一眼，：“我手脏了，你给我剥吧。”
　　谭知静说：“我手也不干净，我摸方向盘了。”
　　余初说：“那也比我的干净。”
　　谭知静不和他纠缠，替他剥开糖纸。是块奶糖。
　　谭知静喂别人吃东西和喂自己是一样的，剥糖纸的时候手不碰里面的糖，之后还用手指头托着，垫着糖纸，小心翼翼地把糖送到余初嘴前。
　　可是余初却不敢吃了，他嘴里疯了似的分泌唾液，却不敢张嘴，怕一张嘴就什么都露出来了。
　　“逗你的！”余初吞咽一口，这么说，然后一屁股坐回去。正好这时变灯了，谭知静通过后视镜瞥他一眼，短短犹豫一瞬，把差点碰上余初嘴唇的奶糖送进自己口里。
　　余初在后面看着他把糖纸随手塞进垃圾盒里，再度陷入复杂的后悔中。
　　--------------------
　　上章有同学看出来，余初这么生气，是因为他隐约感受到女生来月经被嘲笑和他妈妈被折磨是同一个根本原因。


第8章 远
　　（上一章太长了，移一半作新章。下一章也更了）等到了酒桌上，余初才想明白谭知静为什么要吃糖。这里的每个大人都比谭知静有权有地位，他一来就得不停地敬酒、张罗、充当贴心的服务员，连吃口菜的时间都没有。
　　“是我把他拉过来的。”余初有些难过地想，“可他自己也愿意来。”
　　最难过的领悟是，他的那些日思夜想对谭知静而言，赶不上把他引进这个饭局的那句话。
　　余初看不下去了，对郑副处说：“郑叔，我去写会儿作业。”
　　郑副处马上问他：“吃饱了吗？要不给你再开个屋子，我们吵不吵你？”又说郑铎：“你看看人家，你也去写作业！”
　　郑铎受了无妄之灾，瞪起眼儿，听见余初说：“在这儿写就行。”更是要把眼珠子瞪出来。
　　余初舍不得离开这间屋，舍不得完全看不见谭知静。
　　他和郑铎挪到小桌上去。余初面朝着大桌的方向，但根本写不进去。那些吵嚷当然会影响他，一个画一样的人，被那些俗人俗事轻贱。
　　后来余初看出谭知静不能喝了。他是花了些功夫才意识到谭知静也有“不能”的，因为这个人总是一副淡然的样子，好像万事有把握，还那么聪明，嘴上说“高中知识我可能都忘了”，却一直帮自己做完最后一道大题。当然最重要的是因为他俘获了余初的心，所以让人觉得他无所不能。
　　“郑叔，我想让谭哥帮我看道题。”余初走过去说。
　　谭知静明显已经醉了，反应迟钝了很多，闻声先看向余初，定了一会儿才去看郑副处。
　　有人问：“小谭大学毕业了吧？”
　　谭知静恭敬地说：“毕业了。”
　　余初抢着报出他的大学名，还说：“他是博士！”
　　谭知静喝醉后表情明显了很多，他露出被抢话后的意外，解释道：“博士没有读完。”
　　这时已经有人惊讶起来，“高材生啊！我大学就在你们大学附近……”他与谭知静攀谈起来，又问他为什么不把博士读完。
　　“我爸这两年身体不好，去年刚做了一个手术，不能再累着，我就回来帮他打理厂子。”
　　这时才有人问：“小谭家里是做什么的？”
　　“开了个小厂子，做建筑橡胶的。”
　　余初恍然大悟，心想：“难怪。”
　　他想让谭知静多当会儿主角，就假装忘了要做题的事，又坐回自己的座位吃起来。他刚刚就没吃饱，这会儿才有些胃口，一边痛快地大吃，一边看着谭知静和桌上几个人交换了手机号，只是心疼谭知静又多喝了几杯。
　　谭知静不得不再次端起酒杯敬酒时，余初抢着站起来，“该我敬各位叔叔大伯了！”
　　几个大人顿时叫好，让谭知静给他满上。余初看见谭知静犹豫了一下才站起来，给自己倒了小半杯白酒。
　　郑副处说：“再多倒，小初能喝，别看他小，这孩子有出息。”
　　谭知静又犹豫了，只给他添到半满。
　　余初显然是经常出现在这种酒桌上的，已经有一套现成的规矩。他敬酒也要打圈，但不用一口闷，对每个人说两句助兴的话，再喝一口就成了。他举着酒杯说着那些不用走脑子的话，感觉到谭知静一直看着自己。
　　等他敬完一圈，带着谭知静下了大桌。郑铎已经窝沙发里去了，小桌成了他们两个的。
　　余初把卷子摆到谭知静面前，问他：“你还能做题吗？”
　　谭知静疲惫地用手支着额头，过了一会儿才慢吞吞地说：“我看看……”
　　余初想笑，只有当谭知静喝醉了，他才敢这么肆无忌惮地打量他。
　　“没想到李叔也是好大学毕业的，不像。”余初凑近了，和谭知静说悄悄话。
　　谭知静像是被他逗着了，但是得忍着别笑出来。
　　“你也讨厌这种，是不是？”余初用眼神示意大桌那边。
　　谭知静沉默地看着他，不表态。
　　余初低头玩儿了会儿自己的手指头，忽又问：“你今天是不是心情特别好？”
　　谭知静表现出不解。
　　“你今天去学校的时候，我感觉你心情特别好。”
　　谭知静缓缓地眨了眨眼，突然笑了，“哦，是。我姐姐生了。”
　　余初看着他的笑脸，呆住了。他之前一直觉得谭知静生气的样子比笑的样子更好看，因为谭知静不是常年故意板着脸的那种人，他的笑容给得太轻易，并且一直含有虚伪的成分。但现在看来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生之前我们就一直担心……我姐怀孕期间一直不是很顺利，全家人都担心得不得了，还好母女平安……是个女儿，我姐他们准备了一个男孩儿名、一个女孩儿名，备好的小孩儿衣服也是一套蓝的、一套粉的……”
　　谭知静难得开始滔滔不绝，余初却不知道该怎么插话了。他感受不到这种事带来的喜悦，也就不能理解谭知静此时的心情。
　　生孩子，全家人，男孩儿，女孩儿……
　　这应该是谭知静坐得离他最近的一次，余初却感觉两人无比的远。不是谭知静离他远，而是他离谭知静远，远得永远都走不到他身边。
　　“几点了？”余初突然问。
　　谭知静没有问他为什么不看手机而是问自己，带着醉酒的迟缓抬起左腕。
　　余初终于看到让他心心念念的手表是什么样子的，但马上就被戴着手表的手腕吸引了，之后是手背。
　　是成年人的手背，手背上有略微凸出来的青色的血管。余初说不清原由地盯着这些血管，移不开眼，心里火热。
　　他情不自禁地抬起手，移到那只手背上方，在半空中发起抖，最后终于摸了上去。
　　碰触的瞬间，那触感惊得他险些叫出来。
　　成年人的手立刻敏感地拿开了，余初抬起头，看见谭知静略有些惊讶的样子，倒是不见反感。
　　是因为喝醉了吗？还是因为手早就脏了，所以不在意……不在意……他不在意自己“可能”是同性恋吗？估计早就忘了。或者没忘，但依然不在意，因为自己是“小孩子”。
　　余初将这只胆大包天的手揣进裤兜里，攥紧那团纸巾，对谭知静说：“我觉得你讲题讲得特别清楚，你能帮我补课吗？我跟我爸说一声。”余初打着余副局的名号诱惑他。
　　谭知静不说话了，酒也醒了一些，考量这话的可信度。
　　余初越过他，扬声对大桌那边说：“郑叔，我想让谭哥去我家帮我补课，行吗？”
　　郑副处问谭知静：“小谭有时间吗？”
　　谭知静笑着转过头去，说：“当然有。”


第9章 余初的小世界
　　谭知静唯一一次去余初的这个家，那天余副局不在，只有余初和他妈妈。
　　其实单看余初就能猜到他妈妈是个美人，但谭知静之前没想过这个，所以乍一见余初的妈妈来开门，不经意被引起几分讶异，无关其他，是类似于在平庸的街上偶见一丛开得异常美丽的玫瑰，或者在喧闹的超市里忽然听到一段动人的旋律。
　　那个小孩儿就站在他妈妈身后，像是拿自己母亲当盾牌，藏住自己，然后歪着身子露出一个小脑袋，冲自己调皮地眨了眨眼睛。
　　谭知静回他一个和善的笑容，头脑中自动得出一个结论：给余公子当补习老师总好过给郑公子当司机。
　　将谭知静迎进门后，母子俩就自发调换了位置，余初移到前面，从鞋柜里拿出一双客人用的拖鞋，强调一句：“这双没人穿过。”
　　谭知静还是穿的那件黑色羊绒长款大衣，他脱下来，余初伸手想接，又停在半路，朝谭知静张开手掌，展示自己干净的手掌，同时用眼神询问着。
　　谭知静又笑了，问他：“挂哪里？”余初指给他一个远离其他衣物的挂钩。
　　余初的妈妈完全不管接待客人，她不仅长相遗世独立，气质与言行亦是，自始至终只和谭知静说了两句话，一句是“你好”，一句是“麻烦你了”，然后就对余初说：“你好好跟老师上课。”就自顾去别的屋了。
　　余初小大人似的引着谭知静往里走，整个房子的干净整洁在谭知静心中引起极大的舒适，直到他们进到余初的房间。
　　余初的房间也不能算是脏乱，只是东西太多、太杂，各种大小物件不顾色调地挤在一起，看一眼就像被所有颜色打了一顿乱拳。床上的被子叠得倒是挺方正的，但是床单和被罩的颜色花里胡哨的，地上铺了几块地毯，也花里胡哨的。墙上都没有幸免，就像美剧里的那种青少年的房间，墙上贴满画报，宁可画报和画报重叠也不肯留一丝缝隙，一直贴到屋顶。
　　谭知静不由抬头看眼天花板，这是余初房间里唯一的净土。
　　很难想象把客厅和其他房间装修成那种简约整洁风格的父母能允许孩子把自己的屋子折腾成这样。
　　谭知静因此得到一个错误的认知：余初是被父母宠溺长大的小孩。
　　书桌靠墙的部分摆了许多小物件，但是其余地方还是很干净的，已经摆好课本和卷子。桌前也摆好两把椅子，挨得很近。余初请谭知静坐。谭知静坐下的时候，顺势将椅子往旁边挪了挪，和另一把椅子拉开些距离。余初悄悄瞥他一眼，有些幻想被戳破的不忿，还有松了口气的感觉。
　　和谭知静离得这么近，他还是难免觉得紧张。
　　谭知静拿出手机调出闹钟功能，像是真的在征求余初的意见：“我们定一个四十五分钟吧，一节课的时间，再长就容易注意力不集中了，而且一次不用学太多，我怕你消化不过来。”
　　余初在心里把他的话自动翻译成：“我只愿意在你身上花四十五分钟。”然后乖乖点了点头。
　　余初要装好学生，主动把上一次月考的卷子拿出来，“你能帮我看看，我该先从哪一科开始努力呀？”
　　谭知静准备把那些卷子拿过来，余初又开始装小孩儿，双手在卷面上一护，用可怜巴巴的语气说：“你可别笑话我！”
　　谭知静又笑了，“怎么会。”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谭知静挨个扫了一遍，偏科到让人难以置信。即使以他高材生的眼光来看，余初的语文和英语都能算高分，尤其生物，是满分，而剩下三科则通通没有及格。
　　“为什么选了理科？”谭知静一针见血地问。
　　“因为我爸学的文科，我要跟他不一样！”余初笑嘻嘻地回答。
　　谭知静只当他随口乱说，有些无奈地笑着摇了摇头，把数理化三科的卷子放在最上面。
　　余初没猜错，谭知静也是一中毕业的，这么多年来，学校的规矩一直没变过，月考的理综试卷虽然是按高考模式来出题，三科的试卷却是分开的，方便科任老师批改和讲解。
　　谭知静看着这些印着母校名字的卷子，不由回想起自己像余初这么大的时候的样子。
　　“你需要参加高考吗？”他问余初。
　　“要。”余初点点头，“你那天听见郑铎说的了，是吗？他想直接出国，但是郑叔对他老是不放心，怕他在外面惹事，咱们这边就是这种风气，都谨慎……其实要我说，出国才好，在国内惹了事更麻烦，所以我觉得郑叔其实是舍不得，怕郑铎一去心就野了，不愿回来了。”
　　谭知静对他这番颇显世故的发言没有表态，余初就知道自己表现错了，不该提这个。
　　“所以你也要先参加高考？”
　　余初不敢乱开口了，只点头。
　　“然后呢？在国内上一两年大学吗？”
　　余初转了转眼珠，“应该是吧……”余副局曾经说，只要他能考过本科线，就能在本省随便挑大学。他冷不丁又想起郑铎那句：“你巴结好我爸比考十个博士都有用。”
　　余初敏感地去看谭知静的脸，见他正看自己化学卷子上的分数：46。脸上顿时一阵火烧火燎的痛，眼里也烧得干涩，但马上又有点湿漉漉的，感觉立刻就要哭出来。
　　谭知静不经意看到他这表情，诧异地挑了下眉，安慰道：“离高考还有三个多月，你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他语气这么温柔，余初更忍不住了，忙低下头“嗯”了一声，假装翻找课本，把眼泪忍回去。
　　他也不知道刚刚那股强烈的羞耻与愤懑是从何而来。也许要等他长大了，再回忆此刻，以及与此刻类似的时刻，才能领悟到，这是他少年人的敏感在那些理所当然的事里发现了强烈的不合理，一种模糊的新认知开始出现在他尚未稳固的三观中。
　　谭知静似乎是察觉到他此时的脆弱，问他：“喜欢生物，是吗？能考满分很不容易。”
　　余初不太敢开口，怕一说话就显出哽咽声，只是点了点头，从桌角堆成一摞的书里抽出一本大部头的《生物学概论》给谭知静看。
　　说是概论，已经有好几百页了，标准的A4大小，密密的排版，随便翻开一页，其枯燥程度让谭知静读起来都吃力。而余初是真的看了这本书的，不仅读了，还有划线和注释，一些空白处甚至还有手绘的植物插图——这都是一个没有学过画画的小孩儿凭本能和耐心一笔一笔描绘出来的叶片、花蕊和根茎。
　　这一刻，谭知静决定好好教余初。
　　他把这本《生物学概论》合上，语气温和地对余初说：“我们先从这张化学卷子开始吧。”
　　--------------------
　　余初那一刻感受到的不合理是现实的不公平和不公正。羞耻是为自己，可以仰赖余副局在高考中走捷径，而不是靠自己的真本事（其实也没什么真本事）；再深一层是他意识到自己现有的好生活、包括能把谭知静请到家，都是因为他憎恨的余副局。愤懑是替谭知静，那么与众不同的人，却因为权势和潜规则，低一些人一头，连郑铎都能对他吆五喝六。
　　这章其实还没写完……这周末装家具来着，太累了，真不好意思！明天补上后面的！


第10章 流浪的猫
　　上次在喧闹的包间里，谭知静帮余初做那张数学卷子，是用了“知其然”的方法，而这会儿讲这张化学试卷，他希望余初能“知其所以然”。于是从第一题开始就要去翻课本了，然后不停往回倒车，几乎翻到课本的开头。
　　谭知静没有显露出不耐烦，相反，他讲得很细致，大概扫一眼回忆起知识点，然后讲出来。
　　可是余初听不进去。他只能听见谭知静的声音，却没法把那些字句连起来。他以前只知道谭知静长相迷人，第一次发现他的声音也那么好听——也可能是因为在讲授知识，所以声音那么温柔。
　　余初被他的声音热得发烫，忍不住看一眼他的脸，又被他严肃的表情冰了一下。热一下、冷一下，余初像是害了精神上的疟疾。
　　谭知静讲完一个知识点，问余初：“懂了吗？”
　　余初稀里糊涂地点头。
　　谭知静又指那道题：“能自己做出来吗？”
　　余初羞得无地自容。
　　两人僵了一会儿，余初极害怕他厌烦，羞愧地说：“要不……你先休息一会儿，我自己看会儿书吧……哦对了，你想喝点儿什么吗？”
　　谭知静的一只手在书桌上无意识地点了几下，说：“我用另一种思路再给你讲一遍吧。”
　　余初惊讶地看向他。
　　“但是你要认真听，听不懂的地方及时打断我，不要不懂装懂，好吗？”谭知静的声音依然温暖，冷和热汇聚到一块儿，像置身于冬日暖阳之中，余初慌乱的心情霎时平静下来。
　　之后的讲题就一路顺遂了，直到闹钟响起来，两人同时惊讶时间过得这么快，对视了一眼，谭知静浅浅地笑了：“你学得真的挺快的，这段时间如果持续努力，肯定能提上去不少。”
　　余初被他夸赞得受不住，赶紧尿遁了。
　　他在洗手间里冷静好才出来，看见谭知静还坐在原处，正翻看他那本《生物学概论》。
　　他走过去，听见谭知静问他：“看这些不觉得枯燥吗？这应该都是大学的知识了。”
　　余初欣喜他不急着走，也坐回去，说：“我喜欢动物和植物，我觉得它们都比人类好……我还有好多别的生物书呢，比这本有意思，你想看吗？”他说着，就要兴致勃勃地站起来给谭知静拿。
　　谭知静笑着摇摇头。余初只好又坐回去，想了想，问谭知静：“你知道这几万年来，地球上最成功的生物是什么吗？”
　　谭知静当真去想了一下，“你既然这么问了，就肯定不是人类。”
　　余初狡黠地笑了，又发自肺腑地赞美：“你真聪明！”
　　谭知静还是那样淡然的表情，继续猜：“是哪种细菌或者病毒？”
　　余初高兴地叫道：“是小麦！没想到吧！小麦利用人类大肆繁殖，饿了有人类给它们施肥，渴了有人类给它们浇水，农耕时代的人们那么辛苦，就是为了伺候小麦！”
　　谭知静又社交地笑了，是笑他小孩心性，典型的青春期小青年，思维和情绪都是蹦蹦跳跳的。
　　余初也看出他对自己说的不感兴趣，悻悻地低头转了几下笔，忽又问：“我以后怎么叫你呢？要喊你老师吗？谭老师？”
　　谭知静说：“……你之前怎么叫，就还那么叫吧。”
　　余初眼珠转了一圈，“但是我还有一个哥哥也姓‘谭’，都叫‘谭哥’就混了……要不我叫你知静哥哥吧？”
　　谭知静不在意地说：“都可以。”
　　余初又问：“你名字是哪两个字啊？”
　　“知道的知，安静的静。”
　　余初立刻从桌角那一摞书里抽出一本《唐诗三百首》，装成现场翻找的样子，口中念叨：“你等等……我有印象……啊，找到了！你看这句，‘天清江月白，心静海鸥知’……”他眼睛亮晶晶地看向谭知静，“和你的名字像不像？”
　　谭知静望着那句诗，没有说话，让余初心里渐渐又开始不踏实了。
　　“就是从这首诗来的。”谭知静忽然又开口了，“我妈给我起的名字。”
　　余初在他眼里察觉到一闪而过的忧郁，被迷住了，傻傻地问：“是什么意思呢？”
　　谭知静指向他手里的书：“你诗里不是有注解吗？”
　　余初傻傻地低头去看，“人的心态平和淡定，海鸥也会感知的。”
　　谭知静眼里的那抹忧郁不见了，他总是一副平和又淡定的模样，可是余初不是海鸥，他不知道谭知静在想什么。
　　谭知静看了眼表。
　　余初着起急，掉豆子似的问：“你们家的工厂是不是在郊区啊？你住在哪儿？来这儿远不远？”
　　谭知静还是那副淡然的表情，连是不是不耐烦了都看不出。
　　“我住市区，不远。”
　　“那你得经常往郊区跑吗？是不是很辛苦？”
　　余初其实是想说：“你家做的是建材生意，又认识郑副处，想来也是有涉足房地产生意的。可这些年但凡和房地产挂钩的都不好过，谁有门路谁能活，我帮你牵线余副局好不好？”
　　可他不知道怎么说才好，想了好几天都没想出来，根本说不出口，这会儿当着谭知静的面去想这些话，更是没来由地一阵难过，眼里又开始发涩。
　　谭知静站了起来，“那今天先到这儿，你自己也再看看，下周我还这个时间过来，可以吗？”
　　余初想不出不招他烦的挽留办法了，只好也站起来，说：“谢谢你……”连酝酿了好几天的“知静哥哥”都喊不出来。
　　走到客厅，余初忽又福至心灵，问：“你要洗手吗？”
　　谭知静犹豫了一下，余初已经热情地给他指路：“那边！”
　　手心和指腹的细菌早就在想象里疯狂地繁殖了，谭知静向自己的洁癖投降，走进余初家的洗手间。
　　就像那次在学校洗手时一样，余初又是站在门口，看谭知静用外科医生手术前后的手法洗手，忍不住问：“你在别人面前一直都是这么洗手吗？”
　　谭知静搓着手上的肥皂泡，说：“当然不是。”
　　余初看不到他的表情，有些摸不准，便朝前走了一步，歪了下头。这时谭知静也看过来，脸上带着笑，不是那种敷衍的，而是像在传递什么信息，需要几分灵犀才能看懂。
　　余初顿时心脏狂跳，大受鼓舞地往前走了两步，问他：“为什么呀？”正好见谭知静洗好了，忙又像上次那样帮他关水管。
　　谭知静在洗手池里轻轻地甩了几下手，没有回答，却问道：“你们学校那种事多吗？男生欺负女生。”
　　余初反应不过来地摇摇头，随即灵光闪现，“你不会是替你姐姐家的小孩儿问的吧？”
　　谭知静欣然地叹气，“确实是，我姐他们现在就开始担心我小外甥女以后会不会性格软，会不会被欺负。”
　　余初又呆住了。谭知静只有在说起家人时话才会多起来，可他又不懂了。
　　“小孩子出生的时候是什么样的？”
　　谭知静的眼神陷入回忆，笑容幸福地说：“又湿又皱，可怜巴巴。”
　　余初惊讶地张大嘴巴。
　　谭知静不知是因为想起外甥女当初起名字的艰辛，还是此时看余初可爱伶俐，又或者只是因为余初之前问过他，所以他才问回来：“你的名字是哪个字？”
　　余初在电话里听他喊过自己，远远没有过瘾。这会儿他清楚地看到那双薄唇是如何动作的，那唇上的纹路产生了怎样的变化，谭知静如何用他那暖和的嗓音喊他的名字：“余初？”
　　余初情不自禁向前倾身，像是要朝着那双嘴唇追过去。他略一凑近，那双嘴唇就敏感地向后撤去，完全无意地划清界线。
　　余初踮了下脚，站直回去，“初中的初。”
　　谭知静说：“这个字在名字里也不常见。”
　　余初松了口气，感激他没有问自己的名字有什么含义。
　　送谭知静出去的时候，余初忍不住又问：“你觉得那件事我做得对吗？”
　　谭知静已经换好了鞋，直起身想了想，说：“如果让我说，你这个年纪可以适当放肆一点，只要别太出格……如果不好衡量出优劣，就做你想做的——我走了，下周有什么问题你可以提前备出来，下周日见。”
　　谭知静像是转瞬就离开了。余初盯着大门又站了一会儿，才后知后觉地感到一阵天翻地覆的幸福。
　　他冲到阳台，扒着窗玻璃往下看，等了一会儿才看见穿着黑色长风衣的谭知静从楼里走出来。
　　余初隔着玻璃贪心地望着，看谭知静如何将双手插进兜里，然后右手拿出手机看了一眼，又放回去，之后两只手就一直留在温暖的大衣兜里面，让余初的双手都跟着暖和起来。
　　一只流浪的小猫从灌木丛里跳出来，故意挡住谭知静的路，然后绕到谭知静脚边，用脏兮兮的身体蹭谭知静笔挺的裤腿。
　　余初心里一下子揪紧了。这是小区里最不招人喜欢的流浪猫。他们小区临近公园，常有流浪猫跑过来讨食。一些流浪猫品种高贵，或者长得漂亮，就总能获得食物。这只猫丑，就总被驱赶，还有小孩儿打它，往死里打。
　　余初每次看见它，都要使劲儿忍住不去喂它。这是大自然的规则，不能让它以为危险的地方常有食物。
　　他紧紧攥着拳头，盯着楼下面。那只脏兮兮的丑猫还在蹭谭知静。余初能懂它，它其实最怕人，可它最难获得食物，所以要比别的猫更会讨好。
　　可是它太丑了，瘦到皮包骨头，就更丑了，还那么脏。余初不敢看下去了，怕看到谭知静像别人一样把它一脚踢开。
　　余初扭过脸，双手无助地罩在脸上，用一只眼睛的余光偷瞄，看到谭知静弯下腰，把赖在他脚边不走的小丑猫抱开。
　　接着，谭知静也离开了。
　　余初又趴回到窗户上，看着那只丑猫孤独地趴在路边上，蜷成一个球。
　　这样看着，过了很久，似乎又没有太久，谭知静回来了，手里拎着一包猫粮。余初看到谭知静蹲下来，长风衣的后摆自然坠了地，会粘上土。
　　谭知静倒出些猫粮，饿坏了的小丑猫立刻狼吞虎咽地吃起来，从阳台上看它的动作都能看出它有多饿。地上的那一把猫粮很快就吃完了，于是谭知静又倒了一些出来，又吃完了，继续倒。
　　他每次都只倒一点点，可能是怕猫撑到。
　　猫渐渐吃得没那么着急了，谭知静站起身，看看手里还剩了那么多的猫粮，像是有些不知该如何是好，他仰头看了一下，似乎是在找余初家的位置。
　　余初吓得赶紧蹲下来，匆忙间似乎看到谭知静抬起他那双乌黑幽深的眼睛。
　　余初太害怕了，蹲得脚麻了才小心地站起来。
　　谭知静已经走了，猫还趴在那里，满足地舔着自己的前爪，给自己洗脸。
　　余初这半天以来有好几次莫名其妙想哭的冲动，这会儿终于流下眼泪来。
　　--------------------
　　为什么是唯一一次得下章讲了～


第11章 哪个“初”
　　余副局晚上回来的时候给余初带了一袋单位食堂的蜜果子，这是当地一种传统甜食，拿油、面和糖做出来的，甜得要命，全家只有余初爱吃。
　　余初打开油纸袋，闻见蜜果子香甜的味道，顿时觉得这一整天都完美了，高兴得大声说：“谢谢爸爸！”
　　阿姨已经做好了两个菜，保着温，余初妈妈自己做了一锅素汤，再加上这袋蜜果子，晚餐丰盛极了。
　　吃饭的时候，余初妈妈跟丈夫说自己一天做了什么，看的什么电视剧，去哪儿买了什么东西，回来路上去哪家美容院做了个护肤。
　　余副局看着妻子水润的脸庞，满足地说：“是，我刚才一进屋就发现了，真漂亮。”
　　余初妈妈脸上显出些羞涩，这让她看起来更像少女了。
　　余初问余副局：“爸，蜜果子能放几天啊？”
　　余副局笑着说：“你还操心这个？你哪回不是两天就把一袋全吃完了。”
　　余初像他妈妈一样羞涩地笑了，“我想省着点儿吃，能放到下周日吗？”他想着谭知静车里放着奶糖，没准也爱吃这个，他想给谭知静尝尝。
　　余副局想了一下，转头问妻子，“这东西能放冰箱吗？会不会变味儿？”
　　余初的妈妈也不知道。夫妻两个讨论了几句也没得出结论，余副局对余初说：“你就吃吧，别省着了，什么时候再想吃了，我让食堂做就行了。”
　　余初开心地应下来，“下周五晚上行吗？”周五晚上带回来，放到周日上午，总是没问题的。
　　余副局说可以。
　　提起周日，余初的妈妈想起来了，对丈夫说：“老郑给介绍的那个补课老师今天也过来了。”
　　余副局问余初：“她教得好吗？”
　　余初用力点头，“教得可好了，比我们老师讲得都清楚。知静哥哥可厉害了，都毕业这么多年了——”
　　“哥哥？”余副局拧起眉头。
　　余初顿时如坠冰窟，惊惧地看向母亲。母亲的脸色也霎时如白纸一般。
　　余副局把筷子撂到桌上，忍着火气问他们两个：“是男老师？我不在家的时候，你们让一个男人进到家里面。”
　　余初几乎要打起牙颤，忙把牙齿绷紧了，抢着解释：“是我开的门，然后就请老师进我房间了，我妈没和他说话。”
　　他撒谎，妈妈更害怕了。
　　余副局狠狠地剐了母子俩一人一眼，起身去拿手机。
　　余初知道完了，他要去查监控记录了。
　　妈妈也站起来，慌张地把余初从座位上拽起来。她手上力道失控，掐得余初胳膊上的肉生疼，“快进屋！”妈妈瞪着鹿一样的眼睛。
　　余初吓得脑子都不转了，腿脚发软地跑进屋里，哆嗦着锁上门。
　　外面吵了起来，从第一句开始就是旧台词，之后的每一句余初都曾经听过。
　　他想找耳机，但是没找到，就扑到床上，整个躲进被子里，抱紧被子的四个脚，不让声音漏进来。
　　他听不见了，可是一句一句依然往他脑袋里冲，都是余副局暴怒的声音：“什么样的女人会十八岁就给别人生孩子！”“我从来没有过别的女人，你为什么就做不到？”“你妈让你嫁你就嫁，她让你死你是不是也要去死？”而妈妈永远都只有一句话：“那你让我怎么办？我怎么做你才能满意？我去死吧！你逼死我吧！”
　　余初在被子里哭得快要晕厥了，这狭小空间里的氧气被他哭完了，被子也被他哭潮了。他今天白天刚刚尝过幸福的泪水，这会儿不得不再次记住眼泪本身的滋味。
　　哭泣渐渐停息，余初从被子里探出又湿又皱的脑袋，可怜巴巴，就像他当年错误地从母胎里出生时那样。
　　外面没有声音了，他跳下床，小心地打开门，又蹑脚走去饭厅，之后是客厅，都没有人了。
　　他们应该已经去卧室了。
　　余初也回到自己的卧室，再次锁上门。
　　大人们开始病态地做i，孩子独自流浪到床上，孤独地蜷缩成一个球。
　　妈妈是好妈妈。在猴群里，新猴王掌权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把之前老猴王留下的小猴都摔死。妈妈留住了他，还让新爸爸愿意分一部分父爱给他。
　　余初又想哭了。他曾经以为那就是他的爸爸，他以为是自己常年不回家的爸爸终于回来了。他曾经那么爱他。
　　余初感激谭知静没有问他名字的由来。他也是后来才知道，原来他名字里的那个“初”，是“初夜”的“初”啊。
　　余初都想不起来自己会喊“爸爸”之前叫什么了。
　　--------------------
　　余初觉得自己就是那只小猫。


第12章 邀请
　　余初把蜜果子放冷冻室了，周日那天早晨从冰箱里取出来，化冻，谭知静十点时过来接他，到那会儿就应该差不多全化开了。
　　他周三的时候给谭知静打了电话，“知静哥哥，下周日我们在我家外面补课行吗？”
　　这就是他苦想了三日想出来的说辞。
　　谭知静没有问为什么，说：“好。”
　　余初没有妄想让谭知静把自己带回家。他已经和余副局商量妥当了，余副局在酒店里给他们开了一个房间，周日上午，谭知静来接他，然后两人一起去酒店。一切都如往日那般风平浪静，只是余初偶尔会想起“开房”的含义，然后被讽刺得笑出来。
　　这一次坐谭知静的车，余初坐进了副驾位，怀里捧着装了蜜果子的油纸袋。
　　他今天格外安静，谭知静开车时多看了他两眼，问他：“你拿的是什么？”
　　余初稍微有了些精神，“蜜果子，你听说过吗？”
　　谭知静竟然真听说过，还有些意外，问：“你这个年纪的小孩儿也吃这个吗？”
　　余初反问：“你觉得我这个年纪的会吃什么？”“这个年纪”四个字咬得很重。
　　“奶油蛋糕？奶茶？”谭知静不走心地说了两个。
　　余初不吱声了。过了半晌，他突然问道：“你觉得我很小吗？”
　　谭知静瞥他一眼，未置可否，但想法已经十分明显。
　　“为什么呢？”余初不甘心地追问，“是因为我个子不够高，还是你觉得我幼稚？”
　　谭知静笑了一下，还是没有说话。
　　余初万分气馁，又过了好久才说：“我下星期过生日，要办个趴体，能请你吗？”
　　谭知静开着车，余初紧张地等了几秒，等来答复：“周几？”
　　“周日！”余初忙说，又匆匆解释：“我生日是周五，但是得上课，就把趴体定在周日，人不多，不会像郑铎那次那么乱……”他这时终于意识到自己太急了，可是忍了又忍，还是忍不住说出来：“你能去吗？”
　　谭知静又开了会儿车，才问：“上午还是下午？”
　　“看你什么时候有时间？”余初飞快地答道。
　　谭知静看了他一眼，余初忙往回找补：“我就请了三个同学，他们周末都有时间，所以就看你了。”
　　可谭知静还没答应要去呢。
　　谭知静被他缠犯了难，想了一会儿，说：“我下周五之前给你准信儿，可以吗？”
　　余初克制住了自己，故作镇定地点了下头，“可以。”又忍了一会儿，冷不丁蹦出一句：“过完生日我就成年了。”
　　他这话在谭知静听来没有头尾，就没有理。
　　谭知静把车停进酒店的地库。很像被他载着去夜店那次，只是这次只有他们两个人，下车后一前一后地走着，进电梯时，谭知静也像上次一样帮他挡着电梯门。
　　余初从他身边经过时，余光看他一眼，心里忽然有些难受。他觉得自己太可悲了，才见了这个人四次，就已经爱他爱得这么痛了。
　　余初是多么憎恨人们在爱里寻死觅活的丑态啊！
　　“算了，你不想去就别去了，不勉强。”他在电梯里冷不丁丢出这么一句，说完又立刻后悔。他不该站在谭知静前面，谭知静什么都不说，他就猜不到谭知静是不是已经烦他了。
　　电梯门打开了，余初感到一只手搭在自己的书包上，那个寡言的人为了说话而说话：“到了。”
　　余初抱紧怀里的油纸包，借着谭知静的那只手走出电梯。
　　他这节课上得极为专心，他一整个星期都在为这四十五分钟做准备。谭知静也看出他用了心，四十五分钟的闹钟刚响了一声就按掉了，之后也没有再定表。
　　他把余初这一星期准备出来的问题都解答完才结束这堂课。去洗手间洗手的时候，余初过来问他：“你饿吗？”
　　谭知静以为他想请自己吃饭，就说不饿。
　　余初沉默了一会儿，又说：“我带的那袋蜜果子太多了，我自己吃不完。那个是在冰箱里冻过的，我在网上查过，说是解冻过一次的食物就不能再冻回去……”
　　谭知静等他下文，没等来有用的信息。他洗完了手，问余初：“你是想让我尝尝你带的蜜果子吗？”
　　那总爱装大人的小孩儿咧着嘴笑起来，有些矜持地点了下头。
　　谭知静心软了，“好，我小时候也喜欢吃这个。”
　　蜜果子又甜又糯，冻过一次也不影响口感。谭知静吃了两颗，看余初吃个没完。他看着余初两口就能吃掉一颗，第一口咬下去，就在蜜果子上留个小牙印，咀嚼的时候腮帮子一鼓一鼓，吃相不能说不雅，但挺好玩儿。
　　“你看这样可以吗？”谭知静对余初说道，“周日上午我们还是照常上课，你进步很快，最好抓紧这最后的冲刺时间。你要是周末不用睡懒觉，我们下周日改在九点上课，你和你朋友的party安排在下午，你觉得这样可以吗？”
　　余初嘴里含着半个蜜果子，甜腻腻地问：“那你不用睡懒觉吗？”
　　谭知静忍不住笑了，“我不用。”
　　余初赶紧把嘴里的咽下去，清晰地问：“那party？”
　　“你想让我去的话——”
　　“想！”
　　谭知静笑着说：“好。”
　　--------------------
　　哎呀忘了说了，想求个海星（???）?
　　上一章太吓人了，补一张甜一点的。蜜果子可太好吃了。


第13章 余初的大胆计划
　　中国人喜欢用“三”、“五”这样的数字表示虚指。余初一紧张，就对谭知静顺口说出会请三个同学，过后却陷入为难的境地。
　　课间的时候，余初朝郑铎扔了个纸团，两人拿眼神嘀咕两句，郑铎就过来了。他们一向如此，余初懒，都是郑铎来找他。
　　郑铎站在桌椅的过道里，趴余初桌上，两人说悄悄话。
　　“下周日我办生日趴体，要请三个人。你是其中一个，你觉得还能请谁？”
　　郑铎也犯了难，“为啥是三个？多请几个不行？”
　　“不行，就三个。”余初早就想过了，顺口说出的“三个”实际正好：再多就乱了，谭知静不喜欢乱，再少会显得他人缘不好。所以，“就得是三个，赶紧再帮我想俩。”
　　郑铎不出主意，倒先嘚瑟起来，“哥们儿在你这儿就是独一无二。”
　　余初说：“是是是，你赶紧想。”
　　能和余初一起玩儿的人里，郑铎独自站第一梯队，第二梯队空缺，郑铎生日那天请的那一群人都属于预备役，很难单独挑出两个。
　　郑铎眼珠子乱晃，余初说：“有话您直说。”
　　郑铎竟显出腼腆，“你把李思敏请上。”
　　余初有些惊讶，因为李思敏和郑铎以前的那些女朋友都不一样。但如果请李思敏和她那个朋友……似乎是个好主意。
　　他在下一个课间去了隔壁班，刚一露脸，隔壁班里就有人起哄了。百日誓师那天以后，两个班就有了传言，说余初喜欢那个女生。
　　作业，分儿，谁喜欢谁，无非就是这些了。
　　李思敏小跑出来，余初和她说生日趴体的事。“再叫上你那个朋友，还有郑铎，我就请了三个同学。”说不清是什么缘故，自觉把谭知静的名字隐去了。
　　李思敏果然是好学生，一听“趴体”这个词，就露出陌生又迟疑的表情。
　　余初安抚她：“就是几个人一起聚一下，切个蛋糕，最多两个小时。”再短一点儿都没问题，好省出时间给他和谭知静。
　　李思敏放心了，问他有什么需要自己准备的。
　　“你们什么都不需要做，到时候过去就行了。”余初说。
　　他想要的，都在谭知静那里。
　　“礼物呢？你想要什么礼物？”
　　余初奥妙地笑起来，摇摇头，礼物他也会自己向谭知静开口要的。
　　晚上回到家里，余初细细回想那间包间的格局。
　　上次和谭知待在里面，就像待在梦里，他只能像回忆一个梦境那样回忆当时未加关心的周遭：外间有多大？里间有多大？沙发脏不脏？床离门远不远……
　　床……余初身体里面发起热，为自己大胆的念头微微战栗。
　　他的房门被敲了三声，是余副局。
　　余初在很久以后才知道，会敲门对父母而言是稀缺的美德。余副局不发病时能算是极其优秀的家长。但得是他不发病的时候。
　　余初迅速收起酒店套间的草图，把作业拿出来，假装自己真的是一个被优质父母所宠爱大的孩子，用不含心事的欢快语调喊道：“进！”
　　余副局进来，坐到他旁边的椅子上，谭知静曾经坐过的位置，看眼书桌上的作业，问道：“最近学习累吗？”
　　余初摇头。每次余副局发完病，都会用各种方式来补偿母子俩。余初接受他的补偿，拿出自己的化学小测给他看：“爸，你看我化学进步了。”
　　余副局拿过小测试卷看了一眼，惊讶地说：“八十六分，进步这么大！”
　　余初笑着扬起脑袋，“我厉害吧？”
　　余副局也笑了，“厉害。”他放下试卷，看向余初，眼神渐渐又变成余初看不懂的样子——不是厌恶，恰恰相反，像是喜欢，还有怀恋。
　　余初对这种眼神完全不懂，所以当余副局这样看他时，比冲他发火更让他害怕。
　　他太害怕了，赶紧低下头，不敢再看余副局了，抓起笔假装要写作业。
　　“小初，”余副局在一旁温和地喊他的名字，“不要有压力，别累着自己。高考对别人来说是了不起的事，但对你来说不是。爸爸一直奋斗、一直往上走，不就是为了让你和你妈过上无忧无虑的好日子嘛……我和你妈最大的遗憾就是以前上学的时候太专注于学习了，什么都不懂，大好的年华都荒废在课本里了……我们不希望你跟我们一样，爸爸妈妈希望你的青春比我们精彩。”
　　余初忍不住看向他。
　　可余副局刚说完，就觉出有不严谨的地方了，补充道：“但是精彩归精彩，不是要你——”
　　余初心里顿时一阵腻歪，不想听他说了，抢着道：“我没有女朋友。”
　　余副局欣慰地笑了，“有也没关系，但是要控制住自己，你还小，不要信外面那些言论，那都是骗人的。你看西方青少年信奉那一套，整体都堕落了，吸毒的、得脏病的，比例远超我们国家，成年人的离婚率也居高不下。这说明那套理论根本就是错的，我们老祖宗传下来的洁身自好的规矩才是值得传承的……”
　　余初听得不住地点头，同时在心里尖叫。


第14章 喜欢他无情
　　周日早晨九点，不早不晚，门铃在整点时响起。余初抄起书包就要往外冲，余副局喊住他，将谭知静请上楼来。
　　两个大人在玄关处攀谈起来，余副局感谢谭知静为余初补课，提到余初的八十六分，谭知静适时露出惊喜的神情，赞赏而欣慰地看着余初，说：“小初很聪明。”
　　余初郁闷地低着头搓鞋底。
　　余副局也问了谭知静家里是做什么的。谭知静双手递出一张名片，就像他曾在酒桌上给郑副处他们敬酒时，要把杯沿降到对方杯子的下半部分那样，都是低人一等的姿态。
　　余初忽然双手抱住谭知静的胳膊，不敢看谭知静的表情，只看向余副局：“爸，等我高考完你得好好感谢一下知静哥哥！”
　　余副局笑着说：“当然，当然，这是必须的。”
　　谭知静没有把胳膊从余初怀里抽出来，反而略向余初那边倾了下身子，显得十分亲昵，对余副局笑着说：“余局长千万别见外，这都是我应该做的。”
　　余初扯着谭知静的胳膊往外走，“赶紧啦，开过去还得花时间呢！”
　　谭知静被他扯得摇摇晃晃，就像纵容孩子胡闹的长辈，之后又和余副局客套了两句才随着余初的力道出了房门。
　　身后的门一关，余初立刻识相地松了手。可不再抱着谭知静的胳膊，他的双手、双臂和胸前都空虚起来。谭知静看起来瘦削，可刚刚抱住那条胳膊，却感到结实、健壮，让余初感觉自己被充满，从肉体到心灵。
　　余初略微落后了半步，跟在谭知静身后，将双手揣进兜里，并紧紧地夹住了胳膊。
　　这时谭知静回头看向他，“化学考了八十六分？”
　　余初笑起来，以一副等待夸奖的表情点点头。
　　谭知静也笑了，“一会儿到了我看眼卷子。”然后转回头去。
　　余初继续跟着他，心想，难怪人们都喜欢第一次。他没能亲口告诉谭知静这个消息，就永远没法看到他知道自己化学考了八十六分时的真实表情了。
　　等到酒店后，谭知静第一件事就是去洗手，有两个洗手池，余初也跟着一起洗，还学谭知静的外科医生洗手法。
　　谭知静像是觉得他调皮，有些无奈地笑着摇了摇头。
　　“你为什么老是洗手啊？”余初忍不住问。
　　谭知静想了一下，说：“我爸有阵子生病，我天天往医院跑，医院要求家属进病房出病房都要给手消毒，就养成习惯了。”
　　余初“哦”了一声，针对谭知静的好奇心得到了满足。他不知道这种时候其实应该问一句：“那你父亲现在身体如何？”这会儿他还不懂这个。
　　谭知静先帮他看那张八十六分的化学小测，发自内心地夸赞余初：“进步很大。”
　　余初也发自内心地赞美他：“是你教得好！我都没想过背元素周期表这么有用！老师从来都没说过！难怪你一定要我背熟，你可太神了！”
　　谭知静淡淡地笑着，说：“你们老师肯定也要求了，是你没听进去。”
　　谭知静通过这张试卷帮余初又补了几个知识点漏洞。这次补课跟上次又不一样，这次讲得没那么细，只是把每部分点一下，让余初记下来，然后自己去看。
　　余初以为他开始敷衍自己了，有些委屈地闷头做笔记。谭知静竟能看出他心里想什么，说：“你化学已经开窍了，不用我一个点一个点地教了，你自己去看书做题效率能更高。我今天打算开始带你复习物理，物理课本带了吗？”
　　余初又走神了，看着谭知静的脸，发起呆。
　　谭知静又问了一遍，他才小兔子似的原地跳了一下，手忙脚乱地把物理课本、物理习题、物理复习大纲一样一样地掏出来，摆了满桌。
　　物理不像化学那样有捷径，谭知静耐心地一页一页给他讲，中途两人偶尔去喝口水、去趟洗手间，还一起在房间里简单地吃了午饭。谭知静在余初面前越发不掩饰自己的洁癖，三个多小时里就洗了十几次手。
　　某次谭知静洗完了手，刚坐下，余初把一管没开封的手霜轻轻推到他面前，“送你的……我觉得，老是洗手，可能容易裂。”其实是他上网查到的。
　　谭知静心里一暖，没和他客气，起身从自己大衣兜里拿出一本书，余初的眼神一直跟着他，这会儿笑起来：“你的兜好大啊！”
　　谭知静也笑了，把书递给他，“生日快乐。”
　　余初像谭知静曾经双手递名片那样，用两只手接过来，但谭知静没有立刻松手，说：“高考完再看吧。”
　　余初低头看眼书的封面，是本趣味性的生物类的书，翻开第一页，谭知静用他漂亮的字体写道：“祝小友余初生日快乐——知静。”余初从那两行字看向谭知静的脸，因为觉察到自己在这短短一瞬又往里沦陷了许多，双眼略微有些潮湿，点点头。
　　他想，已经够熟了。他和谭知静一起吃过两次饭，他为谭知静挡过一次酒，他坐过谭知静五次车，谭知静给他上过三次课，他抢过谭知静一次手机，谭知静为他开过一次家长会，他送过谭知静一次礼物，谭知静送他一次礼物，他在阳台上偷看谭知静很多次，他在被窝里偷偷想谭知静无数次。他们已经够熟了。
　　“我能再问你个问题吗？”余初说。
　　谭知静以为他是说物理题，但余初没有看书本，而是直勾勾看着自己。谭知静就明白了，几个小时里一直有问必答的嘴也闭上了。
　　余初请求他：“你让我高考完再想那些问题，可是……我老是忍不住想。”
　　谭知静的态度松动了些，“是有喜欢的人了吗？”
　　余初赶紧点头：“有！”
　　谭知静轻轻皱了下眉头，余初愿意把这理解成他不希望自己喜欢别人。
　　“男生？”
　　余初迟疑，谭知静能叫男生吗？男人？但还是点了下头。
　　“是你们班的吗？”
　　摇头。
　　“平时经常见面吗？”
　　“不经常……”余初又忍不住大胆了，“差不多一星期见一次。”
　　谭知静说：“那还好……这件事现在特别困扰你吗？”
　　余初拼命点头。
　　可谭知静也不知道要怎么开导他，或者说，他不太想掺和一个小孩儿不成熟的感情生活。
　　“你能跟我讲讲你和你前男友的事吗？”余初往谭知静那边倾了倾。
　　谭知静依然下意识地歪了下身子，不习惯和别人离太近，目光往下，看见余初仰着脸看着他。
　　“我前男友……和我同校，和我一个实验室的。”
　　余初挺意外他竟然真的回答了，问道：“他也是博士吗？”
　　“他是读研究生，我们老师也带研究生。”
　　余初又不是很明白了，就没有接话，想了想，问了句：“他比你小？”
　　谭知静点了下头。
　　“那……两个男生，是什么样的？”
　　谭知静开始敷衍他了，笑着说：“这个等你高考完再说。”
　　“那你们为什么分手呢？”
　　“因为异地。”
　　“什么意思？”
　　“他要继续读书，但是我回老家了，不在一个地方。”
　　余初似懂非懂地“哦”了一声，不敢问为什么不在一个地方就要分手。
　　两人各自沉默了一会儿，余初又说：“我那天不小心看见你们聊天，是他提出的分手，是吗？”
　　“是。”谭知静爽快地回道。
　　可余初明白是怎么回事，提分手的人其实根本不想分手，对方才是被甩开的那个。“那你伤心吗？”他装作不懂地发问。
　　“还好。”谭知静冷静地说。
　　余初心里开始疼起来，似乎是把自己想象成为那个被谭知静甩开的素昧平生的人，也可能是想象出自己以后。可正是因为谭知静此时表现出来的无情，让余初对他更加迷恋。
　　“高考以后再想这些事，好吗？”
　　这次余初乖乖地点了点头。
　　下午，郑铎接上李思敏和她朋友，三个人还顺路取了生日蛋糕，把蛋糕放在客厅最显眼的茶几上，一下子就有过生日的感觉了，屋里也热闹起来。
　　郑铎送了余初一部最新型号的iphone，余初大笑他俗气。郑铎就苦着脸说：“你饶了我吧，你知道我最怕给你挑礼物了，你说你什么都不缺，我还能送你什么？要不是苹果正好出了新款，我就空着手来了。”
　　谭知静就站在旁边，笑着看着他们，余初心里高兴，用力搂了郑铎一下，“谢谢哥们儿。”
　　有郑铎的iphone打头阵，两个女生送礼物时都有些不好意思。
　　余初说：“都说了不要你们准备礼物了，我通知得那么晚，你们还住校，买东西都不方便。”
　　李思敏笑着说：“住校生也能网购啊……你快拆礼物吧！”
　　余初先打开体积小的那件，是李思敏的朋友送的。余初到现在还不知道她大名，一直跟着李思敏叫她“小佳”。
　　小佳送了条围巾。余初撕开包装纸，然后拆开包装盒，把围巾拿出来，礼貌地看了看，又在脖子上比了一下，表示喜欢。
　　李思敏忽然站起来，翻出围巾的标签看了一眼，脸上显出诧异，又看自己朋友一眼，欲言又止的样子，但最终把话都咽了回去。
　　郑铎问她：“怎么了？”
　　李思敏摇摇头。
　　余初也觉出奇怪了，看眼围巾标签，没觉出有什么问题，便笑着说：“也是Gucci的，正好搭我现在穿的这件上衣。”
　　他一说完，连谭知静都多看了他一眼，小佳脸上也忽的红了，让余初和郑铎更加摸不着头脑。
　　余初把这条不知带了什么谜团的围巾放到一边，转向李思敏送的礼物，“这是什么，这么大！”
　　李思敏笑眯眯地看他把东西拆出来，说：“跳舞毯。有一次大课间做操的时候，我看见你——”
　　余初忙去捂她的嘴，“别说！别说！”下意识看了谭知静一眼。
　　李思敏哈哈笑着往小佳身后躲，郑铎看热闹地拦着余初，催李思敏：“快说！快说！你看见他犯什么傻了？”四个年轻人在沙发上闹成一团。
　　余初跟他们闹着，一边留意着谭知静的表情，既怕李思敏说出来让自己在谭知静面前丢脸，又希望她说，让谭知静再多关注自己一点。
　　“我看见余初把广播体操当跳舞！”李思敏喊出来，郑铎放声大笑。
　　余初大吼一声，不顾男女生之间的小界线，扑到李思敏身上，大喊：“我跟你拼了！你不好好做操竟然偷看我！”小佳也拼了，借着保护朋友的名义，大着胆子挠起余初的痒痒。
　　余初腰上超级怕痒，一下子软了，蜷在沙发上咯咯地笑个不停。郑铎也来劲了，骑到余初身上拼命挠他，余初又喊又叫，嗓音都变了调。
　　“好了，再挠就难受了。”谭知静过去拉开郑铎的胳膊，顺便把他从余初身上拽下来。
　　大家还在笑，余初却不再笑了，依旧蜷着身子，看不见脸，只听见他“呼呼”地喘着粗气，身体跟着一起一伏。
　　谭知静俯身扶住余初的肩膀，把他轻轻翻过来，看见他笑得红通通的脸蛋，还有一双直勾勾看过来的湿润的眼睛。谭知静这时才发现余初的眼睛圆圆的，又大又亮，外眼角却有点儿往下耷拉，看起来好像可怜巴巴的，但其实满是心眼。
　　他不知为何地笑了，朝余初伸出手，准备拉他起来。
　　余初用那双小狗似的眼睛瞟了谭知静的手一眼，却没有握，而是抓住他的两只肩膀，猛地往下一带。谭知静没有防备地下坠，幸好半路撑住沙发，没有摔到余初身上。余初借着他的肩膀起身，然后从他身下溜出来，笑嘻嘻地说：“你看你非得摸沙发，一会儿又得洗手。”
　　余初嘻嘻哈哈地找郑铎算账去了，谭知静表情严肃地看了他一会儿，去洗手间洗手去了。


第15章 求偶的食物链
　　余初知道自己过火了，但他刚才实在没有忍住。他以前会自觉与谭知静保持一定距离，怕谭知静反感，也怕自己承受不住。但今天揣着那个计划，让他越发按捺不住了，不再想要那个安全距离的保护。他想和谭知静紧紧地贴在一起。
　　他和郑铎打闹的时候，就像是在和空气互动，感官依然停留在被谭知静压在上方时的感觉，可是他不敢再偷看谭知静了，他已经看出谭知静被自己刚才的举动弄烦了。但隐约又有几丝兴奋，像是盼着谭知静能猜到。
　　之后是生日蛋糕环节。拉上窗帘，点燃十八支蜡烛，只留一盏地灯。小寿星该许愿了。
　　余初望一眼那丛跳动的火焰，一共十八支。闭上眼睛，双手合十，在心里默念，睁眼，吹蜡烛。
　　“你许的什么愿？”小佳带着少女特有的谨慎的期寄问道。
　　余初狡黠地笑着说：“这不能说，说出来就不灵了。”
　　“那许了几个愿总能说吧？”李思敏帮朋友打探他的小秘密。她也懂这些，有关某个人的信息，无论是什么，只要是某个人的，就都想听。
　　余初竖起三根手指头，“三个。”趁着光线暗，他终于敢看谭知静一眼，看到对方眼里总算不再那么戒备。
　　年轻人吃蛋糕前总要先玩一下。四双手上沾了奶油，郑铎想抹李思敏，李思敏往小佳身后躲，是为了趁机偷袭小佳，小佳借逃跑的契机，身体碰了余初两下。四个年轻人在屋里串成一串，像一条求偶的食物链，只有谭知静置身事外地站在一边，他站在食物链的外面。
　　余初像是无路可跑了，绕到谭知静身后，脸几乎贴上谭知静后背的衬衣，鼻子穿透空气中奶油的香味，闻到谭知静身上的气息。他还没嗅明白，谭知静就往前走了一步，远离了他，回过头来提防地看着他沾满奶油的手。
　　余初模仿刚刚和别人打闹时的动作和神情，嘻嘻哈哈地在他面前挥舞自己的双手，另外三个年轻人在一旁起哄：“抹他！抹他！”
　　也许谭知静是碍于旁人，配合地浅笑着，握住余初的两只手腕，一手一个。余初使不上劲儿了，被谭知静把一只手送到自己脸颊上，抹了自己一脸；另一只手上的奶油抹到鼻子上。旁边的人一阵哄笑。
　　谭知静松开手，转身去了更清净的角落。余初低下头，用手背蹭了下发痒的鼻尖，然后送到唇边舔了一下，奶油又香又甜。
　　生日趴体没有包含晚餐。两个女生都是住校生，虽然是周末，但回去太晚也不好，郑铎十分积极地送两个女生回学校。屋里就只剩谭知静和余初了。谭知静是大人，是照顾他们、替他们收拾烂摊子的人，余初要收拾包装纸和零食袋，还要擦沾在地板和家具上的奶油，谭知静当然会留下来帮他一起干。
　　一切都如余初计划的那般。
　　两人一声不响地收着垃圾，一杯特意留了多半杯的可乐洒在余初身上，余初叫了一声，吸引过谭知静的注意力。
　　“怎么办？我没带别的衣服。”余初张着手臂向谭知静求助。
　　谭知静抽出几张纸巾，大步走到余初跟前，把纸按到他被可乐染成深色的衣服上。
　　余初从他手里接过那几张纸，在衣服上用力按了几下，再把纸拿开，Gucci卫衣米色的部分染上可乐的颜色。余初把一只手伸进自己衣服的下摆，摸了摸里面，确实湿乎乎的，不舒服，于是比刚才更加自然地说：“算了，我还是洗个澡吧，可乐好黏。”
　　谭知静和他拉开些距离，“嗯”了一声。
　　余初走进洗手间，锁上门，单马上又为自己锁门这个动作感到惊奇了。
　　“为什么要锁门呢？”他问自己，但想不出答案。他试图在此刻思考些什么，想再审视一遍，却只剩一片空白。似乎是既没有非做下去不可的理由，也没有中止在此刻的理由，便只好依照惯性继续做下去。
　　脱掉衣服，打开淋浴，还没热起来的水浇到他身上，激得他狠狠打了个寒战。
　　“为什么不等水热起来呢？”他又问自己。这时他隐约获得一个答案：因为他知道接下来发生的事会比冷水更恐怖。
　　谭知静把零食和饮料的包装都收进垃圾桶了，掉在地上的奶油也擦干净了。只有一个洗手间，所以没法立刻洗手，谭知静坐到沙发上，烦躁和手心的细菌一起疯狂地繁殖。
　　少年青涩的脸庞沐浴过后便熟透了，蜜桃一般，柔软、红润。他没有擦头发，水从柔软的发梢一滴一滴地落下来，掉到浴袍上，消失在柔软的纺织物里，而没有被浴袍遮住的部分，比如脖颈和脖颈以下的皮肤，就被水弄得湿淋淋的。
　　余初双手抓着浴袍的前襟，紧紧裹住自己，朝谭知静一步一步地走过去。谭知静的眼神沉沉的，脸上看不出任何变化，让余初心里更加没底。
　　“你猜到我要干什么了吗？”余初站到谭知静面前。似乎是第一次，他让谭知静仰视着自己，可那两只眼睛依然重重地压着他，让他膝盖微微打颤，脚腕和小腿都跟着发软。过了一会儿，他开始打牙颤。
　　“冷的话，就把衣服穿好吧。”谭知静终于开口了。
　　余初顿时不紧张了。谭知静果然看出来了。


第16章 我也有病吗
　　“我不冷。”余初说，他也确实不再发抖了。
　　“我十八岁了，我也是大人了。”这是事先就想好的台词，说得十分镇定，“今天虽然不是我生日，但好歹是我生日趴体，就当是你送我的礼物？……我就是想试一下，行吗？”
　　“不行。”谭知静痛快地拒绝。
　　“为什么？”余初纳闷地问。
　　“我已经送过你生日礼物了。”
　　“可那本书我已经有了，不能算。”余初没有撒谎，就在他的书架上，有和谭知静送给他的这本一模一样的书。他当初邀请谭知静看自己的书架，但谭知静没有看，余初觉得这是天意。
　　“所以你还欠我一个生日礼物……就送这个吧，行吗？我爸不会知道的。”
　　“别胡闹了。”谭知静缓和下语气，让自己多一些耐心，少一些责备。
　　可“胡闹”那个词在余初听来，比刚才那些带着厌烦的话都刺耳多了。
　　“我没有闹，我是认真的。”这是他筹谋许久的伟大计划，怎么能是闹呢？
　　谭知静皱起眉头，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像是一声叹息。
　　余初舔了舔自己发干的嘴唇，“为什么呀？你为什么不愿意呀？是因为高考吗？没事，我以后反正是要出国的……而且，离高考还有三个月呢。我就想试一次，试完就不缠你了……你每周末都要给我补课其实挺烦的吧。”
　　谭知静摇了下头，但余初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
　　谭知静看眼时间，对余初说：“我现在送你回去，或者我去你家帮你拿一身衣服。”
　　他刚说完衣服，余初就把浴袍脱地上了。
　　尚未完全成熟的躯体袒露在谭知静面前，身体两侧的双手紧张地攥成拳头，大腿上的肌肉微微抽搐，两腿紧并在一起，紧张得连条缝隙都没有留。
　　谭知静移开视线，站了起来。
　　但两个人离得太近了，他刚一起身，余初就贴了上来。
　　“啊！”余初惊喜地喊出来，低头看了一眼，顿时激动得浑身发抖。他脑海里闪过一瞬曾经看过的可怕的画面，是余副局骑在妈妈身上，一边做那种事，一边抽打妈妈的身体。余初仿佛看到是余副局的那个东西长在了谭知静的身上，而自己变成妈妈。他马上就要替妈妈受难了。
　　他紧紧地抱住了谭知静，兴奋地大喊：“我就知道！我就知道！”
　　他就知道！谭知静肯定是想要的！谭知静喜欢男人，还和前男友分手这么久了，怎么会不想要呢？他只是在虚伪地推辞，就像余副局说要感谢他时，他说不用，但其实就想要那个！
　　余初体谅他性格高傲，允许他继续矜持，仰着脸说：“我真的很想要！我想和你试一次……”他的嘴唇第一次离谭知静的那双薄唇那么近，情不自禁地往上凑，谭知静就仰着头往后躲。余初求他：“就和我做一次吧……我爸真的不会知道的……我嘴很严的，绝对不告诉他……我和他说的是晚上再回去，现在还这么早……”
　　谭知静想推开他，但找不到下手的地方。他支着双手，忽然反应过来，自己竟然是觉得刚打扫完卫生的手太脏了，怕碰脏余初的身体。
　　完全没有必要。谭知静毫不犹豫地握住余初的肩膀把人一把推开。
　　余初踉跄着退后两步，看到谭知静衣冠整齐地站在自己面前，刚刚那点儿破绽已经被掩饰回去了，而余初身上冷飕飕的。
　　他像是这会儿才意识到两人在着装上的差别，瞬间被铺天盖地的羞愤袭击了，忙蹲下去抱住自己。
　　谭知静又叹了口气，走到他旁边，弯下腰想帮他把浴袍捡起来。但是余初故技重施，猛地扒住谭知静的肩膀。这次他得逞了，谭知静被他拽倒在地上。
　　余初手脚并用地去纠缠谭知静，可他力气小太多了，就像不自量力的猎食者妄图捕猎比自己更庞大、更凶猛的猎物，只会让自己陷入危险又难堪的境地。
　　但所幸不是一无所获，谭知静也不是全身而退的。他站起来，余初躺在地上由下至上地望着他，看到他再次露出破绽。
　　谭知静扭头朝门口走去，他取大衣耽误了些时间，被余初抢着挡住了门。
　　余初光溜溜地贴着门板，冰得后背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但他不再为两人着装上的差别而感到羞耻了，也不再为自己体型上的劣势感到自卑。谭知静对自己是有欲望的，他只是在装。男人都是心口不一的动物。
　　余初伸出手，想去碰谭知静，被一把抽开，“啪”的一声脆响，余初手背上火辣辣地疼。
　　余初看着谭知静前所未有的生气的表情，忽又拿不准了。难道谭知静真的不想吗？可是为什么呢？
　　这太奇怪了，余初想不明白。他拼命地思考，终于意识到什么，忙说：“你是不是没有理解我的意思？我从来都没有跟人做过，这是我的第一次……第一次！”这是他的第一次，干干净净的、最好的第一次，白送上门来，怎么会有人不想要呢？
　　谭知静不胜其扰，语气里终于带出烦躁：“你是不是第一次关我什么事？”不仅有烦躁，还有嫌弃。
　　这下余初彻底愣住了，身体深处一些东西被翻过来、倒出来，里面乱成一锅粥。
　　谭知静动手了，扯着他胳膊要把他拽开，“让开！别逼我告诉你爸爸！”
　　余初两只手死死扒住门把手，被谭知静扯得东倒西歪，断断续续地说：“那你告诉我爸去吧，他肯定会弄死你的……要不你就依我，我会报答你的，我让我爸给你批项目！”
　　谭知静手上停了一瞬，不再顾及会不会弄伤余初，真的用了劲儿，把余初从门上揭了下来。
　　余初坐在地上，回忆门关上前是不是真的听到那么一声，谭知静骂他有病。
　　他害怕了，开始检讨自己刚才的所作所为：有病的是余副局和妈妈，怎么能是自己呢？难道自己被他们传染了吗？难道自己被他们养坏了？
　　他浑浑噩噩地从地上爬起来，往客厅里走，看到摊在地上的浴袍，赶紧抓起来穿上，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似乎这样就能让自己病得轻一点。
　　他忽然想到更可怕的，几乎要跳起来，满屋子地乱窜，找手机。他最后在洗手间里找到了，哆嗦着给谭知静发消息：“别告诉我爸，求求你！”发出去后又想起来，忙补充一句：“我跟你闹着玩儿的，是恶作剧，对不起！”
　　他握着手机，等不来回信，越发的害怕，手机屏幕上的字都跳起来。
　　谭知静回复他了：“我帮你叫一辆车，半个小时以后在酒店门口等你，你坐车回家。”
　　余初赶紧回：“好！”先发出去，再说：“我听话，我不胡闹了。”又问：“你还告诉我爸吗？求求你别跟他说，他会打死我的，真的，他真的能打死我。”
　　谭知静说：“我不说。”
　　余初从巨大的恐惧中解脱出来了，手机掉到地上，眼泪也哗哗流下来。他在泪幕中看到谭知静为他打包起来的吃剩的蛋糕，想起之前许的三个愿望。
　　每年都是一样的愿望：第一希望爸妈离婚，第二希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第三希望世界和平。
　　要是过生日能许四个愿就好了。


第17章 一些改变
　　（对不起！上一章最后一句严重笔误o（╥﹏╥）o小初最后的心理活动是，要是过生日能许四个愿就好了。是四个！）
　　***
　　早读，周一升旗仪式，课间操，午休，体育活动……上课，上课，上课，做题，做题，做题……
　　后桌用笔轻轻点了一下余初的背：“门口好像是找你的。”
　　余初迷迷糊糊地抬起头，看到李思敏站在门口，这才意识到自己刚才那一瞬间竟以为能在那个位置看到谭知静。
　　他走到教室门口，李思敏把他拉到没人的地方，小声告诉他：小佳送他的那条Gucci围巾是找亲戚家的姐姐借钱买的；那条围巾四千块，和小佳一学期的生活费一样多。
　　余初不明白。他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好几个月只花四千块钱，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送别人自己买不起的礼物，不明白为什么缺钱了不是找家长要而是找亲戚借。
　　他发现原来有那么多事自己都不明白。
　　“我告诉你这个没有别的意思……就是，马上就高考了……你能不能别太经常跟她说话……但是也别故意躲着她，万一她跟你说什么，你能不能……能不能先哄哄她，跟她说，高考以后再给她答复……”李思敏可能是因为在求人，也可能是因为觉得难以启齿，或者是因为自己最好的朋友把爱情看得那么重，又或是在替朋友的单相思感到难过，忽然红了眼圈。
　　余初依然不明白，但也差点跟着流出泪来。
　　他回到教室，朝自己座位走了两步，忽然停下来，扫视整个班级：现在是课间，但走动的人很少，大家多数都趴在自己的座位上写字；空气里的声音波动均匀，是一些同学在三三两两地小声讨论问题。
　　余初记得刚转进来时，有时还会嫌这边学校的班级容量太大，课间人人都说话，太吵……教室后墙的板报上写着：距高考还有八十一天。
　　他在距高考八十二天的时候对谭知静说，高考没什么，自己反正都是要出国的。
　　谭知静那会儿对他摇了摇头。他究竟是在说不是什么呢？
　　余初走到郑铎旁边，小声问他有没有李思敏的微信。
　　郑铎得意地说当然。
　　“给李思敏转四千块钱，跟她说是我让的，她明白什么意思。”
　　郑铎大惊失色：“你也要追她！别介啊……”
　　余初没有跟他闹，沉默了一会儿，说：“快高考了，你别去招人家。你知道住校生都为什么住校吗？她们都不是本地的，为了上学不容易，你别耽误人家。高考是大事，你要是影响她发挥了，她恨你一辈子。”
　　郑铎被唬住了，老实地点了点头。
　　周二没有升旗仪式，其他都是周一的重复。周二的早读是英语早读，七点半，所有同学都已经坐在教室里了，有的背单词、有的背英语文章、有的背固定搭配。英语老师背着手在过道里慢慢地溜达，等着有同学遇到问题能及时解答。
　　“老师牙上有菜叶。”同桌用胳膊肘碰他一下，藏在朗诵声里和他说悄悄话。
　　余初看向英语老师，她正在给旁边那列的一个同学讲题，脸朝向余初他们这边。余初看了一会儿，看到老师的下门牙上确实有片绿菜叶。
　　老师讲完题了，等她转过身走出几步，刚刚问问题的同学忙跟自己同桌嘀咕起来，两人的表情像是遇到比刚才那道更难的题。
　　“他应该刚才问题的时候告诉老师。”余初的同桌小声对余初说道，“现在已经错过最佳时机了。”又看眼表，松了口气，“快下课了，希望老师一会儿回了办公室能照下镜子。”
　　余初班里的同学不是特别喜欢自己的英语老师，因为别的班的英语老师普遍都年轻活泼，还漂亮，就他们班的英语老师年纪最大、最死板，讲课也一般。余初以前也笑话过他们英语老师，学老师的口语发音，“道路，肉的！”逗得前后桌哈哈大笑。
　　不过英语老师对余初不错，曾经有一次叫他去办公室谈话，说他英语成绩不错，但希望他不要满足于此，要继续努力，争取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余初讨厌这种说教，看见老师桌上有一个小女孩儿的照片，就打岔问老师：“这是谁啊？”那一瞬间，老师严肃的脸霎时柔和下来，连声音都变温柔了，说：“是我女儿。”
　　这会儿余初在想，他们七点半就要到学校，自己有阿姨做早饭，老师的女儿是谁给她做早饭呢？英语老师是和家人一起吃的早饭吗？他们今天早晨吃的什么？菜包子？还是有菜叶的面汤？老师得几点起床呢……
　　他举起手，英语老师立刻看见了，快步走过来。他们问问题是不用起立的，都是老师弯下腰来讲。余初问了一个语法题，老师给他讲完，余初说：“谢谢老师。”然后移开手，露出课本空白处的字：“老师您牙齿沾了东西。”
　　他给老师看字的时候没有抬头，用余光感觉到老师停顿了一下，就快步走出了教室。过了一会儿老师回来了，好像之前那样在过道里来回溜达，余初尴尬得不敢抬头。老师经过他旁边时，在他桌上放了一张小纸条：“Thank you！”
　　同桌在一旁偷偷地冲他竖起大拇指。
　　余初刚刚是想起了谭知静。他经过几十个小时候的思考，在谭知静那一摇头里领悟到了遗憾和失望，还有些许的轻蔑。他读到一些谭知静没有说出来的话，比如，如果你真的学，我给你补课并不会觉得烦；如果你不想好好学习，高考对你不算什么，你又何必浪费我的时间。
　　他想起谭知静在饭局里偶尔露出的疲累的神情，想起他喝得难受了还硬撑着笑脸，想起自己让他跟自己试一下，说让余副局奖励他，那张总是淡然的脸在刹那间暴发出的愤怒。
　　余初说不清这些事之间究竟有什么联系，但它们确实在他心里连接在一起，并且改变了他。
　　他想把这些改变告诉谭知静，想把周二早读课的那件事也告诉他，再问问他怎么看，自己做得对不对。
　　但他不知道谭知静这周日还会不会来接他了。
　　--------------------
　　我的初宝，那天但凡表现正常一点儿o（╥﹏╥）o，知静说不定就真把持不住了。


第18章 救那只猫
　　在接下来的那个周日，余初自己早早地醒了，比上学的日子被闹铃叫醒的时间都早。
　　早晨从来没有这么长过，他也吃不下早饭，就一直守着窗户坐着，望着楼下。坐到八点半，他开始肚子疼，因为紧张：上周日谭知静是九点整按的门铃。
　　九点钟，谭知静没有来。九点十五，余初受不了了，下了楼，在小区里一条路的分叉口附近溜达，这里是谭知静去他家的必经之路——如果他今天会来的话。
　　后来他听到一些小孩的吵闹声，一开始没有在意，但是越听越古怪，就跑过去，直接从绿化带的灌木丛穿过去，越过修剪整齐的绿植，看到小区里几个十多岁的小孩又在欺负那只丑猫。
　　人类，即使只是未成年，在猫的成年个体面前也有着显著的优势。他们更狡猾，会用香肠当诱饵，还会制作武器，除了用脚，还用木棍抽打它，阻断猫的去路。
　　但猫也有优势，它更灵巧，以往总能挨几下就逃出来。但这次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它没能逃走。它被困住了，人类打得越来越狠。
　　余初在心里嘶喊：“别打它了！”可他喊不出来。那只猫也喊不出来，它在残酷的暴力里狼狈逃窜，从这一只脚下逃到那一只脚下，从这根木棍逃向另一根木棍，也没有发出任何叫声。就像是那些人类的笑声把他们两个的声音都剥夺了。
　　余初也没法走过去，他看着那只猫被踹得满地打滚，动作越来越不灵活，他的双脚就像被钉在地上，动一下就锥心地疼痛。他甚至都没有在心里责怪那几个人类。他怪这只猫。他告诉过它那么多遍，这个小区不安全，不要来这边要食，它为什么这么笨。
　　他没法再看下去了，蹲到地上，灌木丛挡住可怕的画面，再捂住耳朵，那些笑声就也都一并消失了。余初把自己藏在没人能找到他的角落，躲在懦弱的安全里痛哭流涕。
　　过了很久，余初捂着耳朵站起来，看到那些人类已经离开了。那只丑猫变得更丑了，一团抹布似的铺在地砖上。
　　“死了吗？”余初的思维像生锈的齿轮一样艰难地转动，费尽力气转到下一个齿，“死了也好。”这两个齿轮早就是挨在一起的了。
　　余初也像死了，可他毕竟还活着，所以还要继续承受活着的罪。他委回到地上，把自己缩在几株灌木之间，不知道这样的痛苦还要重复多少回。
　　后来他听见皮鞋走在路上的声音，步调不急不缓，尤其是停住前的那最后一步，听起来格外熟悉。
　　紧接着是比脚步声更熟悉的嗓音，余初听见谭知静在不远处问道：“请问是宠物医院吗？有猫受伤了，可以送去您那里吗？”谭知静还问对方，猫像是被虐打了，已经不动了，要怎么办。
　　余初缩在植物的庇护里，听到谭知静又离开了，属于谭知静的所有声音逐渐离他远去。远到快听不见时，余初从灌木丛里跳出来，朝谭知静追了过去。
　　谭知静小心地抱着奄奄一息的猫往外走，听见身后有动静，回了下头，看见余初带着哭肿的一张脸跟在他身后十米左右的位置，见自己停下来，他便也停住，像是已经跟了很久。
　　谭知静看了余初一会儿，没有说话，转过头继续走，余初一直和他保持着那么远的距离，像被谭知静用一根绳子栓着。
　　到了小区外面，人多起来，余初怕跟丢了，才把十米的距离缩成五米。他这时才知道原来每次谭知静来找他，都得把车停这么远。
　　谭知静走到自己的车边，回头看向余初，用眼神示意他过来。余初忙跑过去，停在距谭知静一米左右的地方。
　　“过来。”谭知静又下令，余初才敢再往前走一步，一米缩成半米。
　　“你抱着猫，我开车。”谭知静把几乎没有生息的猫放到余初的臂弯里，打开副驾的车门。
　　余初小心翼翼地坐进去，低头看着怀里的猫，眼泪再次哗哗地流出来。谭知静也坐进来，先从车门的储物盒里拿出一包消毒纸巾，一边擦手一边看余初哭得满脸涕泪，等把手擦干净了，起身越过余初，把副驾的安全带扯过来。余初一动不动，听见谭知静在自己脸旁说：“抬一下胳膊。”余初就把猫轻轻地放到自己腿上，抬起手臂。谭知静帮他把安全带系上了。
　　开在路上的时候，他们只说了一句话，余初问：“它会死吗？”谭知静说不知道。
　　到了宠物医院，接待的护士一见这猫的情况，立刻就把它们安排去了急诊，谭知静和余初也被一起叫了进去。
　　医生把猫放到检查台上，一边检查一边叹了口气，却没说什么，竟像是已经习以为常。
　　猫身上的伤口在检查台的灯光下更加明显，谭知静发现余初在发抖，就扶着他的肩膀把他带了出去，让他在外面的椅子上坐着等着。
　　他要转身离开时，余初紧紧抓住他袖子。谭知静像刚才医生对着那只猫叹了声气那样，对着余初也发出一声叹息，把余初的这只手握在手里，把他又从椅子上拉起来，带着他去了洗手间。
　　不用他说，余初就知道是要洗手。两个人一起认真地洗了手，谭知静让余初把手腕也洗一洗。宠物医院的洗手间是自动出水，所以不用余初帮谭知静关水管了，而且这里有纸，谭知静先抽出两张纸给余初，等余初擦干了手，又给他一张，“把脸也擦一擦。”
　　余初擦掉满脸的鼻涕眼泪，看见镜子里的自己，真丑。
　　谭知静也擦干手，两人一起回去，在外面等着。余初好几次欲言又止，谭知静温和地说：“我也不忍心看。一会儿要是有事，护士会出来找我们。”
　　我们……余初又开始哭，不是我们，只有谭知静，是谭知静救了这只猫，而他是懦夫，他什么都没有做。
　　谭知静从兜里拿出纸巾，扯出一张递给他。
　　等他情绪略微稳定一些后，谭知静问他：“是怎么回事？你看见了吗？”周围带着宠物来看病的人也都围了过来，不住唏嘘。
　　当着这么多人，余初不想说，就一直看着谭知静。谭知静等了一会儿，像是懂了，对余初说：“先不说了。”
　　猫救回来了，有几处骨折，但都不致命，要留在医院观察一天。谭知静看起来并非是多爱小动物的人，听说猫没事了，就痛快地支付了费用，然后带着余初离开了。反倒是余初一步三回头的，直到谭知静说明天还带他过来看猫，他才放了心。
　　坐回到车里，谭知静先用消毒纸巾给车里四处消毒，然后才问余初：“送你回家？”
　　余初没有吱声，谭知静就把车子启动了，往余初家的方向走，一边开车一边嘱咐：“你刚才听见护士说的了吗？回家以后先把身上的衣服都脱下来，洗一遍。”
　　衣服，脱下来……两人一时都有些尴尬。
　　“对不起。”余初小声说。
　　谭知静“嗯”了一声，而不是“没关系”，过了一会儿又说：“以后别那样了。”又过了一会儿，“对别人也不要那样。”
　　余初也“嗯”了一声。
　　快到余初的小区门口时，谭知静说：“你家这边不好停车，我一会儿就在路边靠一下，你自己下车，行吗？”
　　余初不说话，只看着他，眼睛里瞬间又涌起两汪泪。
　　谭知静没有办法，只好又在路边找了半天，总算找到一个停车位，还挤得要命，费劲地停进去。
　　余初仍然舍不得下车，可又怕谭知静又赶他，两条腿紧张地并在一起，不知道是该继续赖在这里，还是赶紧离开。
　　“你这小孩儿到底怎么回事啊？”谭知静忽然转过身来，不耐烦似的说了一句。
　　余初以为他果然又烦自己了，害怕地扭头去看他的表情，被谭知静在头上轻轻地揉了两下。


第19章 知静眼中的干净与脏
　　谭知静经常在不经意摸过什么后感到后悔，并且越想越后悔。
　　摸到余初的瞬间他也后悔了，但幸好余初的头发柔软，摸起来手感舒适，让他掌心紧绷的神经松弛下来。
　　当然最重要的是余初的头发非常干净。这个小孩儿的长相就很干净，不过这种“干净”只是一种感觉，更客观的是这小孩儿身上的衣物总是干净如新，想来在生活中被照顾得十分周到，再联想到他家里的整洁程度，让谭知静在理智上也认可余初干净：这是指余初身上所携带的细菌数量比常人少。
　　这小孩儿被他摸得定住了，痴痴地望过来，那颗奇怪的脑袋瓜里不知又产生了什么奇怪的念头。
　　谭知静觉得他短时间内是不会主动离开了，就先自己下车。
　　他刚才抱了猫，身上肯定沾了血和猫毛，还会有土和细菌，大概率还有寄生虫和虫卵。这些东西都会飘进空气中，车里不干净了。
　　他刚才开车的时候就一直后悔没有想起来先把大衣脱下来，装进塑料袋，然后再上车。那会儿他被那只猫的惨状和哭哭啼啼的高中生占着，没顾上，但稍一闲下来，他就开始被那些念头干扰，比如想象衣服上那些脏的颗粒、细菌、病毒，慢慢地飘到空气中，悬浮着，再通过空气进入他的呼吸道，进入他的身体循环，让他每一次呼吸都觉得恶心。
　　他赶紧从车里钻出来，示意余初也下来。余初的外套也被猫弄脏了。
　　可下车后也没好多少，这条街上车多人多，灰尘、尾气、行人呼出的口气……刚刚经过的那个人看起来不太讲卫生，他有什么呼吸道疾病吗？他今天早晨刷牙超过三分钟了吗？一般人的口腔里有六百多种细菌，当然多数是有益菌，可是有一两种有害菌就会非常脏，非常非常脏……细菌在空气中是活的，从这个人的口中传到另一个人的口中……停下！
　　谭知静强迫自己停止为洁癖提供饲料，从衣兜里摸出烟盒，磕出一支烟，点烟、吸一口、呼出去……心情渐渐平静下来。
　　他知道洁癖是什么。洁癖不是因为卫生习惯，也不是因为健康理念，甚至不是因为心理问题。洁癖的根源在于现实生活中的问题。现实生活的问题是无解的，所以洁癖也无解。
　　余初下车后一点儿一点儿地蹭到谭知静跟前，吸着他的二手烟。谭知静偏了下身子，避免不礼貌地朝别人吐烟，可余初也跟着转过来，依然站在他呼出的烟雾里，谭知静就由着他了，也由着他直溜溜地看着自己，就像他之前抱着猫往前走，由着余初举止异常地跟着自己。
　　吸了几口，谭知静说：“进小区吧。”马路边太脏了，旁边的垃圾桶也太脏了，还要一直抵御想把大衣脱下来扔进去的冲动。
　　他锁上车，自顾朝小区走去，笃定余初会跟着他。他走在前面，没有看余初，但能想象余初亦步亦趋跟在自己身后的样子。走了几步，他又想起余初的裸体。
　　“他要是再敢来那么一出，就满足他，管他是谁家的孩子。”谭知静吐出一缕烟，这样想。


第20章 这一天
　　越往小区方向走，行人越发多起来。不是谭知静所指的多，而是真正意义上的多。他就不再抽烟了，把香烟夹在指间，垂下胳膊，但一时找不到灭烟的地方——路边垃圾桶的顶部不能算是灭烟台，然而烟灰洒得到处都是，很脏。
　　这也是谭知静不希望自己抽烟的一个原因。他车里常年备着糖，不只是为了应酬前垫一垫，也为了戒烟。可惜总不能如愿。
　　一个妈妈推着一辆婴儿车迎面走来，谭知静背过身去，把烟蒂扔到路边的两个车位之间，用脚捻灭，正准备去捡，余初抢先挤过来，弯下腰手快地捡起来，然后红着脸站起身，捏着他刚刚吸过的烟蒂，说：“我帮你扔吧，你别把手弄脏了。”
　　饶是谭知静已经知道他举止古怪，仍不免感到些惊讶。但因为余初为自己制造出的受宠的独生子的形象，谭知静没有想到他这种卓越的眼力实际是一种生存能力，而非他曾在酒桌上所表现出来的那种耳濡目染的世故和早熟。当然更主要的原因是谭知静对余初从未深究过：世故早熟，还是幼稚轻浮，余初所表现出的一切特征都被混为一谈，统称为青春期。
　　谭知静已经不记得自己的青春期了，确切说是不知道。他可能有过一个过于平稳的青春期，也可能根本就没有过那个东西，他不知道，因为在那之前他就已经不再留意自己了。最近的那场恋爱失败之后，他再次收获“自我”这项评价，实在是大错特错。余初这样不需要负任何责任的小孩儿才是自我意识过剩的典范，而他不是。
　　被谭知静评价为自我意识过剩的余初拼命捕捉对方脸上一丝一毫的表情变化，他是从谭知静看自己的眼神里意识到的，他似乎又过火了。
　　但他忍不住。他不仅是想为谭知静效劳，还有想情不自禁地想引发谭知静的关注、想吸引他的目光。
　　可能谭知静刚刚看向他的那副微微诧异的神情，正是他想要的。他想让谭知静的视线和注意力都放到自己身上，像点燃什么易燃物一样地点燃自己。他在谭知静的注视下全身如着火一般，要是能真的烧成灰烬才好。
　　余初浑身着火地走到垃圾桶前，却舍不得扔进去了。他回头看了一眼，确定谭知静发现不了，便只做出一个扔东西的动作，实际把烟蒂藏进手心里，再假装揣兜，把烟蒂放进裤兜里。
　　这支烟蒂将在不久的将来，与谭知静递给余初的纸巾、谭知静用过的笔、谭知静写过字的稿纸，以及谭知静送给余初的书汇合到一起。之后还会不断添进新的物件，它们将化身为另一个谭知静，长长久久地与余初作伴。
　　余初已经觉出事情开始发生变化了，他预感到自己再也离不开这个救了猫的男人。
　　他们一直走到小区里，余初跟着谭知静。他住在这里，却像来做客，谭知静才是主人。
　　他们走到有灌木丛的绿化带，余初就是从这样的植物里面钻出来，追上谭知静的。
　　他终于忍不住问：“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谭知静用眼神表示许可。
　　“我看见是谁干的了……是几个小孩儿。”
　　谭知静没有显出惊讶，显然他早就猜到了。
　　余初感觉自己在谭知静面前是透明的，但谭知静这半天来都没有问他为什么不阻止。
　　他主动坦白：“我没有想明白……那些小孩儿是错的吗？残忍是位于食物链上层的动物的天性，猫也会虐待它的猎物……猫会把折磨老鼠当游戏……那些小孩儿虐待猫，和猫虐待老鼠是一样的……人不应该干涉猫虐待老鼠，所以我也不能阻止他们虐待猫，这是大自然的规则。”
　　谭知静挑了下眉。
　　“你觉得我说得对吗？”余初急切地问，谭知静难得真的在听他说话。
　　“你说得有道理。”谭知静说。
　　余初大为失望，说是心碎都不为过。他本来希望谭知静能反驳自己。如果是谭知静说他想错了，他一定能被说服。
　　“那你……如果你之前就听过我说这个，你还救它吗？”
　　谭知静想了想，说：“会。”
　　“为什么？”余初看起来像是又要哭了，大大的眼睛被泪水泡得水汪汪的，黑眼珠洗得干干净净。
　　谭知静都不由开始回忆了，自己以前见过这个年纪的……小男生掉眼泪吗？
　　高中毕业的时候似乎是有男同学哭了，本科毕业的时候好像也有，但他都不太记得了。他也曾在母亲去世后偷偷地哭过一次，但因为是夜里，没有开灯，也没有照镜子，所以他其实还是不知道其他人在这个年纪的时候掉眼泪是什么样的，只除了眼前这个。
　　“你为什么还会救它呢？”余初忍着眼泪又问了一遍。
　　“因为我看它可怜，想救它，也能救它，就救了。”谭知静说。
　　后来余初在谭知静的建议下开始写日记，他写的
　　第一篇就是关于今天。在之后的岁月里，他时常回到这一页，用不断成熟的字体对这一天添加注释，直到终于写出来：“那时候我其实还想再问他一个问题，他救了丑丑，能不能也救救我。我还想问自己一个问题，我能不能也学他救一只猫，我能不能救妈妈。”
　　“那明天……明天你真愿意带我去宠物医院吗？”十八岁的余初实际问的是这个问题。
　　“我之前怎么和你说的？”谭知静反问他。
　　余初眨了眨眼睛，明白他的意思了，惊喜地笑起来，水汪汪的小狗一样的眼睛一笑就变得弯弯的，从纯粹的悲伤直接切换到纯粹的喜悦，“那等我放学以后行吗？我想把自习课上完……当然你要是等不及的话——”
　　“我等你放学。你和你家里说一声，是我直接去你学校接你还是——”
　　余初已经迫不及待地猛点头。谭知静也笑了，“那我到时候去接你，你带好手机，到时候联系。”
　　余初又使劲儿点头，恋恋不舍地和他道别，却又不敢频频回头，怕把谭知静吓到。
　　直到要拐弯时，他才忍不住回头看了第一眼，看到谭知静也走了，只剩一个缩小的背影。谭知静的大衣不见了，不在身上，也不在手上。只穿了一件衬衣的身影在这春寒料峭里显得孤单而萧索。
　　余初始终都不知道谭知静这天为什么会陪他走这么远。


第21章 大衣
　　等谭知静彻底消失不见了，余初回到他们分别的地方，在绿化带旁边的那只垃圾桶里找到谭知静扔掉的大衣。
　　这只垃圾桶用的人少，主要是给清洁工人往里面倒土和落叶，所以看起来十分干净，这肯定也是谭知静选择它的原因。
　　衣服掉得不深，余初用手就够到了。把衣服掏出来，抖一抖，再拍一拍，就不觉得脏了。余初把大衣挎在臂弯上，又去物业那儿要了个不透明的袋子，把大衣装进去，拎回家。
　　他在电梯里发现自己眼皮还是有点儿红，就坐在楼梯间里消磨时光。妈妈整天心不在焉，不会发现他哭过。但今天余副局也在家，他那双眼睛跟探照灯似的，一眼就能看出来；而且他喜欢刨根究底，不像妈妈，即使发现了也好糊弄。
　　余初坐到台阶上，袋子就在脚边，他看着里面的大衣，越看越喜欢，忍不住拎起一个袖口，在上面摸起来。他摸了一会儿袖子，把大衣又拽出来一些，去摸衣服的内侧，贴着身体的那一面。这里大概是腰部的位置，手背贴着衣料游走，就像是抚摸到了谭知静的腰腹。
　　他玩儿这个游戏玩儿了好久，忽然想起来不能太磨蹭，不然来家里做饭的阿姨就要走了。
　　他跑出楼梯间，太好了，阿姨的小车还在。这是阿姨买菜用的小车，类似老年人出门推的那种助步车，可以塞很多东西。余初把装了谭知静大衣的袋子也塞进去，然后给阿姨发了个红包，又发了条消息，请她帮忙洗一下衣服。
　　“别让我爸看见。”最后这样嘱咐。
　　阿姨从他上初中起就在他家干活了，很疼他。阿姨刚来那会儿，他曾偷听到阿姨对着手机抱怨：“这家大人事儿可真多，孩子倒是不错，长得也好，还嘴甜。”余初觉得阿姨说得对。
　　回到家里，余副局正在陪妈妈看电视。两人挨着坐在沙发上，妻子的头靠在丈夫怀里，丈夫的手搂在妻子肩上。
　　两人一起回头看了他一眼，妈妈问：“上课回来了？”余副局问：“书包呢？”
　　余初说：“今天没拿书包，就带了张卷子，落老师车里了。”
　　余副局又问：“眼睛怎么了？”
　　余初作势要揉眼，“怎么了？”
　　余副局忙阻止：“别碰！手脏！痒吗？”
　　余初摇摇头，余副局就又说了两句学习别太累的话，还说：“小初千万别近视。”
　　余初知道他的意思。他其实是在说，自己这双眼睛和妈妈年轻时候一模一样，千万别近视，千万别戴眼镜，不然眼睛会变形。余初看过妈妈以前的照片，那时候妈妈的眼睛也是圆圆的，大大的；现在妈妈看起来依然年轻漂亮，但眼睛确实和那会儿不太一样了。
　　余初心里想着门外那件大衣、裤兜里的烟蒂和洒了一兜的烟灰，蹦蹦跳跳地往洗手间跑去，感觉自己又在余副局的眼皮子底下得逞了一回。
　　中午吃饭的时候，余初问余副局：“爸，平县是不是要修路？”
　　余副局停止吃饭，抬头看他：“你怎么知道的？在你郑叔那儿听见的？”
　　余初点点头，“我老师他们家是不是也投标了？”
　　余副局说：“你老师？小谭？”
　　余初的妈妈有些反感他们谈论这个曾在家里引起争端的老师，皱着眉头抱怨：“别在家说这个了。”又说丈夫：“你老给他讲这些，他一小孩儿。”
　　她连抱怨都是柔声细气的，让余副局笑起来：“不小了，多了解了解这方面，将来有用。”又笑着问余初：“想帮你老师走后门啊？看来你老师对你不错。”
　　余初在椅子上微微扭动着身子，“那是，你看我学习进步多快，都是因为我老师教得好。”
　　“但是这个项目应该轮不上他们。”
　　“为什么呀？”余初有点儿着急。
　　“平县那个项目大，都在抢。”
　　余初眨了几下眼睛，问：“肯定没戏吗？”
　　“肯定没戏。”
　　余初在心里骂郑铎他爸不地道，没指望的事还吊着人家，把谭知静呼来唤去。
　　“小谭他家跟老郑挺熟是吗？”余副局问。
　　余初迟疑地点点头，“我看郑叔就是白使唤人。”
　　余副局笑了，“别乱说，你郑叔又不是没人使唤……而且你老师又不傻。他爸就是个人精，也是白手起家干起来的。”
　　余初又来精神了，问：“什么意思啊？”
　　“这次不行还有下回呢。而且你老师家里不是还有个厂吗？咱们这儿好几家做这个的，东西都差不多，用谁家都是用。”
　　余初恍然大悟，忍不住咬着嘴唇笑起来。
　　余副局见他这么开心，就说：“你这么喜欢你这老师，回头有时间叫他一起吃个饭，叫着你郑叔他们一起。”
　　余初心里砰砰直跳，但又十分纠结……“等高考完行吗？”
　　余副局就又笑了，“这么爱学习了？行，听你的，就高考以后。”
　　余初也笑了。他只是怕谭知静心愿达成以后，就没必要再理自己了。
　　但紧接着，他又不放心地问：“会耽误事儿吗？”
　　余副局一时没明白，“耽误谁的事儿？”
　　“我老师……他家那个事儿。”
　　余副局好笑地摇摇头，“我帮你提前和你郑叔打声招呼，行了吧？小小年纪还挺操心。”
　　余初这才真的放心地笑起来。
　　余副局很喜欢看余初笑。看了一会儿，余副局转头对妻子说：“小初比你那会儿爱笑多了。”


第22章 草莓和青苹果
　　从没这么喜欢过周一，可真到了周一这天，余初过得又像是持续的梦游。他的肉身还坐在教室里上课、做题，但在精神世界里，他已经在放学后的校门口和谭知静相遇了一百回。
　　好不容易熬完第三节 自由自习，课间的时候，余初趴到桌上继续做梦，想象谭知静帅气地站在校门口的大树下，双手插在衣兜里——他只见过谭知静穿那件大衣的样子，所以这会儿也只能想象出长款的大衣，但他给谭知静的大衣换了个颜色，黑色换成灰色的，再加点儿暗纹，更好看——已经不那么凉的风拂起谭知静的衣角，也吹起他的头发，那双眼睛依然淡淡的，不太敢想他一见自己就笑起来……而他自己，则用第一百零一种方式和谭知静打招呼，这次是怎样的表情、有没有抬起手臂、第一句话说了什么……不能再像昨天那么热情了，会吓着他……其实是怕吓着自己……从昨天开始，余初在想谭知静的时候，就会冷不丁被自己心里的热情吓到……但也不能太疏远，他后来一直为自己曾经故意对谭知静爱答不理感到羞愧。有时候他会想，如果之前表现得再明显一点，比他曾经克制不住而不小心泄露出来的更明显一点，那天在酒店里，谭知静是不是就不会那么吃惊，是不是就不会觉得自己自己有毛病。
　　午休的时候，谭知静通过手机号加了他的微信，告诉他放学时在校门口等他。
　　还有一个小时。一个小时以后，在他脑海里演绎过的一百零一种表情、动作和话语，其中有一种就能变成现实。
　　脑袋上落了个东西，把他从一小时后拉回到现在，余初敏感地抬起头。自从谭知静揉过他的脑袋，这里就变成重点保护部位。
　　是化学课代表在发批好的卷子，余初看了自己卷子一眼，八十五分。化学课代表冲他竖了下大拇指。
　　余初乐了，从课代表手里要了小半摞卷子帮着发。但他马上发现自己竟然还没把班里的人认全，有的名字能和一张脸挂上钩，但他不知道对方坐哪儿。
　　余初跑到郑铎那儿，把自己那一小摞又分出一半给郑铎。然而郑铎还不如他，两人忙活半天也没发出几张，还暴露出不认人的弱点，被同学们“声讨”。没人再趁着课间背单词了，全都笑着看他俩忙活。
　　化学课代表已经发完了，问他俩要不要帮忙。两人要面子地说不用。然而不知哪个出了坏主意，说不要告诉他们，让他俩自己猜。余初一开始还问，后来就干脆挨个翻同学桌上的课本找姓名，碰上故意不配合的还要争抢一番。
　　全班玩儿这个幼稚的游戏一直玩儿到打铃。一般自由自习也会有老师过来看着，余初趁老师还没来，跑到讲台上大念人名，这个、这个，还有这个，卷子放左手边，这个、这个还有这个，卷子放右手边，自己过来领！
　　同学们嘻嘻哈哈地去讲台拿自己的卷子，男生都被他挨个拉住使劲儿盯两眼，意思是：“这下我可记住你了！”
　　发完了卷子，余初颇有成就感地环视全班，发现班主任就站在门口，顿时笑容全失。
　　班主任倒没生气，可也没笑，对全班说：“别的班都开始自习了，就咱们班最吵。”又看向余初：“跟我过来一下。”
　　余初等老班儿转过身去，冲同学们缩着脖子吐了下舌头，跟了上去。同学们以看义士的眼神目送他，还有人朝他偷偷挥手，仿佛他是代全班去赎罪。
　　到了办公室，班主任说：“好几科老师都跟我反映，说你最近进步特别多，作业和小测的质量也都提高了很多。”
　　余初来了精神，他这会儿不嫌老师啰嗦了，听得美滋滋。
　　老班儿夸完了，问他：“你给自己设的什么目标？”
　　“目标？”
　　余初有目标，妈妈，余副局，谭知静，猫……然而这些形象在他看过去的那一瞬间，全变模糊了，成为混沌的一团。
　　“对，比如说，希望高考达到什么样的分数，想去哪个大学，想去哪个城市，这些有想法吗？”
　　余初首先想到加拿大，但马上就否决了，那是郑铎想去的地方……不是，那甚至不是郑铎想去的地方，是郑铎认识的人们最爱去的地方……那那些人去加拿大是因为他们想去吗？还是也只是因为他们认识的人都去那里？
　　他回到教室，对着物理课本发了会儿呆，然后冲郑铎扔了个纸团。
　　老师在教室另一边给同学讲题，郑铎胆儿大，猫着腰跑到他桌边，蹲在地上扒着他的桌角，小声问：“怎么了？”
　　余初小声说：“我不想去加拿大了。”
　　郑铎张着嘴巴，眨巴眨巴眼睛，忽然半立起来，在余初耳边小声说：“李思敏想去新加坡……我也想去！”又问余初：“你去吗？”
　　余初摇摇头。
　　郑铎眼里显出挣扎。他还想说什么，但老师发现他了，让他回座位。
　　“放学细说！”郑铎对余初说。
　　可是放学铃刚响，余初就捞起书包跑了，没有等他。
　　谭知静也没有帅气地站在校门口等余初。
　　余初在校门外一堆车里找到谭知静的车，拉开车门坐进去。之前精心设计的一百零一种打招呼的方式全都作废了，因为谭知静正在吃糖，糖在他嘴里动来动去，顶得脸颊一鼓一鼓，看得余初忘了词儿。
　　“一见我吃糖就也想吃？”谭知静用舌头把糖拨到一边，问余初。
　　余初乍一见到他，还没适应过来，脑袋有点儿发晕，没太听明白，只下意识地往前凑，闻到谭知静嘴里的气味。这次是水果糖。
　　谭知静略微后仰，笑起来，但笑的时候，嘴唇并得紧紧的。他应该是提前准备好了，所以能变戏法似的转眼就变出一颗糖来。余初是谭知静最好的观众，瞬间惊喜得满脸通红。
　　谭知静把糖拿到余初眼前，挨得太近，让余初瞬间变成对眼儿。
　　谭知静又笑了，这次是被余初逗笑的。他把糖稍微拿远了些，余初不知道自己刚才对眼儿了，还不太乐意，说：“我还没看清是什么味儿的呢。”
　　“你想吃什么味儿的？”谭知静问。
　　余初回忆刚刚从他口中嗅到的味道，“……草莓。”
　　“哦，这颗是苹果的。”谭知静看了一眼，故意这么说。
　　余初觉得自己早就被他看透了。自己是拼命地掩饰，还是故意更明显一点，在谭知静面前有什么区别呢？没有区别。
　　“苹果味儿的也想吃。”余初说，他还说：“我手脏，你能给我剥开吗？”
　　谭知静用两只手小心地将糖纸像剥衣服一样地剥开，露出里面光溜溜的青色的糖块儿。他仍然尽量不碰糖块儿，几根手指垫在糖纸下面，小心地托着，往余初面前送了送。余初已经迫不及待地凑上来。
　　但凑近后，余初也变得小心翼翼的了，哆哆嗦嗦，不让自己碰到谭知静的手指。他用牙齿把糖叼进嘴里，没有立刻移开，而是把糖含进去，让嘴唇取代刚刚糖块躺着的位置，嘴唇隔着糖纸摸出谭知静指尖的形状。


第23章 丑丑
　　余初觉得谭知静看自己就像看一杯水那么容易，而自己看他就像隔着厚厚的浓雾。他多想知道谭知静今天为什么心情这么好，是因为他姐姐家那个小婴儿吗？还是因为他家的厂子？他家想投的项目？
　　他这么高兴，有没有一点点和自己有关？
　　余初看着谭知静的侧脸，把自己变成一座孤岛，身周是无边的海水，浓雾也包围着他，让他与世隔绝，只有海浪轻轻地抚摸着他的身体。他只要看着谭知静，这样轻柔的抚摸就不会停下来，这就已经足够了。
　　余初一开始担心自己这样一直盯着谭知静看，会让对方不自在，但他很快发现谭知静十分习惯这样的目光。他这样的人，早就习惯被人看了，偷偷地看，或者像余初这样无法掩饰地看，都不会在他心中引起半分涟漪。
　　虽然是不在意，但在余初看来也包含了默许。他看着谭知静，在心里挑衅地想：“你不阻止，我就一直看着你，还会越看越喜欢，喜欢到你和我谁都没法再阻止。”
　　后来谭知静竟然真让他看得受不了了，手从方向盘上离开了一瞬，隔空拨了下余初的脑袋：“别看我，看窗外。”
　　余初才不看窗外，窗外都是别人，有什么好看。他从脚底下的书包里掏出物理课本，开始背公式和定理，故意念得很大声，眼角则密切留意着谭知静的反应：倘若对方显露出半点厌烦，他就停下来。
　　但他判断对了，谭知静今天心情真的很好。余初大声地念着，谭知静留出一只耳朵听着，偶尔还抛出一两个问题考他，余初有时答得出，有时答不出就瞎蒙，谭知静就叫停，讲给他听。两人就这样一路开到了宠物医院。
　　前台接待的工作人员说猫今天吃饭吃得很好，吃得好就说明状态好，应该很快就能恢复了。
　　余初高兴得不得了，跟谭知静一起去看猫。
　　猫在笼子里，戴着伊丽莎白圈，骨折的前腿和尾巴上了外固定器，身上的小伤口也都清理过，毛发也已经打理干净，不再是之前灰头土脸的样子。
　　猫一见有人来就开始喵喵叫，抬着一条前腿想从笼子里出来。
　　余初问：“能把它放出来吗？”
　　医生说可以，这只猫乖，还说流浪猫很少有这么亲人的，尤其它刚被人虐待过，还愿意信任人类，真的很难得。
　　余初让医生说得更加怜爱这只猫了，看着它乖乖地被医生抱出来，听话地站在检查台上让医生摸它，就忍不住也想去摸一摸。
　　他还没来得及征求谭知静的同意，就听见谭知静颇为诧异地说：“怎么这么丑？”
　　余初和医生一起下意识去看那只猫，又一起笑出来。
　　谭知静也是哭笑不得，费解地看着那只猫，连说了好几句：“太丑了……怎么能长这么丑？我一开始以为是脏的……怎么洗干净了反而更丑了？……猫不是都长得挺可爱的吗？”
　　余初第一次见谭知静有如此控制不住的反应，忍不住想笑，可又替猫感到委屈，小声说：“你别这么说它……它也不想长成这样呀……它就是因为丑才老挨揍的。”
　　谭知静闭上了嘴，但显然在克制，盯着猫看了一会儿，实在忍不住了才憋出一句：“它眼角那块黑……是眼屎吗？”
　　“不是，是毛的花色。”医生笑着用手碰了下猫的内眼角，猫敏感地躲开了，坐下来想舔自己受伤的前腿，但是被伊丽莎白圈挡住了，试了几次都没有成功，也不发脾气，只是气馁地趴下来。
　　医生又碰了碰猫的鼻子、嘴角，“这些都是花色，都不是脏……”医生看了猫两眼，忍不住也说了一句：“确实长得挺特别的……一般橘猫的花色都是对称的，像这样比较……随机的图案，确实挺少见的。”
　　谭知静不忍再看了，移开视线长长地叹了口气，医生安慰他：“还有一个原因，它太瘦了，如果长胖一点儿可能能更可爱些。”
　　谭知静忍耐着瞟了那猫一眼，礼貌地“嗯”了一声，显然并不相信。这猫的长相就像是在故意捣蛋，哪怕真的是随机地长一长都不会丑得这么好笑。
　　这时余初问了一句：“我能摸它吗？”
　　医生说：“可以，它很乖，不用害怕……你小心避开它这里的伤口就行。”
　　但余初望着的人是谭知静。
　　谭知静不太想看那只猫了，尽量屏蔽它，只看向余初，用眼神说：“问我干什么？”
　　余初说：“我摸了它还能坐你的车吗？”
　　谭知静沉默了。他的车今天刚做完内部清洁，里里外外还消了毒。
　　医生说：“没事，它已经洗过澡了，也做了除虫，干净的。”
　　余初看见谭知静的嘴唇紧紧地抿起来，眼神充满抗拒和警惕。
　　“算了，我不摸了。”余初忍痛割爱，还往后退了一步。
　　医生这时感到不妙了，婉转地问他们打算怎么处理这只猫，“它身体素质不错，这些伤都不严重……但主要问题是它还没有完全成年，如果再放出去流浪，恐怕还是要受欺负。”
　　“它还没成年？”余初惊讶地问，谭知静看起来也有些意外。
　　“是啊，很可怜的，还没长大就没有妈妈了……可能它妈妈是家猫，但是主人嫌它丑，就把它扔掉了。”医生替猫争取怜爱，看着余初，说：“如果按照人类的年龄，它比你还小呢。”
　　余初扁了扁嘴，小声说：“我不小了。”
　　谭知静问医生：“能把它养在您这里吗？有费用也没关系。”
　　医生说：“短期的可以，但是我们这里空间和人手都有限，如果之后来了更需要照顾的宠物，就得腾地方……”
　　谭知静点点头表示理解，又问：“那有别的可以处理流浪猫的机构吗？私人的也行，需要花钱的也行。”
　　医生说，一般这种受伤的流浪猫都是被救助人领走了，也有个别的是等别人来领养，“但是……”
　　余初忙说：“我懂了我懂了。”他不想让医生说这猫因为丑，不招人喜欢。
　　医生见谭知静确实没有领养的意思，就推荐了宠物商店，但又提醒他们，“我们本地的那几家宠物店的寄养服务口碑都不好。”
　　三个人类一时都无言了。
　　医生还有事，先走了，留了一名护士等他们做决定。
　　谭知静想了很久，最终更像是不想再耽误护士的时间了，说：“可不可以这样，先暂时寄养在您这里，如果您这里条件不允许了，随时通知我，我一定把它领走，这期间我也会想办法，帮它找一个能长期安身的地方。”
　　护士被他的用词逗得笑出来，同时对他充满好奇，忍不住说：“一般愿意救助受伤的流浪动物的，本身都是喜欢小动物的，很少有像您这样本身对动物不感冒，但还愿意伸出援手的。”
　　谭知静无奈地说：“我其实也挺喜欢的。”
　　护士问：“那您是因为过敏吗？”
　　余初不喜欢看谭知静被别人搭讪，抢话道：“他洁癖，真洁癖，受不了。”
　　护士愣了一下，又忙“哦”了一声。谭知静无奈地看了余初一眼。
　　给猫办代养手续的时候，护士问他们：“你们要给它起个名字吗？”之前铭牌上写的是“谭”。
　　余初想起一个重要的问题：“它是男生还是女生？”
　　护士说：“女生。”
　　两人又震惊了一下。
　　护士可能天生就爱笑，又被他俩的表情逗笑了一次，问：“想好叫什么名字了吗？”还和谭知静开玩笑，“还姓谭吗？”
　　谭知静说：“姓‘余’，叫‘丑丑’吧。”
　　余初傻眼了，谭知静这是在逗着自己玩儿吗？自己是不是应该配合地笑一下以表示喜欢？还是要假意反抗一下，和他多闹两轮？
　　护士倒觉得这名字起得恰当，低头填表，问：“哪个余？”
　　余初还傻着，谭知静替他回答：“‘年年有余’的‘余’。”
　　护士又夸了一遍“好名字”，然后写下来：“鱼丑丑。”
　　临走的时候，余初对着鱼丑丑恋恋不舍。
　　谭知静说：“你去摸摸它吧，摸完洗手。”


第24章 余初的单方面冷战
　　他们从宠物医院出来，余初跟在谭知静后面，看着他脚步轻快地跃下台阶——不是走，而是跃，长款外衣变成短款的，衣服后背因为他又快又大的步伐而离开身体，微微地鼓起来。
　　这又是一个新形象，和余初曾经看到的那些形象都不一样。这个新形象让余初产生一个奇怪的想法：谭知静本应该比现在更潇洒自在。
　　余初又坐上车谭知静的车，谭知静送他回家，他忍耐且等待着，而谭知静只是开车。更年轻的那个到底还是按捺不住了，问道：“你怎么不问问我为什么不摸丑丑呀？”
　　谭知静便问道：“为什么？”
　　他问得太轻而易举了，让余初有些气馁，但还是忍不住全都说出来：“因为我怕我摸了它，我就舍不得了……它不是我的，以后也肯定不会是我的，因为我爸肯定不会同意我在家里养猫……其实我以前每次在楼底下看见它，我都想摸摸它，但是我都忍住了……它还蹭过我呢……你见过猫那样蹭人吗？哦对，它也蹭过你呢……就是那样侧着身子从你身边经过，从它的小脑袋开始，然后是整个身子，呲溜，从你腿上蹭过去……你别担心，它不是拿你蹭痒痒，它是把自己的味儿蹭到你身上，是向你示好呢——”余初正说得高兴，忽然像咬到舌头似的戛然而止。
　　他小心地觑着谭知静的脸色，见对方脸上有笑意，像是马上就要笑起来，松了口气，用讨巧的语调小声说：“哎呀，我好像说漏嘴了……”
　　谭知静的眼里和唇角含着笑意，瞥他一眼，“你之前也跟踪过我？小跟踪狂？”
　　“不是……没有跟踪……”余初心虚而徒劳地解释，于此同时也十分意外：这样被谭知静当场戳破，他竟然没有惊慌，反而还有些兴奋。他像是又回到那个可以偷窥到谭知静的阳台，浑身热乎乎的。
　　就着这股冲动他突然就说出来了：“我要是最后这三个月进步特别大，高考考得好，你能奖励我吗？”
　　谭知静的唇角依然留着笑容，但似乎和刚才有些不一样了。
　　谭知静不再说话，余初开始坐不安稳，座椅上长了针。
　　车里静了一会儿，余初在这漫长的几分钟里渐渐明白自己又碰到了谭知静的底线。他开始怪刚才那段愉快的时光了，太幸福了，才让他得意忘形。紧接着他就产生这样的怀疑：也许刚才那段愉快的时光只是他单方面的感受，实际上他根本不配拥有他误以为的那种幸福。
　　余初觉得伤心且丢脸，两者似乎一样重。
　　他低头从书包里掏出耳机罩在脑袋上，连上手机蓝牙开始听自己最喜欢的歌。当他不想搭理世界的时候，就会把耳机音量开到特别大，把外面所有的声音都挡住。
　　但他在歌曲的覆盖下总能隐约听到谭知静在叫他：“余初……余初……”
　　谭知静喊他名字的时候，那双无情的嘴唇会前所未有的可爱起来，从一个拒绝的形状变为一个索要的形状，让人想要贴上去，含住它，舔湿它。
　　但余初知道那些隐约的呼唤都是自己的想象。谭知静是不可能喊他的，所以他忍住了没有转过头去。
　　他还意识到自己刚才其实并没有期待谭知静会答应。
　　可如果不期待谭知静答应，又为什么问出来呢？这就连余初自己都说不明白了。
　　之后的两天，余初格外关注余副局和谁应酬，一听说有郑叔，立马喊着也要去。余副局还特地帮他问了一句，知道郑铎不去，余初说：“那我也想去。”余副局就把他带上了。
　　果然如余初所料，谭知静也在，他一进去谭知静就看见他了。但余初不想理他，冷冷地把头扭开了，之后谭知静就不再看他了。
　　谭知静还是那样被使唤着，服务员进来又被支出去，服务员都不如谭知静服务周到。他那么忙，忙着巴结这个巴结那个，屋里的每一个都得被他奉承着，只除了余初。一个小孩儿，不带一官半职，肯定是顾不上看了。
　　余初趴在桌子上猛吃。谭知静不看他，他也不看谭知静。
　　大人们主要是喝酒，吃得清淡，只点了一道味儿重的松鼠鳜鱼，因为余初爱吃。松鼠鳜鱼被端上来以后，大人们让余初夹了第一筷子，之后就顾不上他了。余初也懂这饭桌上的规矩，不能给余副局丢脸，从来不碰那圆盘，只等它自己把松鼠鳜鱼给他转过来。
　　谭知静是主管圆盘的人，就像赌桌上的荷官，看着权力大，实际就是替人张罗，就像是高尔夫球场上的球童，或者皇帝身边的太监，或者英国电影里的管家，或者中国古代太太身边的小丫鬟……余初在心里想各种比喻编排他。
　　谭知静转了下转盘，松鼠鳜鱼停在余初面前，余初夹了一筷子；之后没过多久，松鼠鳜鱼又稳稳地停在余初面前，余初又夹了一筷子；到第三次时，余初确定了，谭知静是有意的。可他非但没有觉出高兴，反而心被猛地揪了起来，又酸又胀。他还是不敢看谭知静。
　　直到饭局进行到后半程，气氛喝热以后，余初才敢真正去看谭知静。他发现谭知静会在没人注意的时候时不时皱一下眉头。后来他发现谭知静的手移到桌子下面，像是扶了一下自己的腰。
　　余初用手在自己身上比划了一下，猜到是胃。
　　谭知静又被叫起来打圈儿，余初看见他端着酒杯站起来时，同时既皱眉又抿唇，像是在忍着恶心。
　　“郑叔，我能让谭哥给我讲一道题吗？”余初打断他们这一轮敬酒，声音也不小，在一众欢声笑语中冲出来。
　　谭知静是最后一个看向余初的人，等郑副处和余副局都发话了，让谭知静带着余初去隔壁再开个包间，他才放下酒杯，朝余初转过头去，笑着说：“当然没问题。”
　　在这里，就是余初走在前面，而谭知静走在后面。
　　候在门口的服务员帮他们把隔壁包间的灯打开，请他们进去。
　　余初让服务员去沏壶茶，征求谭知静的意见：“绿茶还是红茶？”
　　谭知静抿着唇不说话，余初能看出他其实是在难受，赶紧说：“绿茶行吗？”谭知静“嗯”了一声。
　　余初朝服务员打了个手势，就忙把包间门关上了，问谭知静：“你想吐吗？”
　　谭知静依然只是抿着唇，几乎看不出什么。余初替他着急：“你要是特别难受就吐出来，吐出来就好了。”
　　谭知静又看了余初一眼，才朝包间的洗手间走去。
　　他关了洗手间的门，很快，余初就听见里面传来痛苦的呕吐声。
　　--------------------
　　想问下，大家知道“打圈儿”是什么意思吗？不确定是不是方言。


第25章 廉价的表白
　　余初听着洗手间里的动静，“心疼”不是一种形容，而是客观的描述。
　　服务员送来茶，余初接过来，没让服务员进屋，自己迈着笨拙而缓慢的小步走到桌旁，再小心翼翼地把托盘放到桌上。他以前不知道端茶倒水也是难活。
　　他给两只茶杯满上，洒出来不少，赶紧用餐巾擦干净，怕让谭知静觉得自己笨。但他紧接着又想，一会儿谭知静看到这两杯茶水会感动吗？之前他给这个倒水、给那个倒酒，守着一桌菜，眼睛却只能看着人，看谁的目光落到哪个菜上，看谁拿出一支烟等别人给他点上，在饭桌旁一会儿坐下一会儿站起，一口菜都没吃上。
　　就在余初单方面宣布冷战的时候，实则将全身的神经末梢都伸出体外了，在空气中探寻着谭知静的一举一动。他十分肯定，谭知静一口菜都没吃。
　　想到这儿，余初又去门口找服务员要了一碗粥和一碗汤面。
　　茶水、热粥、汤面，都贴心地摆在桌上了；课本、习题册、笔袋，也都处心积虑地摆出来了。洗手间里的声音已经停息，余初坐在桌旁静静地等着。
　　谭知静出来时脸色好了很多，衬衣解了两颗扣子，额前还有一缕头发因为打湿了而垂下来，像枚弯弯的细月牙。这又是一个新形象，异常性感，让余初顿时口干舌燥，用力吞咽了一下。
　　谭知静一开始没看余初，只挨个打量摆了半张桌的东西，坐到余初旁边的座位上后，他才将视线转向余初，却也只是看着，不说话。
　　余初紧张地舔了下嘴唇，把盛好的小米粥往谭知静那边推了推，“你喝吗？”碗是小巧精美的骨瓷碗，轻而薄，好看，但不隔热。没历足岁月也没经过风霜的少年的手指柔嫩娇弱，不禁烫，余初把碗推到谭知静面前就赶紧缩回去了，在桌子下面偷偷地搓了搓指尖。
　　谭知静的视线往桌下瞟了一眼，拿起茶杯慢慢地啜着。喝完一杯茶，他才拿起勺子开始小口小口地喝粥。头几勺都要先吹几下，吹完用唇试一下温度才敢入口，之后没那么烫了，就直接送到口中。
　　他喝到一半，转头问余初：“你喝吗？”说完抿了下嘴唇，把沾在上唇的一点儿湿给抿走。
　　余初舌下蓄了一汪口水，还没来得及咽下去，忙使劲摇头，不敢张嘴。
　　谭知静就没有再问，慢条斯理地把一碗小米粥地喝完了。他吃饭真优雅，最后那一勺都没在碗底刮出噪音。
　　余初看着他把小小的粥碗推到一边，这类酒店总能将米粥熬得细腻黏稠，薄薄地挂在碗的内壁上。余初嘴里又开始大量分泌唾液。他想舔挂在碗内的粥，还想舔谭知静沾了米香的嘴唇，哪个都舔不着，只好舔自己的嘴唇。
　　等他不舔自己了，谭知静问他：“这碗面你吃吗？”
　　余初摇头，他吃饱了，只是馋。
　　谭知静就把汤面端到自己面前，吃起来。
　　余初看他吃了两筷子才反应过来，忙问：“你是不是不想吃了？”
　　谭知静停下来，把嘴里的咽下去，说：“没事，这么一小碗，别浪费。”
　　余初赶紧说：“你不想吃就给我吃吧！”
　　谭知静的视线本来已经移开了，这会儿又移回到他脸上，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忽然奥妙地笑了一下，把面碗轻轻地推到余初面前。他脸上带着这样令人捉摸不透的笑意，把自己的筷子也递到余初眼前。
　　余初感到铺天盖地的羞耻，不只是因为谭知静那眼神，还为自己难以抵御的痴迷，心甘情愿地向下沉沦。
　　他把筷子接过来，脸都快埋进那个小碗里了，呼噜呼噜把一碗面连汤带水飞快地吃了个干净。
　　吃完面，他用餐巾擦干净嘴，又往嘴里灌了一杯茶水漱口，然后凑到谭知静脸前，哀求道：“你让我亲亲你吧，好不好？我真的受不了了。”
　　谭知静用手抵着他的肩，把他轻轻推开，说：“别闹。”
　　余初眼角都憋得湿润了，“不是闹，真受不了了。”他豁出去了，身子又朝谭知静倾过去，什么都顾不得了，“你就当我有病吧……我就是生病了，只有你能治好。”
　　谭知静这次倒没再推他，只轻轻地皱起眉头，“别这么说自己。”
　　余初说：“是你这么说我的。”
　　谭知静的眉头抻不平了，沉默了一瞬，说：“我也不该这么说。”
　　余初宽宏大量，笑起来：“没事，我不生气，你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谭知静就也笑了，是哭笑不得，一只手往上拢了一下耷拉下来的那缕头发。
　　余初觉得他是故意的，这样迷自己，却又不让自己吃。
　　“能让我亲亲你吗？不亲你的嘴，我知道你怕脏……你让我亲哪儿都行，我就是想亲亲，碰一碰。”
　　谭知静笑得直用手指按自己眉心，问他：“你们现在的小孩儿都这么饥渴吗？……”
　　余初整个身子都侧过来了，身体前倾，和谭知静离得很近，双手按在椅子上，在分开的两条大腿之间，上身前后晃悠，像是在等谭知静松懈，他就会抓住机会咬上去。
　　“你别这么说我……”他似乎这会儿才理解谭知静刚才那句话是什么意思。谭知静用那个词形容他，让他心里有些难受。
　　谭知静的眼神随着他摇晃，“那你说，不是饥渴是什么？”
　　余初说不上来，他在谭知静面前确实是饥民。
　　“是喜欢你。”余初这么说。
　　小孩子分不清冲动、喜欢、爱和痴迷，没有时间深思熟虑，用错了词，在别人听来就像是轻浮的玩闹。
　　谭知静又忍不住笑了，这次是单纯觉得好笑，问：“怎么就盯上我了呢？你想在同龄人里找男朋友应该很容易吧？”
　　余初有点儿不高兴，“我又不喜欢别人，我就喜欢你……而且咱们两个是一代人，约等于同龄人，你别把自己说得好像多老似的。”
　　“嗯，我不老，是你太小。”谭知静无情地笑话他。
　　余初来回晃悠的身子空了一拍，不高兴地看着他，忽然往前一冲。谭知静抬手挡住，手心触到余初的嘴唇。
　　小孩儿马上就撤回去了，红着脸把旁边座位的餐巾拿过来，想让他擦手。
　　谭知静的手心确实被他留下一丝水渍。嘴唇是热的，但留下的水渍一暴露在空气中，就变成凉的了。
　　余初把餐巾递上前，谭知静没有接，而是把这只手张开来，掌心朝上，送到余初面前。
　　余初缩起肩膀，夹紧了胳膊，像是冻着了似的打了个寒颤。他觑着谭知静的脸色，把餐巾收回到怀里，小心翼翼地握住谭知静几根手指，低下头去。
　　马上就亲上时，谭知静又把手缩回去了。
　　余初受伤地抬头看他，不喜欢他这样耍自己。但是谭知静瞟了眼包间的门。
　　余初立刻会意了，赶紧说：“我锁门了。”
　　谭知静看眼他，又看眼门。余初立马跳起来，跑到门口，又检查了一遍门锁，然后高高兴兴地跑回来，站在谭知静面前，说：“真的锁好了！”
　　谭知静笑了，这次是让余初彻底失去理智的笑容。


第26章 小孩儿
　　谭知静在余初眼里是高大的。这诚然有谭知静本来就比他高的缘故，但即使谭知静坐着，他站着，他的视线要向下才能看到谭知静的脸，余初也依然觉得是自己在仰视他。
　　谭知静只是看着他，不发布下一条指令，余初就不知道该怎么做了。
　　他打心底更习惯仰视谭知静的视角，觉得自己应该矮下去。
　　第一反应是跪下，因为一男一女曾在他眼前光着身子相对跪在地上，这是此刻他脑海里唯一的形象。
　　唯一的，别无选择，带给他无尽的痛苦。所以尽管膝盖发软，余初依然坚持着，让自己站直了。他还没法去细想，只是出于本能地不想让自己和他们一样。
　　谭知静动了动，双腿转过九十度，像余初之前那样侧坐过来，整个身体都朝向余初。
　　他朝余初下面瞟了一眼。精力无从宣泄的小少年早就立起来了，今天不是校服日，合身的上衣什么都挡不住，小少年的欲望在他的注视下无所遁形。
　　这下余初站不直了，羞臊地弯着腰使劲儿拽衣服的下摆，后来干脆用双手捂住。
　　谭知静笑起来。余初像得到了指令，缓缓地蹲了下去，他留意着谭知静的脸色，谨慎地趴到谭知静的腿上，小臂逐渐压上去，逐渐感受到谭知静大腿上结实的肌肉。胆子变得更大了，两只脚后跟翘起来，重心前移，余初将整个身体都靠在谭知静的腿上。
　　这个姿势让他意识到自己离谭知静那神秘的部位非常近，他不由朝谭知静的双腿之间看去，想看看谭知静是不是也立起来了。
　　谭知静的双腿并没有并拢，给了他偷窥的余地，但谭知静今天穿了黑色的裤子，坐下后又起了褶，让他看不清晰……总之不会像之前在酒店那次，那次就很明显，就算坐着也一定能看出来。
　　“上次在酒店……”
　　余初一个激灵，受惊地抬头，以为心里话被谭知静看到了。
　　谭知静被他这一惊一乍的反应逗笑，“你老不承认自己是小孩儿……上次在酒店，如果是个大人，就知道不能直接那么干，起码得先喝点儿酒，聊会儿天……”
　　余初心想，你刚刚不就喝过酒了吗？我们现在还正在聊天……他不由又往那两腿间看过去。
　　垫在身下的一条腿猛地颠了一下，余初被颠得浑身一震，吓了一大跳，抬头看见谭知静一脸戏谑地着着自己，笑着问自己：“看什么呢？”
　　余初脸上热得都发晕了，像高烧了一样。
　　谭知静又颠了一下腿，这次是轻轻的，让趴在他腿上的余初也跟着浑身轻轻地颤了一下。谭知静略微弯了下腰，更近地看着余初，笑着问他：“你之前说亲哪儿都行？”
　　余初点点头，又眨了眨眼睛。但他会错了意，用嘴唇去追谭知静的手，被谭知静躲开，疑惑地抬起头。
　　谭知静噙着一抹笑望着他，而余初不懂地望回去。
　　洁净的少年的脸庞，高高地仰起来，专注，蠢笨，且信任地注视着他。
　　被煽动起来的性欲和兴趣，顷刻间全都熄灭了。
　　谭知静之前也用那个词，“小孩儿”，而此刻他从另一个角度意识到，眼前这个，真的只是个小孩儿。
　　自己竟然在和一个高中生调情，一个高中生。原来竟已沦落到如此地步了吗？
　　谭知静倏地站了起来，椅子在地板上错出短促而笨重的噪音。余初的重心落了空，失去平衡，被谭知静揪住后领，继而是胳膊，从地上提了起来。
　　“好了别闹了，你真有问题要问我吗？”谭知静字句干脆地问，好像刚才那些缠绵的语调和眼神都是余初做梦。
　　余初糊涂地看着他。
　　谭知静想了想，直接绕过他朝门口走去。
　　“你要回去吗？”余初着急地从后面抱住他的腰，同时不解，“你回去干嘛呀？他们又得灌你酒！”
　　谭知静握住他的两条小臂想把它们从自己身上扒下来，却意外地觉察出细瘦。他再一次想起余初的裸体，那肌肉、脂肪和骨骼都显出幼稚的身体。
　　他没有继续用力，而是回过头说：“你是不是电视剧看多了？小男生也看偶像剧吗？松手，听话，我躲出来这么久不合适，得过去看看。”
　　余初死死抱住他，坚决不松手，“我好不容易才把你救出来的，你又不喜欢他们，干嘛非得回去伺候他们。他们自己没手没脚吗？”
　　谭知静似乎是嗤笑了一声，余初是从怀里这具身体那一下轻微的震动里推测出来的。他本能地预感到，谭知静又要说让他伤心的话了。
　　谭知静扭着脖子问他：“我不喜欢他们，难道就喜欢你吗？”
　　余初闭上眼睛不听，把脸贴在谭知静身上，隔着一层衬衣拼命闻他身上的味道。他把谭知静身体的气味当做麻醉剂，从鼻子吸进来，再导入到胸腔里，以抵消此时心脏的疼痛。
　　谭知静也不再说话了。比和小男孩儿调情更差劲的，是对他说出这种恶劣的话。
　　过了一会儿，谭知静感觉到余初哭了……又哭了……贴在他身后的那具小小的身体一抽一抽的，后背的衣服也渐渐被湿透了，沾到皮肤上。
　　谭知静让余初自己哭了一会儿。他的手一直握着余初的小臂，觉得差不多了，握着那两条小臂轻轻地晃了晃，正要说话，突然门被敲响了。
　　两人俱是一惊。余初尤其惊恐，从谭知静身上弹开，瞪着通红的眼睛，喘不过气似的低声道：“我爸……”
　　谭知静惊讶于他的直觉，但也来不及多想。两人对视了一眼，左右分开，余初跑去桌边，谭知静则一边整理衣服一边朝门口走去，同时应了一声：“来了！”
　　开门前，谭知静回头看了一眼，余初背对着门口坐着，摆出正在做题的架势，左手在脸上抹了两把。他希望余初把眼泪都擦干净了，还徒劳地希望那两只红通通的眼睛能在几秒钟之内恢复正常。
　　谭知静打开门，果然是余副局，他恭敬地喊：“余局长。”对方笑着，在开门的瞬间就已经朝屋里望去，问道：“怎么还锁门了？”
　　谭知静侧身让出路，等余副局进了屋才跟在他后面，说：“小初怕服务员进来打扰。”
　　余副局随口说：“不会，他们这边服务员都挺懂事的。”
　　余初一直趴在桌上写字，余副局走过去揉了下他的脑袋，问道：“学得怎么样？都问明白了吗？”
　　余初没有抬头，眼睛盯着习题册，问：“你们要散场了吗？”
　　“快了，正等着上主食呢，我过来看看你们想吃什么。”说这些时，余副局已经看到桌上两只空碗了，回头问谭知静：“你们两个已经吃过主食了？”
　　谭知静正要顺着回答“是”，就被余初抢了话：“谭老师没吃，我自己吃的。”
　　余副局笑了，“怎么能只顾着自己吃？得帮你老师也点一份，下次记着。”
　　谭知静忙说：“是我不饿。”他这么说着，又扫了眼那两只空碗，忽然明白过来：因为只有一双动过的筷子……他不由再次看向余初，只能看到毛茸茸的后脑勺，震惊于余初的缜密。
　　余副局又揉了一下余初的脑袋，“把书包收一下回那边去吧，再跟几个叔叔大伯说两句话……”又看向谭知静，和他说起场面话，说了几句，发现余初没动，便又道：“还没学够呢？下次再跟你谭老师约，好不好？今天学够多了……”可余初还是没动。
　　余副局拽过旁边的椅子坐下来，弯下腰去看余初的脸，“怎么了？”
　　余初抹了把脸，露出两只红通通的眼睛，用委屈的语气说：“谭老师说我肯定考不上他的大学。”
　　两个大人都很惊讶，余副局的惊讶写再脸上，谭知静把心里的惊讶按回去——他本来以为余初会用题太难或者考试压力大当借口。
　　余副局看向谭知静，谭知静做出已知失言的表情。


第27章 小初初再使昏招
　　余副局问：“为什么想考你谭老师的学校？”
　　“因为谭老师说他学校特别好。”
　　余副局失笑：“哪里好？毕业生就业率高？应届毕业生起薪高？你没必要跟别人比这个。”
　　余初眨眨眼睛，说：“谭老师说他们学校宽敞，老师好，同学也好……哦对，食堂也好。”
　　谭知静想起之前听他抱怨过，这个高中操场太小，刚转过来那会儿觉得老师也不好，同学也不好，食堂是一直都不好。他本来还在为余初担心，这会儿完全没有了，等着看他到底还能说出什么话。
　　“小谭的学校录取分数线挺高的吧？”余副局问谭知静。
　　“其实还好，但确实有一些风险，我怕小初滑档……但小初要是特别想去那儿，也可以拼一下。小初潜力很大，又那么聪明，最近还这么用功，加把劲儿也是有希望的。如果觉得冒险，可以用别的学校保底，把目标设高一点也能激发潜力……”正反话让他来回说了好几遍，没有纰漏了。
　　余初甜甜地笑起来，让人不禁怀疑他刚才的眼泪是不是也是假的，“你真觉得我有可能考上？不是骗我吧？”
　　谭知静也笑着，说：“真这么觉的……只要你继续努力。”
　　“我肯定会继续努力的。如果我真考上了，你会奖励我的吧？”
　　原来在这儿等着他呢。
　　他们相互说着话，又同时说给余副局听。
　　谭知静不像余初那么了解余副局，但想到此人年纪轻轻就爬到这个位置，就能料想到他的城府；而余副局表面看起来比身边常来往的那几个都和气，那内里的脾气就一定更古怪。
　　谭知静在余副局的监督下诚恳地说着，同时觉得无比荒谬：“当然，考没考上都值得奖励，你这段时间这么用功。”
　　“你奖励我，我们之前说的那个。”余初和他确认。
　　“嗯。”谭知静说。
　　“你说话肯定算数的，对吗？”
　　“当然。”
　　余副局这时才发话：“你管谭老师要什么了？这样不好啊，小初，谭老师帮你学习，我还没来得及感谢谭老师呢，怎么还能让老师破费？”
　　余初抱住余副局的一条胳膊撒娇：“那你感谢你的，谭老师奖励他的，互不耽误。”
　　余副局一直吃他这一套，失笑道：“怎么叫互不耽误？你这小脑袋瓜，我们两个全都让你琢磨进去了——你到底跟谭老师要什么了？想要什么应该爸爸妈妈给你买。”
　　余初朝他调皮地挤了下眼睛，“不是买的。”又说，“秘密。”
　　余副局笑着问：“你和谭老师已经有秘密了？”
　　余初觉出他好像有点儿不高兴了，一时没想好怎么说，有些心慌。
　　谭知静帮他解围：“小孩子都这样。我小时候也是，越跟家长亲，就越有些事不好意思告诉家里。”
　　余副局扭头揉了揉余初的脑袋，总算不再问了。
　　余初哭过之后眼睛总是要红很久，他怕丢人，就没有回隔壁的包间。谭知静跟着余副局回去，进门前，他主动说：“小初怕自己上大学以后跟不上，让我暑假里帮他预习一下大学的课。”
　　余副局这才真的笑起来，“这有什么不好意思和我说的？真是小孩儿心性。”又说，“真希望他永远都跟现在一样，无忧无虑的，别长大……长大以后烦心事儿太多了。”
　　谭知静笑着说：“有余局长这样的父亲，小初长大以后也会很幸福的。”
　　这话说到余副局心坎了，他拍拍谭知静后背，亲近地说：“回头我单独请你。”
　　饭局结束后，谭知静留到最后，把喝多的挨个送到各自的司机手里，陪喝得不舒服的去醒酒，服务员送来热毛巾，他接过来，帮别人擦脸……吃进肚里的油水从脸皮上浮出来，透过毛巾的孔隙粘到他手上。
　　以往应酬完，如果姐夫没值班，多是姐夫开上他的车送他回家。但姐姐不知道他今晚也有应酬，又这么晚了……姐姐家刚多了一个小婴儿，他父亲也去姐姐家帮忙了，全家不是只有他一个人辛苦。
　　他也不想在网上找代驾，因为心烦，所以更不想让外人坐自己的车……他拿着手机翻起通讯录，倒也不是找不到可以使唤的人……有点儿讽刺，他巴结别人，也有别人上赶着想巴结他……他先想起“食物链”这个词，然后才记起来，是余初最近刚和他说过这个……不是特地去想那个小孩儿，实在是那个小孩儿太有存在感，蹦蹦跶跶自己跳进他脑子里。从来没见过这么奇怪的人。
　　谭知静最后把车扔在了酒店门口，走路回的家。城市就这么大，总能走到的。
　　等到了家，已经是后半夜了。先是姐姐结婚搬去新房，之后是父亲搬去姐姐那边。如今这个家里就剩他一个人住了。一开始家人还担心他一个人住不惯，但其实一个人最好，想洗几次手就洗几次手，想洗几次澡就洗几次澡，不用再怕让他们操心。
　　他一进门就把全身的衣服都脱下来：不能机洗的大衣封进塑料袋，剩下的衣服抱去浴室，全都扔进洗衣机里，倒入消毒水，用最高温的模式清洗；之后是洗澡，从头到脚来回地洗上好几遍，把渗进毛孔里的烟味儿全都洗出来。
　　他跟着余副局回到大包间以后又喝了一轮，因为之前吐过，所以一直还算清醒，但这会儿一洗热水澡，立刻就醉了，头重脚轻，沐浴露和洗发水都得多看两眼才能分辩出来，从淋浴间出来的时候还差点滑倒。
　　等忙完这些，已经是精疲力尽。他最后看眼手机，有余初发给他的消息，其中一条是：“你生气了吗？”
　　前面隔了两个多小时的，是：“你说话算数的，对吗？”
　　之后还有一条，是刚发的：“你要是不高兴就当我胡说八道。”
　　就在他看的时候，又弹出一条：“你别生我的气。你能当我之前是闹着玩儿的吗？”
　　散场前，余副局和他又单独说了半天，只为了表达一个意思：让他满足余初的一切要求，好处少不了他的。
　　听起来就像是鼓励他卖身一样。
　　谭知静打字：“你随便吧。”


第28章 挨了顿骂
　　余初知道自己又把谭知静惹烦了。
　　他原本是这样想的，一个仓促但又似乎蓄谋已久的计划：先哄谭知静答应，只要他和自己有更多的相处时间，更加了解自己，就一定能喜欢上自己。
　　但他很快就意识到这种想法是毫无根据的，根本没有证据、也没有经验显示它一定能实现。自信开始垮塌。直到那个周日的上午，他在阳台上等着，而谭知静没有来，自信坍塌成灰烬。
　　之后的某天，余副局要出去吃饭，走之前问余初：“今天也有你谭老师，你有问题想问他吗？”
　　余初正处于被谭知静深深伤害的状态中，不去，但之后他躲在自己的小床上，却闻到了谭知静身上的味道。
　　他曾经那么紧地抱着谭知静，鼻尖爱上谭知静的后背，这会儿他孤独地呼吸，竟也能闻到那令他发颤的体味。谭知静此刻就在他的房间里，在这空气中，他所知的有关谭知静的一切，就在他的鼻端，在他的身体里，在距离他嘴唇一公分左右的地方。
　　他还想再那样紧地抱住他。
　　余初跟妈妈说想下楼吃点儿烤串，妈妈告诉他厨房还有没吃完的晚饭，但余初说他现在就想吃烧烤。
　　妈妈有些不高兴，“你爸最烦你吃那些不上档次的东西。”
　　余初说：“那你别告诉他呀。”
　　妈妈完全管不了他。
　　余初在出门前又去厨房里兜了一圈，然后打车去了那个饭店。
　　他在饭店门外给谭知静打电话，被挂掉了，于是他打给余副局，让他叫一下旁边的谭老师，提醒他看手机，“我有问题要问他。”
　　再拨过去，就接通了，一声“喂”，响起于嘈杂中，很快又安静下来。余初知道他现在是独处了，就喊了一声：“知静哥哥。”
　　四周那么安静，显得谭知静的声音无比冷淡：“说。”
　　“我在饭店门口……我想见你。”
　　之后便是沉默。
　　“你能找机会出来一下吗？我就想跟你说几句话。”余初再次尝试。
　　“电话里不能说？”
　　“可我想当面……我就像见见你，我见你一面我就不烦你了，好不好？”
　　“我要是不下去呢？你要一直等着吗？等到你爸发现，让他来问我，我又得想办法帮你圆谎，圆不过去我就得倒霉，你是这意思吗？这次换威胁了是吗？你是不是每次都觉得自己特聪明，想这些歪门邪道——哦对了，提醒你一句，要是你爸爸问你是什么奖励，你得说你怕大学跟不上，想让我暑假里帮你预习大学的课程——你看，你随便一句话，我三个月的时间就被你套住了……你需要高考吗？你真的需要学习吗？你爸爸说得那么清楚，你没必要跟别人比……你听出来了吗？你爸那话是特地说给我听的，让我认清自己的地位，就因为你撒的那个谎，因为我惹你不高兴……不过他说得是对的，就业率、工资这些东西，对你来说根本没用，你为什么要抢占别人的生存空间呢？那么多人为了高考、为了能上个好大学拼命，他们不像你那么命好，有一个好爸爸，轻而易举就能帮你弄到加分，甚至能给你保送，你知道你占用的这个名额对另一个被你挤出去的人意味着什么吗？——”
　　每一句训斥都是在余初耳边炸了声雷，震得他头晕目眩。但他不得不先打断谭知静，“……知静哥哥，你说的是什么意思啊，我听不懂……”他心里十分难过，谭知静好不容易说这么多话，却是在骂自己。
　　电话里顿了一下，“你知道某个大学某个专业在一个地区招收的学生数量是有限的吗？你靠加分或者保送进去了，就意味着有一个人被你挤出去……被挤出去的那个很有可能是出生在普通家庭里的孩子，他没有任何加分，能考到那个分数都是靠他自己数年如一日的努力，他报那个学校、那个专业，也不是因为好玩儿，因为什么愚蠢的、可笑的奖励，他要上大学是因为他未来要靠这个文凭去工作、去养活自己、甚至是养活他的家人。余初，你何必呢？因为你一句话，你爸爸当天晚上在饭桌上就开始帮你打听，说孩子突然不想上本省的大学了，想去外地，现在再弄成保送还来不来得及。他也得去求人，他欠的人情又得靠人情去还，这一来一回又给普通人造成多少不公平？”
　　余初紧紧地握着手机，脖子都被谭知静的训斥掐住了，声音如蚊蚋般细小：“我不知道这些……那我不让我爸给我弄那些还不行吗？我靠我自己考……”
　　电话里传来一声冷笑，代表两个字：“凭你？”
　　余初用力揪住自己胸口的衣服，等最难受的那股劲儿过去了，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再慢慢地吐出去，轻轻地，因为怕被电话那头听到，然后小心地问：“你是不是又心情不好了？他们又灌你酒了是吗？还说了你不爱听的？……知静哥哥，你可不可以别把我看成和他们一拨的？我和他们不一样，我也不喜欢那样的……你刚才说的那些我都听进去了，以前没人教过我，我不懂，但是你告诉我以后我就知道了……你不喜欢的，我都改，行吗？我学东西可快了，你看我学习进步那么快，只要我用心学，就肯定能学会，你教我的我都能学会……”
　　谭知静不说话了。
　　余初又做了一次深呼吸，“……你要是不想见我，就算了……就是，我给你带了点儿热粥，我家阿姨晚饭的时候刚熬的，准备给我爸晚上回去喝的……喝了酒再喝这个粥，能舒服点儿……你就出来一趟把粥给喝了，我怕你又胃疼……要不我上去找你也行，或者我找个服务员让他给你拿上去，你要是实在不想看见我的话……我其实……”他无意中扫见饭店大厅里有眼熟的服务员，赶紧往角落里躲了躲，从亮处进到暗处，忽然就想哭了。
　　可是不能再让知静哥哥知道自己爱哭了，会被瞧不起。他用力眨了几下眼睛，把眼泪憋回去，使劲稳住声带，说：“我就是……想跟你道个歉，我知道我之前那么做，又不对了，我现在知道当时不该那么说……”
　　“你现在在饭店门口？”
　　“啊！”余初瞬间有了精神，使劲点头，又想起电话那边看不见，就一边点头一边不住说：“嗯！嗯！”
　　“你知道我们在哪个饭店嘛，就直接跑过来。”
　　余初一下子就笑了，声音也瞬间饱满甜美起来：“我知道呀，我这么聪明！”
　　“等我。”谭知静挂了电话。
　　余初抱着手机，不确定刚才那句话是不是听清楚了。谭知静说得太快了。
　　他不敢眨眼，目不转睛地盯着饭店门口，盯出了幻觉，每一秒钟都有一个谭知静从里面走出来，直到那个他最爱的身影真的穿透想象，出现在他现实的视野里。
　　谭知静走出来，左右看看，然后走下台阶，再次用眼神寻找。余初从黑暗里冲出来，扑到他身上。


第29章 想一直喜欢你
　　谭知静险被他扑个趔趄，下意识抱住，回头去看大厅里面，没有人注意这里。余初又像上次那样双手紧紧地搂着他，一副不肯撒手的架势。谭知静双手架到余初的腋下，像抬一个人体模特似的把余初抬到他刚刚藏身的那个小角落里。
　　被放到地上后余初才觉出痒，“咯咯”笑着乱扭着身子从谭知静身上离开，冲他咧着嘴傻笑起来。
　　谭知静像是让他气着了才肯笑了，说他：“你可真行。”
　　余初笑得更厉害了，他自己也这么觉得。
　　“你先喝点儿粥。”他递给谭知静一只保温杯，又强调：“杯子是干净的，我家阿姨特别讲卫生。”
　　谭知静接过来，打量了两眼，拧开盖，尝了一小口，像是对味道满意，又接连喝了好几口，才问：“你们家是用保温杯盛饭吗？”
　　余初不解地问：“不对吗？那应该用什么？”
　　谭知静又笑了，没理他，把一杯子粥都喝完了。
　　大抵是因为吃人手短，也可能是吃饱了心情好，谭知静的神色和语气都柔和了很多，说：“谢谢你。”
　　“不用客气。对不起。”
　　谭知静又不说“没关系”。
　　余初趁从他手里接过杯子的时候握住了他的手，见他没有躲开，就更大胆了，握住了，轻轻地摇晃起来，“你得说礼貌用语，‘对不起’后面是什么来着？”
　　谭知静又做了一个让余初着迷的表情：眯着眼瞧着他，两片嘴唇分开，舌尖碰了一下唇角。
　　余初受不了了，怕再多一丝碰触就要爆炸了，自动松开了手。
　　谭知静把手揣进兜里，把之前问过的问题又问了一遍：“怎么就相中我了呢？”
　　“因为喜欢你啊……”余初的回答不像上次那么理所当然了，变得有些低落，“你不信吗？还是觉得我比你小，我的喜欢就不值钱。”
　　谭知静像是感到荒唐地摇了下头，“你喜欢我什么？你一共才见过我几次？你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吗，就敢说喜欢？”
　　“我知道你不喜欢应酬，你讨厌他们，就像我也讨厌他们，我们都觉得那些人蠢透了，中午一顿饭两个小时，晚上一顿饭又两个小时，一天到晚不是在吃饭就是在去饭店的路上，生命就这么浪费掉了……但是我们都没有办法，很多事就是这样一直进行的，社会的规则就是这样的，就像大自然的法则，你和我只是其中的两个小小的人，改变不了它，只能适应……你觉得我在食物链的更上层，是命好，但其实不是，大草原上的狮子也很辛苦，狮子不一定比羚羊更幸福。所以你才是真的厉害，你虽然也在食物链里，但是你已经看透了这些规则，你比那些看不透的人厉害多了！……我还知道你特别爱你的家人，还特别有责任感。从你爸爸那里接手了工厂，就负责地替他做好，但是你其实更喜欢念书……你其实一点儿都不喜欢这里，你更想回你之前的大学。我猜你念博士的时候，你身边的人都更聪明、也更善良……我不知道你是学什么的，但是我敢肯定，你觉得你学的那些东西比人更有意思；我还知道你不喜欢烟味儿，也不喜欢自己的洁癖，你不太希望让别人发现你喜欢洗手，但又不是特别介意，因为你一直控制得很好，表现出来的症状其实不是特别严重；但是你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容易觉得手脏，心情好的时候就不会……你心情好的时候走路姿势都和平时不一样，步子会迈得更大……哦对了，你还喜欢穿黑色的衣服，你的外套和裤子老是黑色的，你是不是碰到喜欢的衣服会一口气买好几件？……”
　　谭知静一直听着，后来拿出一支烟和一只打火机。
　　余初立刻凑过去，仰着脸问：“我能帮你点吗？”
　　谭知静把打火机递给他。
　　烟叼在嘴上，一点儿不帮忙，看余初用一只手挡风，另一只手搓动打火机，让火苗舔上香烟，等香烟燃透了才把火苗收进去。离得这么近，还能看出余初盯着火苗的眼神一闪一闪，舌尖不停地从唇间冒出来，拼命忍耐着，以舔舐自己的嘴唇作为代餐。
　　就那么想接吻吗？
　　谭知静仰头吐出长长的一缕烟。
　　“你也抽烟？”
　　余初摇头。
　　那就是聪明，什么事见过就会做了。
　　聪明，又蠢；懂得多，又少。真是个怪人。他突然对余初产生新的兴趣，不由好奇起来：这样奇怪的小孩儿长大以后是会变成一个奇怪的大人，还是会渐渐趋于平常？
　　余初歪着脑袋笑起来：“你看什么呢呀？”他知道谭知静在看着自己的时候心里想的也是有关于自己。
　　谭知静朝他吐出一缕烟，全喷到脸上，余初被呛得咳嗽起来。
　　他咳了好一阵，等平息下来，再抬起头时，两只脸蛋都变得红扑扑的，眼睛也咳得湿漉漉的，但还是一脸高兴的样子，问道：“你怎么也这么坏啊？”
　　谭知静欺负他上瘾了，又用烟喷他，这次余初躲过去了，用胳膊挡着脸，脸在胳膊后面嗤嗤地笑。
　　“坏还喜欢吗？”谭知静问。
　　“喜欢呀。”
　　谭知静突然踢了他小腿一脚，“现在呢？”
　　余初吃了一惊，其实不疼，只是吓一跳，“喜欢。”
　　谭知静又扬起手，做出要揍他的样子。这下余初的眼神瞬时瞪大了，剧烈一抖，抱着脑袋蹲了下去。
　　谭知静忙弯下腰去抚他的背：“吓着了？……我不是真要打你，抱歉，我闹过了。”他有些担心，因为余初的身体在发抖。他也蹲下来，夹着烟的手绕过余初的后背，握住他的肩膀，另一只手轻轻捏余初的手臂，“我刚才有那么可怕吗？”
　　余初扑进他怀里，这次真的把他撞了个跟头，让他坐到地上。
　　余初在他怀里闷闷地说：“只要你不打我，你怎么对我都行……但是你千万别打我，好不好？我想一直喜欢你……一直一直喜欢下去。”


第30章 我对你好吗
　　谭知静听出他的意思，只要打他一顿，就能甩开眼前这团麻烦。
　　但他没拿这个逗余初，只是轻轻地拍了拍余初的后脑勺，说：“起来，地上脏死了。”
　　余初赶紧从他怀里站起来。谭知静的两只手都没有沾地，不好使力，余初把他拉了起来。
　　小孩儿看起来极其害怕他生气，转到他身后看他衣服有没有沾上土。
　　“算了，反正哪儿都不干净。”谭知静摆摆手。
　　小少年又来了精神，“要不我帮你拍拍？”说着作势要去打他屁股。
　　谭知静笑着和他兜起圈子，转了两圈以后用手钳住他的一只肩膀，余初就不能乱动了，赞叹道：“你力气好大啊！”
　　谭知静想起他刚才的反应，立刻松了手。
　　“我刚才还没说完呢。”余初说，看起来不怕他手劲儿大。
　　“嗯。”这一声是允许他继续说。
　　“我还喜欢你对我好——”
　　刚说就被打断了：“我对你好吗？”
　　“好！”余初肯定地说，“你教我好多东西。”
　　“那你最喜欢的应该是你各科老师。”
　　“不一样！不是那么回事……”余初有点儿着急，又凑过来了。
　　刚才那些碰触是男生之间的打闹还是别的？余初希望是别的，于是悄悄地往谭知静身上靠，最终真的靠到他身上，再悄悄地将身体的重量往谭知静身上移，然后仰着头从下往上地看他：“你还教我别的东西……除了你，没人教我那些……”
　　谭知静垂眸看着他，看他总找机会自以为隐蔽地往自己身上贴，那双手也偷偷摸摸地环上来。他做这样的动作，自己当然会发现，他当然也知道自己会发现。所以并不是偷偷摸摸，完全就是明目张胆的试探。
　　谭知静后来说余初就像丑丑，不停地用小爪子拨弄桌上的杯子，一下又一下，只有让杯子落地那最后一下能让他知错，前面那么多下都只是无辜地看着你。
　　他突然掐住余初的脸，虎口卡住余初的下巴，力气很大，让那张小脸儿动弹不得。
　　小孩儿又被他吓了一跳，但不是刚刚以为要挨打时的那种惊恐，而是受了一惊后发现没有危险，渐渐显出兴奋。
　　他顺从地被他制着，身体情不自禁往他身上贴得更多。他闻到谭知静嘴里浓浓的酒味，觉得谭知静其实是喝醉了。喝醉了才肯和他说那么多话。
　　可是喝醉以后的谭知静实在是……“知静哥哥，你好性感啊。”
　　谭知静漫不经心地笑了，“你懂什么叫性感？”
　　余初张开嘴朝他嘴唇上凑，谭知静偏过脸吸了一口烟，余初就趁机想用嘴唇去碰他的脸，但因为谭知静捏着他，就只往前凑了一点点，似乎是蹭上了，但马上又被迫远离。
　　谭知静钳着他的下巴将他的脸摆正，朝他喷了一口烟。
　　余初竟然没有闭嘴，吃了满口，比刚才更剧烈地咳嗽起来。谭知静竟也没有撒手，依旧捏着他，让他在自己面前捂着嘴咳嗽，咳得浑身颤抖。
　　等他不咳了，谭知静脸上的表情也都收起来了。他不笑的时候就显得很冷，冷淡，冷漠，冷酷。他这样冷冷地看着余初，余初的心已经跳到了嗓子眼，分不清他是生气了还是要吻自己；余初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觉得谭知静可能是想吻自己，也许只是因为他太想吻谭知静了。
　　谭知静这样难懂地看了他很久，表情突然变得更像是发怒，低下头在余初脸蛋最饱满的那块肉上咬了一口。
　　不是闹着玩的那种牙齿随便一合的咬，是真的用了力，余初疼得“啊”的一声叫出来。这时谭知静终于松手了，让余初得以逃开，双手捂住被咬的那半边脸，惶惑而委屈地看着他。
　　谭知静还是那副好像在生气的表情。余初不敢委屈了，越来越惶恐，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又有哪里做错了。
　　他不敢再冒险，想了想，捂着脸的手放了下来，说：“那我走了？”
　　谭知静没有说话，低头吸烟，深深的一口，两腮缩进去，然后抬起头，大量的烟雾从他唇间溢出来，他把烟拿高了，就着远处的光看了看，快抽完了。
　　余初忙问：“我帮你扔了吗？”
　　谭知静张开手掌，在手心里把烟捻灭了。
　　“啊……”余初又叫出来，忘了小心谨慎，一把抓住他的手，心疼地问：“烫不烫啊？”
　　谭知静把手心的烟灰扑到地上，格外随意地握住余初的手指。那根手指立刻在他虚虚的一握中颤抖起来。
　　“你这样的才怕烫。”谭知静自然看到了这根手指抖得有多厉害，但他不管，还轻轻地抚摸它，从指根到指尖。
　　余初浑身都发起抖来，冲动地将谭知静的这只手抓住，用了两只手，紧紧地捧住，贴上自己的胸口，像是想让它去摸自己的心脏。
　　谭知静摸到余初疯狂的心跳，他像医生听诊那样认真听了一会儿，然后往上，像医生检查喉咙那样轻轻按上他的喉结。这时他脸上的怒气已经彻底消失了。
　　少年的喉结，轻微的窒息感，余初受不了地哼哼起来，混着鼻音，整个身体都缠到谭知静身上，就像藤死死缠住树。所有的变化，心里的，身体的，都不再隐瞒。
　　谭知静有些惊讶，收回了手，“真是小孩儿。”精力这么旺盛。
　　余初被他说得害臊，想搞偷袭摸一摸他，看他是否也因为自己而有所变化。
　　可惜没有得逞，谭知静用夹着烟蒂的那只手在他后颈轻轻一按，他就再也动不了了。
　　“你妈妈知道吗？”谭知静从他的缠绕里走出来，问道。余初已经发现他这个习惯了，说话喜欢用短句，后面还会有补充：“你跑出来。”
　　“知道。”余初回道。过了一会儿，又坦白：“我跟她说去吃烧烤。我爸不喜欢我吃那些，我妈不会告诉他。那你呢？”余初仰头看他，“你出来这么久行吗？”
　　谭知静看了眼表，却又显得实际并不在乎几点了。他依然没有要回去的意思，但也没有要进一步亲热的意思了，走到垃圾桶旁，把烟蒂弹了进去。
　　连扔垃圾都那么潇洒……余初站在黑暗中等着，幸福地看着谭知静扔完烟蒂后又走了回来。
　　--------------------
　　目前先隔日更～
　　上章有读者说余初在知静身上寄托了太多，好感动。


第31章 二选一
　　今晚的谭知静最是难以捉摸，但余初感到自己前所未有地了解他、理解他。他现在才意识到自己之前那些处心积虑的动作有多莽撞。应该顺应内心，说自己真正想对他说的，做真正想对他做的。这不仅是正确的选择，也是余初唯一的选择。
　　“知静哥哥，那天，在那个包间里，你对我做的那些事，还有说的那些话，是不是因为隔壁的那些人？”
　　谭知静听完，思索了片刻，又做出一个余初之前没见过的新动作：缓缓地抬起双臂，双手交叠着放到脑后，像伸懒腰似的痛快地舒展了一下身体。
　　“累了吗？”余初马上问。
　　“有点儿。”谭知静把手了放下来，问他：“为什么那么说？”
　　他在问有关那天在包间的事。
　　余初一下子就懂了。“我是觉得你压力特别大……你要是跟我在一起能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能让你稍微放松一点儿的话，我都可以的，我都行……我的意思是，你可以用我解压。”
　　谭知静短促地笑了一声，笑他荒唐：“解压？”
　　余初表现出理所当然，“对呀，现在不是流行什么解压玩具、解压游戏吗？你可以把我当成你的解压人。”
　　谭知静不再取笑他越发荒唐的措辞了，而是问：“也喜欢？”
　　“喜欢！”余初毫不犹豫地回答，“但是你千万别把我当成和他们一样的人，好吗？我特怕你一看见我，先想到我姓什么……我希望你不管对我是好还是不好，都只是因为我喜欢你……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吗？你对我好，是因为我喜欢你；你对我不好，也是因为我喜欢你，怎样我都愿意……但是我特别怕你因为我是谁家的小孩儿就讨厌我，故意对我不好……”
　　谭知静不再看他了，望着远处的车水马龙，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又重重地吐出来。余初第一次见他把心事写在脸上，觉得自己可能确实烦着他了，让他为难了。
　　谭知静又想了很久，转过头来看着他，那牙印比刚才更淡了一些。
　　“高考完，上大学前的那个暑假，我可以满足你的要求。在此之前不谈这个了。”
　　余初不敢相信，一双大眼睛再这样睁大，真变成圆的了，和下方那个正在消失中的歪着的牙印相映成趣。
　　“你是在逗我玩儿吗？”
　　“要是逗你的，你以后能别总是——”谭知静又看见他脸上的牙印，把“缠着”去掉，换成别的词：“——想方设法来找我吗？”
　　“不能。”干脆利落，不假思索，不留余地。
　　谭知静给他一个“那不得了”的眼神。
　　余初这时终于敢信他那句话是认真的了，高兴地问：“你是说你答应给我奖励了吗？”
　　谭知静眯了下眼睛，说：“你要觉得那是奖励就算是吧。”
　　余初喜出望外，忍不住又凑过来。但这次谭知静向后退了一步，像是站到高考那条界限以外。
　　余初不敢乱动了，只严谨地提问：“那我要是考不上你的大学呢？……”
　　谭知静笑起来，“你肯定考不上，别想了。”
　　余初愣了下，“啊……”以为谭知静又在耍他，却也生不起气来。
　　“只要你认真对待这件事，表现出一个成年人该有的责任感，不管结果，也不管你是不是出国——”
　　“啊！啊！”余初高兴地跳起来，“我不出国！你在这儿呢，我还怎么舍得去别的地方呀！”
　　谭知静笑了，“这个到时候再说。”
　　余初不知道这是大人们常用的敷衍人的话，高兴地重复了一遍：“对对！到时候再说！”
　　他努力让自己冷静，使劲儿思考，生怕有疏漏。想起语文老师讲过的七要素，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结果，中间还有最重要的一个——情节。
　　“你知道我说的奖励是什么吧？”他同谭知静确认。
　　谭知静似笑非笑地看着他，视线缓缓往下，在那里停留了一瞬。
　　余初脸红了，本来都没什么了，一被他看就下意识并紧了腿。
　　但好像还是有什么没有问清楚……余初自己也说不明白。
　　幸好谭知静还没有离开的意思。他们互相看着对方，光线的不充足反而让某件事做起来理由更加充足，就是可以更加绵长且细致地去观察对方脸部的每一部分。
　　余初的视线最终停在谭知静的嘴唇上，而谭知静最终看向他的眼睛，“高考以后，以一个暑假作为期限，炮友还是谈恋爱，你来决定。”
　　余初脑海里似有根弦颤了颤，余音渐消般地悟到自己想弄清的应该就是这个。
　　但他还是没有完全明白：“什么是炮友？”
　　这是谭知静罕有的被他问住的时候。谭知静的嘴唇几次张开又合上，甚至舔了一下嘴唇，依然没有想好措辞。
　　余初见他不好解释，便问下一个问题：“什么叫以一个暑假作为期限？是说暑假结束以后就不算了吗？能延期吗？”
　　谭知静笑了一下，“不能。”
　　“啊……为什么？……我表现好也不能吗？不是有试用期什么的吗？你就当暑假是我的试用期，要是我表现特别好，你特别满意——”
　　谭知静笑着打断他，“不行，一个暑假或者没有，二选一。”
　　余初愣了一会儿，明白他依然不是开玩笑，“……那我肯定是选一个暑假呀……”
　　“当然你也可以随时喊停，如果到时候你不喜欢了，随时可以停止。”
　　这完全不在余初的考虑范围以内，就当没听见，“我选一个暑假，从高考结束的那天开始算，到我……要是我考上大学了，就到大学开学的那一天……结束。”
　　“嗯。”谭知静顿了顿，继续说：“炮友就是只上床，不谈感情；谈恋爱是付出感情，但不一定上床。也是二选一。”
　　余初又愣住了，像是听到外星人的知识，张着嘴呆呆地看着对面的人。
　　给他讲数学卷子倒数第二道大题的时候都没见他露出这么傻的表情，谭知静给他时间，等着的时候忽然又想抽烟了。他的手揣进兜里，触到烟盒，却又改变主意，把手拿了出来，对余初说：“你先想着，想好给我发消息。”说着，他抬脚朝饭店大门走去。
　　“我选谈恋爱！”余初抓住他的袖子，“我想和你谈恋爱。”
　　谭知静回过头来，“确定吗？如果选另一个，我可以保证能让你非常快乐。”
　　“那谈恋爱呢？”
　　“可能会让你非常痛苦。”
　　余初仰着脸问：“为什么呢？”
　　谭知静笑起来，“可见你还是不够了解我。但是我了解我自己，所以你最好听取我的意见。”
　　余初从他的袖子移至他的手，紧紧地抓住。谭知静的手有些凉，余初拼了命地想把它捂热。
　　“我要和你谈恋爱！”
　　谭知静把手抽出来，在他头顶按了一下，“好。”
　　余初目送着谭知静进去，抬手摸了摸自己被他咬了一口的脸蛋，摸不到什么了，谭知静在他身体上留下的印记已经完全消失了。他不甘心，跑到亮处，打开手机摄像头使劲儿看自己，依然没有任何可见的痕迹。
　　脸部的皮肤依然记得，就像做梦一般。
　　他为什么会咬自己呢？真如自己妄想的那样是本打算亲自己吗？
　　他也会想吻我吗？就像我如此疯狂地想吻他。
　　--------------------
　　好了我振作了，高考前不能有感情戏，那等小初高考以后再试试……


第32章 养猫好
　　饭局散了以后，谭知静的姐夫过来接他。
　　谭知静很过意不去，说其实不需要他跑这一趟，打车走也是一样的。姐夫就笑笑，说没事，今天不忙。
　　姐夫是医生，又刚添了小孩儿，怎么可能不忙。
　　谭知静问小外甥女怎么样，姐夫说挺好的；问姐姐怎么样，挺好的；爸怎么样，也挺好的。
　　姐夫问谭知静最近怎么样，谭知静知道他是在替姐姐打听，应酬多不多、喝酒多不多、身体是否吃得消、洁癖有没有好转、性取向有没有松动，诸如此类。
　　谭知静也回答挺好的。
　　姐夫亦是寡言的人，说完这些，两人就都安静下来。
　　姐夫是父亲老战友的儿子，之前只跟姐姐在逢年过节时见过几面，后来父亲生病住院，姐夫是医生，帮了不少忙，两人才算真正相识。
　　那会儿父亲在医院等着做手术，不知未来如何，谭知静极度焦虑，便和当时的男朋友频繁约见，被姐姐发现。
　　那时父亲最常说：“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看见你们两个结婚生子。”
　　之后没过几天，姐姐对父亲说，她和姐夫从小就互相喜欢，最近终于相吐心声，想结婚。
　　姐夫算是父亲从小看到大的，知根知底，品行方面极为放心。姐夫算是老来子，父母已相继去世，父亲一直想对这老战友的孩子多加关怀，如今能成为一家人简直是最好，当即便让姐姐和姐夫订了婚。
　　好在后来父亲从手术台上平安下来了。等父亲病情稳定了，姐姐和姐夫就办了婚礼，之后没多久就怀了宝宝。从没见父亲那么高兴过。
　　谭知静问姐姐结婚以后过得怎么样，姐姐的回答永远也都是：“挺好的。”怕他不信，还会加一句：“真的挺好的。”
　　他那比他更喜欢独处、从未喜欢过任何人、对恋爱毫无兴趣的姐姐，就这样突然地结婚生子了。
　　其实姐姐并不比他大。他们两个是龙凤胎，两人曾经一起窝在母亲的肚子里，险些撑破母亲的肚皮……母亲……他想起母亲去世时，亲戚们说他心肠冷，亲妈走了都不哭，姐姐搂着他的头骂回去……有一任前男友也说过他心肠冷，问他是天生的还是有心理创伤，那是他唯一一次主动提分手……喝酒以后这点不好，思维跳得太快，就容易想起不高兴的事。
　　“媛媛会笑了。”姐夫突然说，让谭知静用他的手机看照片，“不是之前那种无意识的笑，是真觉得高兴，能自己控制的笑。”
　　谭知静开始看小外甥女的照片和视频。姐夫的手机相册里全是孩子，或者是妈妈和孩子，或者姥爷和孩子、奶奶和孩子。热热闹闹的一家子，每个人看起来都很满足。
　　看着这些照片和视频，谭知静也渐渐笑起来。
　　姐夫想到自己那个小家，话不自觉多了起来，说起有关老婆孩子的一切。
　　“你姐说以后要不要给媛媛买个小动物，都说有小动物陪伴长大的孩子童年更幸福。”
　　“小动物？”
　　“对，宠物，你说是养猫好还是养狗好？”姐夫其实不需要他回答，已经自顾自分析起猫与狗对孩子的不同影响。
　　谭知静想起鱼丑丑，然后想起余初，想起自己竟然在余初脸上咬了一口。
　　他拿出自己的手机，果然有那小孩儿的信息：
　　“知静哥哥，你忙完了吗？”
　　“我有道题不会做，能问问你吗？”
　　“你要是累就算了，我明天去问老师。”
　　“知静哥哥，我怕你看见我消息的时候我已经睡着了，提前和你说晚安，你也要早点睡哦！”
　　等姐夫分析完猫和狗的不同，谭知静问他：“十八岁的青少年一天应该睡几个小时？”
　　姐夫想了想，说：“起码得七个吧，还得长身体呢。”
　　谭知静算了下时间，打字：“睡觉了吗？”
　　手机上立刻显示对方正在输入，输入半天就没动静了。
　　“故意的吧？知道我能看出你在线。”
　　余初回过一个吐舌头的小表情。
　　“早点睡，明天给你看题。”
　　余初回了一个敬礼，然后打字：“我好开心啊！”
　　谭知静忍不住笑，真有那么高兴吗？
　　有人的高兴与不高兴都表现到脸上，从眼角到头发稍都写满情绪，生怕你看不到。
　　谭知静把手机拿到嘴边，录语音：“早点睡觉，听话。”声音低缓磁性。
　　他故意的，把手机从嘴边拿走时笑得很开怀。
　　姐夫见他这样，不由也笑起来，问：“谁啊？”
　　谭知静说：“余局长家的孩子，让我帮他补课呢，马上高考。”
　　姐夫问：“余庆春？”
　　谭知静说是。两人便又沉默下来。
　　谭知静没想到余庆春会打孩子，看起来不像，不过他见识算广，知道人往往不可貌相，越是看起来不像的，动起手来往往越狠。
　　难怪会把那小孩儿养成这样，高兴了往死里宠，不高兴了往死里打，不养歪才怪。
　　那样一个小孩说喜欢他。
　　姐夫说：“你姐跟我说过好几次，不想让你老是去参加那些饭局，成天那么喝实在是伤身体，怕你跟咱爸是一个体质——”
　　谭知静说：“是、是，我自己也悠着呢，觉得吃不消了就休息。”
　　姐夫又说：“现在实业都不好做……你姐的意思是，要是实在累得慌，就……要不就跟咱爸说说，就不干了……还可以做别的嘛！”
　　谭知静依旧点头称“是”，说自己明白，还说，其实没有多累。
　　回到家以后，谭知静又看了眼手机，又有余初的一大堆自说自话，表情包和语气词在屏幕里乱飞。小孩儿最后安静下来，乖乖保证自己马上就能睡着了，还希望知静哥哥也能早点睡着，祝知静哥哥也做个美梦。
　　“也”做个美梦。谭知静又笑了。他忽然想起来，刚才忘了和姐夫说，还是养猫好，猫好玩儿。


第33章 幸福
　　余初后来又给谭知静发了几次消息，谭知静都没有回。余初把冲动压至最低，忍耐到某一个夜晚，给谭知静发：“晚安。”
　　谭知静终于理他了，是一个提醒：“高考。”
　　余初既高兴又失落，还有无法消解的忐忑。在最初的兴奋劲儿过去后，他就开始了怀疑。谭知静对他说高考以后，李思敏也对他说过一样的话：如果小佳对他有所表示，就先骗她，等高考以后。
　　这两个“高考以后”是不是一回事？
　　班里有了一个传言，说高三的体育活动要被取消了。英语老师早就说过，他们都高三了，还有体育课和体活课，放别的学校简直不可思议，早就该取消了。
　　只有一部分同学被这一传言闹得心里发慌，而另一部分同学对此无所谓——体育活动课对他们而言只是露天的学习时间罢了。一到体育活动课，班主任就会出现在操场上，像牧羊犬驱赶羊一样，让那些坐着背书或者趴在体育器材上做题的学生们动起来。
　　余初曾经也是班主任驱赶的目标，不过他是偷偷玩手机。这会儿班主任沿着跑道巡逻，竟然发现余初在跑步，不由夸奖了一句。
　　余初在班主任身侧改成小跑，和班主任同速前进，问道：“老师，跑步能长个儿吗？”
　　“能吧，你们这个年纪做运动对生长发育都是有益的，只要别过量。”
　　余初看起来很高兴，“网上也是这么说的！还说能让身体整体线条变得更健美。”
　　班主任失笑，“健美？你现在还想这个？还有别老想着上网了，放下手机，离高考就剩——”
　　余初嘻嘻哈哈的：“知道，老师，离高考还有七十一天，我都算着呢。”
　　班主任对他这种嬉皮笑脸无可奈何。余初不是传统的好学生，但每个老师都喜欢他，这其中也包括班主任自己。余初刚转来时跟在家长身后，不言不语，戴着一副大耳机摆出一副不耐烦的样子，那时班主任还担心他太过孤僻，怕他在新环境里适应不来。然而事实证明余初竟然属于活泼的学生，作为插班生，在同学里人缘意外得好，还会偷偷摸摸捣蛋，虽然不像一起转来的郑铎是那种管不了的性格，但出格的事也没少做，可就是让老师们生不起他的气。
　　班主任最后只好提醒他：“二模前那次家长会最好请你父母亲自过来一趟，别的人毕竟不如父母上心……”
　　这次余初耐心地听班主任说，猜测他在说这些话时，谭知静那英俊的脸在班主任的脑海里闪过了多少次，又打动了他多少回。
　　等班主任说完了，余初故意问：“不能叫我舅舅来参加吗？”
　　老班儿眼里闪过一抹奇异的色彩，余初在心里计数：加一次。
　　“那真是你舅舅？”老班儿忍不住问。
　　余初狡猾地笑起来，“他其实跟我爸那边更近……老师，叫他过来参加更好，我爸妈都不管我学习，我平时遇到不会做的题都是问他，我爸妈也把我的学习交给他了。”
　　班主任有些意外，沉默了片刻，说：“要是这样的话，那……叫你舅舅来参加家长会也行。”
　　“但是我不确定他这次还能不能来，他也挺忙的。”余初这样说，看着班主任眼里转瞬而过的失落，还有克制回去的想再多打听几句的冲动，心里得逞地笑起来。
　　他对自己老班儿也喜欢谭知静这事有着非常复杂的感受。首先是嫉妒，这嫉妒因为班主任是个无可厚非的“大人”而变得更加强烈；其次是轻蔑，轻蔑于他对一个刚刚见面而毫不认识的人一见钟情，轻浮又浅薄。而这两种感受其实都是在说他自己，提醒他自己对谭知静的感情有多不正当。
　　然而离奇的是，班主任对谭知静的一见钟情又让余初在个人情感里察觉到的那份不正当冲淡了些，变成理应如此：因为谭知静是一个如此有魅力的人，别人喜欢上他简直是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所以自己会喜欢他也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因为他如此招人喜欢，所以无论自己怎么迷恋他、怎么疯狂地肖想他，都不为过。
　　这时余初就会产生一种奇妙的优越感，使他在偷偷打量班主任时都带了高高在上的意味。他能感受到自己对谭知静的激情有多猛烈，这就使其他人对谭知静的喜欢在他面前都不值一提。
　　余初万分确定，自己对谭知静的爱情是独一无二的，没有人能比他爱谭知静爱得更深。
　　余初怀着这样的优越感朝班主任摆了下手，说：“老师我接着跑去了！”便扬长而去。
　　他最近几乎每天都跑步，从最开始的只能跑五六圈到现在能跑十圈。其实跑到第七圈的时候就已经很累了，他全靠在脑海里编造有关谭知静与自己的电影来转移注意力，跑到最后一圈的时候，他就干脆想象谭知静就在自己眼前，每往前迈一步，就想象是在朝谭知静走过去。他这样跑了一会儿，突然觉得这不就是给拉磨的毛驴眼前吊胡萝卜的原理嘛，一下子把自己给逗笑了，然后就岔了气，最后捂着肚子咬牙跑完了最后半圈。
　　余初跑完以后绕着操场慢慢地溜达了一会儿，然后又做起拉伸。网上说长跑完要拉伸一下腿部的肌肉，这样练出的肌肉线条才更漂亮。谭知静不会告诉他自己喜欢什么样的，但余初从他曾经看自己的眼神里悟到了。
　　他正压着腿，忽然听到篮球场那边一阵异样的喧哗，四围的学生也都匆匆朝那里聚拢过去，像是出了什么事。
　　余初在“管闲事”和“与我无关”之间摇摆了一瞬，和其他同学一起跑了过去，结果发现当事人竟然是郑铎。
　　郑铎一脸血地躺在地上，有两名女同学，其中一个正是李思敏，小心地用纸巾帮他擦血。
　　余初第一反应是郑铎又打架了，气势汹汹地问周围：“谁干的！”
　　周围的同学们有些惊讶于他的反应，忙解释：“是撞双杠上了。”
　　是郑铎和李思敏打乒乓球，李思敏一个大扣球飞出去，郑铎猫着腰出去追球的时候没看见前面，脑袋撞到了双杆上。
　　余初看眼那堂堂正正立在原地的双杆，再看眼满脸是血晕得躺在地上的郑铎，一时无言。
　　后来郑铎能坐起来了，血也止住了，余初和李思敏一人一只胳膊地架着他去了医务室。班主任也赶了过来，紧张得要命，生怕学生在高考前出什么岔子。还好没撞出大毛病，校医检查了一番，又帮郑铎处理了一下伤口，让他躺两节课，怕有轻微脑震荡。
　　校医和班主任都忙，余初和李思敏就自告奋勇留下来陪伤员。
　　等校医和班主任走了以后，余初立马就嘲笑起郑铎，一会儿损他球技不好看来是因为眼神不行，一会儿又夸他脑壳硬，撞成这样都没裂。郑铎就躺在床上好脾气地笑着，直笑到李思敏脸上不再充满自责。
　　体育活动课结束以后，郑铎就开始赶李思敏了，让她快回去上课。余初拍拍胸脯说交给自己，李思敏才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
　　那厢一走，剩下的两人倒尴尬起来。自从郑铎说自己要去新加坡，余初说不去，两人之间就起了一些微妙的变化，虽然在学校里还是会有说有笑，但确实有哪里不一样了。
　　余初先打破沉默，笑着问：“还喜欢呢？”
　　郑铎有些不自然地苦笑了一下，然后重重地叹了口气。
　　余初见状也不再假笑了，坐下来同他谈起心。
　　两人认识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这样认真地说话，主要是郑铎在说，说李思敏给他的感觉有多不同，让他如何越来越喜欢，还说到李思敏计划井然地同时准备高考和出国，怎样通过勤奋努力来降低风险。
　　“我觉得她肯定瞧不上我这样的。”向来在女孩儿面前所向披靡的郑铎如此说。
　　“别这么说。”余初徒劳地安慰。
　　“我心里有数。”郑铎垂头丧气，“现在还好点儿了，我现在一想她之前看我那眼神，就跟看小流氓一样。”
　　“那你还去新加坡吗？”余初问。
　　“她去我就去。”郑铎毫不犹豫地说，但马上又为自己出国的途径与对方不同而感到惭愧。
　　过了一会儿，郑铎郑重其事地对余初说：“对不住了哥们儿，算我重色轻友。”
　　余初挺意外，他以为郑铎这段时间和自己疏远是嫌自己不愿跟他去新加坡。
　　“哦，没事，在哪儿都一样，只要你一直最爱的是我就行了。”余初说。
　　“那不成了，我已经爱上别人了。”郑铎痞痞地笑起来，总算恢复了几分往日的风采。
　　接下来的几节课，余初总忍不住想郑铎这事，想他那自怨自怜的形态，想他说想娶李思敏过一辈子时那种无望的样子，想他如此提前就开始为此后一生忧虑。
　　余初想到谭知静和自己的三个月之约，忽然觉得自己非常幸福。
　　这天晚上，他给谭知静发消息：“知静哥哥，能麻烦你替我爸来参加二模前的家长会吗？他不想去。你要是不方便也没关系，我再找别人。”
　　谭知静回：“什么时候？”
　　余初再次确信自己爱谭知静这件事非常幸福。


第34章 因为你不是坏人
　　家长会是在周六的上午，余初跟家里谎称跟谭知静补课的时间改了，再次坐上谭知静的车，两人一起去往学校。
　　一路上，余初一直将脸朝向谭知静，看着他笑。谭知静那个能隔空拨弄他脑袋的法术失灵了，余初知道他一般上午心情都会好一些，便得寸进尺，用小爪子不停拨弄桌上的杯子，只要不让杯子掉下去，就不会真的惹谭知静生气。他什么都不说，只是看着谭知静发自真心地微笑，就不算违反约定。
　　最后谭知静也被他看得笑了。
　　谭知静这种因为情不自禁才露出的微笑实在太迷人了。
　　家长会不要求学生一起旁听，但还是有一部分学生留了下来，自然也包括余初。家长们坐在孩子的座位上，留下的学生们就站在家长身边。余初就这样光明正大地靠着谭知静站着：亲子关系最亲密的学生是如何靠着他的家长的，余初便有样学样，也那样靠着谭知静。
　　余初的座位让谭知静坐着有些窄，谭知静从余初桌斗往外拿东西的时候都要把腿向前伸、上身向后仰，才能把一本A4大小的书本取出来。
　　余初见他要看自己的习题册，忙用双手捂住，不想让他看。
　　谭知静用笔在余初的手背上点了两下，那两只手就乖乖地拿开了，谭知静从第一页开始做标记，把一些题直接划掉，一些题做上记号，有些题还在旁边写上注解，说明是在考那部分知识，让余初先去看课本。
　　班主任在讲台上滔滔不绝地讲话的时候，目光时而不自觉地落在谭知静的方向，但谭知静一次都没有抬过头，只专心给余初标题。余初靠着他站着，看着他的侧脸，再一次感受到因为爱他而产生的幸福。
　　班会结束以后，家长们都急切地去找各科老师交流自家孩子的学习状况，谭知静和余初就像两个开小差的逃课生，悄悄地从后门溜走了。
　　等出了教室，余初问谭知静：“你怎么不说我啊？”
　　谭知静反问：“说你什么？化学退步了？”
　　“对呀……”余初撇了下嘴，低着头又开始用鞋底搓着地走路。他怕谭知静觉得自己最近没有好好学习。
　　谭知静说：“抬脚。”
　　余初便赶紧抬起脚走路，并自觉挺直了脊背。
　　“这几次小测考的都是要背的东西，你把这部分背完就行了。”谭知静说。
　　余初等了一会儿，抬头看他：“没了？”
　　谭知静挑了下眉，“你是不是化学也想要考个满分？余初同学，高考不是这么准备的，不是所有知识都能靠聪明速成，还有很多时间得花时间去背、去练，你还是抓紧时间救救你瘸腿的数学和物理吧。”
　　余初觉得他太了解自己了，莫名又是一阵开心，对谭知静说：“可是物理数学可太难了，我现在晚上都做噩梦，梦见一个光滑的小木块从我这边滑到那边，要不就是一个会飞的三角行，飞来飞去，我都看不清上面到底标了什么长度和角度，还非要让我回答要用哪个三角函数公式。”
　　谭知静狐疑地问：“真的假的？”
　　余初兴奋地跳起来，“又被你识破了！”
　　谭知静在他脑袋上按了一下，像玩那个打地鼠游戏一样，把他上蹿下跳的脑袋瓜按回原处，开始给他说他那两科严重瘸腿的科目要怎么补。
　　谭知静一直说到他们坐进车里，最后说到他在余初的习题册上标出的那些题，说那些都是经典题型，让余初先紧着那些来做，每一道都做透，比没完没了地刷卷子更高效。
　　余初问他：“为什么你说的明明和我们老师说的差不多，但是我就是觉得你说得更好呢？”
　　谭知静对他的奉承无动于衷，问：“我刚才说的都听进去了吗？”
　　余初猛点头，“你说的我肯定都能听进去呀。”又无限仰慕地说，“你真好。”
　　谭知静没有回应他这句话，从车里的储物盒里取出一包消毒纸巾，从中抽出一张细致地擦起手来。余初朝他伸出一只手，谭知静看他一眼，也抽出一张给他。
　　擦完手，谭知静让余初把废纸巾扔进车载的小垃圾桶里，然后侧过身子看着余初，严肃地问他：“你知道你这样很容易被骗吗？”
　　“我对别人不这样，我只对你这样。”余初说。
　　“如果我是坏人呢？”
　　“你不是。”余初肯定地说。
　　“如果我是装的呢？如果我之前当着你的面说的那些话、做的那些事都是专门做给你看的呢？你觉得你了解我，如果只是我故意让你那么以为的呢？你爸爸是副局长，你家还有钱，你长得也可爱，你身上可图的利益太多了，随便一条都值得让人去骗一骗。”
　　余初眼里显出犹疑，视线在谭知静脸上一寸一寸地探究，但很快就坦然地笑起来，自信地说：“你不是。”
　　谭知静也无奈地笑了，给自己系上安全带，准备启动车子。
　　“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喜欢你吗？”余初忽然问。
　　谭知静拧钥匙的动作停下来，看向他。
　　“因为你不是坏人。我能喜欢上你，也证明你不可能是坏人。”
　　谭知静对他这自相为证的荒谬逻辑无可奈何，不由开始担心他高考的时候逆否命题那部分能不能拿到分。
　　余初还想再解释什么，谭知静说：“系安全带。”引擎也在此时响起来。
　　余初知道这个话题应该到此为止了，但他还纠结着，手指头都绞到一起，忍不住问：“你是想反悔了吗？”
　　谭知静没有说话，开着车。
　　余初慌了，“你别反悔……都说好了的，你得说话算数。”他忽然想起什么，脸上露出惊恐的表情，还有无以复加的懊悔，“你是不是嫌我又给你发消息了？我是不是不应该跟你说晚安啊？”
　　“没有。”谭知静说，过了几秒，又说：“你这样的性格真的太容易被人骗了。”
　　余初的心随着他的话松一下紧一下，“……不会的。”
　　“你太小了，我怕我对你造成不好的影响。”谭知静忽然坦率起来。
　　余初愣住了，察觉到他的话里包含了许多层含义，但都像裹在雾里，他看不透。余初最后只能再次徒劳地重复了一遍：“不会的。”
　　把余初送到小区门口，谭知静陪他一起下了车，余初那双狗狗眼有了羊羔的眼神，哀伤且无辜地望着谭知静。
　　谭知静抬起手，余初的头发也像羊羔一样毛茸茸的，脸蛋像苹果一样光滑甜美，他的手最后落到一只肩膀上，“今天不该和你说这些。先好好准备高考，考完以后你说了算，我说过的话都算数。”
　　之后的一整天，余初都昏昏沉沉，直到晚上，他收到谭知静主动发来的信息，问他：“在做什么？”
　　余初忙回：“在做题。”先发出去，别让谭知静久等，然后再详细解释：“你今天给我圈的数学题，大题都好难。”
　　谭知静说：“我看看。”
　　余初摸不准了，先给题目拍了张照给谭知静发过去，试探一下。
　　对方很快回过来：“方便视频吗？”
　　余初子弹似的冲到门口把门反锁上，再冲回来，火速把手机音量减小，再飞快地回复：“方便。”
　　谭知静的视频电话打了过来。
　　余初在镜子里匆匆看了自己一眼，舔了舔略有些发干的嘴唇，接通了。
　　“你在哪儿？”余初有些局促地问，说不清是为什么，在手机里通过镜头看见谭知静比在现实中看到更令他害羞。
　　谭知静像是坐在沙发上，看起来懒洋洋的，说：“在家。”
　　余初已经将他飞快地打量过了，问：“你又喝酒了？”
　　谭知静用手撩了下额前的头发，说：“嗯。”又说：“我给你讲一下题。”
　　喝多了的谭知静依然思路清晰，余初听懂了，把手机立到旁边，开始低头解答，写完后举着手机让谭知静检查，谭知静说：“做对了。”
　　余初心想，那要挂掉吗？
　　谭知静说：“接着做下一题吧，和刚才那道题是一个类型，你练一下。”
　　余初心中大喜，把手机重新立住，努力让自己专注做题。这期间谭知静走动开了一会儿，过了一会儿又回到镜头前，手里多了杯水，坐在沙发上喝起水来，眼睛望着虚空有些怔忡……他刚刚撩上去的那绺头发看起来不太牢固，感觉马上又要垂下来了……衬衣最上面的两颗扣子是解开的，他里面的皮肤比脸部更白一些。
　　余初忍耐住，做完一整道大题才跟谭知静说话，“你看我做得对不对？”
　　谭知静像是被他惊动了，醒过神来，说：“你先对一下答案。”
　　余初在心里暗笑他偷懒，看眼答案，说：“最后结果都是对的。”
　　谭知静这才肯仔细看，说：“可以，解题步骤挺规范的。”
　　谭知静就这样陪着余初一道题一道题地做了下去，遇到余初看答案看不懂的，谭知静就讲给他听。这期间他走开过两次，一次还是去倒水，一次是去拖地；拖地那次他在屏幕里消失了好一会儿，直到他拖到沙发前面，余初才看见他，看见他的腰……他拖地很认真，一个地方会来回拖好几次才往后退一步，余初看到他的腰部随着拖地的动作在屏幕里一前一后地晃动。
　　拖完了地，谭知静又坐回来，帮余初把前面几道题看完，然后问：“你准备学到几点？”
　　余初想了想，说：“明天不用早起，我打算做到十二点，我晚上学习效率比白天高……你要是困了就去睡，我可以周一去问老师。”
　　谭知静说：“我还不睡，但是得离开一下，大约半个小时。”
　　余初乖乖地说：“好。”他猜到谭知静是要去洗澡，实在没忍住，提出请求：“能不关视频吗？就这么开着……我等着你。”
　　谭知静犹豫了一下，允许了，“那我给手机充电。”他拿起手机站起来，这时通过镜头看他是由下至上看到他的下巴和喉结，晃了一下，又看到他被衬衣遮住的胸膛和腰腹……衬衣的下摆有一半垂在外面，一个角被掖在里面……余庆春在家里也要把衬衣塞得严丝合缝，皮带也一直系着……谭知静的皮带是深棕色的，皮带扣被垂下来的衣摆挡住……皮带还好，皮带扣打到身上最疼。
　　谭知静给手机充上电，对余初说：“我大概半小时后回来。”然后从镜头前走开了。
　　余初保持着做题的姿势，确定他走远了，才贪婪地窥视起谭知静的家……沙发，他刚刚坐着的沙发……茶几，他刚刚放手机的茶几……他喝水的杯子，他看过的电视，他踩过无数次的地板……谭知静家里的装修和家具看起来都挺旧的，也没什么特色，既不豪华也不时髦，但因为这是谭知静的家，是谭知静独自生活的地方，余初心里热乎乎的。
　　他觉得自己幸运，爱上一个有时会让他有些伤心，但之后又会在喝醉后打视频给他的人。
　　--------------------
　　下章考完。


第35章 信仰
　　谭知静洗完澡出来了，穿着一件余初从未见过的浅卡其色Polo衫和一条浅灰色是居家长裤，头发半湿着，朝镜头一步一步走来。余初见惯了他穿深色的衣服，此时产生一种想法，觉得他是洗澡时顺便把身上的保护色给一起洗下去了，往日那些深色都是给别人看的，这会儿才是谭知静真正的颜色。
　　谭知静走到余初近前，然后更近，直到屏幕只能截取一段衣服。余初看到Polo衫布料的纹理。屏幕中的画面剧烈晃动起来，余初听见画面以外响起谭知静的声音：“充满了，这么快。”
　　只一句话，余初就知道谭知静比刚才醉得更厉害了。
　　“你想睡觉吗？”余初有些心疼地问，“喝了酒洗澡不太好。”
　　谭知静把手机摆正了，让余初看到他的脸，“你懂得还挺多。”
　　画面再次晃动起来，是谭知静在走路，余初盯着屏幕，渐渐感觉是自己被谭知静握在手里，代替手机从下方仰望着他。
　　他随谭知静来到对方的卧室，又被谭知静拿在手里翻来覆去，用消毒水给全身杀了一遍菌。
　　“手机屏幕最脏了。”谭知静这样说。余初觉得自己全身的皮肤都被他摸过了，全身都湿淋淋的。
　　然后他跟着谭知静上了床，谭知静倚着床头坐下来，问他：“有不会做的吗？”
　　余初摇摇头。
　　“还想让我陪着做题吗？”
　　余初点头。
　　谭知静笑了，余初也跟着笑起来，就像风顺路经过树梢，引起枝叶的骚动。这种骚动总是比风本身更持久。直到谭知静把手机在身体左侧固定好，余初还在咧着嘴笑着，这次是枝叶的骚动引发了微风，谭知静看着屏幕里的笑脸，也不由笑起来，“傻样……那你做吧，我看会儿电视，有问题喊我。”
　　他的床对面竟然有电视，余初有些意外，他还意外谭知静也会看电视，他一直觉得电视很无聊。
　　谭知静侧了下身子，从右边的床头柜里拿出遥控器。他做这个动作的时候，余初看到他的后背。Polo衫柔软的布料比衬衣更熨帖地伏在他的身体上，让余初看到他背部肌肉的线条。这里有多结实他是隔着厚厚的衣服感受过的，此时眼睛帮他再确认了一遍。
　　余初不再强迫自己把注意力放到数学题上了，放下笔，用手托着下巴，目不转睛地看着谭知静。总是右下至上的角度，这次是侧脸，还能看到部分身体，就像美术课本里那种半身像雕塑一样。Polo衫有两粒扣子，都没有系，手机在谭知静的左侧，所以余初的视线能伸进谭知静右边的领子里，看到他右侧的锁骨。
　　锁骨下方有一粒小小的黑点。余初伸出食指，用指腹在那粒小小的黑点上轻轻地蹭了一下。屏幕是干净光滑的，手移开后，那粒小小的黑点依然在谭知静的身体上，是一枚小痣。
　　口中陡然分泌出过量的唾液，余初小心地吞咽进去，问：“你看电视没开声音吗？”
　　谭知静像是已经开始犯困了，有些迟缓地转过头来，看着他：“开了，小。”
　　余初嗤嗤地笑起来，一脸幸福：“你怕吵着我吗？”
　　谭知静又被他引得一起笑起来，“你怎么老是这么高兴？”
　　“知静哥哥，”余初轻轻地喊他，“我一直和你说我喜欢你，你信了吗？”
　　谭知静看着屏幕里的他，“嗯”了一声。他总是那么惜言，尤其在余初面前，总是以这个最省力的音节来当做回答，嘴唇不用张开，舌头不用有动作，只需要声带轻轻一振，连喉结都没有丝毫的位移。
　　“你信多少呢？”余初问。
　　谭知静没有回答，反而问道：“是因为我救了那只猫吗？”
　　就像余初时常经历的，他的情感总是汹涌而强烈，并常常自相矛盾，而他自己说不清是为什么。在他的情感面前，他本人是如此的渺小而羸弱，那些由他自身所产生的过于激烈的冲动毫无预警地从他心底奔涌而出，瞬间就能将他吞没。他的身体常常被这样的感情完全而猛烈地占有着，而他唯一能做的只有屈从，无暇再顾及其他。
　　很多时候谭知静轻易地看透了他，都让他欣喜若狂，可有时就会让他失落，比如此刻，滔天的忧伤瞬间将他席卷。
　　“你别那么说，好吗？”他用请求的语气对谭知静说。
　　谭知静不解，但语气郑重起来，询问道：“怎么了？”
　　余初看着他像是又想哭了，“不知道……就是听你那么一说，有点儿难受。”
　　谭知静微微皱起眉，看了他一会儿，忽然笑起来：“小孩儿。”
　　余初被他的笑容轻轻地拂过，也不明所以地跟着笑了。这时他心里忽然透亮起来，竟然想明白了，“它叫鱼丑丑……你救了它，是件特别了不起的事。你特别伟大。”所以请别用那种轻易的语气来说它。
　　“伟大？”谭知静再次失笑，果然越是小孩子就越爱用大词。
　　“不至于，救流浪猫的人多了去了，还有人不只救过一只呢……鱼丑丑就算没碰上我，也会碰上别人，别人也会救它的。”
　　余初急切地说：“我不管！它碰上的就是你，就是你救的它！你那么怕脏的人，你抱了它，你以前还喂过他！”
　　谭知静并未被他的激动影响平静，“我听医院说你经常去看它，给它买猫零食和玩具。”
　　余初又像一些心事被他戳破了，一时不知说什么。
　　“医院离你家挺远的，高考前这段时间就别太经常过去了。你要是想它，我让医院加你，给你发丑丑的照片，他们每天都给我发——”他肯定是受了酒精的影响，说到这儿才反应过来，“或者他们发给我，我再发给你。”
　　余初对着屏幕里的他愣了好一会儿，忽然说：“知静哥哥，高考前我就不跟你联系了吧。”
　　这下谭知静露出明显的意外，“怎么了？”
　　“我一想着你可能会理我，可能会给我发消息，我就一整天都忍不住想这事儿，老忍不住想看手机，就没法好好学习了……就是不管你会不会给我发消息，是发让我高兴还是没那么高兴的消息，我都……我都忍不住满脑子地想你，好像脑子里面都被你占满了，只能分出一小部分去学习，这样感觉不太行……其实我爸还帮我找了一个补课的老师，是一个机构的，据说是名师。但是我爸不是不喜欢别人进我们家嘛，我又懒得去他们机构上课，太远了，我爸就说可以跟之前和你上课的时候一样，跟老师约在离家近的酒店。但是我也不想，因为我觉得在酒店里补课是你和我专属的，不想让别人掺和进来——”
　　谭知静这时打断了他一下，笑他：“奇怪的想法。”
　　余初也笑了，“那你觉得我说我高考前不和你联系了，也奇怪吗？”
　　“有点儿，但是有道理。”
　　余初笑得更甜了，“我想，我还是去找那个老师上课吧，据说那老师可会带考生了，我爸好不容易才托人约上的，虽然有点儿远，但是路上我坐车里也能背会儿东西，你不是说我得多记多背吗？”
　　“嗯，找有经验的老师做考前突击是个不错的办法。”
　　“那……”余初笑着，却忽然眼圈一红，忙把脸埋进臂弯里，让自己躲到屏幕外面。
　　谭知静等了一会儿，轻声安慰他：“怎么还哭了呢？”余初那边的画面里空荡荡的，花里胡哨的海报静静地贴在墙上，谭知静的声音更加温柔：“这么舍不得吗？”
　　余初闷声闷气地“嗯”了一声。
　　“还有两个多月。”
　　余初又“嗯”了一声，两人像是换过来了，一直说话的是谭知静，他就只会“嗯”。
　　谭知静等余初调整好了，重新回到屏幕里，笑着逗他：“你从小就这么爱哭吗？有人说你像小女孩儿吗？”
　　余初带着鼻音嗡嗡地说：“我在别人面前不哭。”
　　谭知静没有说话，不知信了没有。
　　“二模加油，好好准备，好吗？”
　　“我会的！”余初用力点头。
　　“把物理和数学课本多翻两遍，其他科目也别落下，保持做题的手感。”
　　“好！”
　　谭知静又交待了几句，似乎已经没什么可说的了。
　　“祝你高考顺利。”
　　“知静哥哥！”余初忙喊他，“高考完一定要说话算数，你肯定会说话算数的，是吗？”
　　谭知静笑着点点头。
　　“知静哥哥，我喜欢你，你可千万别忘了。”
　　“不会忘。”
　　“那……”余初眼圈又红了，哽咽着坚持说完：“知静哥哥，晚安，希望你晚上睡个好觉，做个好梦。”
　　“你也是。”
　　高考考完最后一门，余初跟着人流往学校大门外走，快走到门口时，忽然刮起一阵猛烈的强风，吹得人睁不开眼，所有人都用手里的文具袋挡在脸前。
　　等风停了，余初把文具袋从脸前拿下来，在乌泱泱的人群上方看到蔚蓝的天空，忽然明白高考这件事对自己意味着什么。
　　他以前总觉得自己被什么压着，让他往前迈步时直不起腰、抬不起头，只能看着自己的双脚；现在他终于感到有一样事物是在他前方的，让他努力想把腰直起来，想看着前面，吸引着他一步一步往前走。
　　他第一次如此发自内心地想做好一件与自己有关的事。
　　其实也并不是高考，而是知静哥哥希望他认真去准备高考这件事——那始终在他眼前吸引着他的，其实是知静哥哥。一直都是知静哥哥，只有知静哥哥。
　　他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一个人可不可以把另一个人当做毕生的信仰，他只是自然而然就这样做了。


第36章 你没忘吧？
　　许多考生都是由父母两个人一起来接的，余初除了有妈妈和余庆春来接，还有一名司机。他坐进车里，先要来自己手机，一边应付着家长的询问，一边迫不及待给谭知静发消息：“我考完了。”
　　没有回复。
　　余初攥着手机等着，他把手机静音了，唯独把谭知静设为特别联系人，如果谭知静回复他，他的手心立马就能知道。可手机像是睡着了，始终没有动静，让耳边余庆春的说话声越来越烦人。
　　郑铎打来电话，余初忙接起来，以此逃离余庆春对他未来的设计，也逃离等待的折磨。
　　郑铎让余初帮忙约小佳和李思敏一起吃晚饭。
　　“你自己干嘛不约？”余初漠然地问，“我跟她俩都不熟。”
　　郑铎的声音里透着害臊，问余初：“是不是哥们儿？帮个忙！”
　　“非得今天吗？”他今天只想见谭知静。
　　“她们住校生就在学校住这一晚，明天就都走了，我怕来不及。”
　　余初把手机从耳边拿至眼前，最后确认了一遍，谭知静没有回复他，便把手机重新举起来，说：“好。”
　　他发了几条信息，帮郑铎达成心愿，也帮自己在余庆春那里请了一顿晚饭的假。在同学面前守着手机比在余庆春面前方便。
　　“我和你郑叔约了明天给你们俩办个庆功宴。”余庆春坐在副驾上，回过头来对余初说。
　　余初本来懒洋洋地倚着靠背假装疲累，闻言睁开眼，暗藏期待地等他继续说下去。他知道余庆春是个滴水不漏的人，再小的事也不会落下。
　　果然，余庆春接着说：“叫着你谭老师一起。”
　　余初压抑住激动，只表现出喜悦的边角余料，说：“好呀。”
　　余庆春又问他：“中午还是晚上？”
　　当然是越早越好，余初脱口而出：“中午吧！”忽又想到谭知静也许不喜欢白天就参加应酬，便改口：“要不还是晚上吧，我怕今天跟郑铎玩儿得晚，明天起不来。”
　　余庆春说：“那我跟老郑说，约明天晚上。”又问，“你和同学们一会儿打算去哪儿玩儿？”
　　余初的心思再度散漫起来，不经心地说：“看郑铎吧，我一会儿回家换身衣服，然后去学校找他们去。”
　　“还要换衣服？你们吃吃饭、唱唱歌就行了，不许再跟郑铎去那种乱糟糟的地方。”
　　余初又嫌他烦了，说：“知道，我本来也不喜欢，郑铎自己也不去，以前都是李琦撺掇的。”
　　余庆春像是看出他烦了，语气缓和了些，“今天都有谁？”
　　余初耐住性子回答说：“就我跟郑铎，还有郑铎喜欢的一个女生，和那个女生最好的朋友。”他故意用抱怨的语气说：“其实我跟那两个女生都不熟，郑铎这次怂了，自己的事儿自己不敢张罗，还得叫着我，真是的。”
　　余庆春笑了，“考完了跟同学们一起出去放松一下挺好的。”然后从车里翻出几张娱乐场所的消费卡，朝后递过去。余初的妈妈坐在他后面，离得近，帮忙接过来，再递给余初。
　　余初看了妈妈一眼，确认她这半天一直都坐在这里，并没有消失，然后把那几张花花绿绿的卡片扔进文具袋里。
　　他扭过头去看向窗外，不知道谭知静为什么不回自己。
　　在之后的几个小时里，他开始感谢郑铎，让他有事可做。他跟自己的同龄人一起去吃花里胡哨的自助餐，和两个女生一起玩儿巧克力瀑布，和郑铎比赛调鸡尾酒，给女生们制作颜色漂亮的无酒精饮料，之后他们又去了游戏厅，玩儿跳舞毯、玩儿VR赛车，他买了两大袋子的游戏币，假装可以玩儿倒地老天荒。
　　两个女孩子都是刻苦学习的乖学生，从没这么毫无负担地娱乐过，都兴奋得不得了，郑铎在喜欢的女生面前也像打了鸡血一样亢奋；但最亢奋的是余初，这几个小时以来属他最活跃、玩儿得最投入：大声说话、放声大笑、蹦蹦跳跳不知疲惫，仿佛眼前这些就是全世界最有意思的事情，除此之外，不再有任何事情值得他去挂心。
　　他已经从想念谭知静变成怨恨他，每次拿起手机解锁的时候，心里都不再是充满期待，而是恶狠狠地想：“他最好永远都别理我。”
　　晚上九点半，谭知静的电话打了进来。
　　余初紧盯着手机屏幕，咬牙忍耐着听完一整段电话铃的旋律后才将接通，然后故作冷淡地说：“喂。”
　　谭知静问：“考完了？”又说：“在外面玩儿呢？那么吵……方便接电话吗？”
　　“方便！”余初举着手机朝楼梯跑去，一步几个台阶地蹿上相对安静的二楼，气喘吁吁地说：“现在安静了吗？”
　　谭知静“嗯”了一声，“好多了。”
　　余初顿时为自己选了这么个嘈杂的地方而后悔。
　　他小心翼翼地试探：“你看见我发的消息了吗？”这其实是在问：你为什么这么久才回我？你忘了今天是高考最后一天吗？你忘了我们约好的事了吗？你是不是又想反悔了？
　　“看见了，今天旁边一直有人，不方便回你。”
　　谭知静的话像是把余初的所有疑问都解答了，小少年满足了，害臊地笑起来，“那个……你没忘吧？”
　　谭知静似乎是笑了一声。
　　余初更害臊了，抱着手机的姿态像是要把手机藏进自己的怀里，生怕被别人听到自己和谭知静的悄悄话：“你现在在哪儿呢？”
　　“我在外地。”
　　“啊……”余初有些失落，他一直幻想高考完的这一天能与谭知静相见，幻想了两个多月。
　　“那你明天能回来吗？”
　　“能——你考得怎么样？”
　　余初来了精神，“我觉得挺好的！知静哥哥，我后来一直在进步呢，你猜我三模考了多少分？”
　　谭知静没有问他三模，而是说：“哦，我还以为你忘了我叫什么了呢。”
　　余初一下子就知道他在说自己发的那条消息了，脸上腾得热起来——“我考完了”，没有称呼，没有问好，没有表示语气的标点和表达喜爱的表情包。
　　谁能数清他这几个小时里为那四个字后悔了多少次呀？实在是因为他在心里面热切地呼唤了谭知静太多遍，以至于没有发现落到屏幕上的字读起来其实是有些冰冷的，而等他意识到的时候，已经错过最佳补救时机。
　　“知静哥哥……”余初又小声地喊了一遍，心想他未来能可能明白自己这些复杂的心情吗？
　　谭知静似乎是又笑了一下，接着，电话里便安静下来。
　　余初听着自己的呼吸声，过了一会儿，他问：“知静哥哥，能让我看看你吗？”
　　谭知静说：“我没什么好看的，没变样；给你看看鱼丑丑吧。”
　　“丑丑？”余初无意识地复述。
　　“你看眼微信，我给你发了张图片。”
　　余初有些迷糊，但都照做，看到谭知静刚刚发给他的照片。
　　长胖了的鱼丑丑惬意地眯着眼睛，正趴在知静哥哥的腿上，而知静哥哥坐在那张他曾在视频里见过一次的沙发里。
　　这天晚上，余初梦见自己和丑丑一起趴在那里。
　　--------------------
　　我再努把力，试试这周六能不能入v。要提前攒出6000字存稿，所以这几天先隔日更，下次更新在周四。


第37章 饭局
　　谭知静不肯告诉余初自己收养鱼丑丑是不是和他有关，导致小少年高考后的第一天，想了一整天有关自己、谭知静和鱼丑丑的事。
　　一直捱到傍晚，本来定好是六点，但总不好让余庆春按时到那儿，让他去等别人，于是又拖到六点过五分才出发。
　　余初都要急死了。
　　进包间的那一刻，他跟在余庆春后面，插队到妈妈前面。余庆春走得慢，得给屋内的人留出热烈欢迎的时间。余初双手不自觉地前伸，忍耐地握成拳头抵住余庆春的后背，似乎这样才能避免自己不顾一切地把面前的障碍推开，让自己冲到最前头。
　　然后他在被余庆春遮蔽的视野边缘看到谭知静，以六七个大人小孩儿作背景，挺拔地站在那里，微笑地看向他们。世界顿时清静下来。
　　谭知静穿了一件半袖的灰色休闲款衬衣和一条黑色的牛仔裤——再仔细看，原来是长袖衬衣将袖子挽了上去，挽得十分整齐，刚过手肘。余初第一次看到谭知静的小臂。
　　谭知静搬动椅子，请余庆春过去坐，于是余初光明正大地观察起来：他看到谭知静小臂上肌肉如何随着他搬椅子的动作而发生变化；还有手背上那几道淡青色的血管，原来是一直延伸到上面的，再逐渐变淡、消失进皮肤里；还有那些汗毛，看似安静地伏在手臂上，实则第一眼见到就向他散发出强烈的吸引力。
　　余初将谭知静的这个夏季的形象深深地印进脑子里。
　　人们开始谦让主座，郑副处还没来，那个座位只能是余庆春的。为了这么一件结果既定且显而易见的事，余庆春还要再三推诿。余初觉得起码在这件事上，郑铎他爸要比余庆春强，郑副处起码不会这么墨迹。
　　余初仿佛不会走路似的被余庆春带进那一团人里，谭知静也掺和其中，这时郑铎一家也到了，一下子变得更加热闹，让座位的游戏似乎玩儿不到尽头了。
　　余初在这一团热闹里偷偷地朝谭知静笑了一下，谭知静脸上带着和别人一样的冠冕堂皇的笑容，视线略往下一落，在余初脸上停了一瞬，又移开了。
　　但只凭这一眼，余初就知道他和自己是同谋，他们两个是一样的，都对这场欢迎仪式充满轻蔑。余初心里顿时一片火热，同时更放心了，他确定谭知静真的没有忘记和自己的约定。
　　最后座位是这样排的，因为是高考庆功宴，余初和郑铎应当是今天的主角，就让他俩坐主座。两个主座，也分贵贱。这里的包间早都设计好了，朝向门口的座位亦向东，所以只看左右就好。郑铎也受不了这个，一屁股就坐下了，余初瞟了眼余庆春，获得许可后才坐到郑铎右边。
　　接下来就好说了，郑副处挨着儿子坐下，然后是夫人；余初家却是让妈妈坐中间，余副局宁可掉价也要坐在外面。
　　余初和郑铎说着话，留意着谭知静被余庆春安排到他右边的座位。余初在心里替谭知静高兴。以往谭知静总要坐背对门口的那个座位，要充当服务员，没法好好吃饭，他希望谭知静今天不要再饿着肚子喝酒了。
　　只是这样坐得近了，就不方便偷看了，余初只能在谭知静起身敬酒或者帮人倒酒的时候匆匆地瞟上两眼。
　　知静哥哥应该很开心吧？今天同桌的还有两个姓氏后面带“总”的，余初知道他们也是搞工程那类的，余庆春介绍他们互相认识，说小谭可靠，让那两个“总”照顾一下。
　　郑铎有些纳闷地问余初：“他什么时候跟你爸更熟了？”
　　余初笑了笑，没说话，但似乎就是这样的，他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起，谭知静跟着余副局出来的次数比和郑副处多了。
　　应付完一轮有关高考和大学的寒暄，余初得了闲，手藏在桌子底下给谭知静发消息：“鱼好吃。”发送出去后，他耳朵灵得听见谭知静那边响了一声提示音。
　　他若无其事地将手机揣回兜里，兴奋地等着谭知静怎么找机会看手机，想看他怎么反应。
　　可谭知静没反应。
　　余初咬起筷子头，用木头磨牙，他的牙根里生出一种难耐的酥麻，需要这个动作帮忙缓解。过了一会儿，他又发了一条：“知静哥哥，饭局好无聊。”
　　妈妈在旁边小声提醒：“饭桌上别玩儿手机。”
　　余初知道她没说的半句是：“你爸爸看到又要说你。”
　　余初把屏幕按灭，把手机塞进兜里。
　　可谭知静还是不看手机。他只顾着和那两个“总”说话，对他们笑得那么热情。
　　余初嫉妒了，找准机会站起来，开始挨个敬酒。他说起敬酒词一套又一套，先从自己爸爸开始，然后是妈妈，接下来就得调转方向，敬郑铎的爸爸。他和每个人说的词儿都不一样。
　　终于轮到谭知静，对方也站起来，余初刚要开口，余庆春喊住他，说：“跟你谭老师喝的话，得倒满，这段时间太麻烦你谭老师了。”说着就要给他添酒。
　　谭知静说不用这么客气，又说哪儿能算是麻烦，让余初抿一口就行了。
　　但余庆春说余初这些半大孩子用的都是小杯，干一杯不算多。谁都看得出余副局对自己儿子在酒桌上的好派头深感骄傲，他自己就是千杯不醉，也希望儿子在人前多表现这一长处。
　　这时就显得谭知静的客套有些不合时宜了，余副局已经在给自己儿子倒酒了，他还在旁边一直说“够了”“不用”“可以了”，就像不识抬举一样。
　　余初意识到谭知静是真的不希望自己喝酒。他下意识瞟眼酒瓶上的度数，才四十多度，对他来说其实不算高的，他以前连六十多度的原浆都喝过。
　　余庆春让他把这杯干了，让谭知静随意。
　　余初举着酒杯说着感谢谭知静的话，谭知静听着，脸上那场面化的笑容不够诚恳，余初看出他的注意力在自己端的酒杯上。
　　余初象征性地抿了一小口，笑眯眯地对谭知静说：“我听老师的。”他努力不去看余庆春的反应，把酒杯放到桌上。但余庆春的不满是非感官的，以无形的状态刺穿着他。
　　谭知静始终那样得体地笑着，说：“我来干一杯吧，希望小初和郑铎高考都取得好成绩。”说完，仰着头不换气地大喝起来。
　　他当然是用的大杯，这种大杯如果要干杯，通常只倒至半满，而他这杯是接近全满的。他一口气喝到杯子见底，眉头越皱越紧，最后一口在嘴里停了一瞬，然后像吞一块石头似的把它吞了进去。
　　桌上顿时一片叫好声，夸赞他年轻有为，也夸余初，说他小小年纪风度不凡，有其父必有其子。余庆春板着的脸在这热烈的气氛里渐渐舒缓开来。
　　余初的心脏剧烈地跳动着，无法平静下来了。
　　他知道自己必须得和谭知静单独待一会儿了，他得把身体的一部分靠在谭知静的身上，否则将难以支撑自己的体重，他还要碰一碰谭知静的皮肤、闻一闻到他身上的味道，只要一点点就够了，就够他继续幸福地活下去。


第38章 你有三十岁吗
　　余初用只有谭知静能看懂的乞求的眼神投到对方身上，越过自己的双亲。他也知道必须得收敛一下了，可是他已经控制不住自己。
　　谭知静不得不朝前倾了下身子，越过余庆春和余初的妈妈，问余初：“小初和郑铎还想加什么菜吗？”他眼神里有对余初的提醒，又怕把人们的注意力都吸引到余初身上，便又对余庆春说：“今天算我的。”
　　余庆春笑起来，说还轮不到他，让他不要操心，谭知静就意有所指地说今天应该他来请，那两个“总”也过来抢着要去结账，都被他挡了回去。
　　余初看着他们争抢买单，狂乱的心跳渐渐平静了些，但依然有几分肿胀的感觉。他不知道心脏里面是不是也有压力，是不是有“心压”这个东西，他觉得自己此刻就是心压过大，如果不及时降压，心脏就要爆炸了。
　　最后谭知静抢赢了，说要找服务员再添两个菜。女士们早就吃饱了，男士们一直喝酒也早没了胃口，谭知静就问在场的三个半大孩子。两个“总”中的一个也带了自己的小孩，一个女孩子，算是余初他们的同龄人，在饭桌上一直没怎么说话，一被问就忙说已经饱了。终于问到两个坐主座的小贵宾，谭知静对余初和郑铎说：“一楼有成品菜的展示柜，可以下楼去看看。”
　　余初激动地克制着自己的呼吸，心脏咚咚地跳。
　　郑铎抱着手机只顾聊天，不耐烦地摆摆手，余初等他说完后，又拖了一秒，才说：“我想去看看。”
　　他站起身，谭知静顺理成章地和他一起离了座，两人一前一后出了门。
　　走廊里各包间门外都候着服务员，下楼的时候才觉得安全，谭知静走在前面，余初跟在后面，两人的脚步差了两级台阶，余初一边走，一边弯下腰，伸出手小心地勾了一下谭知静的手指。
　　食指勾小指，一下子就勾住了。谭知静继续走着，只有一条胳膊自然地摆动，另一只手留在身后，被余初的食指勾着。
　　余初追了一步，和谭知静只差一级台阶了，谭知静的右脚刚让出位置，余初的左脚便迫不及待地踏上去，两人的身体几乎贴在一块儿。这时即使有人从他们身边走过去，都不一定能发现他们勾在一起的两根手指头。
　　“为什么不喜欢我喝酒？”
　　“为什么愿意把鱼丑丑领回家？”
　　“你今天怎么也不太吃菜？”
　　余初像一台永动的提问机，在谭知静身后一句又一句地发问。
　　谭知静一个问题都不回答，头也不往后扭一下，只是用小指勾着余初的食指，勾着余初一级一级地往下走去。
　　随着一级级台阶踩下去，余初身体里累积起一层又一层的勇气，直到勇气突破了某一限制，他忽然冲动地往谭知静身上跳去。
　　他比谭知静高了一阶，兔子似的蹿到谭知静背上，像是想让谭知静背他。可他跳得过于急迫而慌张，只有一条腿搭住了谭知静的腰，身体没有挂住，两条胳膊拼命环住谭知静的脖子。
　　他直往下掉，谭知静被他坠得够呛，忙一只手托住他抬高的那条腿，身体略微后仰，让他站着的那只脚踩住台阶，另一只手去掰他要人命的胳膊。
　　余初重新站住了，手臂还搭在他脖颈处，舍不得移开。谭知静握着他的小臂，回过头来问：“你想勒死我呀？”
　　余初用啄木鸟啄树干的姿势偷袭他的嘴唇，谭知静躲开了，顺便把他从自己身上扒下去，说：“别闹。”
　　这两个字的语气比刚才那句话严肃，余初拿不准他是不是生气了，不敢再动。
　　谭知静在他脸上端详了片刻，说：“晒黑了……好像还长高了。”
　　余初高兴起来，往下走了一阶，和谭知静站到同一级台阶，用手在自己头顶和谭知静鼻梁处比划了两下，然后冷不丁又来了一记啄木鸟的偷袭。
　　这次他得逞了，谭知静下意识仰头，但没能完全躲开，他的嘴唇蹭到谭知静的下巴。谭知静的唇边刮得干干净净的，嘴唇温暖而柔软地划过去。
　　小少年得意地笑起来，谭知静也无奈地笑了，又叮嘱他：“真不能闹了，万一被看见了怎么办？”
　　余初点点头，他的心压已经正常了，只剩单纯的喜悦，可以平静地和谭知静继续走下去了。
　　他们在展示柜前浏览，余初问谭知静：“知静哥哥你想吃什么？”
　　谭知静让他挑，余初就说自己其实已经饱了，但他知道谭知静肯定还没吃饱。两人互相谦让着，忽然同时想起刚刚那滑稽的让座和争抢买单，一起笑了起来。
　　余初笑得眼睛亮晶晶的，他看着同样笑容真实的谭知静，忍不住小声说：“知静哥哥，我好喜欢你啊。”
　　谭知静看眼周围，没有人留意到刚才那句话。他没再看余初，但舔了一下嘴唇，又将两片嘴唇都抿了进去，再放出来时，两片唇都沾湿了。
　　他不再征求余初的意见了，直接找服务员点菜。他去哪里，余初就跟着他去哪里，他和别人说话，余初就站在他身后学他刚刚那个动作。余初发现自己做完这个动作后，更想亲他了。
　　谭知静像是有针对他的读心术，点完菜后在他头顶轻轻按了一下。余初也有针对谭知静的读心术，知道对方是在说：“别闹。”或者，“别又打什么歪点子。”
　　他跟着谭知静上楼，跟着谭知静进到走廊尽头的洗手间，跟着谭知静一起洗手。
　　谭知静洗完手后去了隔间，很快，那个隔间里响起放水的声音。他这半晌喝了不少酒，也喝了不少水，动静不小，余初听得面红耳赤，抬头看眼镜子，被自己含水的眼睛和通红的脸颊吓了一跳，忙用冷水洗脸，但洗了两下又停了下来，再次抬头看向自己，心想，他们喝醉以后不都是这样的吗？
　　他关了水管，抽出一卷一次性的擦手巾，先擦干手，再擦擦脸，然后对着镜头鼓捣起自己的头型。
　　谭知静从隔间出来了，再次洗手，余初就倚着洗手台看着他，百无聊赖似的晃动着身体，胯骨一下一下地轻轻磕着黑色大理石做的洗手台。
　　“醉了吧？”谭知静看他一眼，哼笑出声，是一种好意的轻嘲。
　　“没有。”余初用耍赖的声音说，撒娇一样。
　　谭知静洗好了手，轻轻甩一甩手上的水珠，余初立马抽出一卷新的擦手巾递过去。
　　谭知静接过来，边擦手边说：“尽量少喝酒，你还小，对大脑不好。”
　　余初说自己酒量好，从没醉过。
　　“傻不傻？比那个干什么？酒是什么好东西？”
　　余初高兴地听着，他喜欢谭知静这样教育自己。
　　“听进去了吗？别听他们说什么小酌怡情。但凡酒精，喝进去就对人身体有害，尤其那种高度数的。别管别人怎么张罗，你自己心里要有数，人的大脑要一直发育到三十岁呢，你这个年纪大脑还在活跃变化的阶段，谁知道酒精会对你产生什么影响？”
　　余初笑着一个劲儿地点头。
　　谭知静无奈地问：“到底听进去没有？”
　　“听进去了！”余初说，“人的大脑要一直发育到三十岁——知静哥哥，你有三十岁了吗？”
　　谭知静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说：“我五十了。”
　　又是一个新形象。余初第一次见他露出这种表情、用这种语气说话，被逗得哈哈大笑，然后一个劲儿地问他到底是多少岁，可一直问到包间门口，谭知静都没有告诉他。


第39章 并不是无处可去
　　这次饭局没有什么重要的事，似乎就是为了犒劳一下两名考生，再就是介绍谭知静与那两个“总”认识。人们心情放松，喝到后面越发的无拘束，尤其是那两个“总”，喝得离了座位，与谭知静勾肩搭背，闹得谭知静不得不站起来，充当两个醉汉的支柱。
　　他们管谭知静叫老弟，看起来简直把他当作亲兄弟——比亲兄弟还亲，说话时脸几乎贴到谭知静脸上，嘴也挨得那么近。余初紧张地看着，生怕他们哪个稍不注意就把谭知静给亲上了。
　　一个“总”叮叮当当地和谭知静碰杯，发现谭知静杯里没什么酒了，就醉醺醺地直接把自己杯里的酒倒进谭知静的杯子里，要和他干杯。
　　这还得了？余初赶紧抓起自己的杯子冲过去，挤到那两个“总”和谭知静之间。他从一楼回来以后就只喝水了，端着一杯水跟两个“总”玩儿起连敬三杯，每次敬酒前都说一大串敬酒词，听得两个“总”眉开眼笑。
　　谭知静赶紧趁机躲开了，找服务员换了个杯子，回来时看见余初还没脱身，一边应付着那边，一边冲他挤了下眼睛。
　　好不容易又都坐下来，女士们也都聊开了，一片欢声笑语。一个“总”的夫人说余局长夫人长得可真漂亮，像一个女演员。大家都附和，说余初的妈妈肯定是长得像哪个明星，而且一定是挺有名的，但又想不起是哪一个。
　　余庆春笑吟吟地听着，这无疑鼓励了别人，大伙一起拼命想，最后是那个“总”的女儿想起来，说：“像蒋勤勤。”
　　她妈妈问蒋勤勤是谁，女孩儿就说：“就是你看的《射雕英雄传》里面演穆念慈的那个。”
　　她妈妈想起来，看看余初的妈妈，说：“不是，蒋勤勤那长相不够富态，演包惜弱的那个演员长得跟局长夫人更像。”
　　余初好奇地问自己妈妈：“包惜弱是谁？我看过《射雕英雄传》，怎么没印象？”
　　妈妈脸上的笑容像是要维持不住了，对所有人说：“不像，我跟她一点儿都不像。”
　　余初有些不好的预感，忙去看余副局，在他那张笑脸里看到阴森气。
　　很快，那名本是好意的阿姨帮余初解了惑：“包惜弱就是杨康他妈。杨康你还记得吗？跟他后爹的姓，也叫完颜康，他后爹喜欢他妈，就把杨康当成自己的孩子来养。”
　　余初不太记得散席的时候知静哥哥有没有想和自己说一两句话了，他那会儿忘了去看他。
　　他们一家三口坐在车里，司机安安静静地开车，车厢内一片死寂。一直安静到家里，余初还要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用平时的语气问余庆春，自己能不能在客厅打会儿游戏。
　　余庆春忽然吼起来：“打什么游戏！我和你说了多少遍了，玩儿这个毁眼睛！”他把余初的游戏机从电视柜里掏出来，重重砸到地上，反弹起来的零部件差点打到余初的脸上，他下意识用两条胳膊捂住脑袋。
　　妈妈飞快地把他拉过来。余初这才又能动了，跑回自己屋里。
　　又开始了。就因为这么点儿事，又要闹。余初一会儿想哭，一会儿又想笑。
　　他们的卧室里没有动静。如果有动静还好，没动静才最吓人。有一次他们就是没有动静，余初后来知道是余庆春从厨房拿了刀，但最终没有下去手。
　　余初先跑去厨房把刀数了一遍，是全的；又跑去他们卧室的门口，耳朵贴在门上屏着气听。
　　过了一会儿，里面传出动静来。余初又听了一会儿，才回到自己房间的床上去。
　　“变态。”他在心里说，终于忍不住又哭了起来。
　　哭了一会儿，他突然冒出这样一个念头：为什么还要待在这儿呢？
　　他早就不想在这个恶心的家里待着了。他刚刚突然想起来，自己并不是无处可去呀。他又不是没有想见的人，为什么不去找知静哥哥呢？
　　说干就干。余初立刻去洗手间洗了把脸，把沾了烟酒气的衣服换下来，拿上自己的手机和钱包，穿鞋走人。
　　他走出小区才给谭知静发消息：“知静哥哥，我爸妈打架呢，我能去你家待一会儿吗？”
　　等回复的时候他就漫无目的地沿着马路往前走，并未想到谭知静也许不会回复，或者谭知静可能会说：“不行。”他只是坚定地走着，相信自己有家以外的另一个地方可去。
　　一直走到谭知静打电话给他，问他：“打得厉害吗？”
　　“不厉害，但是我不想跟他们待一块儿了。”
　　谭知静听出他在外面，问道：“你在哪儿？”
　　余初停下来，四处望了望，说：“一个十字路口。”
　　电话那边静了一会儿，谭知静问他：“你爸妈知道你跑出来了吗？”
　　余初已经恢复了几分理智，不想连累谭知静，实话实说：“他们不知道。他们应该注意不到。”
　　谭知静又沉默了一瞬，“你没别的地儿可去了，是吗？”
　　余初这时开始认真地思索。其实他可以去找郑铎，随便找个理由，郑铎爸妈不会问的；或者去酒店，余庆春常年留着的那间房的房卡还在他钱包里呢；再不济去网吧也行呀，早就听班里的男生们说高考结束后一定得去酒吧通个宵。这样一想，能过夜的地方可太多了，酒吧、夜店、KTV，不都行吗？
　　“你要是不方便我就回去了。”余初说，他没有撒谎，要是知静哥哥家不方便，他就还是回自己家吧。
　　谭知静说：“你过来吧。我把地址发给你。”
　　余初拦了辆出租车，把地址告诉司机，司机在前面路口调了个头，他才知道原来自己刚才走反了。
　　他瞟了眼司机的导航，给谭知静发消息：“知静哥哥，我还有十六分钟到你家。”
　　谭知静说：“我和门卫说一声，你直接进来。”又问：“手机电够吗？”
　　“够。”
　　谭知静打过电话来。
　　余初接通，听见他说：“这么通着话吧，不然我不放心。”
　　我不放心。
　　余初眼里又湿了，问他：“知静哥哥，你是不是也有点儿喜欢我？”
　　谭知静说：“别闹了，看好自己的东西。”
　　余初说“好”。他怕谭知静嫌他麻烦了。他觉得自己真是个大麻烦。
　　知静哥哥给他开了门，视觉转换了一下方向，眼前这个客厅和之前视频中看到的客厅重叠起来。
　　谭知静开门前正在拖地，拖把立在一边，他给余初拿了双拖鞋。余初换上拖鞋，把自己的鞋子一丝不苟地放进鞋柜里，然后问：“我要先洗手吗？”
　　谭知静说：“洗洗吧。”
　　于是余初进到谭知静家的浴室，知静哥哥一直跟着他，告诉他哪里是洗手液，还给他拿了条新毛巾。余初当然知道他不是怕自己嫌他的毛巾脏。他再次意识到自己真是个大麻烦。
　　洗完手，谭知静让余初去沙发上坐，他要去把地拖完。
　　“要不我帮你拖吧。”余初坐立难安。
　　“你坐。”谭知静说，顺手给他打开电视，告诉他遥控器在茶几下面。
　　沙发样式很老气，罩着一层布的沙发罩，余初只在电视里见过这种沙发。沙发罩洗到掉色了。余初心想，自己坐过这沙发，知静哥哥恐怕又得多洗一次了。
　　谭知静拖完地回来，余初立马站起来，说：“要不我还是回去吧。”
　　谭知静抬起一只手，做了个略向下按的动作，余初便又坐回去。
　　谭知静将一把椅子搬到茶几的另一面，坐下来，问他：“到底怎么回事？你爸妈经常打架吗？”
　　余初不知道如何算经常，如何算不经常，就说：“想起来就闹一闹，有时候挺长时间想不起来，就不闹……这阵子因为我高考，他们好几个月都没闹了，可能是憋坏了。”
　　谭知静听着觉得怪异，皱起眉，“真没事儿吗？”
　　余初说：“真没事儿，打我记事起他们就这样了。”
　　谭知静想叹气，“那你以前也这样离家出走吗？”
　　余初这才知道原来自己这就算是离家出走。他诚实地说：“没有，今天是第一次。”
　　谭知静的眉头皱得更紧了，“我给你爸发个消息吧，万一他找不着你——”
　　“别！”余初喊起来，“千万别告诉他！”他的眼神和语气无一不惊恐，“他要是知道我上你这儿来，他能恨死你！”
　　谭知静的眉头松不开了，想起那句同样激烈的：“我爸会打死我！”他犯起难，看着余初想了半天，还是没辙。
　　余初平静下来，说：“知静哥哥，我不给你添麻烦了，我走了。”说着站起身朝门口走去。
　　谭知静在后面喊住他：“余初，回来。”
　　余初站住了，没有转头。
　　谭知静也站起来，又喊了他一遍：“余初，回来，我没说要赶你走。”
　　余初回过身，满脸都是眼泪。
　　谭知静从茶几上的纸抽里抽了两张纸，走到余初跟前，递给他。余初接过纸巾擦擦眼泪，又小声地擤了擤鼻涕，把纸攥进手里。
　　谭知静在他手上瞟了一眼，又看回到他脸上，“你手机开着机，你爸妈要是找你，你得告诉他们你在哪儿，不能让他们着急。”
　　余初说：“好。”心里想的是，如果他们真能发现自己跑了，就跟他们说自己在街上。
　　“喝水吗？”谭知静问。
　　余初怕麻烦他，摇头。
　　“你喝了酒不渴吗？……不渴也喝点儿吧，能加快酒精代谢。”
　　余初就说：“好。”
　　“把纸扔垃圾桶，洗手。”谭知静又说。
　　余初愣了一下，忙说：“好！”
　　他坐回到沙发上，谭知静给他倒了杯水，说自己得去洗澡，让他自己看电视。余初忙点头，知道他可能已经忍耐了半天了，知静哥哥一直不喜欢沾在衣服和头发上的烟酒味。
　　等谭知静离开了，余初忙闻闻自己露在外面的小臂，好像也有烟味儿。他开始漫无目的地环顾起来，感到有些寂寞，忽然冷不丁想起鱼丑丑，鱼丑丑应该在知静哥哥家里呀！
　　他站起来绕着客厅转了一圈，没有看到猫，也没看到和猫有关的物品。难道知静哥哥又把猫送回去了？可他今天问知静哥哥为什么要收养猫，知静哥哥并没有说把猫送走了。
　　他不死心，趴在地上把家具底下也看了个遍，还是什么都没发现。他大着胆子去看别的房间，推开一扇门，是谭知静的卧室，他站在门口看了一会儿，又轻轻地把门掩上。
　　下一扇门是关严的，他转动门把手，刚打开一条缝，一道白黄两色的身影就从门缝里蹿了出来。
　　余初大惊，低呼：“鱼丑丑！”可是橘猫已经跳到了高高的柜顶上，伸着脖子虎视眈眈地盯着他，尾巴在身后甩来甩去，把柜顶的灰尘都扫了下来。
　　谭知静洗完澡出来，看见这一人一猫一高一低地对峙着。橘猫一见他来，立刻换了副面孔，喵喵地叫着从柜顶跳下来，又带下来一层土。
　　余初一脸慌张知错的表情：“知静哥哥……我是不是闯祸了？”
　　谭知静无奈至极：“我刚擦的地。”橘猫跑到他脚边，亲热地蹭着他短裤下的小腿，“……我刚洗的澡。”


第40章 交往？谈恋爱？
　　鱼丑丑发现了卫生死角，谭知静全副武装，帽子、口罩、一次性手套，站在椅子上小心翼翼地擦拭柜顶的灰尘。他光脚穿着拖鞋，脚踮起来。脚后跟是粉色的。
　　余初被赶到远离灰尘的角落里站着去了，谭知静告诉他，要是想和猫玩儿的话，就自己去那个房间，关好门。
　　余初在毛绒绒的鱼丑丑和知静哥哥粉红色的脚后跟之间犹豫，最后选了知静哥哥的脚后跟。
　　可是鱼丑丑真是太好摸了。他摸到鱼丑丑了，知静哥哥抱着，让他得以在猫身上摸了两把：手陷进柔软的毛里，又软又滑，充满掌心，舒服死了。
　　余初觉得自己实则做出了重大的牺牲，应该补偿自己一下，就走过去，轻轻地握住了谭知静的脚后跟。
　　谭知静整条腿都抖了一抖，扭过头看他，把责怪的话忍回去，说：“这儿有灰。”
　　余初仰着脑袋说：“没有啊。”
　　“你看不见，但肯定有。”
　　看不见，但肯定有。余初敏感地捕捉到谭知静有关洁癖的所有苦恼。
　　“你一会儿是不是还得洗一次澡？”余初问。
　　谭知静默认了，露在口罩外面的眼神催促他快点躲开，他要继续擦土了。
　　“那我一会儿也洗。”余初说，意思是反正要洗，这会儿脏了也不怕，总之是打定主意不离开了。
　　谭知静给了他一个“请便吧”的眼神，转过身继续小心翼翼地擦起来，脚后跟被余初握在手里。
　　余初握了一会儿，手开始往上挪：先是脚腕，在脚腕处握了一会儿，又移向小腿……小腿的肌肉才是他真正喜欢的，柜子快顶到屋顶了，谭知静得一直踮着脚，小腿的肌肉绷得鼓起来，皮肤贴合着肌肉的线条，生动得像是能随时爆发出力量。
　　余初的手掌在谭知静的腿肚上待了一会儿，开始企图侵犯更多领域。他用指腹试探地碰一碰伏在皮肤上的汗毛，见谭知静没有反对，便继续往上，想去摸谭知静膝盖内侧几乎没被太阳晒过的浅色的皮肤。
　　这里太痒了，谭知静又抖了抖，终于不耐烦地“啧”了一声，回身在余初胸口轻轻地怼了一脚。
　　他把脚从拖鞋里拿出来了，尽管拖鞋的底也是干净的，于此同时他没有放松警惕，在余初胸口轻轻点了一下就将脚飞快地收回来，让余初企图抓他脚的双手扑了个空。
　　谭知静把抹布小心地叠起来，将沾了灰尘的那一面藏起来，再小心地从椅子上下来，生怕有沾在身上的灰尘掉下来。
　　他把所有疑似沾了土的衣服都扔进洗衣机，T恤也脱了，赤着上身回来把柜子周围的地面又擦了一遍。余初就像他长出的一条小尾巴，紧紧地追着他。
　　谭知静有些不堪其扰了，让余初去找猫玩儿，他要去洗今天的最后一遍澡，。
　　“那你一会儿让我洗澡吗？我能借你的衣服穿吗？”余初问。他现在已经能确信了，知静哥哥不会为这些事和他真生气。
　　谭知静却问他：“你爸妈给你发消息了吗？”
　　余初摇头，并说：“我没静音。”
　　谭知静欲言又止地看了他片刻，随后做出不胜其扰地样子，朝他摆了摆手。余初知道这是在回答刚才那两个问题：“可以。”
　　余初没胆子试图跟着谭知静进浴室，他刚刚看到谭知静光着上身就已经感到胆怯了，他怕自己发狂。
　　他去找鱼丑丑，这次有了经验，先把门打开一条小缝，把鱼丑丑撵到边上，再飞快地钻进去。
　　知静哥哥说，晚上睡觉的时候，猫必须待在它自己的屋里。丑丑的房间比知静哥哥自己的卧室都大，还有阳台，自动喂食器和全自动猫厕所就在阳台上，透过窗户还能看到外面。知静哥哥把他买给鱼丑丑的玩具也都搬来了，还额外添了一棵猫树，是一只不愁吃穿的猫。但是余初觉得，如果知静哥哥允许鱼丑丑和他一起睡觉的话，它能更幸福。
　　谭知静这次洗得很快，十来分钟就出来了。果然应酬才是最脏的。
　　谭知静再次同余初确认了一遍，他的家长没有找他，才去给他找来两件衣服。
　　余初问：“没有内裤吗？”被他弹了一下脑门。
　　知静哥哥的T恤穿在余初身上撑不起来，肩和领都垮着；短裤有系带，还好，只是裤腿拖到膝盖。余初以前没想到自己比谭知静小这么多。
　　他穿着这一身走进谭知静的卧室。
　　谭知静正倚着床头看电视。余初看到他床对面的电视了，正在放电影。余初觉得他挺会享受。
　　他在床边站了一会儿，和谭知静一起看了会儿电影，然后慢慢地上了床。
　　知静哥哥的床是双人的。
　　余初爬上去，在划分给他的那半边待了一会儿，又继续朝前爬去……一直爬到谭知静身上。
　　谭知静被他毛绒绒的头发搔到下巴，有些痒，仰起头来，还忍不住地笑起来。
　　余初继续往上爬，整个身体都压到他身上，胳膊挂住他的脖子，腿压着他的腿。谭知静的双手既像是随意地一放，又像要预防余初从他身上滑下去，松弛地搭在余初的腰上。
　　余初把脸埋进他颈窝，说：“知静哥哥，你真好闻。”
　　谭知静下意识也闻了一下他，但马上就因自己这意外的举动感到些惊讶。
　　“知静哥哥，我们算是在交往了吗？”余初在他怀里抬起头。
　　谭知静仍然是向后仰头的姿势，“交往？这是什么说法？”
　　余初脸上红扑扑的，“就是谈恋爱的意思呀。”
　　谭知静嗤笑了一声，用了然的口吻说：“日语里来的吧？……交往，汉语有这用法吗？”
　　余初脸更红了，说不清缘由地感到轻微的羞耻。
　　“谈恋爱……你之前答应的。”
　　“嗯。”
　　余初受到鼓舞，又往上挪了挪，“‘嗯’就是‘是’？”
　　谭知静又“嗯”了一声，但随即自己都忍不住笑了，说：“是。”
　　余初激动地紧紧地抱住了他，嘴唇往他脸上凑。
　　“别。”谭知静用手挡住他的嘴，他真的不习惯这个。
　　可是余初的嘴唇软软的，蹭着他的手心。手心是他最为敏感的部位，总是让他心神不宁、无时无刻不在吸引他的注意力，他这敏感的地方被余初柔软的嘴唇蠕动地抚慰着，全身涌来一股通透的松弛。
　　他对余初的嘴唇产生好奇，用手指轻轻拨弄那唇瓣。嘴唇有它本来的形状，却又能如陶土般由他任意变换样式。
　　“不行，太脏了。”谭知静从沉溺中醒过来，要把手抽走。
　　余初敏感地意识到他不是说自己的嘴脏，他是说他的手脏。
　　“不脏。你洗干净了。”余初张开嘴追逐他，终于又逮住了；其实是因为谭知静不再躲了。余初将谭知静食指的一节抿在唇间，十分克制，没有让它沾上自己的唾液。
　　他观察着谭知静的每一丝表情变化，不需要额外分出心神：他可以把全部精力都用来享受知静哥哥的魅力，直觉能独立完成分析工作。
　　他的直觉为他分析出答案：知静哥哥允许他有进一步的动作。不，不只是允许，是希望。
　　--------------------
　　知静的心理描写得很少，对他好奇的小伙伴可以去看本文的两篇长评（不知道为什么，章节下面只显示了一章，得专门去“长评”那一栏找）。之前我看到这两篇长评，觉得所有的点都说得非常非常对，只除了知静洁癖那一点。我当时觉得知静的洁癖不是因为“脏”，而是因为外部不可控。但后来又看到有读者提到知静认为自己在那些场合里“变脏”，忽然又觉得，其实就是这么回事。他觉得失控，觉得接触的那些人和事脏，其实就是身处其中的自己也被染脏的意思。原来余初和知静都被“脏”这个字围困着。
　　这就很像余华说的那个点，读者能读到作者自己都没料到的言外之意，很奇妙！


第41章 避难还是找乐子
　　余初觉得自己不用继续观察了，他垂下眼帘，专心致志地亲吻谭知静的手指，由食指的第一节 指节开始，一寸一寸地移动，手指、指关节、手背、淡青的血管、手腕、柔软的体毛、皮肤的气味、逐渐绷紧的肌肉，往上，再往上，继续往上。
　　他被猛地掀了下去，视野天地翻转。余初被谭知静压到床上，嘴唇还像刚刚虔诚亲吻谭知静的手臂时那样微张着，和谭知静的嘴唇离得那么近。
　　不是脸蛋被咬了一口那次，这会儿余初非常确信，知静哥哥在看他的嘴，知静哥哥的视线毋庸置疑地落在他的嘴唇上。
　　余初微微向上挺身，就像铁被磁铁吸引那样本能地向往，想和他谭知静紧紧地贴到一起。
　　他以为这次一定能亲到了。谭知静突然压住他的肩膀，将他钉回到床上，另一只手粗鲁地伸进他的后衣领，用力摁在他的肩胛骨之间。那只手掌在这里略微停留，便继续向下，余初洗干净后的皮肤微微发了一层汗，手掌触感细腻地滑到后腰上。谭知静的另一只手在衣服外面缠住余初的腰身，臂弯里的感受堪称脆弱，余初如猎物般被他完全困在怀里，双腿也被他的腿归拢起来。
　　余初知道被蟒蛇缠住的猎物是怎么死的。致命的拥抱阻断猎物的血液循环，几秒钟之内就能令猎物昏死过去。
　　余初头晕目眩地瘫在谭知静的桎梏里，双臂无力地垂在床上，连回抱的力气都没有。他觉得如果知静哥哥这时候杀死他，他一定是心甘情愿赴死的。
　　过了一会儿，谭知静缓缓地松开了，像蟒蛇缓缓松开他庞大的身体，猎物掉到地上。
　　他从余初身上离开，躺回自己那边，用脚把堆在一角的薄被勾起来，盖在腰腹上，一条胳膊放松地搭在额头上。
　　余初很快也恢复了力气，又爬了上去，搂着他，在他身上蠕动起来。
　　谭知静扶着他的后脑勺，手心被毛绒绒地蹭着，过了一会儿忍不住笑了，说：“我以前觉得你跟小猫儿一样。”
　　余初用带着鼻音的声音哼哼了一声，动作无法中断。
　　谭知静接着说：“现在觉得你像小狗。”
　　余初抬起眼看他，眼里含着青春躁动的水气。
　　“见过小泰迪吗？”谭知静笑着问。
　　余初停了一瞬，摇摇头，又继续。
　　“我们小区有一只……发情的时候也是抱着什么都能来一通。”
　　余初不动了，脸上的绯红一层叠了一层。他忽然显出破釜沉舟的气势，抓起谭知静的手往自己身下移。谭知静的短裤穿在他身上，腰上本来就不牢固。
　　谭知静轻而易举就反手握住他的腕子，但路线未变，只是要他自力，不肯代为效劳。
　　余初却不弄了，把手抽出来，趴在谭知静身上“呼呼”地喘起气，过了好半天才平静下来。
　　“这么有自制力？”谭知静有些刮目相看。
　　“弄脏了还得洗……你肯定会让我再洗一遍澡的。”余初的声音里带着欲求不满，委屈巴巴。
　　谭知静揽着他的肩膀轻轻地拍起来，既是对他这条推论的认可，也是表达安慰。
　　余初依恋地抱着他，继续说：“不想去洗澡，现在这样真好……洗澡还得离开你一会儿。”
　　肩头的手不再温柔地拍动了。
　　余初察觉出谭知静的心情发生了变化，疑惑地抬起头来，需要再一次地观察他。知静哥哥总像有很多心事，可他不想让人知道的时候，就一点儿都看不出来。
　　余初一感到不踏实就要使昏招。他试探地向下伸手，想摸一摸谭知静，好像是猜不透知静哥哥心里想什么，就好歹要知道他的身体想要什么。
　　刚碰上，就被谭知静推开了，余初从他身上滑下来，掉到床的另半边。
　　他还想再试一次，总要百折不挠才像话。一次失败就要放弃，能算什么？
　　但是谭知静用手抵着他，不让他再靠近了，问：“你是来我这儿避难的还是来找乐子的？”
　　余初怔住了，所有勇气瞬间湮灭。他朝谭知静讪笑了一下，老实地躺了回去。
　　谭知静知道自己说错话了，一下子就明白余初一刻都没有忘记过家里那对打架的父母。他没想到余初也是这样能藏心事的性格。
　　两人同时无言了，并排躺着，时间围饶着他们流淌。
　　过了一会儿，也可能是很久，余初忽然轻声说：“那两件事不是一样的吗？”
　　谭知静转过脸看过来。他似乎是第一次了解到余初那天然的智慧。
　　他很快得出和余初相同的答案：确实是一样的。余初半夜逃至他身旁，他频频在应酬时默许余初靠近，从持续的折磨中短暂地脱身，或享受不可靠的轻浮的快乐，都是一样的。
　　余初将他的一部分痛苦转化为快乐，那么他有义务为余初做同样的事。
　　谭知静侧过身来，用手撑住身体，轻轻地捏了捏余初的脸。
　　余初脸上顿时一亮，朝他笑起来，眼里像藏了不熄的火种。
　　“太好哄了。”谭知静在心里说出这样一句话，只是一句陈述，不含褒奖或贬低。


第42章 小变态
　　余初像谭知静一样也侧过身来，更好地看着他，问道：“你那天咬我，是想亲我吗？”
　　谭知静挑了下眉，眼睛看向别处，“是吗？我以为我是想吃苹果了呢。”语气显得心不在焉。但他说完，马上又看向余初，在余初的脸上又捏了一下，牙齿在嘴里动了动，仿佛回忆起那一瞬间弹性的口感。
　　“你觉得自己长得像苹果吗？”他这么问。
　　红苹果，新鲜，饱满，甜美，红润，已然成熟，但或许还没完全熟透，可也绝对和老没有半点关系；他挂在枝头，不会自己掉到地上，只能等着人去摘。
　　余初捧着自己的脸吃吃地笑了，觉得谭知静变年轻了，问道：“知静哥哥，你到底多少岁呀？”
　　“二十六。”谭知静这会儿痛快地回答了。
　　“哦，比我大八岁。”
　　“是啊，大不少呢。”
　　“但是等我八十岁的时候，你是八十八岁，那时候就不显得差那么多了。”
　　谭知静笑了，“那我们都先努力活到那会儿吧。”
　　“知静哥哥，你为什么把鱼丑丑抱回家？”
　　“医院没地儿了，我送过去的，得管它。据说养宠物能缓解焦虑，我觉得可能对我的洁癖也有帮助，就想试试。”
　　“跟我有一点点关系吗？”余初期寄地望着他。
　　“可能吧。”谭知静说，看着余初眼里的火种瞬间燃成火苗，忍不住帮他降温，“但要是哪天我受不了了，我会把它送走的。”
　　余初的眼神果然又平静下来，纠结地想了一会儿，说：“你要是想把它送走，能提前告诉我吗？”
　　“行。”
　　余初还有问题，“知静哥哥，你总是要洗手洗澡，还要洗那么多东西，累吗？”
　　“累。”
　　“那为什么还……”
　　“因为不洗更难受。洗了，虽然身体累，但是心里舒服。”
　　余初用疑问的眼神看着他，“心里舒服？”
　　“干净，一尘不染，松弛。”
　　余初在心里重复这三个词。
　　他没有继续发问，谭知静却自发地说了下去，他第一次在别人面前如实地谈论自己的症状：“在外面我不可能一觉得脏就去洗，但是回到我自己的家里，我想舒服一点儿，自在一点儿，就想洗就去洗；尤其是睡觉前，把该洗的都洗了，该擦的都擦了，把从外面带来的脏东西全都处理掉了，保证家里依然是干净的，包括我自己，躺到床上以后就能感觉特别放松，能睡个好觉……连做梦都是干净的。”
　　“所以你在外面其实一直都在压抑自己？”
　　谭知静惊讶于他的措辞，压抑，如此准确。
　　“你不想让别人知道你有洁癖？”
　　“当然。”
　　“那你为什么一开始没瞒着我呢？”
　　谭知静回忆了一下，说：“是你自己先发现的吧？”
　　余初惊讶地笑了，“是吗？”他忽然觉得两人第一次见面是那么久以前的事了。
　　谭知静也笑了，“是吧，而且你自己都那么奇怪了，我有什么不好意思让你知道的？”
　　余初颇有些自豪地笑了，仿佛谭知静刚刚对他的评价是种褒奖。
　　“还有问题吗？”谭知静问，就像他曾经给余初答疑时习惯问的那样。
　　“你今天在桌上怎么不吃菜？是没有喜欢吃的还是嫌脏？大家夹菜都用公共筷子呢。”
　　“还是脏，有人用错筷子了。”
　　余初忍不住笑他，又有些心疼。他在酒桌上不得不和别人挨得那么近，别人的手搭在他肩上，别人那么近地和他说话，口气喷到他脸上，知静哥哥肯定觉得特别恶心吧。
　　他拿起谭知静的一只手仔细地端详起来，轻轻抚摸这只手的手指、手背和手心。方才这只手的手掌结实地抚过他的背，让人心惊的粗粝触感。
　　“我送你的手霜你用了吗？”
　　“用了。”
　　“好用吗？”
　　“好用。”
　　谭知静起身从床头柜里拿出一支手霜，和余初送他的那支一样，“你给我的那个用完了，这是我后来新买的，也快用完了。”
　　他在自己手上涂了些手霜，余初的手也过来凑热闹，四只手黏糊糊地挤在一起，不紧不慢地互相摩擦，互相帮助把手霜涂匀。意外的平静，像缠在一起的藤蔓植物，只靠在一起安静地生长就满足了。
　　皮肤逐渐干爽了，谭知静握住余初的手，说：“我也问你一个问题。”
　　余初做出聆听的姿态。
　　可谭知静看了他半晌，却不说了，余初也没有追问，反倒说：“还是我问你吧。”
　　谭知静默许了。
　　“你在饭店上厕所的时候为什么去隔间？在外面的小便池尿不行吗？”
　　谭知静的表情变了变，最后忍不住扶额大笑，说他：“小变态。”
　　“啊？是吗？”余初显得很不好意思。
　　谭知静这时想起他之前摸自己的脚和腿，痒得要命，便挠起余初的腰。他还记得余初这里怕痒得很。
　　余初被他挠得又笑又叫，大声求饶，求知静哥哥饶了自己。但不管他求饶的样子有多可怜，谭知静挠够了才最终停手。余初两眼湿得像是又哭了，气喘吁吁地躺在下面，看着他，说：“知静哥哥，你这样弄得我好舒服。”
　　谭知静的手臂和手掌瞬间涌起一股异样的躁热，想将余初捏碎、折断，似乎如果不这样做，他的手臂和双手就要着起火来。他最终只好恶狠狠地掐了一把余初的腰，掐得余初尖叫，忙用手捂住他的嘴，告诉他这里的房子老，隔音没那么好。
　　余初被他捂着，湿漉漉的睫毛像被露水打湿的蝶翼般颤动，鼻息热乎乎地拂到他手上。两人相互对视了一会儿，谭知静默许余初再次亲吻自己的手心。
　　后来倒是余初先睡着了，谭知静错过了喝酒后入睡的最佳时机，便越来越清醒。
　　没有关灯，让他得以观察余初睡觉时的样子。当然余初醒着时他也可以肆意地打量他，对方不会有一丝的反抗。但只有当余初睡着了了，他才允许自己在打量余初的同时也回看自己。这也使他无法再置身事外。
　　余初睡觉的样子看起来安静且干净，很难让人相信他醒着时能有那么大的激情和那么多狂热的念头。
　　很难说是举止怪异的余初更不正常些，还是和这样一个怪小孩儿亲热的自己更不正常些。
　　看似是余初让他予取予求，双手奉上一把钥匙，有一扇大门随时为他敞开。但事实是，门后面会有什么，并不是由他做主，而是余初说了算。是余初全权负责这场表演。
　　当然他也可以只管享受，只当一名观众，不管那扇门打开后会出现什么，他只管欣赏就好。这是最省事的，也是最快活的。
　　可是他不能。
　　他也会想，如果自己是个没有责任心的人，生活能简单很多。
　　可惜他不是。
　　如果那扇门打开了，余初只需要专注于表演即可，而他需要负全责。
　　谭知静每次喝了大酒，第二天都起得晚。他醒来后发现余初已经走了，手机里有余初凌晨四点发给他的消息，说：“知静哥哥，我还是有点儿不放心他们，先回家了。谢谢你收留我，再一次证明我没有喜欢错人。”


第43章 江上海鸥知
　　学校组织了几次指导家长和学生如何填报志愿的讲座，余初都没去过，也没和家里说过。后来班主任专门给他打电话，让他二十号的那次活动务必要参加，许多高校的招生办老师会过来，有一些直通渠道。
　　余初觉得这些和他没关系。他早就想好去哪儿了，就去本地的一本，不用余庆春帮他找的保送名额，他自己考的分数肯定够；专业也想好了，生物。
　　不过他没抗住班主任的絮叨，只好答应下来，正好那天学校组织拍集体照，他发现自己是有一些想参与的。
　　那天他是自己去的学校，到了才知道原来多数同学都有家长陪同，并且是双亲，有那夸张的，还带了好几个叔伯姑姨，走哪儿都被一群人簇拥着。
　　教室被改成各大学的咨询点了，桌椅收走部分，摞在教室后面，剩下的座椅留给学生和家长们下来认真研读高校老师发放的招生细则。
　　余初去自己曾经的教室看了一眼，门口贴的铭牌是他高攀不上的大学，看了一眼便转身离开了。巧的是隔壁教室门上贴的就是谭知静曾经的大学，他走进去旁听了一会儿招生老师和别人家长的交流，觉得这学校的老师挺有素质，可以推断学校也好，配得上知静哥哥。
　　他双手插着兜，无所事事般的在走廊里晃荡，想找一个自己班的同学问问拍合照的事。但他把整栋教学楼都逛遍了，竟然没遇上一个。这让他十分意外，像是默认会永远待在那个教室那几十人，包括他自己，突然就散开了，消失于彼此的世界。他没想到人与人的链接原来这么脆弱。
　　实在碰不上，他最后只好给郑铎打电话，没敢指望郑铎对这事感兴趣，只希望他能有其他同学的联系方式。
　　没成想郑铎就在学校呢，告诉他马上就轮到他们班拍照了，在喷泉前面，让他赶紧。
　　余初惊讶地趴到走廊窗户上往下看，看见郑铎站在喷泉旁边朝他挥手，身边还有李思敏和小佳，顿时了然。
　　他跑过去和他们汇合，两个女生都换发型了，衣服风格也和之前不一样了，都像是换了个人。余初这时才留意到小佳的长相，很漂亮。
　　小佳她们班先拍，之后就是余初他们班。大伙往喷泉前的台阶上站，不用事先安排位置，每个班的学生都能井然地按照个头高低找到自己的站位。
　　负责拍照的老师按下快门的瞬间，同学们一起喊“茄子”，显示出一张张笑脸。很少有人像余初一样，在这一刻清晰地认识到，这会是他们最后一次集合。
　　拍完照，余初说想去操场上跑个步，小佳说要和他一起，把郑铎和李思敏留在了喷泉那边。
　　两人并肩走着，走出去没多远，小佳悄悄指了指身后，冲余初偷笑。
　　余初也回她一个笑容，问她：“你打算报哪儿？”
　　小佳像是早就在等他这个问题，飞快地看他一眼，说：“……我还没想好。你呢？”
　　“我就在家待着了。”余初说。
　　小佳愣住了，“你要上本省的学校吗？”
　　“对。”余初一副什么都不当回事的闲散模样，说：“我这人恋家，不想往外地跑。”他曾经想过报考谭知静的学校，果然还是不自量力了，高考前那两个月他确实一直在进步，可惜努力得太晚了。当不成知静哥哥的校友，那就待在离知静哥哥近的地方吧。
　　小佳愣了很久，才说：“可是你的成绩报本省的学校就亏了。”
　　余初不在意地摆了摆手，笑着说：“你那样的成绩报本省才亏呢，我这种突击上来的不算，而且我本来也不算好学生，根本不爱学习，也没什么大志向，就怎么舒服怎么来。”
　　小佳像是想反驳，却又不知道说什么好。
　　“你可别学我，你自己的志愿一定要好好报啊，选自己喜欢的学校跟专业，别辜负自己这三年的辛苦。”余初认真起来。
　　小佳仓促地眨了下眼睛，忙把脸扭开了。
　　“李思敏呢？她板上钉钉要去新加坡了吗？”余初替郑铎打听。
　　谈论起别人，小佳放松了许多，“还在等复试结果，不过思敏自己觉得十拿九稳。”
　　余初笑起来，“十拿九稳……她可真厉害。我听郑铎说她专门从外地跑来这边上学，就是为了咱们学校和新加坡的这个项目，她爸妈拦都拦不住，你说她怎么这么有主意？”
　　小佳也笑了，“是啊，我可佩服思敏了，特别有想法……余初，你是不是也喜欢思敏这样的女生啊？”
　　余初笑着问：“哪样的？”
　　小佳不敢看他，“聪明，勇敢，漂亮……”
　　余初应声看她一眼，像是刚发现她精心辫好的发型和之前从没穿过的连衣裙，夸赞道：“你也挺漂亮的呀！”
　　女生高兴地咧嘴笑起来。
　　但余初马上话音一转，“我喜欢的那个人挺难说他是什么样的人，不知道为什么，形容不出来。”
　　“……是谁呀？是你们班的吗？”
　　“不是，”他彻底斩断女生的念想，“比我大几岁——我去跑圈儿了，你要一起吗？”
　　他已经是起跑的姿势了，像是随时都能飞出去。
　　小佳缓缓地摇了摇头，说：“我看你跑吧。”
　　余初没有再阻拦，笑着说：“好。”
　　他依然是跑够了十圈才停下来，只是十来天没跑，感觉比之前跑得吃力了些，又赶在大中午，汗多得像洗了个澡。
　　小佳从书包里拿出一瓶矿泉水递给他，余初没有推辞，接过来一口气灌进去半瓶。他这样喝水的时候，想起谭知静帮他挡的那杯酒，也许此时小佳看向自己的眼神，和自己当时看知静哥哥是一样的。
　　他把剩下的半瓶水也喝光了，将空瓶子拿在手里。
　　小佳带了书包，说：“把瓶子给我装着吧。”
　　余初犹豫了一下，然后假装什么都不懂似的，把空瓶递过去，说：“谢谢。”
　　女生也同他说：“谢谢。”
　　余初笑着回：“谢什么呀？我谢谢你才是真的，你和李思敏学习那么好，肯和我跟郑铎当朋友，我们俩都觉得倍儿有面子。你以后可千万得继续好好学习、继续深造，争取当我朋友圈里最有学问的那个人。”
　　小佳眼里闪动着泪花，笑着说：“我会努力的。”
　　余初是独自从学校里出来的，他给谭知静发消息，“知静哥哥，我想你了。”删改，变成：“知静哥哥，你今天忙吗？”
　　知静哥哥，你今天忙吗？我想你了，已经想了十天半了。
　　余初不知道恋爱应该是什么样的，肯定不是他家里那样的，大约也不是电视剧里演的那样的。
　　今天拍完集体照后，班里几对男生女生姿态亲密地拍起双人照，大家都很惊讶，原来谁谁和谁谁早就在一起了，原来谁谁和谁谁也是一对！
　　这些秘密情侣之前也在谈恋爱吗？他们谈恋爱时是怎样的？怎么别人都看不出来呢？
　　他这几天给知静哥哥发了很多次消息，总能有来有回，虽然有时候让他等的时间稍微长一点，有时候回复的字少一点，比如：“我在厂里。”或者，“在外地。”但最终总能等来回应。他晚上还给知静哥哥打过几次视频电话，也都接通了，也许这就是谈恋爱的优待。
　　但余初感觉知静哥哥实际上在疏远他，没有切实的依据，只是直觉。
　　要是那天凌晨没有突然醒来就好了，其实他们根本就不需要他，他那天根本就不该自己早早离开，离开知静哥哥家。他已经十天半没见到知静哥哥了，如果他们现在能算是谈恋爱，这十天半就像是白白浪费了。他其实已经把三个月的期限忘记了，起码没有刻意去想，他是以自己的整个生命长度作为总和，为这浪费掉的十天半心疼不已。时间是刮着他的皮肤离开的，刮得生疼。
　　这次的回复是六个字：“今天要去县里。”
　　余初在路边买了根雪糕，吃完后依然很渴，就买了瓶水。他捏着空水瓶，无业游民似的在街上溜达，被一家小店的招牌吸引了注意力。
　　文身。
　　余初在此之前从来没想过文身，仿佛是余庆春对肉体惊人的固执在无意中控制了他。
　　“文身的人都不洁身自好，在自己身体上留印子给别人看，肯定都是些乱搞的。”这是余庆春专门为文身做的点评。
　　余初想起这个，觉得自己应该去文一个。
　　他走进店里，接待的店员是一个年轻男人，和知静哥哥差不多岁数。他以前分不清二十六岁的人和三十六岁、四十六岁有什么区别，现在能分清了。
　　“文身还是穿环？”店员问。
　　余初扫了眼墙上的照片，说：“文身吧……”
　　“文什么内容想好了吗？”
　　余初漫无目的地看着墙上展示出来的图片，问：“能自己选图案吗？”
　　“可以呀，好多人在网上找自己喜欢的图，然后拿过来让我们照着文呢。你有心仪的图样了吗？”
　　余初犹豫着，说：“我想自己画一个试试。”
　　店员给他拿来纸笔，那图案像是早就存在于他的脑子里了，笔尖在纸上方羞怯地准备了一小会儿，便毫不犹豫地画了出来：两条水平方向的波浪线，上长下短，近乎平行，表示水波；上空由两笔组成一个肖似对号的标记，只是那两笔不是直的，而是弧线，一只意象化的飞鸟。
　　店员问：“这是什么意思？”
　　余初解释：“江水，海鸥。”
　　“打算文在哪儿？文多大？”
　　余初又想了一会儿，在自己大腿根处比划了一下，然后用食指和拇指圈了一个圆，“就这么大吧，平时能用内裤盖住，不会被人发现。”
　　“黑色还是彩色？”
　　“黑色。”
　　店员眼里显露出算计，说：“这个图太简单了，文出来不好看。”
　　余初警惕起来，问他：“你们怎么收费？”
　　店员给他介绍价格表，果然是图案越大、越复杂，就越贵。
　　余初指着墙上的几幅作品问他：“这都是你们店做出来的吗？”
　　店员说：“是，我们老板文的。你看，是不是大一点儿的复杂一点儿的更好看？你这种线条的看起来太小气了。”
　　余初讨厌他这么形容自己的图，冷下脸来，说：“叫你老板出来，我要他给我文。”
　　“你这么简单的小图我们老板不文。”
　　“我加钱。”余初指着价格表上包整条腿的价格，“我按这个价付钱，但是得是你们老板亲自给我文。”
　　店员定定地看他一眼，扭头去了后面。不一会儿，一个大约三十来岁、留着长头发的男人出来了，先打量了余初两眼，问他：“成年了吗？”
　　“成年了。”
　　“有证件证明一下吗？”
　　余初听出他态度不好，但考虑到他的水平，忍了，给他看自己手机里翻拍的准考证，“高考完了的，行了吧？”
　　“高考了就一定成年啊？我们的规矩是不给未成年人文身，你要是证明不了自己年纪就算了，反正你看着也不怎么成熟。”
　　余初扭头就要走，那老板又“咦”了一声，“这就是你画的？这是江上一只海鸥吗？还挺有意境。”余初转过头来，看那老板拿着笔在自己的画上略微动了动，那江水和海鸥就顿时生动了起来。
　　余初站定了，在手机里又翻腾半天，终于找出自己身份证的翻拍件，“这样行了吧？”
　　老板就瞄了一眼，问：“有高血压吗？”
　　“没有。”
　　“有糖尿病吗？”
　　“没有。”
　　“有传染病吗？”
　　“没有。”
　　“行吧，你要是非得想文就文吧。你自己说的按这个价哈，先付钱。”
　　余初忍着气用手机付了款，坐到指定的椅子上，心里渐渐有些不踏实。
　　他知道那个店员肯定跟这老板说自己坏话了，他们俩是一家的，怕这老板在自己身上使坏。他知道文身是洗不干净的。
　　可是那幅改完的小画那么生动，就是他想要的感觉，他太喜欢了。
　　“我就一个要求，必须得文得干净。”
　　“这你放心，我们是老店，有口碑的，所有用品，从针头到颜料，全都是一次性的，沾你身的东西没有重复利用的。”
　　“我是说文完以后的图案得看起来显干净。”
　　老板乐了，“就你那简笔画，那么几笔，肯定干净啊。”
　　余初忍不了了，“别说我的画行吗？我都交了钱，你就好好干活，可以吗？”
　　老板笑着点头，“行行，我这人话多，嘴上不把门，别介意——你是想文大腿内侧吗？”
　　余初又用食指和拇指比划了一遍，“这么大。”
　　老板说：“你的图形虽然简单，但是文小了真不好看，你这图是有意境的，小了表现不出来。”
　　余初盯着被他三两笔就改得生动的画，问：“那要多大才好看？”
　　老板伸出手，“起码手掌这么大吧。”
　　“……那内裤就盖不住了吧？”
　　“你可以文后面啊，文屁股上，或者后腰上，都挺性感的。”
　　“那我自己就看不到了。”
　　“你文身是要给自己看啊？”
　　余初愣了一下，说：“是。”
　　老板挑了下眉，在自己身上比划：“那你文大腿正面也行啊，偏上一点儿，内裤肯定能盖住，除非你非得穿三角裤。”
　　余初低头看自己大腿，这老板说的实际是鼠奚部旁边。如果江水在大腿根部，那海鸥飞向哪里？这似乎是比大腿内侧更私密的部位。
　　他忽然在想，他要文这个图案，真的是要给自己看吗？似乎也不尽然。
　　“行，就文这儿吧。”他定下来。
　　“这儿可疼，你受得了吗？”
　　“没事。”
　　老板又是一乐，“你要是能忍疼的话，要不把海鸥文成白色的吧，白色的海鸥漂亮，而且你不是想要干净嘛，白颜料在皮肤上特显干净。”
　　他给余初看了几张白色纹身的图，见余初明显心动了，才说：“白颜料不好上色，得来回文好几遍，除了疼，没毛病。”
　　“那就白色的。”余初知道他是想看自己受罪，却也心甘情愿上钩了。
　　第一针刺下去他就险些叫出来，之后有了准备，心里便渐渐坦然起来，仿佛是一场修行，每一针的疼痛都让他更加圆满。只是后来文海鸥的时候，文完一遍还要再上一遍颜料，是在旧的伤口上再扎一遍，他就有些受不了了。
　　他已经出了一身的汗，老板主动提出休息一会儿。他的耐疼能力着实让老板刮目相看，对他态度好了不少，给他拿了瓶红牛，让他补充体力。
　　余初喝着红牛，低头看自己身上的半成品，拿出手机拍了张照，给谭知静发过去，“知静哥哥，你能看出我文的是什么吗？”
　　出乎他的意料，谭知静立马就打过电话来。
　　--------------------
　　不确定系统里的敏感词有什么，没敢写那个“蹊”。
　　余初：多想变成江上的海鸥啊，能知道知静哥哥心里想什么。hhh
　　小初初又要挨训了。
　　微博画了个图，大家发挥想象力把它变好看一点就差不多了。


第44章 你真的不喜欢吗
　　“你干什么呢？”谭知静劈头问过来。
　　余初兴冲冲的一声“知静哥哥”被截断，听见电话里又生气地说：“停下来，不许弄了！”
　　余初说：“晚了，已经弄完了。”这次他当先挂电话的那个人。
　　他狠心把手机静了音，低头看看自己身上，江水，海鸥，问老板：“还要上几遍色？”
　　老板笑他：“受不了了？”
　　余初说：“我现在心情不好，你最好跟我好好说话。”
　　老板嗤笑了一声，看眼他的文身，说：“你那块儿肤色偏白，白染料不好显色，还得再多填几次。”
　　余初本来是有一些怕疼的，和谭知静打完电话后就一点儿都不怕了，把腿一伸，说：“继续吧。”
　　这老板虽然脾气不好，但技术着实没的说。据他自己介绍，白色墨水得比深色墨水扎得深，却又不能把皮肤扎出血，否则会变色。他给余初扎的这半天，虽然疼得要命，但确实没出一丁点儿血。
　　海鸥那部分又注了几遍色，老板终于说：“再来最后一遍就差不多了。”他端详着自己的作品，一副满意的样子，态度也好了一些。
　　余初深吸一口气，擦擦脸上的汗，一副马上就能熬出头的模样。
　　谭知静就是这会儿进来的，大夏天依然西装衬衣，一脸怒色，像是凭空出现在这小店里，惊得余初瞬间痛感紊乱，文身针像是扎在他的头皮上。
　　他从没见过谭知静这么生气。
　　“停下！别弄了！”谭知静说，这次是对文身店老板说的，除了进门时看了余初一眼，确定他就在这儿，之后就不再看他。
　　老板转过头问：“你谁啊？”
　　谭知静把老板搡到一边，攥着余初的胳膊要把他从文身床上拽下来。余初扒住床沿不肯下来，嘴里喊着：“我不走，我凭什么听你的！”
　　谭知静停下来，回首瞪视着他，两腮因为咬着牙而鼓起来。
　　余初看呆了，没想到他会这么生气。
　　谭知静松了手，转身离开。余初顿时天昏地暗，手忙脚乱地去拽谭知静的衣服，捞了个空，就从文身床上跳下来，在后面抱住谭知静的胳膊，连声说：“知静哥哥我错了！我知道错了！你要是不喜欢我就不文了！我这就把它洗了！”
　　谭知静又瞪了他一眼，转头去看店里墙上的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之类的证件。余初紧紧抱着他的胳膊，万分庆幸没被甩开。
　　老板在一旁说：“我们是正规店，该有的都有，之前也跟他说过，所有能碰到他身体的东西，针头、染料，包括我戴的手套和他躺着的时候身下垫的纸垫，都是一次性的。你们怕染病，我们比你们更怕，出了事儿我们生意就彻底别做了，我们可比你们更注意。”
　　谭知静怒道：“他这么小，你们就给他文身！”
　　老板脖子一梗，“他不是成年了吗？”
　　谭知静生气地指着身旁的余初：“十八岁！他刚十八！你让他在身上留一个跟自己一辈子的东西……”后面明显还有很多话，硬生生吞回去了。他总是有很多话被吞回去，嘴唇紧紧抿着，像两道严防死守的门。
　　老板拿出吵架的气势：“法律没说不能给十八岁的人文身吧？我们行业内也是说未成年人不行，十八岁算成年了吧？理论上算是有行为能力了，对吧？除非他是弱智或者精神病。”
　　谭知静不想跟这人浪费时间了，去看余初：鞋子没穿，外裤也没穿，内裤一边的裤腿卷到腰上，一大片文得红肿的皮肤露在外面，隐私部位都被勒出形状；呆呆地看着自己，只知道抱着自己的胳膊。
　　谭知静更生气了，刚要说话，手机却响了。他又瞪了余初一眼，接通电话，直接就说：“我不去了，你自己去吧，跟那边道个歉，就说我病了。”
　　电话对面说了两句，谭知静突然吼起来：“买什么烟你也问我？你平时跟我出去那么多趟，眼睛脑子都是摆设吗？能不能想点儿事儿、动动脑筋，别什么都指望我行吗？我就是一个人，没有分身术，我没法同时又在厂里盯着又在外面跑，你们——”他的怒火戛然而止，深吸一口气，回头看余初一眼，把胳膊从他怀里抽出来，长衣长裤地走进外面的烈日下。
　　这又是谭知静的一个新形象，发怒的形象，让余初心疼得快要喘不过气来。
　　文身店的老板也在看谭知静打电话，他倒笑起来，问余初：“你家里人啊？你哥？脾气挺大啊。”
　　余初低着头把内裤卷起的裤腿放下去，把脱在一边的短裤拿起来穿上。
　　老板说：“再文最后一遍就差不多了，真不弄了？”
　　余初低着头穿好裤子，再去穿鞋。
　　“你要是不想文了，也就这样了，反正我不退你钱哈。都是你自愿给的，不是我非得要高价。”
　　这时谭知静打完电话回来了，问：“你管他要了多少？”
　　老板笑着说：“小帅哥有钱，他自己说的价，六千六。”他那店员也出来了，一副给老板撑腰的模样守在旁边。
　　谭知静说：“你们干脆抢钱去吧。”又对余初说：“赶紧把鞋穿好，跟我去医院验血。”
　　老板拦住他们，主要是看着谭知静：“你这人长得挺帅，怎么说话那么难听？我都说了我们是正规店，你这不是损害我们信誉嘛，说你污蔑我们都是轻的。”
　　谭知静拉起余初绕着走，那老板却不依不饶：“不行，每一个文身都是我的作品，我的作品得尽善尽美。你刚才进来一捣乱，把我的创作都打断了，我得把它弄完。”
　　谭知静忍无可忍，“你有病吧？”
　　旁边的店员在老板面前积极表现，骂回去：“你才有病呢！俩神经病！”
　　余初从谭知静身后猛地跳出来，挥起拳头就要揍过去：“你骂谁呢！王八蛋！我揍死你！”谭知静手快地拉住他，没让他打上。
　　那店员退到安全的地方，继续跳脚：“骂你俩呢，也不说自己是同性恋，我们还没嫌你们脏呢，有没有艾滋都说不定！”
　　文身店老板回身一拳打到他脸上，“你tm有病吧？骂谁呢？”
　　趁谭知静愕然的功夫，余初也飞扑过去，三个人打成一团。
　　打完了，大家心里都畅快起来，只除了谭知静。
　　余初又躺回到文身床上去，得检查一下文身有没有受到磕碰。他这会儿看见文身床上印着的小小的店名，明白知静哥哥是怎么找过来的，却不敢有幸福的感觉。他是真的后悔了。
　　文身安然无恙，谭知静也总算看清了余初到底文了什么图案。但他似乎对此毫无兴趣，问老板：“以后真没法去掉吗？”
　　“能洗，能把颜色洗淡一点儿，但是他要求颜色饱和，染料都注得深，想洗完以后跟没文过一样是不可能了。不过他这个文身线条这么少，面积也不算大，以后不喜欢这个图案了，洗淡了拿新文身盖上就行了，文身以后又后悔的，多数都这么干。”
　　余初说：“我不洗，我不会后悔的。”他只后悔惹知静哥哥生气了。
　　老板闻言看了他一眼，见怪不怪地笑起来。谭知静却只看着他的文身，不看他。
　　余初盯着谭知静的侧脸，说：“我没有文谁的名字，我文的是一幅画，一幅漂亮的画。一幅漂亮的画留在身上一辈子，又能怎么样？这有什么可后悔的？”
　　谭知静还是只看着他的文身。老板随着他的话也看过去，看那江水之上的白鸥。文身所在的那片皮肤都红了，江水是在绯红的皮肤上流过，海鸥也是在绯红的皮肤上飞翔，就像晨曦或晚霞。
　　老板看着看着，动了真情，说：“确实挺漂亮的，我必须得给它上完色，都扎了那么多针了，就差最后这一点儿，不弄到完美你也太亏了。”他其实是在劝谭知静，余初也看着谭知静，全凭他定夺。
　　谭知静已经检查过这里的设备了，那老板自夸：“你们去医院干嘛？我这儿比医院都干净。”
　　他终于看向余初的脸，问他：“疼不疼？”听起来就像：“傻不傻？”
　　余初看见他心疼的眼神，心脏剧烈一颤，忙移开眼，却又悄悄地抓住他的袖子。
　　针扎下来的时候，谭知静把余初的手握进自己手里，看那针头一下一下刺进余初的皮肤，画出一只更加清晰的海鸥。
　　文完了，谭知静问清楚文身后的注意事项。等都说完了，那老板说：“我把多余的钱退给你们吧。”
　　余初有些不好意思，说：“给你店员当精神损失费吧。”
　　老板翻了个大大的白眼，“不管他，咱们论咱们的。今天这事呢，咱们算是各有不对，就各打五十大板，我说话是有点儿不好听，不过你一开始那劲儿也实在是招人烦——”
　　谭知静打断他，“你要是退钱就赶紧，我们还有事。”
　　老板嘿嘿一笑，“有什么事儿这么急？是迫不及待要好好欣赏一下某个小朋友身上新添的漂亮东西吗？”
　　谭知静还是那副严肃的表情，余初脸上慢慢地红了。
　　老板退钱的时候又夸了余初几句，说他耐疼，还说小朋友专门挑最疼的白染料，就是为了文出来的图案看起来干净，生怕有人不喜欢。
　　谭知静深深地看了余初一眼，余初害臊地把脸靠在他肩膀上，双手一直环在他胳膊上，直到要上车时才松开。
　　坐进谭知静的车里，第一件事就是用消毒纸巾给手消毒。谭知静觉得那种店里鱼龙混杂，脏得很，让余初用两张纸巾。
　　擦完手，余初心虚地低下头，说：“你要骂我吗？我准备好了。”
　　“需要我骂吗？道理你都懂吧？”
　　“嗯……”余初低着头抠自己干干净净的指甲，感觉到身上那处文身是活的，一点一点地拨醒他。他忽然觉察到自己这幅文身的含义远比他事先以为的更丰富。它不仅是在自己的身体上，也在谭知静身上留下了痕迹，所以知静哥哥刚刚那怒气也是因两个人而来。
　　“知静哥哥，我是不是耽误你事儿了？”他问。
　　谭知静擦完手又开始擦方向盘，说：“没事儿，都安排好了。”
　　余初忍不住偷看他，想看他累不累，有多辛苦。
　　“你们本来要去县里干什么呀？”
　　“要账。”
　　“啊？要账还要准备烟啊？”
　　谭知静轻声冷笑，“没听说过那句话吗？欠债的是大爷。”
　　是吗？余初还真是第一次听说。他的亲生爸爸就是欠债的，却不得不跑了，不然会连累他和他妈。姥姥说他亲爸爸是天生坏种，是赌徒和混蛋，尽管她从前非要把女儿嫁过去的时候，说的是完全相反的话。
　　余初有时候怀疑自己是不是遗传了亲爸爸的坏种基因。
　　“想什么呢？”谭知静问他。
　　余初眨了眨眼睛，把这些心事一点一点地眨回去，问：“知静哥哥，你真的不喜欢我的文身吗？”
　　谭知静把用完的消毒纸巾扔进垃圾桶，倾身压过来，狠狠捏住余初的下巴。


第45章 白鸥振翅欲飞
　　他的手上用了力道，捏得很疼，但比起刚才被针扎的疼可差远了。
　　余初仰起脸，张着唇，舌尖颤抖。谭知静也张开嘴来，眼睛盯着余初的嘴唇，缓缓地低下头，临碰上时却又撤了回来，坐回到驾驶位上。
　　像是紧缚在身周的那张网骤然松开了，余初跌了下来，窝进座位里小声地喘气。
　　谭知静给自己点了支烟，脸朝向窗外抽着烟。
　　余初慢慢地凑过来，趴到他腿上，闻他呼出的烟味。
　　可是知静哥哥怎么会在车里抽烟呢？
　　他猛地坐起来，看着一缕烟从那双薄唇里溢出来，弥漫在谭知静的脸前。那双迷人的眼睛藏在烟雾之后，因为这团雾蒙蒙的缓冲，终于卸下枷锁，不再克制地直直地看过来。
　　“知静哥哥，你喜欢的。”余初肯定说。然后他穿过这团雾，张开的嘴唇吃进去一些，他含着这缕烟，和谭知静的嘴唇贴在一起。
　　激动得浑身发抖，似乎过去很久，余初才发现自己不能动了。那张缠住他全身的网又回来了，比刚才更紧地缠绕着他。胳膊、手、肩膀、膝盖，都是网的一部分，嘴唇、眼神、气味，甚至包括谭知静呼出的那缕烟，都让他深深陷在谭知静的怀里。
　　谭知静紧紧抱着他，将他向上提了一下，像是要把他整个人抱起来，要带他去什么地方，又像是不知道要带他去哪儿。
　　余初总感觉他像是被困住了，似乎曾经剧烈地挣扎过，但是失败了，所以放弃，而痛苦并未因放弃而消失。
　　手经过身体的各个部位，和抚摸没有半点儿关系，就是掐。急促的呼吸滚烫地贴着皮肤，牙齿危险地时隐时现，从这儿烧到那儿，每一下都以为要狠狠地咬下去了，咬下一块肉。
　　余初知道知静哥哥不是故意要带给自己疼痛，他已经和谭知静融为一体了，从未这般心灵相通。他终于知道知静哥哥想要什么了。他在这副压抑着巨大激情的身体里感受到滚滚的岩浆，谭知静自己已经被这岩浆吞没了，却还在妄图制住它，不让它殃及自己。
　　余初张开双臂紧紧地抱着谭知静，眼里充满泪水。无论知静哥哥怎么失控，他始终都没有碰到自己的文身。
　　理智是突然间回来的，谭知静毫无预警地放开余初，让他坐回到副驾上。手里的烟积了长长的一段烟灰，也许还有烟灰掉到车里了。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烟，香烟燃到头，放下窗户，朝外吐出一大团烟雾，把烟蒂在垃圾桶里捻灭。
　　余初又凑过来，不遗余力地往他身上靠，轻抚他的小臂，“知静哥哥，我带了酒店的房卡，离这儿近。”
　　谭知静转过头看着他，眼神又带上枷锁，“你受不了我。”
　　说得明明白白，不是青涩的身体受不了粗暴，是余初受不了他。
　　余初说：“受得了。”
　　没有比这更确凿的认知，如果全世界只有一个人能全身心地接受谭知静，那就一定是他余初。
　　谭知静启动了车子，没有去余初说的那家他们以前补课时去过的酒店，他带余初回家。
　　橘猫跑出来迎接主人，却发现已经有外人占了它的位置，又飞快地逃开了。谭知静紧搂着余初的身体，抚摸的时候将人抱离了地面，鞋子乱蹬着甩到地上。
　　他们互拥着跌进沙发里，互相嗅闻对方的味道，嘴唇与嘴唇用力地相互碾动。余初一直在忍不住地发抖，好像冷着一样，但显然不是。他浑身滚烫，谭知静却仍不停地抚摸他，在他露在外面的皮肤上揉搓，像给他取暖。
　　余初已经不会思考了，不只是大脑仿佛消失了，所有的身体部位和器官都消失了。他不知道自己张开了嘴，在谭知静轻碰他嘴唇的时候，他将谭知静的上唇含住了。
　　湿热的触感让谭知静受惊地停住了，他撑起身体，随即不好意思地笑了，竟有几分腼腆。
　　余初顿时激动得发狂，不管不顾地使劲儿扒着谭知静的肩膀，让他再低一点儿，或者自己仰起头，再高一点儿。但是谭知静笑着躲闪。
　　余初忍耐着躺了回去，浑身难受地在沙发上扭来扭去，他的嘴巴乖乖地闭上了，手脚却补偿般地更紧地攀上去。
　　谭知静用手握住余初右腿的膝盖，提醒：“文身。”然后看眼表，有些惊讶地从余初身上起来，说：“已经一个多小时了。”
　　余初也很惊讶，没想到时间过得这么快。他也坐起来，撑开裤腰往里看了一眼。
　　他在谭知静的注视下把短裤脱下来，不像在文身店时那样把内裤的裤腿卷起来，而是把裤腰褪下去，把整个文身展示出来。
　　文身上包了一层保鲜膜，并不影响观赏。余初站在地上，这样谭知静就不用弯腰或低头，只需要凑近一些，就能看清文身的每一个细节。
　　指尖在周边的皮肤上画出相同的图案，江水连延不绝，比文身里的江水更加蜿蜒绵长，海鸥拍打着翅膀在身体各处自由地飞翔。身体是会发出声音的画布，在指尖下战栗。
　　到了时间，谭知静把保鲜膜揭下来。余初腿软得没法走路了，谭知静抱他去了浴室。
　　小少年站在淋浴间里，谭知静拿着花洒蹲下来，调节好水温，一只膝盖撑着地，给余初冲洗文身。
　　从浴室出来后，谭知静将余初的文身仔细地拭擦干，其他部位的皮肤则依旧潮湿，滚烫地蒸腾着水汽。余初虚脱地摊在床上，只有眼珠还能动，追着谭知静锁骨下面那颗让他着迷的小痣。
　　一开始很疼，但他能感觉到知静哥哥比他更忍耐，后来便是纯粹的幸福的感觉。他的身体已经彻底消散了形状，他们通过对方的身体来感知自己身体的边界。这一刻，他们的身体是为对方而存在，这就是身体的所有意义。
　　后来谭知静给余初的文身涂药膏，余初睡着了，又被他晃醒。全世界都在有节奏地晃动，谭知静看见那只白鸥振翅欲飞。
　　--------------------


第46章 要死要活
　　余初再次被晃醒时，他不住地求饶，说自己不行了，求知静哥哥让他睡一会儿。
　　手指轻轻刮蹭他的脸蛋，知静哥哥的声音在耳边温柔地响起：“快六点了，你要不要和家里说一声？”
　　余初勉强睁开眼睛，朦胧地看见知静哥哥坐在自己旁边，恍然意识到自己竟然还活着。
　　有好几次他真以为自己要死了。当皮肤被尖锐的疼痛占满、里面又被澎湃的快感占满时，理智已经无从发挥作用，被挤到最小的角落。肉体感受到什么，就是什么。身体彻底脱离自己的掌控，被任意地折叠。他就是知静哥哥手中的一张纸，不需要思考，也不需要担心，什么都不需要做，他从未这样放松过，知静哥哥会亲手将他叠成自己想要的形状。
　　后来疼痛与快活渐渐混为一谈，似乎成了一回事。掐进皮肉里的疼痛与知静哥哥颤抖的肌肉是一回事，咬住一块肉的牙齿与滚烫的呼吸也是一回事，被掰开的身体与进来的身体也是一回事。无与伦比的活着就是无与伦比的死去。有时他冷不丁会有一瞬间的清醒，觉得自己接下来的那一下肯定就要死了。如果就这样死了，那将是他梦寐以求的永生。
　　余初不知不觉又闭上了眼睛，感受到谭知静用眼睛在自己身上轻柔地抚摸。露在外面的皮肤先于大脑清醒过来，敏感而活跃地敞开着，接住每一缕目光。
　　眼睛换成手指，掠过他的手臂，从手腕到肩膀，又滑回来。余初记得他是怎么折磨自己胳膊上的肉，睁开眼睛，抬起手臂端详起来，比他以为的更吓人。
　　“害怕了吗？”谭知静问。
　　余初觉得自己在他平静的眼神里竟然看出些许的自卑，这比谭知静躲闪他的亲吻时于不经意间流露出的腼腆更让他吃惊。
　　他忽然想起自己之前其实还求过一次饶，大喊受不了了受不了了，谭知静就停了下来。但那时他意识到只有自己到了，而知静哥哥还没有，就让他继续。可知静哥哥说不用，语气轻描淡写，就像是已经习惯了不把自己的感受当回事。
　　余初跪坐起来，趴到谭知静的背上，越过他的肩膀抚摸他锁骨下的那颗小痣。“我喜欢你这么对我。”他在谭知静耳边热切地表白。那时他也是这样说的，并用身体的反应证明自己的诚实。
　　谭知静握住他垂在自己胸前的手腕，就像之前在饭店的楼梯上背着他那样。他的身体轻轻晃动，带着余初一起，就像是在带着余初做游戏。
　　“但是这样是不对的。”谭知静忽然说。
　　余初不解，歪着脑袋去看他的脸，“为什么？”
　　谭知静的手从他的手腕移到他的手上，轻轻地握了握，没有说话。
　　余初后来很后悔这时没有问清楚。他应该追问下去的，是什么不对？是说和一个不成熟的人谈一场有期限的恋爱不对，还是说跟一个没有经验的人上床不对，还是说这种粗暴的性不对，还是在说加深一个生性冲动而热烈的人对他的迷恋不对，亦或者是说他个人在余初身上的放纵与沉迷不对？余初应该问清楚，到底是因为什么不对？
　　但他这会儿没想这些，他只想着让知静哥哥真正地背他一次，因为上一次在饭店的楼梯上没有背成功。
　　谭知静让他留意自己的文身。余初抬起腿，低头检查了一下，说：“碰不着。”谭知静就托住他的大腿，把他背了起来。
　　他谭知静背余初去浴室清洗文身，用清水持续冲洗，洗完了，用专门的纸巾拭干，再涂上专用的药膏。每个步骤都需要耐心，每三个小时重复一次。余初觉得他对自己这幅文身的喜爱也许比自己以为的还要多。
　　也许他对自己的喜欢，也比自己以为的还要多。
　　“知静哥哥，我不想回去。”不只是不想回家吃晚饭，而是整晚都不想回去，最好永远都不用回去。
　　“那就不回去。”谭知静说。
　　余初有些惊讶，本来以为他会教育自己要懂事。
　　“你不怕万一我爸发现我在你这儿，他会找你麻烦吗？”
　　谭知静和他并排躺在床上，枕着自己的胳膊，眼睛看向天花板。他的眼里总是藏满心事，这会儿却又像是对一切都不在乎。
　　“找就找吧。”他这样说。
　　余初是不会让余庆春找知静哥哥的麻烦的。他先给妈妈打了个电话，知道余庆春晚上会在外面吃，便顺利地请了假，说正在和同学在外面玩儿，要晚些回家。之后他又给郑铎打电话，让郑铎帮自己打掩护。
　　做完这些，他又和谭知静一起躺了下来，什么都不说，也什么都不做，只是手握在一起，轻轻拨弄对方的手指。直到有人肚子叫了一声。
　　“是你吗？”谭知静问他。
　　余初不确定，摸摸自己的肚子，问：“是你吧？”
　　谭知静撑着身子起来，伏到他上方，挠他的腰，笑着说：“是你吧？是不是你？”
　　余初被他挠得又笑又叫，大喊：“是我！是我！饶了我吧！”
　　饶了我吧，就是我真快乐。
　　--------------------
　　我由奢入俭难的读者们，哈哈哈哈，大家忍耐一下，不要学小初初。


第47章 浮生半日闲
　　谭知静随便做了些吃的，非常简单，煮挂面加荷包蛋，再放些青菜。余初不会做饭，但他会吃，不说酒桌上的那些菜，家里阿姨的手艺也是好的，让他在吃喝方面颇有见识，一眼就看出谭知静不太会做饭。
　　但他早就饿坏了，顾不上挑，何况这是谭知静亲手做的。他们一人一大碗吃得毫无形象，面条就着汤水呼噜呼噜吃进肚里，又近乎同步地捧着碗把碗底的面汤喝干净。放下碗，两人一齐想起刚刚那饿死鬼似的吃法，不约而同地笑起来。
　　肚里有着落后，余初又想亲热了，从桌子那头凑过来。
　　谭知静笑着推开他，“刷碗。”余初这才想起来，要积极表现，抢着把两只碗摞在一起。
　　谭知静问他：“刷过碗吗？”
　　余初两只眼珠左转一圈，右转一圈，谭知静了然地将他拨到一边，自己收拾桌子。
　　他刷碗的时候，余初就在后面搂着他的腰，把脸贴在他背上。
　　刷完碗要刷锅、收拾厨房，最后是擦地。一开始只有余初围着他团团转，擦地的时候，身体一前一后，和余初不时地撞到一起。后来鱼丑丑也来了，围着他的两只脚疯狂转圈，还和拖把玩儿追捕游戏。
　　最后谭知静忍无可忍，直起身，手臂一伸指向鱼丑丑的房间，对余初说：“你，把它带走，在屋里把门关上。我擦完地之前谁都不许出来！”
　　余初吐了下舌头，笑嘻嘻地去抱鱼丑丑，遭到鱼丑丑的激烈抵抗。
　　谭知静弯腰把猫抱起来，塞进余初怀里，鱼丑丑仍然奋力挣扎，被谭知静在头顶轻轻拍了一下：“听话！”同时把两个都震慑住了，一人一猫乖乖溜进屋里。
　　擦完地，谭知静又去换了一套床上用品，把换下来的床单和薄被塞进洗衣机，还有他今天换下来的衣服。
　　余初换下的衣服被他之前随手扔在洗衣机上，他犹豫了一下，从中挑出上衣和短裤，用消毒喷雾正反面地喷了一遍，挂起来，只洗了余初的内裤和袜子。
　　自从他自己洗衣服以后，第一次将自己的衣服和别人的一起洗。
　　高温加消毒水，能消灭百分之九十九的菌类，这是理论。这类科学理论通常不能为他带来任何安心的作用。但这会儿他发现自己相信了这个理论，并未觉得在自己看不见的微观世界里，有细菌从余初的衣服蔓延到他的衣服上。
　　他倚着墙在洗衣机前站了一会儿，大胆发挥想象力，主动去做有关细菌的假设。但他很快发现没法假设此刻是另一个人的衣服在这个洗衣机里和自己的衣服滚在一起。因为他不可能带另一个人回家。
　　余初不是他带回来的，余初是寻着他的气味自己找来的。
　　谭知静在糖罐子里翻了翻，拣出一块草莓味的水果糖，攥在手里，去了鱼丑丑的房间。
　　他主人做派地没有敲门，直接推门而入，果然看到生动自然的场景：余初盘腿坐在地上，怀里抱着猫，自己开门的声响惊动了他们，让他们同步地看过来。两双近乎一样神态的大眼睛一起望着他，都是圆圆的，黑眼珠很大，颜色纯正，极为无邪。
　　太纯洁了。谭知静心里那丝旖旎的情愫被这天然的纯洁征服，逐渐渲染出一股和暖的柔情。
　　他把糖揣进兜里，走过去，余初仰着头朝他笑起来，“知静哥哥，丑丑总算愿意跟我玩儿了！”
　　余初总是委屈地发问：“为什么丑丑现在只和你亲，不和我亲了？”明明以前猫和余初更亲，他常去宠物医院看它，给它带吃的和玩具，猫咪用头亲昵地蹭他。
　　“我觉得它比我们想的都精，”余初分析起猫的性格，“以前它在我们家小区的时候特别亲近人，那是为了要食吃。后来在宠物医院，虽说不愁吃喝了，但是那里的医生护士都忙，没时间陪它，它就还是没有安全感，怕被抛弃，所以我去宠物医院给它送吃的和玩具，它就抓紧时间讨好我，想让我带它回家。现在它有家了，知道自己有人管了，就敢把小脾气露出来了。你看它上次见着我的时候多厉害啊，把自己当这儿的主人，想赶我走呢。但是刚才你把它塞我怀里，还训了它一句，它就知道你是向着谁的了，总算知道这个家里谁是老二，谁是老三，不敢再造次了。”
　　谭知静听出些味，“你到底在吃谁的醋？”
　　余初抱着鱼丑丑哈哈大笑，把自己笑得躺到地板上。
　　谭知静轻轻踹他屁股，“脏不脏？”
　　余初躺在地上抱着猫，用看天空的角度看着谭知静，“你家地板干净。”
　　“有猫毛。”
　　余初又哈哈大笑，把鱼丑丑往谭知静小腿上蹭，被嫌弃地躲开。
　　余初惊讶地坐了起来，问他：“你真嫌弃它啊？”
　　谭知静皱眉，“它掉毛，我刚洗的澡——”
　　余初接话：“刚擦的地！”
　　谭知静皱着的眉头松开了，也笑起来，低头看着他揉猫，把猫揉出呼噜声。鱼丑丑在余初手里舒服得眯起眼睛，那张丑得离谱的小脸都变得好看了不少。
　　“今天破例，带猫去客厅吧。”看了一会儿，谭知静说。
　　余初抬起头问：“那你呢？”
　　“我也去。”
　　余初这才高兴地跳起来，抱着猫跑去客厅，谭知静关了灯跟出去的时候，看见他已经把猫带到沙发上。
　　“它平时不允许上沙发的。”
　　小少年蹲在沙发上，手里抱着猫，张大嘴巴，傻傻地看过来。
　　好像滚过一次床单后，变得傻乎乎的了。
　　“再破个例吧。”谭知静好似无奈地说道。小少年眨眨眼睛，又笑了起来。
　　他也坐过去，用遥控器打开网络电视，随意地浏览着，问余初：“想看什么？”
　　余初问：“你想看什么？”
　　谭知静摁遥控的手指停下来，看着他。余初在他的注视下眨巴着眼睛，问：“有动物世界那一类的吗？”
　　谭知静挑了下眉，发现他真是喜欢动物，继续摁遥控器，在琳琅满目的节目里搜索，还真找到了，在少儿频道。
　　这次不需要谭知静再问，余初已经喊出来：“帝企鹅！我想看帝企鹅！知静哥哥，帝企鹅可好玩儿了！这部纪录片拍得也好，又好笑又感人！”
　　谭知静听出他话里的熟稔，说：“你要是已经看过了，只想带我看一遍的话，我建议还是找一个新的。”
　　可余初还是想看这个，因为，“帝企鹅父母是全世界最负责的父母，帝企鹅宝宝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宝宝。”
　　余初坐着也比谭知静矮一些，谭知静低头在他脸上看了一眼，然后选中这部帝企鹅的纪录片。
　　片子开始以后，余初待了一会儿就开始不老实，变换姿势在谭知静身上找舒服的位置，动了半天，终于找到了，侧卧着枕着谭知静的腿。他乱动的时候，猫也乱动，等他安定下来，猫也安定下来，卧在他凹进去的腰侧，脑袋则垫着前爪趴在他高出的胯上。
　　但没过多久，猫就从余初身上跳下来了，因为余初又开始乱动了，翻身平躺过来，仰起头和谭知静接吻。
　　余初不敢乱张嘴了，更不敢伸舌头，只是嘴唇碰嘴唇。不像之前在床上时想要把对方嘴唇碾烂的力道，这会儿他们轻轻的、缓缓的，感受到对方嘴唇的柔软与温热。余初的手揪着谭知静的短裤，谭知静的手指陷在余初的发丝和皮肉里。
　　又过了一会儿，谭知静手上的力道变大，托住余初后背的那只手猛地从T恤下摆钻了进去。余初穿的是他的衣服，宽松到整条手臂都能进去，从后抚到前。
　　余初急切地爬到谭知静身上，骑坐下来，紧紧搂住他的脖子，但真感觉到谭知静身体的反应，看到谭知静的眼神，他又害怕了，鸵鸟似的把脸埋紧谭知静的颈窝。
　　谭知静把手拿了出来，隔着衣服揉他，一开始用力，后来就像他揉鱼丑丑时那样温柔。几个绵长的深呼吸后，谭知静的身体冷静下来。
　　余初在他颈侧吃吃地笑起来。
　　之后余初就这样挂在谭知静身上，使劲往后扭着脖子看电视。谭知静由着他挂了会儿，见他宁可拧着脖子、歪着眼睛也不肯从自己身上下来，便也脱鞋上了沙发，侧过来坐。余初搂着他的脖子坐在他身上，两人的头靠在一块儿，一起扭着脸看帝企鹅。
　　鱼丑丑在沙发另一头卧了一会儿，发现他们不再乱动了，便走过来。它先这侧观察了一会儿，然后踩上余初的小腿，之后是谭知静的两只膝盖，最后是余初的另一只小腿，绕到他们那侧看了看，依然没有找到空位，便用头蹭了蹭谭知静握在余初小腿上的手，紧挨着他们在沙发上卧了下来。
　　看到快一半的时候，谭知静对余初说：“你看眼手机。”
　　余初去看了一眼，有一条他妈妈的消息，问他几点回家。
　　余初说：“十二点以前。”然后关上屏幕，依然没开声音，回到谭知静身边把自己重新挂回去。
　　过了一会儿，他突然反应过来，说：“知静哥哥，你也不是很忙呀，这么长时间都没人找你。”
　　谭知静眼睛看着电视，说：“我关机了。”
　　余初想了一会儿，偷偷地笑起来。
　　--------------------
　　过不了几天，知静哥哥家的沙发就会被鱼丑丑挠成大花瓜。


第48章 硬核
　　如果谭知静真要专心观看这部纪录片，余初一定不是个好伙伴。他不停地剧透，说这只企鹅要走丢了，这只雄企鹅能找到老婆，这颗蛋要掉了，还一个劲儿地将眼前的剧情和其他动物纪录片作比较，将帝企鹅和其他品种的企鹅、甚至和其他鸟类作比较。
　　谭知静一直耐心地听着，能理解小少年情不自禁想要在自己面前卖弄的心情，尽管他本人不是这种性格。
　　余初终于在他身上挂累了，又躺了下去，枕着他的腿。谭知静多数时候是看企鹅，偶尔看一眼余初，看见他在自己的衣服里面显得更小了，衣领张开来，能由脖子望到一截脊背。
　　小少年的脸和脖子在夏季初到时就已经晒黑了，和里面雪白的皮肤形成一道清晰的分界线。一条规整的弧线，从左肩经过颈椎凸起的关节绕到右肩上。这样分明的颜色差异有些像帝企鹅的黑色与白色，也和帝企鹅一样，这泾渭分明的两个颜色呈现在身体上，给人一种奇异的纯洁的感受。
　　如果还能再往里看，就能在那纯洁的皮肤上看到他留下的印记，有些甚至能看出是一只手印。谭知静有些担心，他没想到会留下这么明显的痕迹，也不知道这些痕迹多久能消。
　　余初睡着了，他被折腾坏了。丑丑喜欢他侧卧时凹进去的腰侧，想爬上去占领那个位置，被谭知静挥手赶走。等到了九点整，他把余初叫醒，又到了洗纹身的时间。
　　余初迷迷糊糊地被他带到浴室，这次只需要脱掉下面的衣服，T恤撩到肚子上面就行了。谭知静也不用再脱衣服，站在淋浴间外面，拿着花洒调好水温，蹲下来，细致地冲洗。旁边洗衣机持续而柔和的轰隆隆的声响听起来十分温暖。
　　“知静哥哥。”余初抓着自己的衣服站着，像是等得无聊了，没头没脑地喊了一声。
　　“嗯。”
　　“知静哥哥。”
　　“嗯。”
　　“知静哥哥。”
　　谭知静抬头看了他一眼，又低下头，继续看那水流如何淋到文身上。
　　“像江上下雨了一样。”余初也低头看着，说。
　　“嗯。”
　　“海鸥应该不怕雨吧？说是海鸥，其实是淡水鸟，是水鸟的话，羽毛都能防水，应该不怕雨。”
　　“嗯。”
　　“知静哥哥，你说这样浇多了水，江水会涨潮吗？”
　　谭知静关了花洒，抬起头看着他，忍不住地笑了：“傻样。”
　　之后还是同样的步骤，拭干、涂药膏。余初坐在床上，朝前伸着腿，双臂在后面撑着身体，看谭知静重复这项工作。
　　“知静哥哥，我晚上不想回去了，我自己半夜肯定起不来。”
　　“你以前在外面留宿过吗？”
　　余初摇头。
　　“以前自己在外面最晚玩儿到几点？”
　　余初说：“……九点、十点吧。”
　　现在已经九点多了。
　　“十点我送你回家。”
　　余初垂下眼帘，没有提为了故意气他妈而说的“十二点”，由谭知静一锤定音。
　　他们回到沙发上继续看纪录片，已经快演完了。余初刚补了一小觉，不困了，靠在谭知静身上搂着他，和他一起坐着看。鱼丑丑爬到余初腿上让他摸自己。
　　余初分析得没错，丑丑精得很，它已经发现那一个用头去蹭他的手时，他的手通常会躲开，最好也只是定在那儿不动，而这一个蹭他一下，他就会积极地抚摸起来。
　　“你爸打你吗？”谭知静突然问。
　　余初毫无防备地愣了一下，回答说：“以前打……现在，不打了。”他见谭知静还看着自己，补充道：“上高中以后就再也没打过了。”
　　谭知静略微放下些心。
　　过了一会儿，余初问他：“知静哥哥，你小时候挨过打吗？”
　　“挨过，我小时候没少被我爸打。”
　　余初非常吃惊。
　　谭知静倒平静地笑了，“男孩儿小时候没挨过打的少吧，我那会儿又调皮，我爸还是当过兵的，急脾气。”
　　余初很难想象他能有多调皮。
　　“去水库里游泳，爬到十几米高的树上，爬更高的导航塔，没手机、没手表、没钱包的年纪，因为想知道远处是什么样的，就自己沿着高速公路走出一百多里，让一大家子人找到天亮。”
　　余初被他列举的这些事震住了，没想到知静哥哥小时候是这样的。
　　“那我小时候比你乖多了。”
　　“是吗？你现在怎么这么不乖？”谭知静笑着问。
　　余初用不乖的眼神看着他，“我现在不乖吗？”
　　其实他们两人都知道，余初不是天生的反骨，他是后天习得的叛逆。叛逆的起点是恨，而叛逆藏在他的爱情里，于是恨就成了藏在甜美爱情里的小小的硬核。鲜美多汁的果肉一口一口吃完后，终能咬到那个有毒的坚硬的核，但现在他们显然还没吃到这里。
　　“知静哥哥，你爸爸打你打得狠吗？”
　　“有几次狠的，拿皮带抽，那几次挺疼的。”
　　余初又惊又怕，“皮带！”
　　“就是因为刚说的那些事，现在想想确实挺危险的，值得揍一顿。”
　　“你不恨他吗？”
　　“当然不恨。”
　　“刚挨完打那会儿也不恨吗？”
　　“不恨，我知道他是为我好。我那会儿能看出来，他其实不是生气，他是让我吓着了。我可能是天生少一类神经，对危险没有恐惧，他怕我老是自己到处乱跑，早晚会出事。后来他年纪见长，脾气见好，时代观念也在变，意识到以前那种打骂的教育方法可能不对，那会儿我也长大了，明白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他也就不动手了。”
　　余初感激他说了这么多有关他自己的事，而没有问自己曾经是为什么挨打。后来他想起这会儿，陡然意识到谭知静其实已经猜到了。他能猜到自己曾经被狠打过，便也能猜出自己挨打不是因为犯了错。可惜他终究猜不到到底是为什么。
　　但此时的余初依然能从谭知静的话里领悟到一些事情。他明白了为什么那么多人都挨过打，唯独他恨上了自己的父亲，也明白了为什么余庆春不再打自己了，自己也依然恨他。他的“爸爸”和知静哥哥的爸爸不一样。
　　余初其实早就明白了一件事，他这几年没有挨打，不是因为余庆春脾气变好了，只是因为自己变聪明了。他和鱼丑丑是一样的，都是靠聪明才活了下来。他们都知道怎样在天生惹人厌的情形下极尽讨好，从别人那里少讨一些打和骂，还能从别人的手指缝里讨到一点儿饭、一点儿钱、甚至是一点儿爱。
　　余初将脸埋进丑丑那毛茸茸热乎乎的身体上，在心里赌咒似的许愿，鱼丑丑绝不会再过回以前那样的生活。
　　这时谭知静又说：“我小时候被打得狠，还因为我倔，就算觉得自己错了，嘴上也不肯服软。我爸其实也心疼，但是我嘴上犟得很，不肯认错，他就得一直打下去。”
　　余初没有说话，他想起自己和妈妈被扒光了，被他用皮带抽得满屋乱窜的样子。
　　谭知静揽住余初的肩膀，低下头看他的脸，“明白我的意思吗？逞能没有用。要学会服软，才能少吃亏、少受罪。”
　　余初点了点头，说“明白”，笑出来后才抬头去看谭知静，“我爸现在真不打我了，知静哥哥你放心。”
　　临走的时候，谭知静从衣柜里找出自己高中时的校服，一股樟脑味儿，除此之外倒没什么，颜色没有显旧，连样式都和余初他们这级的校服差不多。
　　余初换回自己的外衣，把谭知静的旧校服套在外面，挡住胳膊上的印子。
　　谭知静开车送他回家，车停到路边后，余初还赖着不想走，被谭知静再三催促才下车。
　　推门进去，余初看见余庆春和妈妈都在客厅里坐着，电视开着，但没人看，像是特意在等他。余庆春看上去喝多了，皱着眉头直直地盯着他，妈妈则一脸忧虑，责备道：“给你打电话都不接，把我们急坏了。”
　　余初用换鞋的功夫摆好表情，直起身来时，脸色十分自然，说：“网吧太吵了，没听见，后来想着马上就回家了，怕你们睡了，就没打电话。”
　　妈妈说：“那也要说一声，我们一直等你呢。你爸喝了那么多酒，多累啊，都不敢睡，生怕你有事。”
　　余初应了一声，瞟了余庆春一眼。喝醉的人眼神都直，皱眉也是常态，看不出是不是生气了。
　　这时余庆春忽然站了起来，幸好余初一直绷着神经才没被吓得跳起来。
　　余庆春走到电视前，从电视柜里拿出一个还没开封的游戏机，走到余初面前递给他，说：“新给你买的，说是新出的型号。以后想打游戏还是在家里打，别去外面那些地方，太乱。”
　　余初把游戏机接过来，想起谭知静的话，就说了声“谢谢爸爸”。
　　余庆春又打量他两眼，问：“这是谁的校服？怎么穿别人的衣服？”
　　余初说：“是班里一个复读的同学的，他们那级的校服跟我们不一样……出来的时候我觉得冷，就借了件衣服。”
　　余庆春抬手捏了下他的肩膀，说：“现在晚上是有点儿凉。以后要是在外面玩儿得晚，记得带件外套，别穿别人的衣服。”
　　余初说“好”。
　　他抱着游戏机回了自己屋，锁门的时候手才开始发抖。


第49章 热恋
　　那天后的第一天他们也见了面，第二天、第三天和第四天亦如此，都是在谭知静的家里，余初过去找他，带一件自己的外套。
　　到了第五天，高考成绩出来了，比余初事先估计的还多了十几分。他在电话里对谭知静说，自己运气超级好，本来物理和数学都有瞎蒙的，对答案的时候他都想不起来自己到底写的是什么了，现在看来起码蒙对了两道选择题。报本省一本的生物系绰绰有余了。
　　余初觉得谭知静应该当面奖励自己一下，仅仅在电话里口头表扬几句可远远不够，但这天谭知静一直有事，他白天总是有事，今天晚上还有饭局，让余初不要去家里找他了。
　　可余初实在想见他，不想又这样浪费掉一天，就擅自去了他应酬的饭店外等他。谭知静中途出来了一趟，把自己的车钥匙给他，让他去自己车里等。余初就蜷在谭知静的的后车座上听歌，玩手机。
　　耳机里总是放着重复的歌，无比熟悉的旋律，无比亲切的嗓音，耳机里那唱歌的人是余初认识谭知静之前最亲密的朋友。
　　歌声从耳边溜走了，谭知静摘走耳机，手机也被从手里抽走了。
　　“别人把车开走了你都不知道吧？”谭知静就坐他旁边，身体倾过来，说。
　　他离得这么近，眼睛因为喝了酒亮亮的，而面部其他部分则在黑暗中若隐若现。他略一移动，高挺的鼻梁率先接触到窗外照进来的那一点光，由黑暗中逐渐显现，紧接着是立体于面部的额头、颧骨，还有嘴唇，像是有一层薄薄的黑沙从他脸上轻轻地扯下来。
　　余初控制不住地脸红了，心跳得像是第一次看见他时那么快。
　　谭知静锁上车门，余初在他的亲吻下如花瓣绽放，由蜷坐着到逐渐伸展开来，最后躺倒在座位上。亲吻中有淡淡的酒气，很好闻，是一种醉人的芬芳。
　　亲吻由嘴唇开始往下，最终来到肚皮上。谭知静之前没有这样亲过他，肚子紧张地凹陷进去，肋骨紧张地挺起来。时间都被这轻柔的细吻拉长了，憋得头晕了才想起自己忘了呼气，猛的把存在肺里的一大口浊气吐出去，肚皮也鼓了上去，引起一串轻笑。
　　余初扭动着脑袋，以缓解身体里的狂热。此刻的环境让他自发地节制，但一扭头，看到谭知静的一只手紧抓着车座的边缘，座位表面的皮子被他抓出皱纹，指尖陷进去，就像它为了避免在余初身上留下手印，而紧紧地抓住床单，将床单攥出像地壳运动撞击出来的山脉一般峭劲的皱褶。余初有时候觉得知静哥哥起伏的脊背也如山脉一般峭劲。
　　谭知静查看他的文身，痂已经成熟了，正在脱落。
　　“忍住了没有挠吧？”谭知静问。
　　他的呼吸洒在皮肤上，比文身结痂还痒，余初难耐地夹紧了腿，从嗓子眼里“嗯”了一声。
　　“乖……快长好了。”
　　余初撑着身子坐起来一些，想看看谭知静此时的表情，结果发现自己那因为年轻而缺乏自控力的某处离谭知静的脸非常近，顿时感到十分难为情，将身体往上挪了挪。
　　谭知静抬起头来，笑了，“你想要什么奖励？”
　　余初不禁又夹了夹腿，不敢乱想，但身体又情不自禁地动了动。
　　谭知静笑得更厉害了，这是从眼睛里看出来的，而嘴唇则矜持地紧闭着，没有张开，嘴角却翘得很高，看起来坏坏的。
　　余初浑身都发烫了，脚心尤其热得厉害，像踩了两团火，脚趾头都弯曲起来。
　　谭知静低下头轻轻地闻了闻，嘴唇贴着他的皮肤低语：“洗澡了，是吗？”
　　余初想说“洗了”，却只发出一声惹人笑的轻哼。
　　谭知静低笑起来，由喉咙深处发出的声音，轻柔，同时厚重，仿佛能触摸到形状般昭然的磁性。
　　余初第一次看见谭知静时，就被他那双性感的薄唇迷住了，那时他可不敢肖想这双嘴唇能带给自己这样的快乐。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这快乐来得太快，余初倚在谭知静身上细细地喘气，难得硬气地对知静哥哥发号施令，禁止他对这一过程进行点评。
　　谭知静搂着他，安静地笑着。余初窝在他怀里，看见外面的车灯，问：“外面会看见我们吗？”
　　谭知静说话时下巴蹭到他的头发，“现在才开始担心？”又说，“放心吧，看不见。”
　　“为什么？是因为外面亮，我们车里暗吗？”
　　“有这个原因，还因为我玻璃上贴了膜——”
　　“是嘛！”余初从他怀里一骨碌爬起来，去抠窗玻璃，抠了几下，高兴地说：“真的有！我之前都没发现过，白天都看不出来！”
　　谭知静把他拽回到自己怀里，看着他充满好奇的眼睛，问他：“想过报别的专业吗？要不要再了解一下别的专业，你没准也感兴趣。”
　　“我本来想学你那个专业的，但是那个学校没有。”
　　“我哪个专业？”
　　余初就说了谭知静曾经告诉他的自己读博期间的研究方向。
　　“傻不傻？本科哪有这种专业，我本科学的自动化，哪个大学都有。”
　　余初傻眼了，像是马上就要与心爱的生物科学生离死别。谭知静被他逗得直乐，说：“还有几天考虑时间，你再了解了解，选你真正喜欢的。”
　　“我喜欢你嘛！”余初抓住一切机会表白。
　　谭知静翘着嘴角仰头，假装躲避他热情得不顾落到何处的亲吻。
　　余初也学他，从嘴唇开始往下亲。
　　“脏。”谭知静不让他用嘴碰自己的喉结。他从饭局出来以后洗过脸，但没洗颈部。
　　余初知道他在这种事上没有商量的余地，只好作罢，但下一秒就有了新主意，说想学他刚才那样也让他舒服一回。
　　他的建议明显是具有吸引力的，他能从谭知静的眼睛里看出来。
　　但是谭知静很快就说：“算了吧。”
　　“为什么！”余初再次气馁。
　　谭知静却笑了，轻轻挠他的颈侧，像是挠猫的手法。余初也像猫一样，他的手一过去就情不自禁用脸蹭来蹭去。
　　“我喝酒了，累死你你都给我弄不出来。”谭知静说。
　　“为什么？”余初这次是真不明白。
　　谭知静却一脸傲慢地不肯说，被缠得不行了，才奚落一句：“我可不像你那么快。”
　　余初脸热地自己想了一会儿，有点儿明白了，“知静哥哥，你这算是很厉害吧？”
　　谭知静翘着嘴角不说话，好像默认一样。
　　但是余初还想起许多别的，比如他曾经用那种浓郁黏稠的眼神看着自己，说：“你受不了我。”这和他后来问自己是否害怕时所显露出的自卑有微妙的相似之处。还有那次，他们第一次做的时候，他那时明明还没有爽，却轻易就说“不用了”，也是那种眼神。
　　“知静哥哥，你是不是经常x生活不和谐啊？”
　　“乱用词。”谭知静这样说，可语气就是承认了。
　　“啊！”余初跳起来，心疼地抱住他的脖子，“太可怜了！折腾半天最后出不来那种感觉我可知道，难受死了！”
　　谭知静为他夸张的语气皱了下眉，却又忍不住笑起来，有几分是因为得到安慰，还有几分是苦笑，“没办法，应该是天生的毛病。”
　　“这算是毛病吗？”
　　“是吧……”他更坦率了些，“有时候确实挺难受的。”
　　余初放低了声音，两人坐在车里讨论起生理健康。讨论了一会儿，余初把脸贴到谭知静的脸上，充满怜爱地说：“知静哥哥，你除了洁癖和这个，还有别的毛病吗？你可以一口气都告诉我，我受得了。”谭知静把他摁到腿上揍起屁股。
　　他叫代驾的时候顺便给余初叫了车。接余初的网约车先到了，余初坐进去后才想起来，放下窗户冲他大喊：“知静哥哥，你今天晚上怎么这么高兴啊？是饭桌上碰上什么好事了吗？”
　　谭知静的脸庞霎时变得柔软，马上又恢复原样，冲他摆摆手，嘱咐一声：“别落东西。”便转身进到车里去了。
　　--------------------
　　为什么有应酬还这么高兴！当然是因为你这个小可爱过来了呀！


第50章 草莓味的硬糖
　　在余初的年轻而敏感的精神世界中，整个世界经常只有一个“他自己”，而其它一切都是空荡荡的。并不是消失了，而像是从未存在过。这是一种比孤独更透彻的感受。
　　现在，世界又多了一个谭知静。当他来到谭知静面前时，他就只能感受到知静哥哥了，有时连他自己都像是不复存在。
　　也许是因为谭知静的眼神总是深沉而宁静，让他联想到宇宙、星河、深海——当然都不是真实的，他还没有通过天文望远镜观看过宇宙，也没有见过大海，这些都只存在于他的想象里。人类的脑海有无穷无尽的空间，让他将自己曾经看到过的最美的图片于想象里连成无限的领域，就成了谭知静的眼睛。
　　他就是跌进这样的眼睛里，使自己不复存在。于是世界就只剩下知静哥哥一个人了，世界就是谭知静。他就这样日日往返于自己和谭知静之间。
　　有一次谭知静从外面回来，发现他蹲守在自己家门口，就给了他一把钥匙。谭知静出门的时候，余初就待在他家里陪鱼丑丑，给鱼丑丑理毛，将掉下来的猫毛理下来，团成一个毛球，就不会粘得到处都是，还给鱼丑丑剪指甲，防止他乱抓家具。最重要的是清理猫砂，这是知静哥哥最不爱做的事。
　　谭知静的衣柜里已经有了几件他的衣服，当初临时开封给他用的新牙刷也长期地摆在了谭知静的浴室里。余初偶尔会想起知静曾经说的，如果是炮友，他能保证让自己非常快乐，如果是谈恋爱，可能会非常痛苦。
　　他现在能理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了，但他不赞同。知静哥哥无疑是一个能在床上给对方极大满足的好床伴，这对他而言轻而易举。但余初更喜欢他不自控时带给自己的疼痛。知静哥哥在他身上得到满足，比他个人单纯于身体上的快感更能让他快乐，而这种快乐又仅仅只是谈恋爱所有快乐中的一小部分。他从来没有这样幸福过。
　　知静哥哥的预言失误了，和他谈恋爱比当炮友快乐多了。所以那三个月的假设也不再成立。
　　几个换洗的沙发罩都被鱼丑丑抓花了，余初买来的猫抓板和魔爪器之类全都没用。谭知静说他们两个是原形毕露，余初觉得自己是被鱼丑丑连累了，诚然他确实总是忘记及时扔掉外卖或者猫食的包装，被回到家的知静哥哥逮个正着。
　　他现在知道知静哥哥真的很忙。他像余庆春一样每天有打不完的电话，还有应付不完的饭局。那次在文身店是知静哥哥唯一一次在电话里发火，后来余初再也没有见过他冲别人发脾气。有时他听知静哥哥和电话对面的人说话，他都要忍不住替知静哥哥不耐烦了，而知静哥哥还是那样平淡的表情，将已经说过好几遍的话再重复一遍。
　　知静哥哥说，实业不好做了，以前人们还说实业兴国，现在都没人提这句话了。
　　有的人是真的笨，有的人是故意装傻，余初看到知静哥哥就是在和这些人浪费着一天又一天。
　　谭知静工作上的事从来不避着余初，这点和余庆春很不一样。知静哥哥是在沙发上坐着打电话，而不是躲进一个屋里，锁上门。他用手机收发消息也不避着余初，如果他倚着沙发背，余初就跑到沙发后面搂着他的脖子，和他脸贴着脸，看他打字。
　　这让余初想起他们刚认识那会儿，自己在他身后抢他的手机，忍不住笑起来。笑出来的热气喷到谭知静的颈侧，痒得谭知静耸了下肩膀，笑着回过头来问他想起什么。
　　“想起你前男友跟你说分手，说完又后悔。”
　　谭知静眼里依然浅笑着，看了他两秒，说：“开始打探我的恋爱史了吗？”
　　余初被他看穿了，不敢再和他对视，把脸埋在他颈侧假装撒娇，又假装冒失地问：“他为什么要说分手啊？”
　　“因为我不喜欢接吻的时候伸舌头。”
　　余初抬起头来，怔了怔，说：“哦……”他的视线落到谭知静的嘴唇上，在脑海里飞快地浏览他们每一次亲嘴，觉得自己应该都克制住了，即使偶尔忍不住用嘴唇抿住知静哥哥的嘴唇，也是干燥的。虽然他不明白，为什么知静哥哥会觉得舌头比那个地方还脏，口水比那个还难以接受。
　　晚上谭知静开车送余初回家的时候，余初依然沉浸在有关这件事的思考中。到了地方，谭知静停好车，一条胳膊搭在余初的座椅上方，侧过身问他：“想什么呢？”
　　余初支支吾吾，视线再次落到他的嘴唇上，舌尖在自己嘴里轻曳。
　　谭知静笑了，余初也看见他的舌尖，在上齿上蜻蜓点水般地抵了一下，又藏回到嘴唇后面。
　　“想吃糖吗？”谭知静问他。
　　“想。”说完才想起已经这么晚了，其实根本不饿。
　　谭知静在他放糖的那个储物盒里挑了挑，余初看到是一颗草莓味的水果硬糖。只拿了这一块，知静哥哥就将储物盒关上了，还抬手关上了车顶的阅读灯。
　　谭知静在黑暗中小心地剥开糖纸，不让手碰到糖块，然后用手指肚小心翼翼地托着，隔着一层糖纸，将糖送进自己口中。那颗硬糖在他嘴里滚动，从左脸颊滚到右脸颊，将脸侧硬朗的线条顶起一个小鼓包。硬糖和牙齿磕碰出细碎的脆响。
　　余初被蛊惑地凑近了，像是因为看不清，所以需要让耳朵更清楚地去听他口腔中的声响，却又很快转过头来，仰着脸将口鼻都凑过去，像是觉得还是应该先闻一闻那水果糖的气味，验证一下它到底是不是真的草莓味的，而于此同时，他的嘴唇也一直在动，像是馋那味道，觉得还是先用自己的舌头亲口尝一尝最好。
　　谭知静将硬糖咬在齿间，问：“想吃吗？”
　　余初口中迅速分泌着唾液，不敢相信，却又匆忙地启开嘴唇，生怕错过。
　　谭知静低笑起来，缓缓地倾身，双手撑在副驾的座位上，压下去。余初被紧紧抵到车门，仰起头来。
　　那颗糖落进余初嘴里，是草莓味儿的，草莓的香甜气息在口腔中蔓延开来。糖块在舌尖之间游走，糖是硬的，舌尖是软的，他们一起不紧不慢地将这颗糖舔完。


第51章 骄傲
　　余初才在某天突然想起来，大惊小怪地问谭知静：“报志愿的截止期是不是已经过了？”
　　谭知静告诉他，早就过了。余初听后又惊讶了一下，随后便将这事抛到脑后了。反正他早就填好了学校和专业，本省，生物，除了被谭知静的“自动化”略微动摇的那一下，自始至终都稳如泰山，从未像别人那样难以抉择过。
　　没见过像他这么松心的高考生，想怎样就怎样，高分低报，冷门专业，家里都依着他。
　　谭知静觉得余庆春真是个怪人，说他对余初的学习不上心，却也为余初上大学的事东奔西跑过；说他对余初是散养式教育，却又对晚归抓得这么严。
　　谭知静自己在这个年纪时虽不爱玩儿，但也知道高考结束后的这段时间应该是同学聚会和毕业旅行密集的时期，即使是他当初那么不合群的人，毕业后也参加过谢师宴和同学会，随便一闹就会超过晚上九点。而余初作为一个刚高考完的男生，一到晚上八点就频频看表，他虽然不说，谭知静也看得出来，他最好在晚上九点左右到家。这其实是有些严格了。
　　“你爸把你当女孩儿养吧？”他无心地一说，余初却面露尴尬，谭知静就知道余初自己或许也有过类似的感受。
　　余初也问过他当年报志愿的事，谭知静说，自己报自动化，姐姐报经管，都是为了家里的厂子。可实际上都没什么用。
　　“学什么、之后做什么，都不重要。说到底，你是生产什么的、卖什么的、产品质量怎么样，都不是重点，最后比的都是认识的人，比谁消息更灵。”他说这话时不自觉带了轻蔑与自嘲，却发现对面的余初一脸懵懂的凝重，不由失笑，怪自己和他说这些没用的东西。
　　幸好余初虽然问题多，也爱刨根究底，但他毕竟年轻，正处于向前瞻望的年纪，还没看出人实际是由过去积分出来的人，所以从不问会让人真正感到为难的问题。
　　余初喜欢问当下的情形，问他现在想做什么，现在想要什么，现在快不快乐？
　　总是很快乐的。
　　余初的一项特别的快乐是带他看动物的视频，边看边给他讲。帝企鹅之后是狮子，狮子之后是老虎，因为鱼丑丑，于是全都是大猫，老虎之后还有各种豹子。但他其实没太专心听，余初神采飞扬地炫耀知识时，两条眉毛一跳一跳，被吻得鲜嫩水润的嘴唇开开合合，甚至那两只脚也不老实，脚趾一直在动，都让他分神，所以他至今搞不楚花豹和猎豹到底有什么区别。
　　他只通过余初知道了丑丑的很多习性接近于老虎，还知道了狮子和老虎其实也会爬树。原来猫师傅没有留一后手，反倒是老虎徒弟无师自通学会了游泳。
　　他还记住大猫们的嘴唇都是黑色的，看上去充满野蛮的凶残，而鱼丑丑的嘴唇是粉红的，即使是一张小丑脸，张开嘴时露出粉红的唇和舌，也能惹人怜爱。
　　他又分神了，想起余初身上也有一些惹人怜爱的粉红色。余初有很多和鱼丑丑相似的地方，比如喜欢用脸蹭人，比如喜欢被抚摸，比如身体有着优雅的柔软。他问过余初是不是练过舞蹈或者武术，得知并没有，实在惊讶。
　　实际上他们一起看电视或者交谈的时机并不算多。每天的时间远远不够用。他丢下一些工作，推掉一些饭局，把晚饭也省掉，甚至关机，抓紧一切时间来作乐。
　　他把人折腾得一放到枕头上立马就能睡过去，看着那具身体上新的旧的手印，于清醒时回忆起这具躯体刚刚在自己怀中被折成怎样令人惊诧的形状。
　　穿上衣服后再去想那形状，会觉得它已经是非人的状态。余初带他看了那么多动物纪录片，所以他瞬间就联想到了，像被狮子死咬住喉咙的鹿——脖颈与躯干弯成不合常规的姿态，细长的四肢高高地翘起，或者以奇异的角度折向深躯。
　　有时他不免怀疑自己是不是已经疯了，明知道一个人的身体不可能真的被揉进另一个人身体里，却还总是做出这样的努力。
　　余初不该这样纵容他。是余初的顺从在滋养他变态的那部分，余初心底的疯狂勾引着他关在笼子里的疯狂。
　　有时他看着余初那犹带有生长迹象的细瘦身体，想起它被自己折成一只濒死的鹿，顿时又意识到，变态和疯狂的其实只有他，非人的也是他。他向来对自己这种非人的状态深深地厌恶着，艰难地与这种厌恶共处，而现在他还要努力不让这厌恶殃及余初。
　　余初在沉睡中被紧紧地勒醒了，睁开眼看到谭知静的那双眼睛近在咫尺，深晦地望过来。手臂如蟒蛇般逐渐绞紧，肺里储存的空气渐渐排空，胸腔干瘪下去，并且无法在结实的手臂的压制下扩张开来。余初咧嘴笑起来，于眩晕中闭上眼睛，使劲最后一丝体力用腿将谭知静也绞住。谭知静带着他翻滚，两人像动物搏斗一般。
　　余庆春最先发现余初不一样了。
　　有一天他坐在沙发上，余初从他面前经过，被他喊住，从头到脚地打量，想看看到底是因为哪里有了变化，导致这个一直长在自己眼前的孩子突然呈现出陌生的面貌。
　　但余初的变化是由内而外的，余庆春用他敏锐的目光打量再三，最终也只能归因于穿着，便问他，为什么天气越来越热，反而从短裤穿回了长裤。
　　余初伸了伸腿，笑着说：“长裤比短裤帅。”
　　余庆春也笑了，说自己要像他这么年轻，才不在夏天穿长裤。
　　知静哥哥也穿长裤，“大人”都得穿长裤。最性感竟不是裤子脱下的时候，反而是结束以后穿回去。只穿这一条长裤，肩胛骨之间的沟壑中残存着汗水，裤腰松松挂在胯部上方，赤脚走出卧室；很快，他就会拿着一杯水回来。
　　自从他表现出对皮带的憎恶，知静哥哥在他跟前时就总会将皮带藏起来。
　　余初有时觉得自己和妈妈一样可悲，在讨好余庆春时会偶尔不自觉动了真心，然后在被赐予关爱时感到满足。但他过后总能清醒过来，知道自己犯了和妈妈一样的错误：怎么能享受这种被恐惧覆盖的爱呢？他会为自己之前的软弱感到恼火和羞耻，以致在余庆春面前都感觉到屈辱，觉得低他一等。
　　但是现在余初不再有这种感受了。他站在余庆春面前自然地微笑，内心则充满高傲，就如他们此刻的位置，余庆春坐在沙发上，而余初站立着，高他一截。
　　余初怀着这种骄傲从余庆春眼前走过去，知道自己再也不用去乞求对方的怜爱。
　　--------------------
　　旁观者看余初，心疼他爱得卑微，但余初在自己的爱里感受到骄傲。


第52章 陪酒
　　那天，谭知静提前告诉余初不要去找自己，说自己会应酬到很晚。但余初后来知道原来他是要和余庆春出去。
　　余初是听见余庆春在和别人打电话时提到谭知静的名字才知道的，余庆春说：“我叫上小谭了，他能喝，又会来事儿，能帮我挡一挡。”
　　能喝，会来事儿，简直是在说别人。
　　等余庆春打完电话，余初忙问：“今天和谁吃饭，这么能喝？”
　　余庆春说是和几个南方的老板。
　　余初惊讶地问：“不是说南方人不爱喝吗？”
　　余庆春也纳罕起来，问他：“谁告诉你这个？”
　　当然是谭知静。
　　余初没能及时想出怎么撒谎，再想圆的时候已经显得不自然了，干脆岔开话题，问余庆春：“还有人敢灌你酒吗？”
　　他话里的吹捧意味让余庆春满意地笑起来，说：“不是敢不敢，是那几个太能喝，喝起酒来六亲不认，连我都怵。”
　　余初一听，这不就是酒疯子吗？这种人怎么能让知静哥哥去挡呢！
　　“那怎么叫谭老师呢？我看他不像能喝的呀。”
　　余庆春不在意地笑笑，只把谭知静当作一种酒桌上的典型讲给余初听：“你不能小瞧他。他可能酒量确实一般，但是他有厉害的地方，就是喝多了不显，不上脸不上头，不会失态，还不吐得满地都是。这样的人实际上最厉害，因为你根本看不出他是什么时候醉的。他能陪你一直喝下去，直到把你喝趴下为止。”
　　余初听着只觉得胆寒，槽牙都要打颤了。
　　他还想争取，说了几个人选，都是能喝的，想让他们把谭知静替下来，都被余庆春否决了，嫌他们这个口才不好，那个形象不好，那个喝不了红酒，一口就倒。
　　余初还想再说什么，但余庆春已经对他的热心表现出疑惑，让他不敢再提了，只好改说想跟着一起去见识见识。
　　余庆春轻蔑地一笑，“都是商人，还是那种没文化的暴发户，你别去，乱哄哄的。”
　　余初听出他的意思，心里更是抽紧，问：“他们吃完饭还干别的吗？”
　　余庆春说：“他们想干别的也得等吃完饭以后了，到时候我就不陪着了，让你谭老师跟他们去。”
　　余初什么都顾不得了，说：“我想去！”顿了顿，将话打磨得光滑些：“我还没见识过那种老板是什么样呢。”
　　余庆春盯住他看了两秒，忽然笑了，“你怎么懂这个了？还知道帮你妈看着我啊……你妈都没说不放心。”他抬手在余初脑袋上揉了两下，说：“想去就去吧。”
　　坐上车以后，余初又在余庆春的言谈间得知这几个商人是从沿海过来的。听到那几人的籍贯，余初心里又是一紧：他亲爸爸就是那个地方的人。但许是因为没有喝酒，余庆春提那地名时倒很平静，然而余初慌乱的心跳难以平复下去了，总觉得要有什么事发生。
　　他跟着余庆春到了包间，谭知静自然早就到了。凉菜和几个保温的热菜也都摆上桌了，白酒配着分酒器，红酒在醒酒器里醒着，整齐地码放着。知静哥哥做事总是妥帖的。
　　余初担忧地瞟向谭知静，谭知静的眼神也从他的脸上掠了一下，之后便再也没有真正地看过来，就连余庆春让余初和谭知静问好的时候，余初都看出他虽然笑着看着自己，但眼里覆着一层隔膜，导致他看自己就像看其他人一样感情虚伪。
　　余初只好返回到进门后谭知静看向自己的第一眼，意识到知静哥哥可能是生自己的气了。
　　对方是三个人；余庆春这边，余初不能算，也是三个人：除了谭知静，还有一个余庆春的心腹下属小赵。余初知道这个小赵狡猾得很，不会真喝的，余庆春当然也不会真喝，就只剩下谭知静了。
　　果然，稍微热了热场，余庆春和小赵就不再提杯了，对方那三个人的身子渐渐全都朝向了谭知静。
　　谭知静在余庆春和郑副处主导的饭局上就显得文质彬彬，别人说他是高材生他也不否认；而今天在这些暴发户面前，他就也像暴发户一样，和他们一起说着粗俗的话，为彼此的下流笑话捧场大笑。
　　余初一开始有些听不懂那三个商人的口音，后来才渐渐习惯。他的亲爸爸说话也是这样的腔调吗？也是这样的做派吗？余初已经不记得了。
　　他一开始数白酒杯，一杯、两杯、三杯……后来数分酒器，一只、两只、三只……后来开始数空酒瓶，一瓶，两瓶……酒杯相碰的叮当声连在一起，仿佛是一串铃声，勒在余初的脖子上。
　　他不敢看谭知静，只低着头拼命往嘴里送菜，耳朵听着那边的声音，觉得这世界可憎，眼眶里滚烫。有人说要去拿红酒的时候，余初下意识抬头看了一眼，深红的液体在玻璃瓶里摇曳，像血红的浪一样打在他眼前。
　　整个包间在这一瞬间旋转起来，他下意识更高地仰起头，看到屋顶的吊灯朝他迎面砸下来，惊得他“啊”地叫出声来。这一声叫喊传进他自己的耳朵后，他才意识到刚才那些都是幻觉，刚刚消失的那些杂音也都瞬间回来了，余庆春他们都问他怎么了。
　　余初缓了缓，飞快地瞟了谭知静一眼，对余庆春说：“我刚看见这灯晃了一下，还以为它要掉了。”
　　几人闻言都抬起头朝那吊灯看去，只有谭知静和余初无声地看着彼此。
　　“你为什么生气啊……为什么不让我来关心你，知静哥哥……”余初在心里问谭知静，心疼得要死了。其实他也明白，自己什么都做不了。
　　--------------------
　　病得太难受了，先短短一更吧。
　　想过小初的身高，能长多高。现在觉得估计长不成大高个，这一天到晚的精神压力太大了，太影响消化吸收和生长发育。


第53章 别再胡闹了
　　这一场饭局结束之后，余初跟着余庆春坐车回家，而谭知静则跟着小赵和那三个商人奔赴“下半场”。
　　余初脑海里不停翻出谭知静临别时的面孔，那苍白的脸色，还有一直微抿的嘴唇，和上次他胃疼到呕吐时一样，甚至更难受。
　　余初问余庆春，“他们要去哪儿捏脚？”
　　余庆春说小孩子别打听这种事。
　　他就给郑铎发消息，问他哪里既有足疗又能提供特殊服务。
　　郑铎立刻就把电话打过来了，被余初掐掉，告诉他自己爸爸就在旁边。郑铎就兴奋地给他发消息，问他是不是开窍了。
　　好不容易从郑铎的插科打诨里打听到几个去处，余初收起手机，假装困倦地将头靠在车窗上，面朝着窗外默默地流起眼泪来。
　　回到家，等余庆春睡着了，主卧里没了动静，他偷偷地溜出了家门。给谭知静打过去的电话和留的消息都没有回应，他知道知静哥哥这会儿一定被缠着、绊着，顾不上，他充分体谅。他也明白知静哥哥一定对那些“服务”不感兴趣。
　　可仍有一部分活跃的思维不断地提醒他，知静哥哥能笑着和那些商人勾肩搭背，是不是就也能去搂那些“公主”的肩膀？他能容忍那些商人亲他的脸，是不是就能也去吻那些“公主”的嘴？他活跃的思维他提醒他，那里不只有“公主”，还有“少爷”。
　　深夜的城市像是整个变了样，处处都陌生，余初照着郑铎给他的几个地址一家一家地找。他的方法很笨，去停车场找车，谭知静的车他认识，那三个商人的车他也记下了，一辆一辆地找。
　　找完最后一家，依然没有找到。他又累又渴，崩溃地坐在会所外面想大哭，却因为过于口渴而流不出泪来。
　　他用手机拍了张会所大门的照片，璀璨的灯光与巨大的招牌，被手机的夜间模式拍得如魔窟一般。他把照片发给谭知静，问他：“知静哥哥，你到底在哪儿啊？为什么我找不到你？”
　　没多久，谭知静的电话打来了，两个字：“回家！”
　　“知静哥哥，你在哪儿？”
　　电话那边静了片刻，像是把怒气强吞进去，问道：“你在‘鼎梦’？”
　　“嗯……在他们门口。”又强调：“我没有进去！我就在他们地下车库转了一圈，想看看你的车在不在。”
　　电话里又沉默了一瞬，问：“你自己？”
　　“是。”忙又补充，“我爸妈都睡着了，我偷偷溜出来的。”
　　“我已经出来了。我现在在医院，做了个检查，没什么事儿，拿点儿药就回家了。你也赶紧回家，听话，好吗？”
　　余初这时才留意到他每个字的发音都很短促，并不完全是生气的缘故，也许还因为在忍痛。
　　余初着急地问：“知静哥哥你是胃难受吗？你在哪个医院我去找你？”
　　“余初。”电话里的声音冷下去了。余初心头一凛，没拿手机的那只手不由握住另一只发凉的胳膊。他出门时忘记带一件外套了。
　　“我现在非常累，没精力哄你了，别再胡闹了好吗？赶紧回家。”
　　余初在心里赶紧答应，“好好，我听话，你别生气。”
　　可知静哥哥还在说：“你别老是这样想一出是一出，想怎么着就怎么着，行吗？我真的很累，应付着他们的时候手机一直响，一看又是你的电话，又是你一条又一条消息，真的很烦，你——”
　　余初等他骂完，但是谭知静不再说话了。
　　“我这就打车回去，知静哥哥，你别生气，你……”险些又说出多余的话。知静哥哥是大人了，什么都知道，用不着他叮嘱……余初把电话挂断了。
　　他没有回家，而是去了离这家会所最近的医院。夜里的医院比会所的地下车库更阴森，余初在急诊部等候的病人中搜找，全是陌生脸庞。他还看到一个刚被送进来的断肢的病人，肢体参差的断口与滴下的鲜血比今晚红酒的颜色更恐怖，哀嚎在他脑海里不断放大，震得他脑袋里嗡嗡响，浑身都僵硬起来。
　　他跑到急诊外大口地喘气，又休息了一会儿，打车去了谭知静的家。
　　他用谭知静给他的那把钥匙开了门，轻手轻脚走进去。客厅的灯关着，卧室那片区域漏出些光。知静哥哥还没睡。
　　他摸黑换好拖鞋，蹑手蹑脚地往里走。卧室门是关着的，刚刚那微弱的光线是走廊的小灯，浴室里还传来些动静。
　　余初心里一喜，快步走过去打开浴室门，看见一个陌生的男人站在水汽氤氲之中，身上穿着知静哥哥的衣服，脚上是知静哥哥的拖鞋，还在用知静哥哥的毛巾擦头发。
　　余初目眦欲裂，大叫一声挥着拳头扑过去，那男人忙用胳膊挡在脸前，被他结结实实捶了一拳，疼得面容扭曲。但余初终究敌不过一个完全成熟的成年男性，两人扭打了几下，他就被男人制住了，脸朝下被按在占满水汽的冰凉瓷砖上。余初的眼睛盯着瓷砖上的花纹，想起他和谭知静曾经在这里享受过的旖旎的时光。
　　男人朝浴室外大喊：“知静！快报警！进来个贼！”
　　谭知静听到他们打架的动静就吃力地往外走了。余初被按着后脑勺，拼命挑高眼皮往上看，看见谭知静微微驼着背扶着门框站着，毫无血色的脸上露出惊讶的、还有比惊讶更复杂许多的表情。


第54章 蜷缩
　　看到谭知静虚弱的模样，余初再冲动也知道这不是刚跟人上完床的样子。
　　那男人自然也看出来他们似乎相识，手上略微松开些，又喊了谭知静一声。谭知静这才将视线从余初脸上移开，朝那男人笑了一下，好像什么狼狈事都没发生似的平静地说：“姐夫，不是贼，是认识的。”
　　姐夫忙“哦”了一声，完全松开手。余初还趴在地上，姐夫十分过意不去地去扶他，出于医生的习惯问他有没有被打伤，有没有摔到哪儿。
　　余初被他按到地上的时候，两只膝盖重重地磕在地砖上，现在依然酸痛得要命。他有些害怕，感觉膝盖那块儿的骨头好像是摔裂了，但知静哥哥一直不做声地看着他，让他不敢叫疼，借着谭知静姐夫的手劲赶紧站起来，垂着头说自己没事。
　　姐夫有些尴尬，抬起自己的胳膊看了一眼，又让谭知静看看，活跃气氛地笑着说：“小伙子还挺有劲儿。”
　　谭知静没能笑出来，满怀歉意地对他说：“姐夫，今天真是太麻烦你了。要不你还是回家吧，我没事了已经。”
　　姐夫说：“都这么晚了，我回去也怕吵着他们，还是在你这儿窝一宿，万一你又不舒服了呢。我平时值夜班习惯了，你不用跟我客气。”
　　余初忍不住问：“知静哥哥，你是胃不舒服吗？”
　　知静哥哥……姐夫闻声有些意外地转头看了他一眼，又下意识看向谭知静。余初知道自己又做错了。
　　本来就已经错过了相互介绍的好时机，谭知静的姐夫也不是健谈之人，三人一时之间沉默下来。
　　这时姐夫忽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问余初：“我是忘了关防盗门了吗？”但随即他就肯定起来，看向余初的眼神则更加疑惑：“不对，我肯定关了，我记得我还反锁了一道。”
　　余初隔着裤子捏住兜里的钥匙，不敢说话。
　　这时谭知静说：“这是余副局家的孩子，我偶尔在家帮他补课。我回家时间不定，就给了他一副钥匙。”
　　姐夫忙接住他这套不可信的说辞，眼睛却下意识在浴室里扫了一遍，之前就已经看到但并未留意的一些反常立刻清晰起来：洗手台上有两支牙刷，旁边的墙上挂着两条擦手用的毛巾。他忽又想起之前扶谭知静上床的时候，床上摆了两个枕头，而刚刚从衣柜里拿衣服的时候，似乎还看到几件谭知静绝不会穿的图案鲜艳的衣服，是男士的，或者说是大男孩儿会穿的样式。
　　姐夫忙收起已然显出惊讶的表情，尽量自然地笑着对谭知静说：“咱们别在这儿站着了，我先扶你回去躺着吧，你得多休息。”
　　谭知静被姐夫扶着往卧室走，余初低着头跟在后面。
　　这时，谭知静忽然停下来，对姐夫说：“姐夫，想请你再帮我个忙，帮我把他送回去。”
　　“我自己能回去。”余初立马说，语调里似乎有股倔劲儿，不太分明，但眼神中的祈求之意十分明显。
　　然而谭知静没有看他。
　　谭知静继续对姐夫说：“我把地址给你，正好跟你回家是一个方向，送完他……姐夫你也回家吧。”说完这些，他又把今晚已经说了很多遍的那句话重复了一遍：“今天真是太麻烦你了。”
　　姐夫看看他们两个，见余初也不再发表异议了，便应下来。
　　姐夫想让谭知静先去屋里躺着，他们自己走，但谭知静坚持要送他们出门。
　　余初跟在谭知静的姐夫后面，谭知静的姐夫在门口换鞋的时候，他就站在旁边回想自己今晚跑来跑去的那将近四个小时。快四个小时啊，出汗，口渴，累，担心，害怕……在路边拦的黑车逼他和陌生人拼了次车，在会所问路的时候被一个恶心的人摸了脸，在急诊室看到一个人类大腿的横截面……这些，知静哥哥都不知道，他也不想知道。谭知静看都不看他一眼，就那样面容冷淡地站在那儿等着，仿佛对什么都不在乎，就如他第一次见到他时那样，只在他姐夫穿好鞋站起身时，他才露出些许微笑。
　　余初的膝盖依然很疼，不想蹲下，就站着穿鞋，脚伸进鞋里，脚腕扭动半天才穿好一只。旁边的两个人都等着他。余初穿另一只鞋的时候，心想：“知静哥哥这会儿肯定又觉得我烦了。”
　　他把两只鞋都穿好了，没有等谭知静的姐夫，自己一个人先走出去了。
　　到了家，客厅的灯是亮的，余初却已经觉不出害怕了。他再一次地换鞋，然后走过去，无所谓地迎向双亲。
　　余庆春简直是从沙发上暴跳起来，大步冲到他跟前问他干什么去了。余初望着他身后两三米外的地板，紧闭着嘴不说话。
　　妈妈让他赶紧回答爸爸的问题，他在心里反问，什么爸爸？谁是我爸爸？
　　余庆春说早就觉得他最近不对劲，是不是高考完就松懈了，开始学坏了。余初在心里想，什么算学坏呢？和男人上床算学坏吗？还是把一颗心全放在另一个人的身上算学坏？被按在地上那会儿，知静哥哥那样的眼神是在想什么？
　　余庆春再一次问他出去干什么去了，这阵子总是不着家，都是上哪儿去了、跟谁在一起。
　　他为什么那么生气？因为我让他在他姐夫面前丢脸了吗？他为什么这么生气？因为他想起我的生父也是那样粗俗的暴发户吗？是那样的男人破坏了妈妈的贞操。
　　余庆春的手掌打在他脸上。余初被一巴掌扇到地上，耳中那阵轰鸣过去后，他才反应过来自己挨打了。又挨打了。身体已在一切反应之前蜷缩了起来，像极了遇到危险时的穿山甲，但更可笑，因为他的皮肤是脆弱的，并没有那层能保护自己的鳞甲。
　　余庆春离开了。妈妈哭着把他抱起来，好像他还是个小孩子，需要躲进妈妈怀里寻求安全感。
　　余初推开母亲，跑回自己的小世界里，反锁上门。他扑到床上，牙齿咬住被角，死死地咬，刚才有多懦弱，这会儿牙齿咬得就有多用力。他觉得自己和余庆春早晚得死一个。


第55章 他今后的名字
　　余初知道自己把谭知静惹恼了，所以他这么久都不理自己。谭知静认为他做错了，于是惩罚他。余初不敢去揣测这惩罚的期限。
　　他开始长时间地发呆，经常不知不觉就静止在了某处，脑袋里面也静止着，空空荡荡。那种感觉很像是丢了极其重要的东西，但又想不起丢的是什么，也想不起拥有它时是怎样的感觉，就像整个人被清空了一次，只剩下茫然。但有时他也会冷不丁地被痛苦突袭，疼得全身剧烈一抖。
　　他不知道自己每天能干什么，时间多得就像收不完的垃圾，睡不着的夜晚也变得无限长。
　　他不想待在家里，就整天和小团体里的狐朋狗友在外面鬼混。要是余庆春不满意，又想打他，就让他打好了。只是这会儿他已经下定决心，如果余庆春再打他，他要学会打回去。
　　小团体要去教训一个人，为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人出气，郑铎都没兴趣掺和，余初却跟着去了，还因为余庆春的地位被安排在最佳光赏席，近距离地看着那个男生被殴打，以及殴打之外的侮辱。这个男生也被扒光了衣服。
　　听说是因为这个男生把谁的妹妹骗上床了，还把床照贴出去炫耀。欺负女生的人渣。余初走过去，不熟练地将一只脚放在这人脸上，再谨慎地踩下去。听到脚下传来哼哼声，他把脚抬了起来，又觉得没什么意思。
　　有人给他看手机，是他刚刚踩人的那段，拍下来了。
　　余初看了两眼就觉得心里发堵，撇开视线，让他把视频删掉。那人问他：“不用发给你吗？”他觉得余初刚才的动作很酷。
　　余初说“不用”，但马上就改变了主意，说：“给我吧。”
　　他把这段视频发给了谭知静。
　　谭知静的电话来得比他预想的还要快。余初全身的皮肤随着电话铃的响起而兴奋地战栗起来，心想，也许知静哥哥和他一样时刻守着手机。
　　“余初，你在干什么！”比在文身店那次还要生气。
　　“你管我干什么？”刚说出口就想流泪，这不是他真正想说的。
　　“你要是想通过这种方式吸引我的关注，那你太蠢了！你是想惹我生气，是吗？好，你目的达到了……”
　　余初低声啜泣起来。
　　谭知静的训斥中止了，声音柔和下来，“你现在在哪儿？”
　　“我没跟他们在一块儿了，我自己走了。”
　　谭知静“嗯”了一声。
　　“我想见你。”余初说。
　　电话里静了一会儿，谭知静告诉他：“我在家。”
　　余初忘乎所以地奔向谭知静的家，疯狂地摁门铃。
　　谭知静打开门，余初张开双臂扑了过去，紧紧地抱住他。
　　因为谭知静希望他成熟，所以这些天来他一直自觉地压抑着自己的感情，让自己冷静、稳重。但现在全没用了，他一看见谭知静就像被点燃了，他的一切都成了燃料，包括他的精神，全都烧起火来。
　　他双臂死死地缠着谭知静，拼命地吻在谭知静的脸上。眼泪沾到谭知静脸上，又蹭回给他自己。
　　一开始谭知静下意识地躲避，后来他用脚关上门，张开嘴回应起来，之后回应渐渐变成主导，将余初的吻压到下面。
　　余初感觉到自己也被紧紧地抱住了，甚至因为抱得用力，双脚有一瞬离了地。
　　后来他真的被抱了起来，像一件物品一样被转移，从门口搬至客厅，然后像扔一样东西似的被扔到沙发上。
　　一开始是用嘴，但他的嘴不会，就换成腿。这种单纯的动作竟然比真正去做更让他激动，因为他感受到知静哥哥竟是如此的急切，一刻都不能再浪费，必须当即就要和他进行最亲密的接触。
　　双腿占整个身体的一半以上，如此重要的部分，他长出躯干，躯干上又伸出四肢，似乎就是为了此刻的功用。身体似乎就是指双腿之间的那条缝隙，这就是他的躯体存在的意义。
　　余初要弥补自己唇舌的愚笨，在谭知静身上用心地舔，从皮肤上舔走，再吞进去。那些有的曾是他的一部分，有的曾是谭知静的一部分，都被他吃进去，在他的身体里融为一体。
　　他又被狠狠地摁住了，赤条条地暴露在对方凶狠的目光中。余初不知道为什么，他痛恨自己曾经被余庆春扒光，却总乐于在谭知静面前赤身裸体。他不着寸缕地被知静哥哥注视着，简直就是种享受。而同样是疼痛，别的时候就是痛苦，此刻就是无尽的幸福。
　　他痴迷地看着谭知静，谭知静也着迷地看着他。余初散在沙发上的头发像水草一样狂跳，他仰着脸狂热地大喊他的名字，“知静哥哥！知静哥哥！知静哥哥！”谭知静低头用力咬他的嘴，把那些喊叫都吞进自己的肚子里。
　　余初在剧烈的晃动中慌张地摸索，终于找到谭知静的手，忙地把它按到自己的文身上，“你摸一摸！摸一摸！”这里是谭知静的名字，也是他今后的名字。


第56章 吻一缕烟
　　谭知静去厨房的时候，余初趴在床上玩枕套的一个角，用小手指勾着这个角，绕着它转圈圈。
　　过了一会儿，他从床上跳起来，在衣柜里找了件谭知静的T恤套身上。衣柜里依然有他几件衣服，但他喜欢穿谭知静的：穿着谭知静的衣服，再贴到谭知静的背上，谭知静去洗菜、去切菜，他都紧紧地贴着。
　　锅里煮上了面。又是煮挂面，还有荷包蛋和煮青菜，他已经背过这味道了。面还在煮着，食物的香味散发出来，谭知静揽住他的背，紧紧扣着他的身体，不让他刚刚洗干净的身体碰到厨房里的任何一样东西。他们在食物的气味里接吻，两人都饿坏了。
　　但是谭知静吃得不多，很快就放下筷子，看着余初狼吞虎咽。
　　余初终于反应过来，问他：“你的胃还难受吗？”
　　谭知静说已经好了。
　　“那你今天怎么没去厂里啊？”
　　谭知静目光沉静地看了他片刻，忽然解释起那天的事，“那是我姐夫。我去医院，正好赶上他刚忙完，就送我回来了。我那天吐他身上了，所以他在我这儿洗了个澡。”
　　余初没想到他会主动说起这事，愣愣地看着他。他知道谭知静对于很多事都是闭口不谈的。
　　“那天我姐夫刚做完一台紧急手术。你知道那种大手术吗？有的要十好几个小时，医生就一直站着，精神也要一直全神贯注，很累。姐夫是少有的让我佩服的人，救死扶伤，心胸宽广，很了不起。他和我姐知道我那个毛病，洁癖，每次有应酬，喝了酒，我姐要是知道的话，就让我姐夫去接我……我没少麻烦他们。”
　　他的语气是极为平静的，眼神里也没有任何指责的意味，但是余初感到无地自容，几乎要把脸埋进碗里。
　　“余初，过来。”谭知静坐在椅子上，朝外旋了一下身，腿也转过来。
　　余初忙站起来，猫趴在他腿上小憩，他一动就灵巧地跳到地上。
　　余初走过去，见谭知静伸出手，赶紧握住，在这只手的指引下坐到他的腿上，紧紧地搂住他的脖子。
　　“我们家只有我姐知道我的性取向，但是我们没有谈过这件事。我姐夫在那之前不知道，我不清楚他那天回去以后会不会跟我姐说……余初，我不会向家里出柜。”谭知静的一只手揽在余初的腰上，另一只手扣在他的后脑勺上，最后一句话就响在余初的耳边，有种震耳的郑重意味。
　　但余初主要思考他说的“家里”是指什么。
　　“你是说你不能跟你爸妈出柜吗？”他从谭知静怀里直起身，想看着他。
　　“我母亲已经去世了。”谭知静面容平静地说。
　　余初呆呆地“哦”了一声，不知该说些什么。
　　“你打游戏吗？”谭知静问。
　　“啊？”
　　谭知静轻轻地笑了，揉了一下他的头发，“傻样。”
　　余初没想到谭知静也有游戏机，和他家里那台是一种，但是版本更老一些。谭知静玩儿的是FIFA，余初自己平时不玩儿，但在郑铎那里见过，看得出这个游戏的版本也老了。
　　余初对足球不太了解，挑球员的时候，谭知静向他介绍各个球员的数据，如数家珍。
　　余初不由好奇问道：“你平时是不是喜欢看足球比赛？”
　　谭知静笑了，眼里闪过一丝回忆过去的柔和，“看，也踢。”
　　余初十分意外，但随机就了然了，谭知静本来就和他从前想象的读博的人不一样。
　　“那你现在还踢球吗？”余初想着，如果谭知静去踢球，他就跟着去，一定很有意思。
　　“已经好几年没踢了。”谭知静说，然后扭过头看向屏幕，继续操作手柄，整个人只有手指是活动的。
　　余初转着头看着他，不放心地观察他的侧脸，总怕他的知静哥哥会趁自己一个不留神变成一座雕塑。
　　他们打了一会儿游戏，又去了卧室。
　　空调旧了，真是热。身体稍一动就出汗了，余初张着唇索吻，哪里都湿漉漉的。
　　“知静哥哥，你觉得我身上的汗脏吗？”他躺在下面放肆地问。
　　谭知静的眼神又变成他熟悉的浓郁的颜色。他们深深地在一起，谭知静低下头吻他汗湿的身体。
　　余初让他点一支烟，谭知静笑起来，问他是不是想把床单点着，让两人一起同归于尽。
　　余初觉得他这话有意思，吃吃地笑起来。
　　后来谭知静真的点了一支烟，松松地衔着。余初喜欢用嘴唇追逐从他唇间溢出的轻烟，眯着眼睛，仰着头，挺起胸膛，张开嘴唇，像去追一缕风。
　　谭知静猛地将他推倒，用手指夹住香烟深深地吸了一口，再直接在床头柜上捻灭，然后压住余初的肩膀把满口的烟雾灌进他嘴里，还用手捂住他的嘴，看他被呛得疯狂地咳嗽。
　　谭知静松开手，将这只手拿到眼前端详，像是不认识它了。
　　余初爬起来，细细地吻他的手，从指尖到手掌，不厌其烦。于是谭知静又把自己的手找回来了。
　　他们忘了关门，鱼丑丑溜了进来，第一次跳到谭知静的床上。
　　但是床不稳当，猫在上面待了一会儿就下来了，在卧室的地上找了一个心仪的位置卧下来，偶尔因为那两个人类闹出的声响摇一摇耳朵。
　　下一章锁章的正文贴过来了，送大家。
　　57、骗局
　　余初告诉谭知静，他现在很少和那些人鬼混了，他以前也没跟着他们一起打过人。
　　他还向谭知静坦白，自己把视频发给他，确实有想通过惹他生气来吸引他关注的企图，但同时也有想不通的缘故。
　　他想不明白，一张照片上有两个人，为什么对男生就是炫耀，对女生就是致命的打击。一张照片，含义丰富，但没有过度的裸露，没法治始作俑者的罪，但实际上又确实有一个受害人。余初心底里觉得打人不对，可如果不把那人揍一顿，还能怎么办？
　　他完全地信任谭知静，觉得谭知静一定知道，也一定懂他心里想什么，问道：“我是完全做错了吗？还是半对半错？”
　　“就像你百日誓师那天那件事？”
　　余初心里一颤，他就知道，知静哥哥能懂他。
　　“我那天就特别想问你。”
　　谭知静笑起来，“问我什么？”
　　“想问你怎么想的，觉得我做得对不对。你那天说，‘你做好事都这么酷吗？’你是觉得我做得对，是吗？”
　　谭知静低头看了他一眼，像是种惊异的赞赏，夸赞他竟把自己的话记得这么牢。
　　“你当时怎么不问？”惊异过后，谭知静的眼神深刻起来，深深地看着他，问道。
　　余初知道他是明知故问，由此又想起别的事，“那天在酒店，你真的一点儿都不想吗？”
　　“哪天？”
　　余初一脸憨态地笑了，“你怎么说话老是绕圈子？”
　　谭知静也笑了，和他一样把两件事放到一起，反问道：“你那么早就喜欢上我了？所以不敢问？可那次在酒店怎么那么大胆？”
　　余初被他问得脸热。他现在想起那次生日趴体后做的事，依然非常难为情，他笑着摇头，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当时为什么能那么大胆。
　　这时他又有新的疑问了，知静哥哥是不是不像他这样，知静哥哥是不是对于自己做的事总能知道是为什么。问题总是比答案多。
　　“不是完全不想。誓师大会那天也没觉得你做得不对。”谭知静一次把两个问题都回答了，然后回答余初的第三个问题：“你的那个女同学，梳辫子的那个女生，她那天说的话很有意思，不能以暴制暴，不能使用私刑之类。她似乎有个前提，默认整个世界都是在正确的规则以内的。这本身就是一个假设。实际的情况是，我们这个世界的很多地方还在沿用丛林法则。”
　　“理论上讲，想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好，就要努力维护那些规则。所有的个体，不论是处于何种立场，都应该无条件地遵从那些规则。但是那些规则的根本目的是什么？不是为了维护公平正义、在强者的手下保护弱者吗？如果因为现有规则，反而对那些规则范围以外的恶行置之不理，那是不是又和规则的根本目的背道而驰？何况谁知道什么是正确的规则？人和人的利益总是相互冲突的，应该用谁的标准？”
　　“所以我也不知道你今天参与的那件事是对还是错。我也不能用我的标准去衡量你们是不是做得过火了，还是对那个人的惩罚还不够。因为是私刑，就没法找一个标准去衡量，每个人都只能用自己的标准去评判。”
　　除却答疑的那段时间，谭知静还从没像刚才那样，心平气和地对余初一口气说这么多。余初全都认真地听完了，然后继续发问，嗓音却令人意外地有些哽咽：“但是你生气了，你还是觉得我做得不对。”
　　谭知静听见他的声音，不由深感意外地低下头去看，发现他双眼噙着泪水，也不向自己掩饰这种感性的泪水，心里顿时有种说不出的柔软滋味。
　　“我生气，可能是不希望看见你和暴力沾边……也可能是气你那么久不联系我，一发消息就是要惹我生气。”
　　余初有些惊讶，因为总是笃定的知静哥哥也说“可能”，还惊喜他承认自己也在等自己的电话。
　　他下意识想说，我不联系你，你可以联系我呀！知静哥哥肯定清楚，如果他打来电话，自己上刀山下火海都要接起来的。但他随即便想起来，一直都是自己先发过消息去，然后知静哥哥才会回他。
　　余初低下头去，把脸贴在谭知静的胸膛上，不说话了。
　　“你的小脑袋瓜里经常想这些事吗？”过了一会儿，谭知静摸着他的头发问了一句。
　　余初这时又意识到，总是自己问问题，想知道有关他的一切，而他很少问回来。
　　“嗯。”他只应了这一声。
　　可他马上就想起来，知静哥哥是和自己一样认真地关心这个世界的人呀！想起他刚刚和自己说的那些话，这世界上不会有第二个人和自己说那些，他就再也狠不下心来，和谭知静拉开哪怕一毫米的距离。
　　“其实我特别讨厌人类。我觉得只有人类灭绝了，世界才能变得更好。”余初说。他一说完，就发现自己其实是故意用这种偏激的语气，就像他故意把那个视频发给谭知静。
　　谭知静却笑了：“你讨厌人类？我也是人类。”
　　余初傻眼了，忙摇头，“我喜欢你……全世界我就喜欢你一个人。”
　　谭知静笑得更开怀了，“只爱一个具体的人，但不爱整个人类？你怎么跟别人反着？”
　　余初没听懂。
　　谭知静在他头顶轻轻地拍了一下，“陀思妥耶夫斯基。”那语气就像在说：“小傻瓜。”
　　余初用小傻瓜的表情看着他，忽然问：“知静哥哥，我的第一次是和你，你高兴吗？”
　　谭知静立刻领会到他这个问题不是毫无来由的。余初的这个问题，和他今天打那个人，甚至和百日誓师那天的事，是连在一起的。尽管余初自己都不知道他的这个问题是因为这两件事才问出来。
　　谭知静也有意外的地方，他已经发现了，余初对这类事极度敏感，在酒店那天也是，他也强调这个，让谭知静记忆深刻。
　　他先问余初：“你是不是特别关心第一次？”
　　余初已经开始难堪了，避开他的眼神，小声说：“电视里不都是那么演的吗？第一次很宝贵。”
　　谭知静不知道他看的都是些什么电视，提醒他：“你是男生。”
　　余初像是再一次被轻轻地敲了下脑袋，有些怔怔地“嗯”了一声。
　　谭知静想了想，说：“就算是女生，总被强调第一次也是没道理的。你喜欢看动物世界，自然界有哪种雄性有处女情结吗？有哪种灵长类有处女情结吗？原始人有处女情结吗？”
　　余初像是彻底傻了。
　　“所以那完全就是非自然的东西，和人类社会后期发展出来的道德也没有直接因果关系。所以这根本就是一个没有意义的概念。你怎么这么关注这个？”
　　“但是人比动物更容易嫉妒。”余初说，其实是发问，“人会嫉妒自己爱的人和别人亲近。”
　　可是说爱里的嫉妒，就要认真去谈爱情。
　　谭知静绕开了，说：“嫉妒心应该是平等的，对所有的亲近都有嫉妒心，而不是单单对那一件、还是过时的一件事格外嫉妒——说到平等，你知道印度的种姓制度吗？”
　　余初点头。
　　谭知静说：“女人的贞操，和印度的种姓，我觉得这两个东西是一样的，都是人为造出来的骗局。”
　　余初怔了一会儿，忽然汹涌地流出眼泪来。原来他是被骗了，他的妈妈也被骗了。
　　谭知静惊讶地想要扶着他坐起来，却被余初年少瘦削的身体抵了满怀。小少年在他怀里哭泣。
　　谭知静的手在余初背上轻轻地拍着，直到小少年的哭泣渐渐平息下来，但是谭知静的心里逐渐翻滚起来。
　　已经很久没有这样过了，少年发自内心的眼泪消融了他心上的一层坚冰，让他主动踏进会在他心中引发痛苦的思想漩涡。
　　他对余初说：“我想起一句话，‘世界上的一切都关乎性，除了性本身。性关乎权力。’我觉得这句话特别恶心……不是说这句话的人恶心，而是说它揭露了某种人类社会的权力本质。这种本质非常恶心。”
　　余初那天然的智慧已经让他全明白了，他的双眼看向虚空，有些直愣，“男人拿不准后代是不是自己的，就更喜欢……处女。这本来是男人应该操心的事，最后却变成女人最看重的事……因为权力在男人手里，男人说了算……”
　　“异性恋男人。”谭知静以一名同性恋的身份补充说，语气有克制的嘲讽与自嘲，“按照一些规则，薪资、职级、开什么车、戴什么表，等等，将男人分成三六九等，再按这个等级给他们分配资源——包括女人，女人也成了异性恋男人可以分割的财产，也被分出等级，漂不漂亮，身材如何，是不是处女……作为男人们为这个规则争得头破血流的战利品。所以会发生你刚才说的那种情况，一张照片上同时有一个男生和一个女生，对女生来说是伤害，对男生来说竟然变成炫耀。”


第57章 勿**【锁章】


第58章 分赃
　　余初打了个激灵，“可以炫耀的战利品。”
　　谭知静问余初，“你知道母系社会和父系社会的区别吗？”
　　余初说：“学校里学过一点儿……母系社会是妈妈说了算，父系社会是爸爸说了算，是吗？”
　　“不太对，不过也不算错。现在公认的理论和我们课本里学得不太一样，目前的说法是，还没有可靠的证据表明人类确实有过母系社会的阶段，不过这有可能是谎言。我个人还是相信母系社会是广泛存在过的，你看汉字‘姓’这个字，还有‘姬’‘姜’这些姓氏，都是女字旁。当然这不影响接下来的问题，因为毋庸置疑，现在几乎所有的文化都已经演变为父系社会了。”
　　谭知静给余初大致解释了母系社会与父系社会的区别，并告诉他，人类学家有疑惑，为什么早期人类文化在彼此隔离的情况下，最终竟会达到这样的统一？这一点和动物很不一样，自然界中沟通能力强、产生社会分工的群居动物，通常都是母系社会结构，包括人类的那些近亲猿类，也是母系社会结构占多数。
　　他向余初求证，有关动物的那个说法是不是真的。
　　余初想起聪明的大象、猎狗、狮子，聪明的虎鲸、猴子，还有倭黑猩猩和黑猩猩。这其中属倭黑猩猩和黑猩猩最特别。它们的亲缘关系极近，生活的地理位置也挨得很近，却一个是母系社会，另一个是父系社会。这两种猩猩的另一个显著的区别是，雄性倭黑猩猩性情温和，而雄性黑猩猩易怒好斗，这可能是因为黑猩猩需要和体型更大的大猩猩争夺领地和食物。
　　“如果一个种族的生存压力大、天敌和竞争者多，它的雄性就更容易进化出易怒好斗的性格，是这意思吗？”谭知静问。
　　余初是这样理解的。
　　谭知静枕着自己的胳膊想了一会儿，“原始人类已经没什么天敌了，但是种群之间的竞争激烈，所以人类男性也进化得异常好斗。人类的智力和武器胜过一切牙齿和爪子，人类不同种群之间的斗争会比动物之间更残酷，所以只靠进化出攻击性已经不够了，还得加强男人之间的合作。人类最大的优势就是合作性强。你刚才说，很多沟通能力强的物种都是母系社会，其中一个原因是雌性的交流能力比雄性强，相互之间的情感连接更紧密，而雄性因为交配权而相互敌视，所以远没有雌性之间融洽。但人类的思考能力和交流能力早就远超于其他动物了，男人们可以暂且压抑住性冲动，通过出色的语言能力彼此交流，再通过一些社交手段建立情感连接。于是，非直系血缘关系的男人们也可以结盟了。和黑猩猩一样，男人的进攻性不仅对敌人而言是有威胁的，对同种群的女人而言也一样。男人结盟之后，他们为了联盟的稳固，需要减少为争夺交配权而发生的恶斗，于是就连最强壮善斗、最有权力的那个男人也愿意让出一部分交配资源，于是异性恋的男人们达成了共识，刚才我们说‘战利品’，还可以换一个说法，‘分赃’。”
　　余初几乎要战栗了，紧紧抱住谭知静，像是感觉到冷，又像抱着他求生的浮木。
　　“余初，你知道母系社会和父系社会除了各自按母系血统或者父系血统组建家庭，另一个不同是什么吗？”谭知静不用等余初回答，已经自顾自地讲下去，“母系社会的首领和一些重要的职位，也可以由男人来担当；女系社会的女性受尊重的同时，男人也不会受歧视。这和父系社会完全不一样，因为二者的家庭基础就不一样。”
　　“母系社会是靠自然的血缘，女人和自己的母亲住在一起，与自己的兄弟姐妹共同抚养自己的子女，男人也和母亲住在一起，养育一定和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外甥，一个家庭的所有成员之间都有血缘关系，极少有私心。但是父系家庭是以父亲与子女的血缘关系来界定，本质是靠丈夫与妻子之间的性，这种关系远没有母系血缘牢固、自然，所以势必会出现暴力，一旦使用暴力，就注定出现不公平。”
　　“这个社会是建立在这样不公平又不确定的基础之上，所以需要拼命去维护。所有不支持这些规则的人，无论男女，都会受到规则严厉的惩罚。权力的规则就是性的规则，不认可男人有性优先权的女人，不接受传统男女性关系的同性恋，都是这套规则的叛徒，都得驱逐出去。把不信的驱逐出去，剩下的就都是信服的。”
　　没有男人能天生关心女人，谭知静是因为他有母亲和姐姐，因为他的性向使自己成为男性社会的边缘人，还因为他的年龄、智慧和品行。
　　可余初是因为什么呢？
　　余初像是掉进虚无了：“信服……婆罗门发明了种姓，首陀罗们信了；男人发明了贞操，女人们也信了。骗局变成信仰，一切都关乎权力。”
　　谭知静低下头，认真地看着这个双眼充满茫然与悲痛的少年，等他进一步求助。
　　但是余初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一次又一次忍不住地在谭知静面前泄露，却永远没法完全说出来。
　　谭知静只能猜测，并且猜到一部分。谭知静看着余初的脸，轻而易举就能想起余初妈妈那惹人怜爱的长相，也能想起在那对夫妻俩有别于其他中年夫妻的地方。但他实在没法想象两个大人的私密事怎么会对孩子造成这么大的影响。
　　“知静哥哥，我知道我为什么觉得动物比人好了。”余初忽然说。
　　“不是因为人类贪婪，还会自相残杀吗？”
　　“不是，很多人都这么说，人类贪婪浪费、自相残杀。其实动物也会贪婪，也会浪费。食物充足的时候，动物也会糟蹋食物，雄狮也会无止境地扩大领地，并且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地屠杀同类。但是动物的这些天性表现得不明显，因为他们能力有限，能让它们浪费的食物不多，能被它们屠杀的同类也不算多。我刚刚突然明白，能力也可以理解成是一种权力。动物显得无害，是因为它们权力有限，人类显得可恶，是因为他们权力太大。如果在野外，一个徒手的人碰见一只狮子，那可怕的就是狮子，因为那时候权力大的是狮子。所以可怕的永远是权力大的那个。”
　　“是啊，谁权力大，谁就会变得可怕。”谭知静轻轻地重复了一遍这句话，“其实，不只男人从女人手里抢来的权力，所有的权力都一样，即使一开始不可怕，一旦尝到权力的好处，就也变得可怕了。”
　　“谁舍得放下已经抓在手里的权力呢？都是抓紧手里的，还要夺取更多的。已经通过这套规则获得权力的人更得想方设法维护这套体系继续运行下去。人类社会发展到现在，已经不能完全依赖纯粹的暴力，还需要仰赖习惯、习俗，甚至是‘文化’。谁先拿到权力，谁就会搞这类文化方面的‘发明创造’，凭空造出一副传统道德的锁链、一张文化规则的网，把更多的人网罗进去，去当他的奴隶，也能成为他的帮凶。越多的人帮他织这张网，他定下的规则就越牢固，他手里的权力也就更稳固。他只在乎自己的网牢不牢固，网里面站在自己脚下的人多不多，而完全不会考虑那些人会因这张网受益还是受害，会因为这张网而生活得更幸福还是更不幸。”
　　他刚刚嘲讽那是异性恋男人的事，可实际上，“谁都逃不离这种网。就像我厌恶的酒桌文化，厌恶唯独这个地方这么落后，但后来我发现，酒桌文化竟然是最单纯的权力场，他是外界所有权力规则的简化。我以前还不理解，难道真有人喜欢那种乱糟糟的纯粹浪费时间的场合吗？后来我才明白，他们为什么不喜欢呢？他们坐在主座，满桌的人都谄媚他们、服侍他们，这是一个纯粹享受的游戏，他们怎么会不喜欢呢？”
　　“桌上的其他人也都全身心地玩这个游戏，只要他够努力，玩得够好，他就能一个座位一个座位地朝主座移。只要那个主座还在他眼前，就能成为他的终生目标，为了能坐上那个座位，让他端着酒杯说什么话、做什么事，他都愿意。他已经从靠近门的位置往里移了三个座，就更得拼命维护这个游戏规则，让它保持不变，否则之前那些努力算什么？何况他已经往里移了三个座位了，有三个人排在他后面了，他之前被人灌了那么多酒，总算也有三个人能被他灌了，他就觉得满足了。可实际上排位靠后的男人明明是不快活的，他竟然忘了这一点了，游戏的奖励不过是往前移一个座位，并不代表幸福，他也忘了这一点了。稀里糊涂，一辈子也就那么过去了。”
　　“知静哥哥，你没忘。”余初说。
　　谭知静当然没有忘，他既不能享受自己往里移了三个座，也不会因为自己被灌过酒，就也去灌别人。但他还是在网里，逃不出去。
　　余初已经感受到困住谭知静的其中一张网可能是什么了，但是不理解为什么他不逃。在余初看来，谭知静无所不能，什么事能困住他呢。
　　“没那么简单。”谭知静这样回答。说到他自己，这样几个字就已经算是说完了。
　　“余初，我的意思是，你还年轻，你还有很多选择。”谭知静这样说。无论是缠住那对夫妻的那个网，还是缠住他、缠住他父亲的那个网，他都希望它们能离余初远远的。
　　“余初，那个网并没有罩住你。已经被网住的男女无法幸福，这几乎就是注定的事，别人帮不了他们，你更帮不了他们。但这些都和你没关系。你还年轻，你是自由的，你不需要被任何人困扰。”谭知静板着余初的脸，让他认真听自己说，“你年轻，同时也长大了，不必再把自己困在家里。以这个人类社会的基础所演变出来的所有规则，都没有为单个人的幸福着想，但是你得为自己的幸福着想。”
　　余初怔怔地看着他，猛地将他抱紧了，指甲扣进他后背的肉里。
　　少年瘦削的身体发起抖，因为被看穿了，羞耻得皮肤发烫，还想吐，并且真的发出一声呕吐的声音。
　　这之后他心里就舒坦了，像是终于把一个长期粘在心口的极为恶心的东西吐了出去。


第59章 记忆的房间
　　余初再次平静下来，安静地趴在谭知静的胸口上，过了很久，突然说：“知静哥哥，这几天，我竟然……盼着你和你姐夫上床了，因为这样就不是我闯祸了，而是你对不起我。”他抬起头看向谭知静，“你觉得我坏吗？”
　　谭知静的眼神依然十分安宁，轻轻地揉了揉他的头发，问他：“余初，用一个词来形容你自己的内心，你用哪个词？”
　　“一个词吗？”一个词怎么够用？
　　余初努力地想，想了很久，剥开那些装饰的、障目的、繁杂的、不重要的一切，找到一个词，“愤怒。”
　　余初自己都没想到他最终找到的词是“愤怒”。
　　谭知静却是毫不意外，“第二个词呢？”
　　这次很快就找到了，“迷茫……”
　　“写日记吧，余初，把你想不明白的事都记下来，总能想明白一些。”谭知静凭借经验看出余初灵魂中压抑的疯狂，也是凭借经验向他提出建议，希望他能免受自己已经受过的苦。
　　“知静哥哥，你写日记吗？”
　　“以前写过。”
　　“我能看看吗？”
　　谭知静轻轻地笑了，“弄丢了。”
　　之后那只海鸥再次飞了起来，又再一次地恢复平静。谭知静锁骨下的那颗小痣静止在他的眼前。
　　也许他对谭知静这枚小痣的喜爱，就像谭知静对他的文身一样。
　　他喜欢这样的温情时光，趴在谭知静的身上，那枚小痣在他眼前，他的嘴唇稍微动一动，就能轻易地碰到。
　　余初回想过去时，记忆的画面会以不同的速度翻页，他不觉得那是不同的画面有着相异的长度，而是觉得是时间在不同场景里呈现出不同的密度，从而在他身上留下不同的花纹。
　　这种场景下的时间就是松弛的，留在他身上的花纹就如他落在那枚痣上的小吻一般舒缓。
　　与谭知静有关的时光形成记忆之后，深刻与淡薄就成为一种相对的感受。在那些过于深刻的记忆里，一切都随着时间急剧压缩，最终压缩到只剩一个眼神、深处的一次战栗、一句震耳的话，深深地刻进去。而这些没那么激烈的记忆，反而能从容地铺展开来，随着一次又一次的重复，无限地叠加上去，也能变得无比清晰。
　　一次又一次，补全光线，补全空间，补全身体，补全肌肤——尤其是肌肤。
　　有关肌肤，他总是过于依赖自己的视觉，然而视觉总是极为局限，只能看到眼前的这一小块儿区域，因为过于关注，这一小块儿皮肤像会旋转似的令他目眩，而周围的皮肤则混沌下来，尤其是他们挨在一起的部位，两人的皮肤像捱不住高温般持续地融化，彼此交融到一起，已经分不出这是谁的胳膊、谁的腿，也不再能分出哪儿是胳膊、哪儿是腿。
　　他恨不得在谭知静的全身打满格子，再在脑子里给他们标上序号。他也真这么干了，用黑色的墨水，不好洗；如果有永远洗不掉的墨，他会用那种永远洗不掉的。
　　谭知静变得清晰起来了，身体的每一处都规范地待在他织就的格子里，比平时还迷人。黑色的线条印在皮肤上，就像余初的文身，印着黑色线条的手指在江水与海鸥上经过。
　　谭知静也端详自己，举起胳膊，在眼睛上方缓缓地转动手和上臂，和余初一起看那些格子随其旋转。
　　从第一格到最后一格，余初挨个记忆，肯定不会遗漏。他到现在都记得左眼是在哪个格子里，右眼是在哪个格子里，那一双深邃的眼睛如何幽寂而疯狂地注视着他，看他在嘴里念念有词：“五十六、五十七……”他越念越高兴，因为他确信他们的这种举动不正常，也确信别人不这么干。他还确信知静哥哥喜欢。
　　那时他怎么能想到，他们真的只有那一个暑假。在这件事上，谭知静不是逗他。
　　一个格子再加一个格子，几百个格子，最终构成谭知静完整的皮肤。
　　他记住皮肤，记住床单的图案，记住温度，记住空气中的气味，记住枕套的柔软，记住床垫的弹性……所有这些叠在一起，最终出现一个永久的时空，一个完整的房间，一张完整的床，一个完整的人。日后如果有类似的光线、气味，或是声音，从他眼前经过，那些记忆便会出来，领着他回去。
　　夏天对余初而言，便成为这样的记忆，一个随时都会被带回去的屋子，一张随时都能躺下的床，一片随时可以趴在上面的坚实的胸膛。他趴在谭知静的身上，两具身躯以最纯真的姿态依恋地叠在一起，欲求都已得到满足，皮肤也安静下来，他轻轻地吻那浮于皮肤上的小小的、浅棕色的小痣，谭知静的手指埋在他的头发里，轻轻地揉。他全身都懒懒的，不用动，只有嘴唇不时地撅起来，一下、一下地碰上去，就像谭知静的手指，也懒洋洋的，揉一下，停了，过一会儿又继续。
　　只有夏天能让人这样，完全地用皮肤去贴附另一个人的皮肤，用身体依托着另一个人的身体。闷热的空气，透过金色的窗帘照进来的暗金色的光，暗金的光线下如蜜一样细腻甜美的肤色。格子花纹的床单，床单淡淡的柠檬味的香气，颈侧令人陶醉的气息，皮肤之下的坚韧，身体源源不断散发出来的热量，汗水，心跳声，手掌划过濡湿的皮肤，掌心下有力的律动，门外的猫叫，老空调的噪音，急促的低喘，轻吻和深吻，热切压抑的呼喊，余初，小初，初初……
　　因为这个房间是由一次一次的记忆叠加而成的，让余初产生怀疑，那天谭知静真的和他说了那么多话吗？那些对话到底是发生在一天里，还是由很多次对话拼接而成的？或许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因为他们的时间总是那么少，而谭知静总是那么喜欢沉默。
　　后来他开始写日记，写第一笔前，笔尖在纸张的上方凝着，无数激烈的回忆在他的脑海中疯狂搏斗，洪水般将他吞没。但真正写下第一句话后，回忆就拥有了河道，有序地流淌起来。他写道：“那天，他救下鱼丑丑。”
　　那些话当然也都写了下来。那些话，似乎就是谭知静和他说过的所有的话了。
　　那些话他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第60章 嫉妒
　　及至九月的一天，余庆春要带余初提前去一趟省会，他约上了余初大学的校长，要请校长日后对余初多加照顾
　　自那一巴掌后，余初明明白白表现出对余庆春的疏远，他时刻准备好回到总被毒打的日子，其实早就盼着鱼死网破，就是不知道死的会是哪条鱼。
　　可余庆春反倒谦卑起来了，连妈妈都意识到他们的变化。三个人共处一室的时候，那双曾和余初一模一样、而今却大不一样的美丽的眼睛，就总是不安地从这个人移向那个人，又从那个人移向这个人。余初心里憋着火，发不出来。
　　他不想去见未来的校长，“大学”这个词在他心里本来是带有神圣意味的，现在这所大学的校长轻易被余庆春约到饭桌上，让那个地方一下子跌进土里。
　　不想上大学了，不想开学。
　　有时冷不丁一个激灵，想起知静哥哥说过的，“三个月。”六月，七月，八月，直到九月，三个月已经过去了，没有任何变化，那一天他像被冻僵了，但知静哥哥照样吻他、爱他，帮他化开。
　　当然知静哥哥也用过另一种表达期限的说法：“一个暑假。”可他同样说过：“谈恋爱不一定会上床。”也许知静哥哥是忘说了一个“不一定”，不一定是三个月，也许他根本就已经忘了。
　　余初又一个激灵，羞愧自己竟然会想这些。想这些，好像是要怀疑知静哥哥是否爱他一样。简直恐怖，怎么能有这样的念头呢！
　　他不去省会，还没开学，哪儿都不想去。每一个不能见到知静哥哥的日子都是浪费生命。
　　余庆春对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劝说，说他什么都不需要做，坐在那儿露一下脸就好了，是基本的礼数，其余的人情世故都由大人们来做，高中的班主任也被他邀请了，谭老师也被他邀请了，他们能替他说话，不用他操心。
　　余初忍住了没有笑出来，用不情不愿的语气说：“那好吧。”
　　知静哥哥曾对他没有去外地旅过游表示出惊讶，也许这次能算是他们的第一次旅行。
　　他们的城市距省会有两小时车程。去的时候，余庆春让司机开车接上余初的班主任，余初没理由坐到谭知静那辆车上。下高速和快进城的时候，余庆春给谭知静打了两个电话，确认他一直跟着。余初竖起耳朵，能听见余庆春的手机里漏出来的谭知静的声音，心里高兴，同时又放心不下，催促：“快挂了吧！开车不能打电话！”
　　他最近很少主动和余庆春说话，余庆春好脾气地笑着，说：“好、好。”颇欣慰似的对电话里说，“小初不让我打扰你开车，先这样。”然后挂断电话，笑着扭头向后看了一眼。
　　余初也在扭头向后张望着，但是看不见谭知静的车，又失望地坐正了。
　　班主任也回头看了一眼，笑着对他说：“不用担心，知静开着导航，不会走丢的。”
　　余初登时凶狠地瞪向他，那眼神像要把对方剐了。
　　班主任不由愣住，疑惑地看向自己的学生。
　　余初见他看自己，非但没有收敛，反而更加凶狠起来。越是漂亮的眼睛，散发恶意时就越肆无忌惮，直把班主任看得后脊发凉，先移开了眼。余初仍不依不饶地继续瞪了班主任好几秒，才收回视线，低头玩起手机。
　　之后什么校长、辅导员，余初全没往心里去，只计较谭知静往班主任脸上看了几次，主动和他说了几次话……知静哥哥竟然对着班主任笑！
　　谭知静不经意般朝余初望了一眼，这样若有似无的一眼实则充满力量，两条小鞭子似的在余初天灵盖上轻抽了两下，让余初陡然清醒，后怕地察觉到自己刚才好像魔怔了一样。
　　之后余初的心情更是急转直下，因为饭桌上的每一个人都在说“开学”、“开学”。每一个“开”都是在余初身上开了一刀，“学”是血，哗哗地往外流。
　　为什么知静哥哥还能那样无所谓地和人笑着说话？
　　余初真想在这个饭桌上大哭一场！
　　开车的人都没喝酒，回去的时候，谭知静依然开自己的车，班主任竟然坐到他的车里。
　　“我和老师做一辆车。”余初僵硬地说。
　　班主任显得有些意外，余庆春倒没说什么。谭知静也没说什么。
　　上车前，班主任在选位上迟疑了一瞬。
　　余初在心里疯狂地嘲笑他，看不起他想靠近谭知静又不敢的样子。但他转瞬就又想到，如果不是不得已，知静哥哥对人总是偏冷的，却似乎唯独对班主任颇有温度。
　　余初未必是真觉得谭知静对自己班主任如何，可他实在是没法忍受谭知静竟然允许别人当着自己的面那样叫他的名字。他毫不犹豫地钻进副驾驶位，并回头颇为挑衅地瞧了班主任一眼
　　可他抢了近水楼台的位置，却开不了口和谭知静说话。他还没有失去理智到和谭知静说鱼丑丑抓沙发的毛病，或者说谭知静上次在他大腿留下的那个牙印，或者说他们已经两天没做i了。这是他们最经常谈的。
　　但也并不是说，不聊这些，他们就无话可聊了。余初只是希望谭知静能先开口，他盼着知静哥哥理一理自己，哪怕只是喊一声自己的名字，他就什么都不怪他了！原谅他把“知静”这个殊荣送给一个别有用心的人。
　　知静哥哥那么聪明，那么懂他，从吃饭那会儿到现在，这么长的时间，都没有看出自己在难过吗？
　　班主任坐在后面问：“知静，你本科的时候参加过学生会吗？”
　　“参加过。”
　　“是嘛！我没想到。”
　　“为什么？我看起来不像热心班级事务的人？”
　　“确实不像……哈哈！”
　　“我觉得大学和高中不一样，大学是半个社会，不能再用学生的心态去生活了，不能只做自己感兴趣的事……”
　　“你大学时候的专业是自己喜欢的吗？”
　　“是，研究生选方向的时候也是选的自己感兴趣的，老师也是找的本科时候就欣赏的老师，后来一直跟着这个老师读到研究生毕业……”
　　他还继续说着，余初把额头从窗玻璃上拿下来，飞快地抹一下眼泪，从脚边的书包里拿出降噪耳机戴到头顶，把降噪功能调到最大，音量也调大。额头又贴上冰凉的玻璃。
　　知静哥哥和别人有那么多可聊的，就聊吧。他听不见，就当知静哥哥只对他一个人那么温柔。
　　--------------------
　　小傻瓜，知静哥哥说的话都是说给你听的呀。
　　之前一次更了三章，大家别漏看～
　　新年快乐！！我们的2023年一定比2022年好！！


第61章 被发现了
　　先把班主任送到了。班主任下了车。
　　车都停下了，两人还要寒暄几句，班主任说他和谭知静一起说话很愉快，要回头再聊，谭知静笑着说好，都被余初听到了。
　　越不想听就越能听见，和等待某样事物的死亡、或者一个截止期，截然相反。死亡和截止期都能让人在快活时暂时忘记它的存在。
　　班主任终于走了，余初不用去看就知道谭知静的脸色已经沉了下来，因为自己没有和班主任道别，戴着耳机闭着眼睛假装睡觉，这样不礼貌，不懂事。今天从饭桌那会儿起，他就一直不礼貌、不懂事。他知道自己又没有达到谭知静的标准。
　　汽车再次启动了，车里只剩下两个安静的人。余初的耳边也是安静的，他悄悄关了手机里的音乐，但耳机还戴着。安静经过耳机的强化，就像窒息一般。紧接着，谭知静开始打电话，不是接电话，是他主动拨出去的，之后就是什么“单子”、“规格”。余初一直脸朝向窗外，眼泪簌簌地落下来。
　　最终到了余初家的小区外面，谭知静把车停在街边，熄了火。电话依然讲着，没了引擎声作背景音，只剩下谭知静和电话里热切谈论工作的声音。
　　余初已经不哭了，眼泪也擦干净了。余庆春说他要去局里一趟，但没说要多长时间。余初的心被谭知静针对性的沉默搅得难受到极点了，但依然知道害怕，不能让余庆春看见自己莫名其妙地哭哭啼啼。
　　真是莫名其妙地哭啼。
　　他的左耳捕捉到谭知静的动静，以为他要抽烟。谭知静特别心烦的时候才会主动抽烟，余初心里顿时一阵紧缩，随即涌起一股暖流。
　　但谭知静不是抽烟，而是听着电话里的人说话，一边拿出消毒纸巾，擦手，然后是方向盘、控制台，甚至车门。
　　这时余初扭过头飞快地瞟了他一眼，又扭回去。谭知静手上的动作不变，继续擦着，余初在脑海里随着他的手移动。
　　他想起那双手的样子，指侧和关节处快要洗坏的皮肤比初见时好了很多。谭知静一直在用他送的那个牌子的手霜。
　　那支手霜是他上网查了很久，之后又害怕买到假货，托以前一个朋友的妈妈从海外带回来的，因此欠下的人情还单另还了一次。
　　他还往谭知静家里带过很多东西。除了给鱼丑丑的那些，还有保护肌肤的洗手液，醒酒护肝的药，给衣服去烟臭的喷雾，等等等等，都是他用心比对后再花心思买来的。
　　他往谭知静家里带这些小物件，谭知静每次都说下次不要再带了，他不喜欢在家里囤太多东西，可每次也都会用，所以余初日后照买不误。那时他很开心。
　　这会儿他开始回忆，知静哥哥送过自己什么呢？
　　一本书，一本他已经有的书，扉页上写着“祝小友余初生日快乐”，只是一句客套话。那时他的落款也是“知静”，也许他就是这样，对陌生人总比对自己宽容。
　　除此之外，他似乎没有再送给过自己什么了。
　　余初其实并不缺东西用，他在物质上从未感到过贫穷。
　　他只是想起自己给谭知静用心挑选的那些东西，又想起自己抽屉里藏的那些用过的纸巾团、用过的旧圆珠笔、用过的演算纸，就觉得那些被自己珍藏的宝贝就跟破烂儿一样。
　　其实本来就是破烂儿。那件大衣本来就是他从垃圾桶里捡回来的。
　　谭知静把车里能够到的所有地方都擦了两遍，消毒纸巾用了一张又一张，每张用过后都心烦地揉成一团扔进垃圾桶里。电话仍然在讲着，余初突然解开安全带，推开门下车走了。
　　妈妈也不在家，可能是逛街去了。余初换鞋的时候忽然觉得自己手心脏，换好鞋后直起身，又觉得身上也脏。他肯定是被谭知静传染了，因为和陌生的人吃了一段饭，就觉得自己被沾上陌生的病菌。正好他刚才哭得脑袋发胀，眼睛还红着，就想着干脆去浴室洗个澡。
　　热水冲下来的瞬间，顿时好受了许多。余初心里平静了些，仰起脸，把湿透的头发都抿到后面，让水整个浇到脸上。他在水里闭上眼睛，温暖柔和的水流让他想起谭知静身上的气息。
　　他在温暖的水里做了一个决定，应该直接去问谭知静，那个有关“一个暑假”的约定是不是已经作废了。
　　或者再大胆一点，问更直接的：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
　　这时浴室的门被推开了，余初听见动静，忙抹了把脸，睁开眼睛，看见余庆春在门口处把着门，准备进来的动作停在半路，一脸的惊讶，显然是没想到他在这个时间洗澡，忙往后撤了一步。余初比他更吃惊，还有突来的恐惧，下意识就用手护住了文身，同时侧过身去。
　　淋浴间的玻璃墙上挂满了水珠，余初希望余庆春那双利眼没有那么好使。
　　余庆春退出去了，浴室门即将完全关上，余初狠狠松了口气。下一瞬，那扇门又被猛地推开，余庆春大步走进来，直朝着余初的方向。
　　余初隔着满是水珠的玻璃看到余庆春紧皱着眉头，针刺般的视线落在他遮掩着不肯示人的部位上，严厉地问道：“你身上那是什么？”
　　余初完全背过身去，让自己紧贴上淋浴间里面的瓷砖墙，冰凉的。可是其余的三面都是透明的玻璃，能有什么用。
　　余庆春拉开玻璃门，抓着余初的胳膊要把他拽出来，余初用力扬了下胳膊，把他的手甩开，大声道：“那是我的隐私！我都这么大了！我不是小孩儿了！”
　　那只手又抓了回来，比刚才用力许多，铁钳一样。铁钳一发怒，余初被从淋浴间里拽了出来，他的脑袋里空了一瞬，像是回到小时候十来岁那会儿，被余庆春像拎一只鸡仔似的拎起来，又丢到地上。
　　他已经长大了，长高了，坚持跑步，为什么还是不行？
　　喉咙又发不出声音了，但身体还能搏斗。可脚是湿的，在瓷砖的地面上打滑，他拼命扑腾，还是被余庆春扯着胳膊拽到浴室中央宽敞的地方。
　　余庆春发起怒来很吓人，尤其对余初来说。此时他看起来甚至比以前发火时更可怕，余初的反抗让他失去理智，捏着余初的两只肩膀，逼他站直，怒道：“你要什么隐私！你怎么不是小孩儿？刚长大一点儿就敢胡来！就敢不听话！”
　　他比余初高一些，更重要的是，他是真正的成年男人，正值壮年，比余初强壮。
　　一只手臂铁棍似的卡在余初的胸口，将他定在墙上，另一只手去扒他的腿，要看他极力掩藏的东西。余初拼死抵抗，手脚都用上了，逼得余庆春也用上腿。余初身上的水把他的衬衣和西裤都弄湿了。
　　他应该是看见了，也许连是什么图案都看清了，用手在上面用力搓了几下，知道洗不掉，扬手在余初脸上重重地抽了一巴掌。
　　耳鸣和眼前的金星过去之后，余初也在他脸上抽了一巴掌。这一巴掌他幻想了很久了。
　　巴掌换成了拳头，打在余初的耳根处。
　　余庆春以前没这样打过他。余庆春过去只用那些侮辱人的打法。余初第一次挨这种拳头，毫无防备地失去了意识。
　　不过他很快就醒过来了，只是不知道自己的意识黑了多久。
　　几秒？还是几分钟？还是几十分钟？
　　依然在浴室里，只是躺在了地上，余初浑身发软地想爬起来，又觉得不对劲，头晕地撑着身子半坐起来，看见余庆春正蹲在自己腿边，死死盯着自己腿根那块儿。
　　他一开始以为余庆春在看自己的文身，但随即余庆春扒着他的那条腿，让大腿里侧露出来，捏在腿上的手指顿时用了力，疼得余初张大嘴巴，无声地喊了一声。
　　“这是什么？”余庆春气得声音都发抖了，指甲抠进余初的肉里，像是要给他抠下一块儿肉来，“我就说你最近不对劲……”
　　余初随着他的视线看到那个残留的牙印：最开始是见了血的，上面的两颗犬齿和两颗下门牙那里，不过他年轻，恢复得快，血痂都已经掉了，只是没流血的部分反而恢复得更慢，一开始是偏红，然后逐渐偏紫、变深，之后又变浅，向黄色转变。他腿上的那个牙印现在就在向黄色转变，已经很淡了，但依然能看出是个牙印。
　　“谁干的？”余庆春双颊哆嗦地问，手依然掐着余初的腿，突然提高嗓门，像是控制不住似的大吼：“在哪儿找的这种不要脸的女人！”
　　关你什么事呢？余初倍感屈辱，猛一抬腿踹上他胸口，将他踹倒在地，自己趁机赶紧爬起来。但他还没有完全直起身，就被余庆春用胳膊勾住了脖子，喉咙被狠狠地勒住，喉管里面剧烈地酸痛，呼吸也艰难起来。
　　余庆春就这样用胳膊卡着他的脖子把他往外拖。余初因为缺氧而浑身发软，也不再抵抗，只用手扒着那条胳膊，让自己喉咙好受一点儿。他由着余庆春把他拖到浴室外面，妈妈没在家，这就是极大的幸运。
　　但他发现余庆春竟然要去他们的卧室。
　　不能在那间屋里挨打，不能在妈妈受罪的屋里挨打。
　　余初被这个强烈的念头刺激着，又开始拼命挣扎。他越挣扎，余庆春就越生气，把他用力摜到地上，又抓着他的头发把他的头重重地在地上磕了几下，大概有三四下。像之前耳根挨的那一拳，余初又浑身发软地瘫在地上，直到身上挨了尖锐的一下。
　　皮带抽上第一下后，余初就把自己蜷了起来，一开始是穿山甲的形状，后来就成了乌龟，鼓着背，努力把其余的部分都藏到底下。只是人的后背也是软的，也怕疼。
　　皮带一边抽着，一边问：“知道错了吗！以后还敢吗？”
　　乌龟一样的余初在心里大喊：“知道了！不敢了！”但是嘴巴说不出来。
　　不知道是因为已经不习惯忍受这种疼痛，还是刚才那几下磕坏了脑袋，余初失禁了，一小股液体缓缓地从他身下流出来，流到余庆春和妈妈的双人床下。
　　虐打停止了，余庆春后怕地揽住他，小声喊他：“小初，小初，你没事吧？爸爸错了，爸爸不是故意的。”
　　余初被他抱起来的时候，不经意发现他竟然起了生理反应。余初这时已经被打懵了，并没有意识到那是什么，后来趴在床上稍微清醒了一些，回忆起余庆春刚刚那异样的羞愧而震惊的表情，这才明白过来，吃力地爬到床边，扒着床沿剧烈地呕吐起来。
　　--------------------
　　其实我觉得是知静没有给余初安全感。如果说余初是不成熟的边缘人格，那知静有时候也只是个二十六岁的有强迫症的小青年。


第62章 倒数
　　妈妈回家以后，被余初满脸的血吓到尖叫，但真正严重的是失禁。余初现在已经记不清当时的感受了，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被打坏了，求他们带自己去医院检查。
　　这是他挨打后说的第一句话。余初妈妈迟疑，“需要去医院吗？”余庆春忙说：“听小初的。”又往妻子手里递了条温热的毛巾，说：“你给小初擦擦脸。”
　　擦擦脸上的血，额头磕破了，流下来的血。
　　妈妈用毛巾小心地擦了两下就不敢擦了，手哆嗦得厉害，以前打得多狠都没流这么多血。
　　余初把毛巾从妈妈手里拿过来，在自己脸上简单地抹了抹，说：“没事，妈，头上血管多，所以流血多，伤口应该不大，已经不流了……但是我想赶紧去医院。”这次余庆春没有用皮带扣，但他怕自己变娇气了，被打坏了脊椎。
　　妈妈转身在丈夫脸上狠狠扇起耳光，一边打一边哭：“你打他头！你把他头都打破了！”余庆春紧闭着嘴被妻子扇得一晃一晃。
　　余初的妈妈不会开车，也不能叫司机，怕丢人，本市的医院也不敢去，怕碰上熟人影响不好，只能余庆春开车带着他们去了邻市。但他没进医院，因为他脸上也肿了，也怕万一碰见能认出他的人，只让余初妈妈带着余初去做检查。
　　脊椎神经没有损伤，泌尿系统也没问题，医生说失禁可能是吓的，日后还要继续观察，看是否还有大毛病；除此之外，头部还有轻微的脑震荡，所以会呕吐头晕，回家后要卧床修养。余初的妈妈对医生说是碰到了劫道的小流氓，不知道医生信没信。
　　不过没关系，他们做什么、说什么，对余初而言都已经没有关系。脊椎没受伤就好——谭知静那双沉静的眼睛在他脑海里闪现，但他当即意识到这一映象毫无意义，那双眼睛便消失了——不会残疾就好，如果残疾了，他能指望谁？
　　额头磕破了，是一条细长的伤口，在发际线以下靠左的位置。伤口不算大，按理说自己就能愈合，但妈妈担心他破相，就让医生用小针缝了线，这样以后留的疤能小一些。一共缝了五针。
　　余初挨过那么多打，以前也有见血的时候，都是在家处理，倒是第一次享受这种待遇。他觉得新鲜，便对护士说：“姐姐你帮我在背上也抹点儿药吧，是不是能好得快一点儿？”
　　掀开衣服的时候，护士低叫了一声。余初长相讨人喜欢，细皮嫩肉看着像是蜜里泡大的，刚才缝针的时候却吭都没吭一声，让人心疼。
　　护士上药的时候瞥了他妈妈一眼，忍不住说：“这是跟孩子有仇吗？后背这里是脊椎，全是重要神经，可不禁打，万一一个寸劲儿打坏了，孩子这辈子就完了！”
　　妈妈一直在流眼泪，闻言脸上先是一红，随后血色褪下去，渐渐苍白起来。
　　护士不仅看出她不顶用，还看出家里那个是个惯犯，就问余初：“还在上学吗？住校吗？”
　　余初说自己马上就去外地上大学了。
　　“那就好！”护士替他高兴，“去了大学好好学习，找个好工作，经济独立是最重要的。”又小声安慰他：“马上就熬出来了。”
　　余初笑了笑，点点头。
　　从诊室出来以后，妈妈陪着余初慢慢走，心疼地埋怨：“你干嘛还手呀，又打不过他……你又不是不知道他多有劲，他以前天天干农活的，还是断掌，本来就没轻重，你还手他肯定更生气——”
　　“这是我第一次还手。”余初打断妈妈的话，颇心平气和地说：“但不是我第一次挨打，也不是第二次、第三次。”
　　妈妈没法直视他，垂下眼睛，“那好歹没打这么重啊……你又不是你不知道你爸爸的脾气，你小时候都不还手的，这会儿跟他对着来，他肯定是觉得你长大了、翅膀硬了，才那么生气，你也知道他一生气就管不住自己——”
　　“他不是我爸爸。”余初的语气依然是平静的，但直直地看着妈妈的眼睛，“你不要在我面前替他说话，我受不了。我知道你是想让我心里好受一点儿，让我觉得他就是我的亲生父亲，让我相信他像别人的爸爸那样疼他的孩子，你想避免矛盾，想让那个家里的每个人都幸福。但是不可能的，妈，不正常的是他，只要他还在那个家里、还是那个说了算的人，我们就都不可能幸福。”
　　余初从没这样和妈妈说过话，妈妈露出震惊又受伤的表情，徒劳地说出和刚刚护士说的一样的话：“等你上了大学就好了。”
　　“我去上大学了，你怎么办呢？”余初问，“我觉得你这日子过得还不如我刘阿姨呢。刘阿姨每天就是到处玩儿、消费，花郑铎他爸的钱买自己喜欢的东西，整天都高高兴兴的，还帮郑铎他爸打掩护，到现在郑铎都不知道他爸在外面有几个，那才是一家人每个都开开心心的。哪个大人像你一样成天想着爱不爱的事呢？而且你真觉得你和余庆春之间是爱情吗？他让你扇几巴掌，再装模作样好像他比你还痛苦，你就觉得那是爱你的证明了。可他要是真爱你，怎么会舍得跟你动手，怎么舍得让你看着我跟条狗似的被他打得满地爬？啊……我可能不算数，那是你们俩之间的事……你觉得他爱你，相信你们是你们那代人少有的爱情，相信你们就是这种相爱模式。可是爱一个人不应该是舍不得看他受苦，舍不得看他难受，看见他不高兴就恨不得把那些不高兴的事全挪到自己身上，看见他皱一下眉头都心疼得不得了，更别提看他流眼泪……”
　　余初说不下去了，低下头掐了掐自己的眉心，把眼泪忍回去。不想再哭了，没人在乎。“算了，反正你也听不进去。你们两个早就魔怔了，你们两个都有病。”
　　他语气发狠，妈妈被吓着了，半晌才说：“小初……你是不是恨我们啊？”
　　我们？
　　“当然。”
　　晚上得趴着睡觉，到了后半夜还没睡着，屋门倒开了，进来个人。余初紧紧攥住枕套的一个角，没有发出声音。
　　余庆春先找到余初的手机，用密码解了锁，翻看起来。余初并不担心手机，这个家始终无法给他安全感，他一直记得清除和谭知静的聊天与通话记录。
　　余庆春翻看了很久，然后把手机放回原位，再无声地走到床边，在床尾轻轻地坐下来，面朝向余初的方向。
　　余初把枕套咬在嘴里，依然止不住地发抖。
　　余庆春在黑暗中察觉了，匆忙站起身走了。
　　之后的几天，余庆春都没有回家。
　　倒数到第三天了，马上就能离开这里，他马上就能解脱了。


第63章 分别（上）
　　郑铎准备去新加坡了，说什么也要趁余初开学前见一面。余初实在推不了，后来又想着，其实没什么丢人的，不是他丢人，就让郑铎来家里找他。
　　他脸颊上已经看不出什么了，但额头还敷着纱布，把郑铎吓了一大跳。
　　他轻描淡写地说：“我爸揍的。”
　　郑铎却是更惊讶了。
　　余初记得自己搬到这边以后依然会挨打，不由笑自己以前要面子，帮余庆春遮掩得这么好。“他以前经常揍我来着。”
　　郑铎傻眼了，喃喃一句：“真没想到……我还以为你爸不打孩子呢……为什么呀？你都这么乖了，他为什么打你啊，还下手这么重……”他说到这儿有些生气了，义愤地说：“我爸打我都没这么狠！你到底犯什么事儿了？”
　　余初撇了下嘴，“大人想打孩子，什么不是理由？别说我了，说说你吧，怎么那么突然就要走了？”
　　郑铎忙打起精神，说起自己的新变化，“思敏已经过去了，我也得赶紧的。不过人家是去上好学校的，我是花钱上私立。我本来说随便上个私立就行了，新加坡就那么大点儿地方，到时候我爸给我买辆车，我能有个地儿待着，能随时找她玩儿就行了。但是思敏非让我先读预科，然后参加他们那边的高考，争取考个好学校。她说我英语底子好，脑子也不赖，有她带着我好好学一年，肯定能考上。”
　　余初嘴角噙着笑，听他话里的亲切意味，就知道不用再问两人的进展了。
　　郑铎还同他兴致勃勃地展望未来，说等去了那边，他就在李思敏学校旁边租个房，两人一起住。白天他们各自上课，晚上他接李思敏回家，一起吃饭、洗碗，然后一起写作业，他碰上不会做的还能让李思敏给他讲题，想想也挺有意思。
　　余初万万没想到郑铎竟然是向往这种居家生活的，笑得浑身直颤，后背有几道血痂正发痒，蹭上衣服更痒了。
　　“住一起要注意安全，别搞出人命。李思敏那学校学习肯定紧，你别给人家找事儿。”他提醒郑铎。
　　郑铎竟然纯情地脸红了，说自己会注意。
　　余初又以过来人的经验建议他：“你要是真想好好学习，就别指望李思敏帮你补课，你肯定走神。你就在学校里认真听课，课下再找个专业的补课老师。”
　　郑铎高兴地拍他肩膀，说他就是聪明，想得周到，拍得余初皱着眉着躲。
　　他们说完正事，郑铎又告诉他一件八卦，“咱们老班儿被学校开了。”
　　“为什么？”
　　“有人往校长信箱塞了匿名信，说咱们老班儿搅基……据说是学生干的。”
　　“……是我们这届的吗？”
　　“不知道……”
　　郑铎走了以后，余初打了辆车去了临近的医院，排了半天的队，把额头上的线拆了。
　　拆线时有些疼，来回又折腾这么久，出了不少汗。这几天他身上带伤，一直没有好好洗澡，这会儿实在忍不了了，回家便冲了个澡。
　　洗澡的时候他一直心慌，两次走出来确认浴室门确实锁好了。可他还是没法踏踏实实地洗，他觉得可能以后都没法踏踏实实地享受热水澡了，只能像现在这样飞快地抹浴液、飞快地冲洗，再飞快地穿上衣服，飞快地奔回自己的卧室。
　　他在自己房间里接到谭知静的电话。
　　那个人在他手机里的备注就是完整的姓名。乍看见那三个字，他的心跳顿时狂乱起来，像被狠狠烫了一下。
　　很奇怪，明明只是几天没见，他却好像把这个人放进另一个世界里了。此时电话响起，他才意识到，他们仍在同一个世界里。
　　谭知静问他，你知道你们班主任的事吗？
　　这和余初预想的不一样。


第64章 分别（下）
　　“……知道，怎么了？”他迟钝地说。
　　“余初。”谭知静语气郑重地喊他的名字，“我和你的老师在那天之前只见过两面，第一次是我被你叫去学校那次，第二次是偶遇，在你高考之后，他让我劝你报志愿慎重，别浪费分数。”
　　余初不明白，“你都知道……那你为什么非得今天才解释呢？”为什么不在那天看见自己难过的时候说呢？
　　“余初，如果你计较称呼的问题，我可以告诉你，在成年人的社交场合里，去掉姓直接叫名字根本算不上亲昵。你们老师最开始称呼我是‘余初家长’，但我们都知道，我不是你的家长，双方都心知肚明的时候，再那么称呼就太虚伪；当时又不是多正式的场合，连名带姓地喊显得没礼貌，‘谭先生’没必要，‘小谭’也不行，你老师比我年纪小，‘谭哥’恐怕也不行，你照样会生气——”
　　“谭知静，”余初打断他，“不是我举报的，我也是今天刚听说。”然后挂断了电话。
　　这天晚上余庆春回来了，他已经从那天的恐慌中缓过来了，看眼余初的额头，说：“我本来说明天开车带你去医院。”
　　余初不想给自己惹麻烦，和他交谈：“我打车过去的，没碰上熟人。如果有人问，我就说是打球磕的。”
　　余庆春微微地皱了下眉头，像是对这话不满意，却也未置可否。
　　余初为这沉默感到异常的烦躁，连恐惧和恶心都冲淡了，对余庆春说：“我回我自己屋了。”
　　“等一下。”余庆春说，他坐在沙发上，眼睛看着自己交握的双手，“那天，是我下手太重了，这点是我不对……你后来身上有不舒服吗？”
　　“没有。”
　　“嗯……”余庆春又盯着自己的手看了一会儿，抬起头看向余初，“那个女人是什么人？你们还有联系吗？”
　　“没有联系了。”
　　“是什么人？”
　　“同学的姐姐，就那一次，纯粹出于好奇，因为高考完了，不是谈恋爱，也不是不正经的人。”余初迎着余庆春鹰隼的眼睛，把他想知道的都回答一遍。
　　“拆线的时候医生怎么说？”
　　余初撩起额前的头发给他看，“已经快长好了。”等余庆春看够了，才把头发放下来。
　　这时妈妈出来了，担忧地看着他们。余庆春有些不自在地调整了一下坐姿，手一时不知放在哪里。
　　余初想，他但凡还有廉耻心，就该立马让自己离开。
　　“东西收拾好了吗？马上就开学了。”余庆春还在问。
　　“收拾好了。”
　　“东西多吗？……你一去学校马上就赶上换季，温度降得很快，得把秋天的衣服也带上几件。”
　　余初一时失语，他确实没想到这些。
　　余庆春也料到了，往妻子那边看了一眼，“让……你妈妈帮忙再检查一遍，去了那边再买虽说也行，但总归不如家里的东西用着顺手。”
　　“不用，我都检查好了，再添几件长袖就够了。”他妈妈哪会干这些呢？说起来，他平时的衣食住行再加上学习，除了阿姨，就是余庆春在替他想着了。
　　“行，大概就这些……开学那天我让老李开一辆大车——”
　　“我自己去学校就行了，我自己打车走。”
　　余庆春抬头看了他几秒，说：“还是找人送你吧。开学第一天事多，东西也多，你自己弄不了……我那天有事就不过去了。一会儿我给小谭打个电话，让他和老李一起送你过去，他在大学里待的时间长，你到时候有问题就找他帮忙。”
　　余初说：“行。”想了想又问，“我要是宿舍住不惯，能在外面租房子吗？”
　　余庆春思考了一会儿，回道：“视情况而定。”
　　第二天，他等余庆春前脚刚走，后脚便也出了家门。
　　他去了谭知静家。
　　这个时间，谭知静一般也已经出门了。
　　这会是他最后一次用这把钥匙。离开时，他会把钥匙留在屋里。
　　鱼丑丑最开心，没想到这么快就有人回来陪自己了，竖着尾巴绕着余初团团转。
　　余初去养猫的那间屋里拎出猫笼子，用猫条把鱼丑丑哄进去。他要把鱼丑丑带走。
　　可他走到门口，一打开大门，鱼丑丑突然狂躁起来，用爪子使劲刮着笼子，惊恐地嘶声叫喊。
　　余初赶忙关上门跑回客厅，隔着笼子用言语安慰它，让它不要害怕。
　　“我带你去一个新家，好不好？只有咱们两个的家。”他把笼子放到地上，蹲下来俯着身子，心怀期寄地对鱼丑丑说。
　　猫听不懂他的话。猫被人遗弃过一次，害怕再被丢第二次。
　　“丑丑，听话，跟我走，好吗？”余初的心渐渐往下沉，用乞求的语气：“跟我走吧，好不好？我怕他对你不好……我怕，他以后烦了你……”鱼丑丑到现在都没学会用猫抓板，把谭知静的沙发罩抓得乱七八糟。
　　猫在狭小的笼子里转圈，激动地朝余初“喵喵”叫，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把自己关起来。
　　余初在地上坐了一会儿，终于狠下心，不顾鱼丑丑的激烈反抗，拎起笼子再次朝门口走去。
　　这时门外传来声响，门开了，谭知静站在门口，和余初一起定住了。
　　余初下意识把猫笼子背在身后，往后退了两步，警惕地看着对方。
　　谭知静垂下眼帘，走了进来，把钥匙放到门口的小柜上，回头看了一眼。一个年轻女人跟在他后面进了屋，看见余初后露出极为惊讶的表情，随即便恢复了平静，看向谭知静，等他的解释。
　　“这是余初，”谭知静抬手胡乱示意一下，又对余初说：“这是我姐。”
　　余初又下意识退了两步，对谭知静的姐姐说：“我把猫放这儿养了几天，我把它带走。”说完，他鼓起勇气不看他们，也不管鱼丑丑叫声凄厉，闷头朝门口走去。
　　谭知静的姐姐朝旁边让了一步，谭知静却还站在门口挡着路。
　　“姐，你先去屋里收拾东西，我和他说会儿话。”谭知静说，眼睛一直看着余初。
　　“好。”姐姐弯腰换上拖鞋，绕过余初去了养猫的那个房间。
　　等那扇屋门关上后，又安静了许久，谭知静才弯腰换鞋。他换鞋也比平时慢了些。
　　等他直起身，对余初说：“对不起，是我没弄清楚就质问你，这件事是我不对。”
　　一听见他的声音，鱼丑丑叫得更凄厉了，向他求救。
　　余初不愿相信地把笼子拎到面前，看到鱼丑丑用防备的姿态盯着自己，伤心至极。
　　“我对它不比你对它好吗？”他喃喃道，“明明最开始是我先发现它的。”
　　“余初，对不起。”谭知静又说。
　　余初忙捂住胸口，疼得受不了了。可他仍然坚持看向谭知静，想听他说出自己真正想听的话。
　　可能只等了几秒，他就忍耐不住了，迫不及待地问：“你知道我最想听什么吗？”
　　谭知静那双迷人的薄唇紧紧地抿了起来，眼里也显出纠结。
　　余初激动地等待，心情比鱼丑丑的叫声还尖利。
　　但他忽然浑身一抖，一股极为强烈的羞耻感从脚底涌上来，几乎要把他烧穿，脸在瞬间涨得通红。
　　他愕然地看着谭知静，实际是在用谭知静的视角看自己，并在心里慌慌张张地问：“你现在这样和妈妈有什么区别？”
　　猫叫得太响了，谭知静的姐姐从屋里出来，打破他们之间的寂静：“要不先把猫放出来？”
　　余初蹲下来，把猫笼子放到地上，打开门。鱼丑丑瞬间逃命似的蹿了出来，直冲到沙发下面躲了起来。
　　余初将猫笼门重新关上。这是一个徒劳的动作。
　　他站起身，什么都没有带，朝门口走去。谭知静错开一步让出位置。
　　从他身前经过时，余初再一次闻到谭知静身上那令他迷醉的气息。“谭知静，我讨厌你。”
　　他提前一天去学校报道，自己打的车，没告诉任何人。
　　之后的那个夏天，谭知静听说余庆春被双规的消息。
　　一瞬间，几乎所有的小包间里都在谈论这件事：余副局即将转正之际，他的妻子和儿子实名举报他贪污受贿。
　　“他那个老婆，看着年轻，其实是二婚的。”
　　“儿子也不是他儿子，是他老婆跟前夫生的。他以前最怕人们说这个，所以成天带着他那个便宜儿子去这儿去那儿，多宝贝似的，装成是自己亲生的。”
　　“这可装不成，不是亲生的就亲不起来。你记得他进去之前受伤了吗？”
　　“记得呀，伤得还挺重，说是喝多了摔的。”
　　“摔能摔成那样？是他那便宜儿子捅的，早就传遍了，当时他跟他那个儿子一起进的急诊。没想到那小孩儿看着挺文静的，下手这么狠，直接捅的肚子！余庆春还不如他，那小孩儿就伤到胳膊。”
　　“他那个二婚老婆呢？”
　　“老婆肯定是向着孩子的，要不然也不会有后头那一出了。”
　　“要我说，那娘俩走了步昏招。都一起过了这么多年了，在外面也过得去，就继续凑合过呗。本来余庆春前途大好，跟着他有享不尽的福，现在余庆春一下子垮台了，他们娘俩也得把以前吃进去的吐出去。你看那个女人那个样子，像是会赚钱的吗？那小孩儿好像才刚上大学，以后连温饱都要是个问题了。”
　　谭知静最惊讶的竟然不是那一件又一件事，而是那些事仿佛在这座城市里早就不是秘密，而他曾经和余初紧紧地搂在一起，他们交换着体温、交换着呼吸，他却什么都不知道。
　　余初的手机打不通了，他们曾经的那个对话框也无法接收消息。他查了一下联系人，发现余初已经把微信注销了。
　　他没有通过这个城市里的人，而是通过自己曾经的大学老师找到余初那个学校、那个系的一名讲师，再辗转要到余初现在的电话号码。
　　拨号之前，他思量过，要不要借别人的手机打过去，但他最终还是想用自己的号码先试一次。
　　余初没有拒接他的电话，并且一下子就听出他的声音，之后在电话里沉默下来。
　　“余初，让我见见你吧，好吗？我想见你。”
　　长久的沉默之后，余初开口了，“其实，不用。我知道你是怕我生活有困难，想帮我……不过我现在其实过得还挺好的。我在大学里一直挺用功学习的，成绩不错，能拿到两个奖学金，加起来还挺多钱的……以我现在的情况，我们辅导员说，下学期我能申请助学贷款，还能申请专门给贫困生的奖学金，这就有四笔钱了，应付生活和学习绰绰有余了。我妈现在也出去工作了，虽然赚得不多，不过也够花了，她那个雇主管吃住，她也没什么花销……总之，我们目前是不缺钱的，你不用担心。”
　　谭知静说，生活没有遇到困难就好，又说：“我还是想见你一面。”
　　电话里安静了一会儿，余初说：“还是算了吧。我们勉强算是好聚好散，以后逢年过节能问候一声就行了。祝你生活顺心，不用担心我，谭哥。”
　　谭哥。


第65章 六年后
　　几年中，谭知静的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曾经那个似乎要与他们一家人同生共死的厂子说转手就转手了。之后他辗转去了北京，和读博时跟随的教授一起创办了一家小科技公司。新公司步入正轨后，他找到了合适的形婚的对象，结了一次婚，又离了婚，期间出过一些波折，但所幸最终的结果是好的，他又恢复了一个人的生活，不被人打扰，父亲也不再过问他的感情生活。
　　再后来，姐姐和姐夫也搬家了，他们考虑到本地的教育情况，趁媛媛上小学前，先后换到北京的工作。本以为最重土难迁的是老父亲，没想到老爷子一心为外孙女着想，痛快地跟着一起搬了过来。没多久，那幢老房子也长租出去了。现在他们除却每年回去给谭知静的母亲上坟，一家人不用再回到那个地方，何况母亲埋在乡下老家，不在市里。
　　曾经以为一辈子都逃不开的那座城市，已经像是一个梦里的处所。
　　有天姐姐给谭知静打电话，问他：“几年前你还在老房子住那会儿，有一次你姐夫半夜送你回去，在你那儿碰上过一个小孩儿，和我有次去你家见过的拎着猫的那个，是同一个人吗？”
　　这也像是梦里的事。
　　谭知静像是瞬间陷进一场黑梦，又猛然惊醒，过了好半天才缓过来，说：“怎么突然想起问这个？”
　　“你姐夫今天刚告诉我这事，我刚知道。”
　　“姐夫怎么突然问这个？”
　　谭知闲与谭知静一母同胞，两人几乎是一样的性格，不爱说话，不爱谈论自己，但他们彼此相识的时间比任何人都多：同是三十二岁，却已相识三十三年。即使谭知静不爱说，知闲也了解他。
　　姐姐说：“你先别管你姐夫。我问你，你当时是让那个小孩儿住家里了吗？”
　　“没有，那是爸的房子，我怎么可能——”
　　“知静，你别误会，我不是兴师问罪。我就是想问问你，你姐夫说那个小孩儿就是余庆春家那个孩子，是吗？”
　　“是。”
　　“你那会儿非得掺和进余庆春那事，我当时就没想明白，但是那会儿厂里的一切都是你一个人在操心，我就没有多问。你当时和爸说，你是出于公德心才去检举的，这种理由也就咱爸能信，我可是一点儿都不信。咱们那个厂这么些年来有多不容易，又是怎么一点一点地变好，你比我更有体会，你不可能拿它去逞那个义气。当时余庆春虽说墙倒众人推，可毕竟不是好事，没人愿意主动把自己扯进去。我当时说，去掺和那事的，要么是受人指派有利可图，要么就是和余庆春有私怨，你听完没有反驳。从后来的结果看，你肯定不是为了图利，那就只能是因为你和余庆春有个人恩怨了……今天你姐夫和我说完，我就想起这件事了，想来想去，也只能是这个理由了——是因为那个小余吗？”
　　谭知静很不想谈论这个。当时那近乎盲目、吞没一切的冲动，过后看来不仅收效甚微，弊远大于利，还因为它的迟到而显得薄情且无能。更何况都已经过去这么久了。过时不候，没有什么会一直站在原地等着他，无论是人还是事，过去了就是过去了。
　　知闲也并不是非得逼他给出一个回答，她打这个电话只是为了提醒他，帮他想起来。
　　“那天在你家看见那个小孩儿，我跟你说了一句话，你还记得吗？”
　　“不记得了。”
　　他记得。余初离开后，知闲问他：“还在上学吧？怎么还没开学？”
　　他回答说：“新生开学晚。”
　　知闲琢磨了一下才明白，意外地问：“刚高中毕业？”
　　那时谭知静为姐姐这无心而直接的反应感到无地自容，尤其紧接着，姐姐在百般迟疑之后，劝道：“如果压力大的话，就认真地谈一场恋爱吧，比这样好。”
　　现在知闲在电话里说：“我当时确实比较意外，因为他看起来确实太小了，我没想到你是真的喜欢，还以为你们是别的短期关系……”
　　“姐，不说这个了行吗？”他不习惯。
　　“最后一句，知静，你们现在还有联系吗？”
　　“没有了。”
　　这是最简便的回答。余初践行了曾经的许诺，逢年过节都会给他发程式化的祝福语，比如：“寒辞冬雪，岁华新至，余初给您拜年了，祝愿您和家人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心想事成。”他会回复：“谢谢，也祝你和家人身体健康，心想事成。”
　　他觉得这种群发的信息应该不能算作有联系。


第66章 六年（下）
　　姐姐的这通电话来得太过突然，像道闪电一样冷不丁划过，又冷不丁消失。谭知静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
　　之后的那个周末，姐姐叫他去家里吃饭。他到了以后才知道，除了父亲和姐姐一家三口，还有一个外人，青春朝气的小男生，一看就还没脱离校园，让人一下子什么都明白了。
　　姐姐介绍的时候，说这是姐夫同事家的孩子，正在读大学，想趁暑假找个实习，让他帮忙在公司里找个位置。被拿来做挡箭牌的姐夫难为情地闭着嘴，热心的老父亲让他一定得帮忙。
　　谭知静说自己得先去洗手。
　　姐姐跟着他一起过去，站在洗手间门口看着他用比外科大夫还细致的手法搓洗手部的皮肤。
　　看了半晌，姐姐忍不住说：“可以了，已经洗干净了。”
　　谭知静闻言便停下了，准备用胳膊肘打开水管，姐姐先他一步帮他把水管开开。这一场景又在他脑海里引发了一场dejavu。
　　姐姐家的洗手池旁有专门为他准备的纸抽，谭知静抽出一张，擦手的动作带了几分小心。
　　姐姐说：“我看看手好点儿没？”
　　谭知静摊开一只手掌，关节处满是洗出来的小伤口。
　　“背面。”知闲说。手背的伤口更多。
　　谭知静把手收回去了，不想让她看见。
　　他不能擦手，只能把纸巾轻轻地贴附在手上，吸走皮肤表面的水。
　　“真是我姐夫同事家的孩子？”
　　“你姐夫领导家的，跟家里出柜了，父母特别开明。”
　　“姐，你觉得合适吗？当着爸的面儿。你是觉得谈恋爱能治洁癖吗？”既然姐姐突然开始管他的私生活，他就直接挑明了。
　　知闲笑了笑，“能不能，试试不就知道了？再说爸想不到那方面，就算想到了也没什么，有媛媛呢……你总不能瞒一辈子吧？”
　　谭知静垂眸将潮湿的纸巾攥成一团，扔进垃圾桶里，然后抬头看向知闲：“是，有媛媛了，爸就不催我了……姐，你想过姐夫那天为什么突然跟你提余初那事吗？都过去这么多年了，怎么突然就想起来了？过去这么多年姐夫都没忘，还记得余初姓什么，知道余初那会儿有我的钥匙，既然印象这么深刻，怎么当时不跟你说，要一直闷在心里等到现在？你跟姐夫最近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
　　他们两个和其他年龄相近的兄弟姐妹一样，小时候也争抢打闹过。谭知静这一连番的发问，像是把他们带回小时候争抢打闹那会儿。这一轮是谭知静赢了。
　　知闲撇了撇嘴，扭头走了。
　　谭知静又抽出张纸巾继续擦手，牙齿和舌头却都无处安放了。他刚刚用那样若无其事的语气说了几遍那个名字，这会儿那两个字开始刺他口腔里的肉。
　　他抬眼在镜子里看见自己，和镜子里的那个人对视，脑海中想的却是几年前的自己。
　　实在是过去太久了，他日复一日地与自己相望，已经想不起六年前的自己究竟是有怎样的魅力，竟然能在另一个人的身上引发那么痴狂的迷恋。
　　但他轻而易举想起那时候的余初，想起那张年轻的、引人顾盼的脸。
　　他想起十八岁的余初的脸，自然对镜子里的这张脸有了论断：他已经老了。
　　坐上饭桌以后，谭知静问那个小男生：“读的什么专业？”
　　小男生像是看上他了，被他一问就立刻显出腼腆，脸上也红了，说：“机械设计。”
　　谭知静似笑非笑地看知闲一眼：“倒是对口。”
　　姐姐理直气壮地回看他，说：“对口是好事啊。”好像“对口”就是“看对眼”。
　　谭知静已经想起余初了，就没法再刻意地不去想。
　　余初的专业更对口。
　　余初研究生读的是自动控制，和他本科一模一样的专业，跨校跨专业考研，现在这个学校的牌子比他的大学还响。
　　“现在上大几？”他客气地问。
　　“刚上完大三，学校要求我们这个暑假出去实一下习，要有实习证书，说是以后找工作的时候有帮助。”
　　谭知静点头附和，说工科多实习有好处，脑子里想的是，余初已经读完研二了，也找了暑期实习，就是不知道余初去实习主要是为了增长技能还是为了赚钱。
　　余初这些年应该过得不算差，起码他的朋友圈里展示出来的是这样的。
　　似乎从刚认识余初那会儿起，从余初还是个表现欲旺盛的小少年时起，余初就不是一个喜欢在社交平台分享生活的人。后来余初换了手机号，他找到那个号码，自然地加了新号码的微信，看到余初依然很少发朋友圈。
　　他会发有关奖学金的事，感谢学院，或者感谢学校；他还会发一些学校为贫困生准备的兼职岗位，或者校外的兼职岗位，都是为了帮助有需要的同学。到了大三那年，余初在朋友圈发了有关跨专业考研的问题，有几个备选，谭知静挨个分析了一遍，还多余托人去打听，都是各有利弊，只能当事人自己去衡量，用不着他置喙；后来也是通过余初的朋友圈，他知道余初最终选了哪个学校、哪个专业，知道他积极备考，过了初试和复试，知道他进了心仪老师的实验室。
　　两个月前，余初开始找研二暑期的实习，申到了两个职位，在谭知静看来都不错，区别也不大。最终余初挑了实习工资高的一个，前阵子已经正式开始上班了，上班后只在朋友圈抱怨过一次离学校太远，跑来跑去很麻烦。
　　那时他没有多想，这会儿看着饭桌对面这张完全不用为生计发愁的无忧无虑的青涩脸庞，谭知静开始想象余初现在的模样。
　　余初不经常发朋友圈，可这么多年加起来，实际也发了不少，却没有一张他自己的照片。
　　--------------------
　　初初快来给知静哥哥吹吹手手，知静哥哥要把手洗烂了。


第67章 好久不见
　　谭知静如今开的这家公司规模不大，不过往里面塞一个学生工还是很容易的，全凭他一人说了算。
　　他的合伙人，他从前的教授，是纯粹的科研人员，只管研究，别的一律不操心；那些耗费心力的活，比方找工厂代工，找客户拉订单，都是他来负责。
　　教授平时也不管公司里的事，都是他每天去公司看看，一来二去就和姐夫领导家的那个孩子熟稔了。
　　小男生姓齐，谭知静就叫他“小齐”。最初的腼腆忍耐过去之后，小齐逐渐展现出性格里的热情与大胆。当然，谭知静也想过，也许这是那个年龄段常见的特征，只是他从前不知道而已。
　　本来他去公司的时间是不定的，但是小齐为了能和他一起下班，蹭他的车，每天早早就去公司打卡凑工时，这样无论他几点离开，都能名正言顺地和他一起出公司。
　　谭知静也不一定下班就直接回家，但无论他要走哪个方向，小齐总能找出理由和他顺路。
　　几次下来，谭知静受不了了，冷脸起不到作用，便只好明白告诉对方，说自己心里有人，近几年都不会有恋爱的打算。
　　小齐和他装傻，说就是因为天太热不想挤公交，想蹭他车里的冷气，没别的意思。
　　谭知静不想让姐夫在领导那里为难，既然已经说清楚了，也犯不着两个人一起装傻，干脆每天下班时就捎上小齐，把人送到了再给车里消毒就行了。反正只有一个暑假的功夫，两个月都不到了。
　　小齐送给他一管药膏，治愈伤口的。
　　他当然能察觉到小男生总偷看自己的手，在公司的时候，开车的时候。他的手想不让人留意也难，手背上细密的小裂口龇着深红的血肉，没有裂口的地方也不正常，常年泛着红，而且干燥粗糙，看起来像是得了皮肤病。这问题已经开始困扰他，出门见人的时候，第一次握手，他总能感觉到对方的迟疑，须得解释一句，这是去年冬天的冻伤留下的后遗症，不是传染病。
　　他上网查了一下那管药膏的价格，然后网购了一只蓝牙鼠标，当做给小齐的还礼。
　　小男生收到鼠标后爱不释手，问能不能送自己回学校，想给舍友们看看。
　　谭知静未置可否，往大学区的方向开去，先在小齐的学校门口把人放下来，然后继续往前开，不用开导航，直接开到余初现在所在的学校，在学门口停下来。
　　这会儿正好是大一新生入学的日子，校门口人多车多，没有保安过来催促，让他能够安心地坐在车里看向窗外。
　　大二和大三的学生不容易区分开来，甚至大二和研二的学生也不容易分辨。但大一新生一眼就能看出来，他们的神情最特别，连动作都带着稚嫩，在家长的陪伴下，面带新奇和犹疑，既勇敢又羞怯地走进这个新地方。
　　谭知静也曾认真想过，是不是因为他没能信守承诺，没有让那场恋爱一直维持到余初步入大学的那一天，没能如他事先以为的那样，亲自送余初去报道，所以他一直过不去。
　　因为他食言了，因为他背信弃义，因为他没有做到……因为余初曾视他为神明，却在他胸有成竹地计划了一场完美的道别仪式而未实现之前，不辞而别。
　　那时候余庆春给他打电话，说不用麻烦他了；他找余庆春的司机去打听，司机告诉他，孩子可能是和家里闹别扭了，自己一个人走了。
　　余初没有给他体面的机会，余初不要他的道别，余初一个人离开。
　　那些鲜艳的、年轻的、有父母陪伴的影子，每一个都是余初，每一个都不是余初。余初当时是一个人背着他所有的行李，走过一座学校的大门。也并不是眼前的这一座，而是他不曾见过的一座。
　　有人在车外叩窗玻璃，谭知静落下窗户，对方让他挪一下车，说是过不去。谭知静往后看了一眼，太夸张了，也是来送孩子报道的，开了一辆面包车。
　　谭知静打上转向灯，启动车子，从那热闹之地缓缓地驶出来。
　　除了小齐这个来镀简历的学生工，公司里还有几个真正能干活的学生工，都是教授手底下的研究生和博士生。他们公司做的就是科研，老师用公司的项目带学生做论文，学生给公司创收，谭知静给他们发工资，其乐融融。
　　小齐在实习快结束时，正式向谭知静表白，被谭知静干脆地拒绝，哭了一场。
　　等谭知静安抚好小齐，转眼又被公司里另一个男生拦住去路，一脸神秘像是有秘密要讲的样子，简直要让谭知静患上男学生ptsd。
　　还好这个男生只是有事相求，说是要跟别人合作一篇论文，想借公司的实验车用一用。
　　公司只有一台实验车，改装了实验设备，造价挺高。这名男生还在读研，目前做的东西也和这台车没关系，不过谭知静还是问了两句，觉得他说的论文倒是挺靠谱。
　　“这事你应该和老师打声招呼。”谭知静说。
　　男生有些为难，说跟他一起写论文的那个同学不是他们老师手底下的，也不是一个学校的，他也不是一作，等于是蹭别人一篇论文，怕老师不高兴。
　　“那不会，只要你别耽误手头的课业，别弄得两头都够不着，肯定是做得越多越好。”
　　男生很高兴，问他：“那我能借车吗？”
　　谭知静问：“你有驾照吗？驾驶水平怎么样？你知道咱们公司就那一辆实验车。”
　　男生犹豫起来，说：“要不我让我那个同学开，行吗？他开车技术好。”
　　谭知静想了一下，说：“这样，你看今天能不能约上你那个同学，让他当着我的面开一下车，我得确定他确实技术过关。”他顺便坐实验车回家，省得今天再被小齐蹭车。
　　男生忙应下来，当着他的面打电话，刚说几句就喜上眉梢，说：“我同学有空，现在就能过来！”又问电话里：“你大概多长时间？”
　　谭知静隐约听见电话里面的人说是从学校过来，等男生挂了电话，问了一句：“你同学是哪个学校的？什么专业？”
　　男生说了学校名和专业，还说：“刚研二，很厉害，比我还小一届。”
　　谭知静心里略有些刺痛，心想，会那么巧吗？可能吗？
　　他们的车停在写字楼的地下车库里。这是幢老楼，车位非常窄，谭知静先带着男生把车开出来，然后在路边等那个同学。
　　他很准时，比电话里说的时间还早了五分钟，像是着急跑过来的，额头上有亮莹莹的汗水。
　　谭知静疑惑自己的眼力怎么那么好，那真的是汗水吗？隔着车窗，隔着几十米的距离和夏天明晃晃的日光，真能看清楚吗？还是因为太过熟悉，只通过面部模糊的表情就能判断出他在喘粗气、皮肤上沁出了汗液。
　　他很快就跑到近前了。他把头发剪短了。他长高了。
　　他是余初。
　　谭知静下了车，对方停止奔跑，只是出于惯性地继续往前，脸上露出近乎茫然的惊讶。
　　谭知静看不出这惊讶是不是真的。
　　他的视线划过余初不过寸长的头发，划过他的额头——额头上有一道细细的浅色的疤，划过他变幻莫测的圆圆的眼睛，划过他的鼻梁……嘴唇。
　　要说什么好呢？
　　你好？
　　原来是你？
　　你和以前不一样了。
　　谭知静在心里掂量这几句话。
　　这时余初忽然往前跨了一大步，朝他伸出右手，同时展开笑脸，面容比这夏日还明媚，笑着对他说：“好久不见。”


第68章 恨意
　　谭知静去看那只手，发现他已经把这只手的形状忘记了，同时发现自己还记得将这只手握在手中时的触感，以及它曾如何在自己的身体上表达爱意。
　　此时这只手是一个等待的姿态，却不含暧昧与亲密。标准、规范。
　　这还是一只漂亮的手，属于一个成熟的青年人，手指修长而有力，皮肤光洁、干净。
　　谭知静将自己丑陋破损的右手伸出来，在那只漂亮的手上敷衍地碰触了一下。这种不相称的场景他不愿多看，视线已经回到余初的脸上，看到这张脸庞迅速地与记忆中的重合到一起，却又在此刻露出他不曾记得的克制的神情。
　　不过余初很快就将表情调整好了，没有再对他的右手显露出过多的感情。
　　这一稍加碰触的握手结束了，谭知静将手松松地垂在身侧，手指略微蜷曲，一直看向余初的双眼。
　　一旁的研究生惊讶地问：“谭总，你们认识？”
　　谭知静朝旁边看去……谭总。
　　余初复又笑起来，对朋友说：“我和谭总是老乡。”
　　说不清是什么缘故，谭知静也跟着笑起来。
　　最高兴的是研究生，为这巧合激动地抚掌，上车时主动坐到后面，留给两个熟人叙旧的空间。谭知静等余初坐上驾驶位，最后一个上车，坐进副驾。和从前相反的位置。
　　谭知静扭着脸看余初调整座椅和后视镜。余初这会儿不笑了，带着股做事一丝不苟的专注，眼睛只看自己手去的地方，调整座椅时就低头看椅子，调整镜子时就抬头看镜子，系安全带时就去看安全带的卡扣，在他身体的右侧，和副驾的卡扣挨在一起。
　　等他系好了，把手移开了，眼睛朝向前方的路面，谭知静才动手去系安全带。
　　余初启动了车子，这时眼睛就只专注于路况。
　　研究生在后面憋了一会儿，实在忍不住了，问：“我们去哪儿？”
　　司机没说话，谭知静说：“高速能开吗？”
　　余初说：“能。”
　　正好前面就有路牌，指示去高速要往右侧并道。谭知静看着右边的侧视镜，车流出现一个空隙后，余初拨打转向灯，顺畅地并过来。谭知静放了心。
　　车里太沉默了，研究生受不了地同余初搭讪，问他是什么时候考的驾照。
　　“大一的时候。”余初说。
　　“上了大一以后吗？我身边好多人都是高考以后的那个暑假去上的驾校，”研究生呵呵地笑起来，说：“那个暑假长，这辈子最长的假期，下一个这么长的假期就是退休以后了，前提是能活那么长时间。”
　　余初没有搭话，谭知静转过头来笑着说他一句：“你才多大就这么悲观？”
　　研究生见他肯说话，轻松起来，说：“我们其实没比谭总小几岁。谭总都有自己的公司了，我们连学校门儿都还没出呢——”
　　谭知静依旧扭着头，听着他说话，视线略微抬高，看向后视镜，在镜子里和余初的视线碰个正着。那边立刻就弹开了。
　　谭知静坐回去了，顿了几秒，说：“专心开车。”
　　余初“嗯”了一声。
　　行到下一个高速出口时，谭知静提前告诉余初：“从前面出去就行了。”
　　回到市中心，研究生问谭知静：“谭总，您之前说让我们直接送您回家，是吗？”
　　谭知静抬腕看眼手表，说：“我请你们吃晚饭吧。”
　　“啊……”研究生伸着脖子看余初的反应，想根据他的脸色来作反应，却什么都看不着，“……那多不好意思啊。”
　　余初这时往右边看了一眼，说：“我们请你吧，谢谢你把车借给我们。”
　　谭知静瞬间全身都放松下来，说：“好说。”
　　余初像是刚刚决定能开口同他讲话，问他：“你想吃什么？”
　　“你来定。”
　　余初想了一会儿，问：“小火锅行吗？一人一个锅。”
　　“可以。”
　　“你有习惯吃的店吗？”
　　“没有，你来定吧。”
　　余初一时也想不出来。
　　他沉思的功夫，研究生在后座怯怯地举起手：“那个，我能说个地方吗？”
　　“你说。”前面两个人异口同声。
　　研究生为他们的默契笑起来，笑了几声发现前面两个人都没反应，笑声干瘪下去，报出一个地名，没有出大学区。
　　余初开车回到他熟悉的地方，在朋友的指示下找到饭店。其实还没到真正的饭点，但是门口已经停满了，只剩一个被挤得很窄的车位，余初踩着刹车犹豫着。
　　“我来停吧。”谭知静说。
　　余初又“嗯”了一声，拉上手刹，下了车，双手插在裤兜里，站到一旁，看着谭知静坐上他刚才的座位，一次就把车停了进去。
　　研究生怀着忐忑的心情，跟在谭知静后面下了车，看见余初已经双手插兜地朝饭店走去了。
　　余初在前面和服务员说了两句，侧过身对他们说：“没有包间。”视线总不能正对上谭知静的脸。
　　谭知静想起他以前总是直直地看着自己，多是以仰视的姿态，眼睛睁得大大的，目光充盈地盛在眼眸中，像是要把他整个地送进自己的眼睛里。
　　“我们坐外面吃行吗？”余初这会儿看向谭知静了。
　　“可以。”
　　余初朝四周望了望，指了个相对清净的角落，又问：“那张桌行吗？”
　　谭知静抬手朝他略做了一个“请”的手势，余初往他手上瞟了一眼，抬脚朝那边走去，谭知静跟在后面。
　　研究生在原地目瞪口呆地站了一会儿，忙追上去，围坐四人的方桌，相对的两个座位先被占上了，他便坐到两人之间。
　　这里是扫码点菜，研究生熟门熟路地掏出手机，点开菜单给另外两个人看。
　　谭知静说：“你们定吧。”
　　余初眼睛看着朋友的手机，不像是有食欲的样子，却吞咽了一口，动作极为克制，但是喉结的上下移动依然十分明显。
　　谭知静垂下眼帘，知道自己这样盯着对方看十分的没礼貌。
　　“再加一个蜜果子吧，难得有这个甜点。”等余初和研究生点完菜，准备下单时，谭知静望着墙上的图片说。
　　余初抬起头来，重逢之后第一次这样直直地望向他，神情很像他们分别的那天，眼里充满压抑的恨意。


第69章 知道
　　“我去洗手。”余初匆匆丢下一句，站起身快步走开了。
　　谭知静望着他的背影，目送他离开，然后对假装专注玩手机的实习生说：“小刘，你和余初不在一个学校，是怎么认识的？”
　　小刘早就等着他问了，慢吞吞从屏幕上抬起眼来，说：“哦……是我一高中同学正好是他大学的同学。他以前不是现在这个学校的，是跨学校考的研，当时想考我们学校，所以托我那个高中同学要了我的联系方式，找我打听学校和系里的事，就这么认识了。”
　　“他想问考研的事怎么不找已经读研的同学，你那会儿才上大三——”谭知静捕捉到对方眼神的变化，停下来，问道：“怎么了？”
　　“不是大三，是大二的时候……”小刘说。
　　谭知静记得是大三，那是多数学生正式开始准备考研的时间，余初在朋友圈里连续很长一段时间都在说挑学校、挑专业的事，他不会记错。
　　他板起脸，眼神比在公司里训人时还要锋利。
　　小刘立刻吓得什么都招了：“大二，大二上学期，我印象挺深的，因为没有人那么早就开始准备考研，说要考就真的马上开始认真看书。他当时就打定主意要考我们这个专业的研究生了，我当时特别佩服他，觉得他特别有想法，还有毅力，自己自学我们专业的课，找我要我们专业的课表，还让我帮忙在学长那里买二手教材——不光考研要用的那几门，凡是跟专业相关的，他都要。所以他后来能考上呢，从外省考进那么好的学校，真的了不起。”
　　“他一开始瞄准的是你的大学，对吗？”
　　小刘点点头。
　　“他看中的就是周老师，想考他的研究生。”
　　小刘挺惊讶，问道：“谭总，您怎么知道的？”
　　谭知静没有回答，继续问道：“他后来为什么换目标了？”
　　“这我没问过……想往更好的学校考是人之常情吧，可能就是，他觉得自己准备充分，相信自己能考上更好的大学？”说到这儿，小刘才猛地想起谭知静是校友，也曾在周老师手底下待过，顿觉失言。
　　谭知静却倏然笑了，说：“他的学校确实比我们的好。”又笑着问他：“你觉得我们专业比生物专业好很多吗？”
　　小刘小心翼翼地答道：“应该，还是好一些的吧……起码，比较好就业。”
　　谭知静不再给他施加压力了，垂眸看着自己的手，说了句：“也是。”然后站起身说：“我也去下洗手间。”
　　他推开洗手间的门，看见余初正双手撑着洗手池的沿看着镜子里，闻声受惊地转过头来，看见是自己，显出更加受惊的表情，充满提防。
　　谭知静于脑海中同时闪过这张脸大笑和大哭时的表情。
　　不过余初的脸色几乎在瞬间就恢复了平静，低下头开始洗手。谭知静看着他的双手如何搓出泡沫，如何洗指缝、如何洗指尖，想着他是如何跟自己学的这些属于外科医生与洁癖的洗手手法，如何故意学自己用手肘关水管。
　　余初用手肘关上水管，抽出一张纸巾草草地擦了擦，将用过的纸巾攥成一团扔进垃圾桶里，转过身来，冷静地对他说：“对不起，太突然了，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态度面对你。”
　　谭知静说：“理解。”
　　余初移开了眼，走神似的望着餐馆洗手间里贴在墙上的广告，说：“你要是也觉得尴尬的话，我就不借你们公司的车了。”
　　“没关系，那辆车你们想用就用。”顿了一下，谭知静接着说：“不用说对不起，能再见面，我很高兴。”
　　余初的视线倏地移回到他脸上，紧紧地盯着他，像是要分辨他有几分是出于真心，几分是出于客套。
　　“我是认真的，知道你学业有成，替你高兴。”
　　余初闻言皮笑肉不笑地翘了翘嘴角，说：“谢谢。”又用眼神示意了一下他的手，“你手怎么了？”
　　谭知静抬起一只手看了看，自嘲道：“洗太多。”
　　余初抿了下唇，没有说什么。
　　“你呢？其实，我一直都想问你，你当时和余副局怎么闹得那么大？”
　　余初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像叹气一般吐出去，看向镜子里。他看着镜子里自己的眼睛，说：“我带着我当时的男朋友回家出柜，他就发疯了。不知道你还有印象没有，他一直控制欲特别强，受不了别人不按他的规矩做事。尤其我不是他亲生的，他想打就打，想骂就骂。”视线从镜子又转回到他脸上，盯着他的眼睛，问道：“你应该也知道了吧？他进去以后这事就传遍了。”
　　“知道。”谭知静回答说。
　　余初又翘起嘴角笑了笑，从洗手池前走过来，说着：“我先回去了。我们两个都出来这么久不合适，小刘心里肯定犯嘀咕了。”他经过谭知静身旁，问道：“你没和他说我们之前的关系吧？”
　　谭知静说没有。
　　“那就好，还是别说了，怪尴尬的，我没在朋友中出柜。”
　　“好。”
　　余初出去了。谭知静用另一个水管洗手，用纸巾擦干手，然后用胳膊肘抵开门走出去。
　　他去柜台结账，却被告知他们那桌已经结过了。尽管心里已经有答案了，他还是问了句：“谁结的？”
　　余初和小刘今天恰巧都穿了墨绿色的T恤，服务员望着那边卡了一下壳，然后说：“长得帅的那个。”
　　谭知静又不自觉地笑了。虽然这场见面并不欢愉，可他依然无比高兴。


第70章 二十四岁，十八岁
　　之后吃饭的时候，谭知静没再和余初单独说什么，三人各守着一只小锅，各吃各的。
　　余初一直面朝着小刘，和他聊论文的事。一边是朋友，一边是领导，朋友在饭桌上滔滔不绝地讨论学术，领导自己一个人安静地涮面条，小刘担心领导在这饭桌上受冷落，却又无可奈何，余初明显是有意而为之。
　　吃到最后，谭知静又去洗了一下手，等他再出来时，余初和小刘已经收拾完东西去饭店外等着了。
　　谭知静也走出去，看见他们两个贴着墙角站着，拎着打包好的食物，一边抽烟一边闲聊。
　　小刘面朝向他这边，看见他后冲他挥了下手，余初便也转过头来，微微眯缝着眼睛，唇间溢出一缕烟。
　　谭知静不远不近地站着，等他们抽完，三人一起上了车。
　　小刘怕路上再冷落谭知静，早就想好话题，和余初聊实习的事，说余初现在实习的那个公司把实习生当正式工用，也要九九六。
　　“那你现在还需要去实验室吗？”谭知静问余初。
　　“去，老师那边还有活。”
　　“既要上班，还要去实验室，这边还要写论文？”
　　“嗯。”
　　小刘坐在后面，往前探着身子，“谭总，余初事儿多，白天没时间，我们要是借车的话，得早晨或者晚上，不在上班时间里。我们要是想早晨用车的话，是要提前一天找办公室借钥匙吗？”
　　谭知静说：“明天我去说一声，车钥匙先放你们这儿几天。”
　　小刘受宠若惊，连说：“谢谢谭总！”
　　谭知静又看回余初的侧脸，“你们要写的这篇是你的毕业论文吗？”
　　“不是，毕业论文等下学期开学以后再说。这篇是突然有了一个想法，想找个会议投一下试试。”
　　“那你开学以后还继续实习吗？”
　　“还没想好。”
　　“最好别继续做了，开学以后要是还这么占时间，老师会有意见。”
　　“嗯，我知道，我就算接着实习也不做现在这份了，离学校太远了。”
　　两人的对话像是戛然而止。
　　由于他们说话的语气既过分客气又过分熟悉，让坐在后面的小刘十分不安，挪了挪屁股，插话道：“我们公司离学校挺近的，实习待遇也好。”
　　没人理他。
　　余初先送谭知静回家，临下车时，小刘问谭知静要不要把打包的那份蜜果子带走。
　　谭知静点了那份甜品，只有他吃了一块，小刘不吃甜的，余初没有吃。
　　“好。”他把蜜果子带走了，下车后又想起一件事，扶着车顶弯下腰对车里的余初说：“公司地下的停车位太窄，不好停，你以后要是停车就停公司北边的广场上，那边有两个公司的车位，你让小刘帮你要一下车位锁的钥匙。现在已经是下班时间了，你今天就把车开回家吧。这车平时也没人用，你平时想去哪儿都可以开，注意安全就行。”
　　“好。”余初说。
　　小刘反应慢了些，忙跟在他后面说：“好的谭总！”
　　等他关上车门，走远了，小刘才不可思议地问：“真能把这车开你家去？”
　　余初也不是开车的时候必须得聚精会神不能分心，这会儿语气随意地问后面：“怎么了？”
　　小刘摸摸后脑勺，“挺神的。”
　　“你们谭总不好惹？脾气不好？”
　　小刘“嘿嘿”一笑，“他跟周老师是好搭档，一个唱白脸，一个唱红脸。”又过了一会儿，终于忍不住问：“你跟谭总到底是啥关系？”
　　“他以前在我老家开厂，有求于我继父，结果两人闹了矛盾，后来还因为我继父，厂子开不下去，低价转卖了。”
　　小刘傻眼了，完全没想到。
　　“我还以为你们关系挺好呢……”
　　“他向你打听我了？”
　　“是，问咱俩怎么认识的，还有你跨专业考研的事。”小刘把和谭知静说的话原原本本复述了一遍。
　　余初说：“他是讲理的人，没有因为我继父迁怒我。”
　　小刘附和：“是，谭总看着严肃，其实是好老板。”
　　余初通过后视镜看了他一眼，然后说：“说起来，我还是因为他才想到学自动化的，万金油专业。”
　　小刘心中最大的疑惑解开了，哈哈地笑起来，说：“难怪！你说多巧，你因为谭总知道了周老师，看中了我们学校，所以认识了我，我又因为你才想到去考周老师的研究生，现在又跑到谭总的公司做实习，简直是缘分！”
　　余初也笑了，说：“确实挺巧的。”他知道小刘好奇这些并不是爱八卦，他只是对“谭总”感兴趣。
　　谭知静就是那样的人，能引起别人极大的好奇心，而他自己什么都不说。
　　小刘要跟着余初去他家，他们之前说好了的，去拿一罐余初妈妈自己腌的辣白菜。余初的妈妈现在在别人家里帮忙做饭，手艺好得不得了，腌的辣白菜比超市买的好吃得多。
　　他们家住得偏，开了很久才到。小刘在进屋前使劲儿搓了搓鞋底的土，他不是第一次来，但依然为屋里堪比样板房的整洁程度感到震撼，站在门口不好意思往里走。
　　余初从厨房拿出两罐辣白菜，还有一份炖肉、一份卤味儿，装在饭盒里，都是他妈妈做的。
　　“我今天还有活没干完，得加会儿班，你自己坐公交回学校行吗？”
　　小刘当然说没问题，正要走，又被他叫住，问道：“你们谭总养猫吗？”
　　“猫？”小刘奇怪地反问，“什么猫？”
　　“我以前捡了一只流浪猫，家里不让养，被他抱走了，你知道他还养着呢吗？”
　　小刘又是一阵瞠目结舌，“这个，我可不知道……不过谭总有洁癖啊，不是我们平时闹着玩儿说的那种洁癖，是真洁癖，心理疾病……他以前还养过猫？”
　　余初轻轻地摇了摇头，将他送走了。
　　关上门，余初倚着门板闭起眼睛，突然像冷着了似的，一下一下地发起抖来。
　　他努力地保持卫生，努力地学习，努力地生活，努力地照顾家人，努力和别人谈恋爱，努力把一切都憋在心里，他努力把自己变成二十六岁的谭知静，把十八岁的余初藏起来。可真正的谭知静一出现，他那些努力就全白费了。
　　所有的演技都失效了，他还是那个一闻到谭知静的气息就忍不住想全身颤抖的十八岁的余初。
　　--------------------
　　聊实习那里，两人的意思都很明显，一起借助小刘把话题推向结论：谭知静的公司是最适合的实习地点，所以两人彼此也算心知肚明对方的意向。但余初要等谭知静先提出邀请，谭知静则还在等余初再多暗示两句，怕万一唐突了，惹余初烦。


第71章 第一谭酸菜
　　谭知静通过自己办公室北向的那面窗户，就能看见他告诉余初的那两个地上停车位。
　　两个年轻人刚跑完一趟车回来。天早就黑透了，他们就着路灯导数据。设备接口在后备箱，所以后车盖开着，就像故意的一样，挡着谭知静的视线，又没有完全挡住，半遮半掩。余初有时候会从车盖后面现身，有时又会完全消失在车盖后面。
　　两人抱着笔记本电脑站了一会儿，站累了，就把后备箱当成桌子，把电脑放上面，两个人并排蹲着看屏幕。
　　导数据不需要多专注，两人一边看着，一边随意地闲聊，正说着话，小刘忽然闭上嘴，用眼神示意了一下余初。余初在他的暗示下往路旁轻轻地瞟了一眼，看见那个年轻又帅气的男生。
　　两人默契地继续脸朝向电脑屏幕，也不说话。那男生倒主动和小齐打了声招呼，又寒暄了几句，等他走过去了，两人才又齐齐朝后回了下头。
　　小刘等人走远了，低声说：“那个是我们公司的一个实习生，关系户，进来水简历的。跟你说个离奇的事儿，他跟谭总表白来着。”
　　余初一听这个就忍不住想皱眉头，问他：“你怎么知道？”
　　小刘反问：“你怎么不奇怪他一个男的去找谭总表白？”
　　余初挑了下眉，看回屏幕，漫不经心地说：“谭总魅力大呗，男女通吃，这么理解行吗？”
　　小刘佩服地点头，觉得余初果然厉害，处变不惊。
　　余初眼睛留意着数据，问他：“你们都知道人家跟谭总表白了？”
　　“差不多都知道了，他太高调了，还是在公司里表的白，失败以后还哭了，搞得谭总也挺尴尬的，现在天天躲着他——哦对了，之前他天天蹭谭总的车呢，怎么都说是顺路。也不知道他跟谭总沾什么亲，谭总还不好回绝他。谭总本身又不是多乐于助人的性格，弄得那个小齐还以为有戏。所以我们私下下分析这事儿，觉得谭总也要负一部分责任。”
　　“你们对谭总的感情生活这么感兴趣？”
　　小刘忙刹住八卦的心，不好意思地“嘿嘿”笑了两声。
　　“有gay找你们谭总表白，你们不怀疑谭总也是gay？”余初却还要继续这话题。
　　“谭总结过婚的。”小刘理所当然地说。
　　余初转过身看着他：“结过婚就不是gay了？”
　　小刘露出奇怪的表情。
　　余初说：“你们不觉得他很符合gay的标准吗？外形好、爱干净、懂穿衣搭配，身上还老是香香的。”
　　随着他一条一条地列举，小刘的嘴巴越长越大，等他说完，小刘独自消化了一会儿，终于忍不住大笑起来，“我的妈呀，还真像！”这时小刘冷不丁把脸凑到余初的脖子旁边，余初下意识往后躲，小刘就往前追。
　　他们两个都蹲久了，一动才知道腿麻了。余初一后仰就坐到地上，小刘带着几分故意，顺势压到他身上，用胳膊勒住他脖子，学三流搞笑电影里面反派的台词：“让你看看本大爷的厉害！”
　　余初惊慌地用力推他，小刘见他变了脸色，忙从他身上爬起来，把他也赶紧拉起来，连声问：“你没事吧？我不是故意的！是不是碰着哪儿了？”
　　余初摇摇头，拍拍身后的土，活动着发酸的腿脚，问他：“你刚才突然凑过来是怎么回事？吓我一跳。”
　　小刘一经提醒才想起来，但不敢再开玩笑了，老实地说：“想闻闻你身上香不香。你刚说的gay的那几条，你也挺像的。”
　　余初翻了个白眼。他没那么骚气，他不香。
　　这时他忽然觉得胳膊上痒痒，挠了几下更痒了，抬手一看，上臂内侧被蚊子咬了个包。
　　小刘说：“灯下面蚊子多。”他发现有一只蚊子一直围着余初打转，就忙帮着驱赶蚊子，双手在余初身周殷勤地挥舞。
　　过了一会儿，他觉得余初确实没有生气，才又说：“你对谭总都不好奇吗？你们还是老相识呢。”
　　“嗯，我看出你对他挺好奇的了，你不会也是gay吧？”余初没好气地说。
　　小刘忙摆手，“没有没有！可没有！是大家都对他好奇！他是老板嘛，年轻，还帅，据说以前读博的时候科研也厉害。”
　　“他读博都是多少年前的事了，你这都知道？”
　　“嘿，这就是所谓的，他人已经不在实验室，但实验室里依然有他的传说——跟你讲个逗的，他结婚的事也是实验室里代代相传的一个故事，我刚才是想跟你说这个——”
　　“小刘。”故事男主角的声音忽然在一旁响起，把讲故事的和听故事的都吓了一跳。
　　余初转过头看谭知静的表情，想知道他听见了多少，不希望让他以为自己是在特地打听他。
　　可从那张脸上能看出什么？
　　谭知静看的是小刘，面色平静地说：“这么晚了还在弄？”
　　小刘怀着极大的心虚，态度极好地回答说马上就能把数据导完了，导完就走。
　　谭知静又问：“实验还顺利吧？设备用得顺不顺手？”这时是看向余初了。
　　余初说都挺好的。
　　谭知静略一颔首，视线忽然从他脸上飞快地一路滑到他短裤下的小腿，又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似的若无其事地移开了。
　　余初登时浑身都痒起来了，尤其手臂内侧的那个包，突然痒得受不了，忙抬起胳膊用力抓了几下，顿时浑身都舒服了。
　　谭知静微微侧了下头，看他手臂内侧，问道：“被蚊子咬了吗？”
　　余初“嗯”了一声。
　　谭知静抬头看眼路灯，那锥状的光柱里盘旋着一团飞虫，不知是不是蚊子。
　　“赶紧弄完，早点回家。”
　　小刘忙说：“好的谭总！”想了想，又说：“谢谢谭总关心！”
　　谭知静最后又看了余初一眼，转身走了。
　　目送他走远，余初问小刘：“他结婚的事怎么成传说了？”
　　“啊……就是……他老婆给他生了一个混血小孩儿，就离婚了。”小刘心不在焉地答道，同时一脸担忧地看着写字楼高处的窗户。
　　余初受到些震撼，缓了缓，问他：“你们怎么什么都知道？”
　　“哦……就是听别人说嘛。”小刘依然仰头看窗户。
　　“你看什么呢？”余初顺着他的视线一起去看，忽然脑门一凉，惊讶地问道：“他办公室是在这一侧吗？”
　　小刘面色深沉地点头，说：“我刚才回忆了一下公司的平面图，似乎是这样的……他是不是刚才在上面看见我们嬉戏打闹了，觉得我们占着公司资源不好好工作，所以特地绕个远来提醒我们？”说到这儿，小刘脸色凝重地看向余初：“谭总刚才问的那几句有没有弦外之意？他是不是嫌我们用车时间太长了？”
　　“嘘。”余初提醒他闭嘴。
　　小刘忙回头，看见谭知静的车缓缓地驶过来了，停在他们旁边。车窗是开着的，从里面递出来一小瓶风油精，“往身上擦一点儿，驱蚊止痒。”
　　小刘忙上前一步接过来，又慌手毛脚地递给余初，然后回头对谭知静说：“谢谢谭总！”
　　余初那边已经拧开风油精的瓶盖，扭着胳膊，露出手臂内侧的蚊子包。他只想保守地点上一滴，但第一下没滴出来，之后更用力地一点，就一下子出来好多，顺着他上臂内侧的皮肤往下流。空气中顿时弥漫开一股涤荡人脑壳的刺激气味。
　　小刘忙用手去接，生怕老板赏赐下来的金贵药水当着老板的面滴到地上，两只手各在余初的手臂上摸了一把，然后在余初露在衣服外的脖颈、手臂和小腿上一顿抹，又在自己身上一顿抹，充分显示出对老板赏赐之物的爱惜。
　　之后他从余初手里接过风油精，确定拧紧了，用散发着刺激气味的双手递回到车里。
　　谭知静把小绿瓶接过来，眼神晦涩地从余初脸上移到小刘脸上，又从小刘脸上移回到余初脸上，嘴唇略微动了动，将一些话咽回去，又不甘心地抿了下嘴，最后说了句：“别太辛苦。”
　　小刘这会儿已经说溜了，“谢谢谭总！”
　　余初也学他，“谢谢谭总。”
　　谭知静从车里看着他，缓缓地升上车窗，开车走了。
　　确定那车肯定看不见他们了，小刘才狠狠地松了口气，转头看见余初笑得肩膀直颤，莫名奇妙地问：“笑什么？”
　　余初乐不可支地冲他竖起大拇指：“你牛！”
　　--------------------
　　小刘勒余初脖子让余初应激了。


第72章 不够
　　余初为谭知静吃醋的事高兴了几个小时，随后这快乐于瞬间消失：他也会嫉妒，他还在意，他余情未了……又能怎样呢？
　　他为谭知静找过很多理由，自己的性格、自己的家庭、自己的年龄，他的性格、他的家庭，他的社会身份。他把这些理由翻来覆去地补充、排序，想知道哪个理由占的比重大，哪个理由稍微不那么重要。
　　但其实他也一直都明白，所有的理由加起来只是一个理由：不够喜欢。
　　他确认谭知静是喜欢过自己的，也许现在依然喜欢，甚至可能比从前更喜欢。但是远远不够，谭知静的喜欢，对他而言，永远都不够。
　　余初不是每天都要用实验车，有时连续两三天都不过去，有时候一天之内过去两趟，早晨六点之前，或者晚上八点以后。他正做着实习，所以时间不固定，合理的理由。所以谭知静也得早早就抵达办公室，还要在办公室待到黑夜完全统治这个城市。
　　这和小刘说的不一样。小刘说谭总不会在公司待太长时间，谁要是想见谭总，就得盯紧他办公室的门，或者提前预约。
　　余初在心里笑，现在是谭总想见他。谭总为了能和他说上一两句话，每天走路去更远的那个停车场。
　　最妙的是周末，整整两天的时间，从早晨六点到晚上十一点，十七个小时，谭知静不知道他几点钟才能现身，就要一遍一遍去窗前看：有时能看到，有时看不到，那双冷淡的眼睛一次又一次地失望，偶尔又能幸运地迸发出喜悦。那些余初所熟悉的滋味，怀疑、否定、再重建，在余初心中循环过千万遍的过程，也在那颗闭塞的心里循环往复。
　　这虽然只是余初想象的画面，但和真的无异。这些想象带给余初无可比拟的快乐，无可取代。
　　可快乐之后，他又会想，这算得了什么呢？比起他那些锥心的妄想，把骨髓都腐蚀掉的理想破灭，谭知静站在窗前朝下的那轻轻一瞥，那轻轻的一个皱眉，又算得了什么？
　　实验车用完了。小刘把车钥匙交还给公司，开始在朋友圈里求神拜佛。处理数据主要是余初来干，小刘自知使不上什么劲儿，就充当拉拉队，在朋友圈里把余初和菩萨佛祖文曲星放在一起拜，祈求数据出来能好看，每天隔着网络给余初揉肩捶背，一天能发好几条。
　　只要谭知静看见其中任意一条，就能知道他再也没有理由出现在那个停车位上。
　　前提是谭知静会看这些。这么多年，他发了不少朋友圈，谭知静一条都没有回复过。
　　妈妈告诉他，他爸最近想过来看他，问他周几有空。
　　余初知道妈妈说的是他亲爸。
　　从某个角度讲，余初觉得自己命不错，起码一直不缺钱花。从他小时候还不记事那会儿，土豪亲爸负债逃亡，有权有势的继父立马接管他的衣食住行；后来继父垮台清算，锒铛入狱，亲爸却又东山再起，卷土重来，整日地讨好他，想认回这个儿子。
　　余初觉得自己和妈妈就像是舞狮子大赛里面那只绣球，两只雄狮子摇头摆尾、又踢又打，就为了抢他们两个。但这也只是他的想象，现实是，他名义上的两个父亲都曾在事实上、或者在心里抛弃过他。
　　所以余初也曾想，是因为他缺少父爱吗？所以他那么疯狂地爱上谭知静。因为他没有父亲，没有人教、没有人管，所以他永远都忘不掉那个唯一教他辨真假、识善恶的人。
　　现在他的亲爸又阔气了，平时给他钱，他都会接着。在他和妈妈最艰难的那段日子，是他亲爸雪中送炭，所以余初已经做好打算，如果哪天他这个爸爸又穷回去了，他会管他养老的。
　　当然他亲爸这个人，最介意的是自己死了以后有没有儿子为他披麻执杖。余初也已经给他吃过定心丸，向他保证，等他百年以后，自己一定能在他的葬礼上嚎啕大哭，让他走得风光无限。
　　只有一条底线，不准去找他妈妈复合。
　　这次他亲爸爸过来不是谈生意顺便来见见他，而是特地来找他的，想让他不要继续上学了，要带他一起赚钱。
　　他上次还跟余初说，想念多少年都没问题，一直念到博士后才好，他做老子的有的是钱，能养儿子一辈子。
　　余初挺爱听他说话，一分的事能吹成一百分，把死的吹成活的。如果像他亲爸这样的人能在生意场上混得风生水起，谭知静那样的人又怎么适合做生意呢？
　　他跟着亲爸去酒楼吃了顿好的，席间听他爸侃大山听到头晕，喝了些酒，之后又被他爸带去一家男士休闲会馆，还帮他叫了一个全身按摩服务。
　　亲爸和余庆春是两个极端。亲爸觉得自己这个儿子哪哪都好，有学问、有良心，一表人才，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人太老实，怕他日后在女人跟前吃亏，所以总想带他去“长见识”。
　　余初身上的痒痒肉多，按摩师一碰他，他就笑得浑身打颤，想好好按都进行不下去。后来他亲爸嫌他捣乱，把他撵走了。余初裹着浴袍去吧台要了杯水，窝在沙发里醒酒，期间有人经过，多看他两眼，有女人，也有男人。
　　他动过心思，可以打电话约一下，很久没做了。可最终还是打消了，一双冷冷的眼睛在他脑海里看着他，威慑着他，他不敢。
　　他现在酒量不好了，饭间只喝了那一点儿，回家以后依然没有完全清醒，躺下后睡不着，也没法弄论文，只能躺在床上翻腾。
　　翻腾了几下他就明白了，不只是因为喝了酒才睡不着的，还因为身体空虚，而心里躁动。他早就有所预料，再见到谭知静，自己平静的生活就要被打破了。是从心里开始打破的，胸腔里关着一大团火，压力越来越大，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爆炸了。他翻个身趴过来，弓起背，双腿曲起来撑住身体，额头抵着枕头，想象是谭知静从后面弄他。


第73章 想什么
　　从把车钥匙还回去的那天算起，已经过去半个月了，没有任何音讯。
　　就像回到没有与谭知静相见的那六年。
　　余初不禁又陷入那种怀疑，也许他以为错了，也许就是他自作多情、自以为是，不管是之前那些微的喜欢，还是重逢后这若有若无的藕断丝连，都只是他的想象。
　　余初对自己说，不要着急。不要乱了阵脚。
　　六年都等得了，还怕这以“天”为单位的煎熬吗？他不是那时候的余初了，现在他有的是耐心。
　　他又发了一条朋友圈，说自己在科研和工作之间产生犹疑：老师希望他继续读博，他以前也以为自己会一直读下去，但这会儿他忽然觉得读博没前途，也许应该毕业后直接去工作；可如果找工作，他已经错过秋招最好的时机，也没有足够的实习经验，或许没有竞争力。
　　现在他和小刘在谭知静那里是好朋友的关系，小刘在网络上这么活跃，有事没事都要隔空喊他一声，这条朋友圈就对小刘也设置成可见了。
　　发完之后，小刘简直是秒赞，对他这种常年不发朋友圈的人突然在网上分享心事表示惊奇，然后在他的朋友圈底下热情地出起主意。
　　余初这时非常感激他的这个朋友。不仅因为他是他和谭知静之间唯一的纽带，还因为那些密密麻麻的回复，让他精心编辑的那一大段话显得不那么寂寞。
　　后来谭知静也回复了。他等了这么多年。
　　谭知静问他这条朋友圈是否对所有人可见，如果被教授看到恐怕会不好。
　　余初看见那两行字，流下泪来。
　　谭知静还在聊天窗口里给他留言：“如果想找工作，不用担心错过秋招。秋招还没结束，而且你学校好，成绩也好，之前已经有过得奖的论文，马上还能再发一篇，毕业论文再好好写，等春招也是可以的。你本身是转专业，用剩下的这个学期再多积累些本专业的经验，到春招的时候，你的竞争力会更强。不用担心招聘黄金期这类说法，优秀的人才不管什么时候都抢手。”
　　余初回他：“谢谢，我只是想到可能要改变人生规划，有些焦虑。”
　　“担心工作经验不足吗？”
　　“有一点儿，我那些拿到好offer的同学好多都实习了一年了。我现在再申下学期的实习已经来不及了，目前做着的这个也不是很理想，不想延了。当然，就算我想延，可能人家也不要我。”
　　“考虑来我们公司实习吗？”
　　他终于问出来了。
　　但谭知静不说去他公司实习的好处，时间弹性，离学校近，项目和他在学校里做的课题衔接，等等。余初猜到他为什么不说，因为这都是他曾经在自己的朋友圈里抱怨过的，谭知静不能说，说了就露馅了。
　　“我开学以后会比现在忙很多，不能像小刘他们那样在公司待那么长时间。”他回。
　　“我们有一个月四十个小时的职位。”
　　“能问下待遇吗？”
　　“小刘和你说过他的待遇吗？”
　　余初笑了，忽然放松下来，“你们公司允许员工透露工资吗？”
　　“允许。”
　　“那他和我说过。”
　　谭知静可能也笑了，然后回他：“你的待遇会比他好。”
　　余初把手机扣过来，冷静了一会儿，然后把屏幕翻回来，把那行字又默念了一遍，没有问为什么。
　　他们突然开始这样自然而然地说上很多话，但有些话还是得忍住，不能由他说出来。
　　是因为他的学校比小刘好、科研能力比小刘好？还是因为他们曾经谈过一场恋爱，他对自己余情未了，所以希望自己生活宽裕，别再为了多赚钱每天通勤那么长时间去上班？或者干脆就是在暗示自己，他想要再续前缘？
　　就像那份实习邀请，谭知静不主动说，他就不问。
　　他回：“谢谢。”
　　等了几秒钟，谭知静问：“‘谢谢’是接受offer的意思吗？”
　　余初又忍不住笑了，喜欢他问自己。
　　“是这个意思，谢谢谭总赏识。”
　　这次间隔的时间长了些，谭知静需要时间适应这个新称呼。过了一会儿，他回过来：“客气了，以你的成绩和能力，去那些知名的大公司也是没问题的。”
　　虚伪。他竟然说这个，余初都替他憋得慌。
　　不用面对面看着谭知静，也不用被谭知静看着，他就能更嚣张一些，说：“你这话说得我都迷糊了，你到底希不希望我去你那儿上班？”
　　他在心里面数数：一、二、三——
　　“希望。欢迎。”
　　余初的暑期实习结束后，无缝连接去了谭知静的公司。
　　因为谭知静提前交待了，HR跟余初聊过之后，最终签的是六十个小时的合同，比谭知静在微信里说的四十个小时多了二十个，但依然是公司里的头一份。
　　每个月六十个小时，平均分摊到每星期，只有十五个小时。
　　谭知静只在晚上见过余初几次，看见他每次过来会在公司里待两三个小时，然后和加班的同事一起走，周末则会多待些时间。
　　两人之间存在某种心照不宣的默契，偶尔在公司里碰上，如果旁边有人，谭知静就只朝他点一下头算是打招呼，余初会跟着别人一起喊他：“谭总。”
　　如果周围没人，他们便会寒暄几句。谭知静不掩饰自己对他的关心，会问他吃没吃晚饭、累不累、有没有适应，余初也都会回答，而且不再用“谭总”这个称呼膈应他。
　　有天余初过来得早，刚一来，办公室就热闹起来。
　　谭知静个人的办公室是玻璃门的，看见外面一群员工围着余初的工位，热热闹闹的，把人都淹没了。
　　他打开门问了声：“怎么了？”
　　员工们怕他，忙都散开了，余初重新从工位里露出来，先朝他这边看了一眼，又左右看看，然后拿起桌上的一只保鲜盒朝他走过来。
　　谭知静看着他走近，直到他走到跟前，才向后让了一步，手把着办公室的门，把人请了进来。
　　这个动作让余初从谭知静身前经过时，像是随时能被谭知静拥进怀里。但事实只是余初从谭知静身前预留的空间经过，走进屋里。
　　“你吃这个吗？”余初给他看自己手里的保鲜盒，里面码得整整齐齐的，他不认识。
　　“这是什么？”
　　“鸭舌，我妈卤的，去骨了。你要是吃我就给你拿根牙签。另一盒是鸡爪，那个得啃骨头，我觉得你不会吃，就没拿过来。”
　　谭知静用看鸭舌头的眼光又去看了眼饭盒里的那一堆，说：“我这儿有筷子。”
　　他从办公桌的抽屉里拿出一双被保鲜膜包得严严实实的筷子，将保鲜膜一层一层地剥开，把筷子解救出来，就着余初手里的保鲜盒谨慎地夹出一条鸭舌头，再小心翼翼地放进嘴里。嘴巴没有碰到筷子尖，为夹第二筷子预留了机会。
　　谭知静仔细地咀嚼，口感有些奇怪，但味道不错。
　　余初在一旁看着他吃东西，忽然笑出声来。
　　谭知静也笑了，把嘴里的鸭舌头咽下去，问他：“笑什么？”
　　余初眨了眨他那双明亮的、像小狗一样无辜的眼睛。
　　谭知静有一瞬的恍惚，仿佛看见余初十八岁时的样子。
　　这时余初的笑脸忽又变作惊慌的样子，“哎呀”叫了一声，说：“刚才他们都是直接用手捏着吃的，会不会把这些给碰脏了？”
　　谭知静的脸紧绷起来，得用力抿住嘴唇才能抑制住恶心。
　　余初就又笑了，比刚才笑得还开心，得意地说：“逗你的，我哪儿敢！你没看到这一盒都是满的嘛，没人动过。我妈做饭干净得很，你放心吃。”
　　谭知静便也跟着再次笑起来，从饭盒里又夹了一条鸭舌。
　　“好吃吗？”
　　“嗯。”
　　“我都还没吃呢，先给你们尝了。”
　　谭知静把视线从鸭舌头转移到余初脸上，筷子握在手里犹豫起来。余初也不说话，垂眸看着他的筷子尖。
　　他这时想起他们以前上完床，饿了，两人面对面狼吞虎咽地吃汤面。那会儿余初在长身体，他不断地把自己碗里煮碎的鸡蛋和青菜夹到余初的碗里。他还想起他第一次让余初用自己的筷子，那时他怀着轻佻的心。
　　余初这会儿在想什么？
　　“你要是喜欢吃，这一盒你就都拿走，”余初抬起头来，笑着说道，把保鲜盒放到他手上，“放冷藏室里最好两三天之内吃完，如果冷冻的话，可以放很长时间，什么时候想吃就用微波炉化冻就行了。用完了把饭盒洗干净还我。”
　　谭知静一手托着饭盒，另一只手拿着筷子和保鲜盒盖，目送余初走出自己的办公室。
　　余初刚刚在想，今天是他们六年前最后一次见面的日子，谭知静已经忘了。
　　--------------------
　　我在想，余初为了出现在老谭面前，愣是憋出一篇论文……


第74章 再说
　　十一长假后的那个星期，大家都恹恹的，直到忽然传来一个消息，说公司要在调休的这个周六办一次团建，大伙顿时如沐春风。
　　余初觉得稀罕，他以前以为公司团建不是什么好东西，小刘也不懂，就代他去打听，问明白以后兴冲冲地给他讲，说这是公司的传统，调休的周末就搞团建，自愿报名，不想参加就留在办公室上班，想参加就投票选一个活动，然后和同事们一起公费吃喝玩乐一番。
　　“那肯定所有人都愿意参加。”余初说。
　　“不一定，谭总肯定就不参加。”
　　余初心想，拭目以待。
　　很快，工作群里就有了投票，待选的活动有环城骑自行车、远足、爬香山、爬长城，全是户外活动，让他们这些天天坐办公室的员工活动活动筋骨。
　　余初还没去过长城，想爬长城，但大家普遍不喜欢走路，更倾向骑自行车。余初不想当出头鸟，等别人先投了几票，他才投了爬长城，中间隔了两人，谭知静也提交了投票，他也选爬长城。之后投票就以爬长城为主了。
　　过后两人在茶水间碰上，余初笑着说：“难怪人们都喜欢当领导。”
　　谭知静也笑了，问他到时候怎么过去。
　　余初端着水杯把饮水机让出来，转身离开前，随意地扬了下手：“再说。”
　　再说。
　　大家的积极性都很高，在群里讨论团建的细节。从市区坐火车过去是最快的，大家就在火车站集合，也省的走冤枉路。但发车时间要么是早上，要么中午，早上的太早，比平时上班还早，中午的又太晚，回来就黑了，耽误吃晚饭。没人好意思说自己想睡懒觉，宁可挨会儿饿。
　　谭知静在群里说：“定中午那趟吧，大家睡够觉，下午好有体力爬山。公司会准备好零食和水，到时候发给大家，可以垫垫肚子，晚上回到市里，我再请大家吃饭。”
　　底下跟了一水儿的“谢谢谭总”、“谢谢老板”，余初也跟了一句“谢谢老板”。
　　小刘跟他私聊，说谭总最近好像慈眉善目的。余初在脑海里把谭知静那张脸换成慈眉善目的表情，笑得停不下来。
　　到了团建的前一天，群里又热闹起来，大家讨论怎么去车站比较方便，有人选择拼车，有私家车的主动提出带上住得近的同事。
　　谭总也是有私家车的，他家离公司很近，意思就是，离大学区也不远。
　　余初先去找小刘，问他：“哥们儿平时对你如何？”
　　小刘说余初对他的恩情那可是没齿难忘，来世衔草结环才能偿还。
　　余初说他太客气，不用等来世，现世说不定就总得麻烦他。
　　小刘迫不及待地说：“尽管来麻烦我！赶紧的！我早就准备好了！”
　　余初却是话锋一转，让他猜猜谭总愿不愿意开车捎上他们两个。
　　小刘询问他的意思，余初说：“他要是愿意带我们，我们就蹭他的，对待资本家不必客气。”
　　于是，当谭知静提出能带三个人，而群里寂静下来时，小刘勇敢地冲了出来：“我要报名！谢谢谭总！”
　　群里静了一会儿，忽又热闹起来，刚才讨论拼车的同事们继续刚才的话题，好像谭知静和小刘的那组对话没有存在过。
　　小刘着急地使劲敲余初的头像，“哥，亲哥，您快吱一声啊！”
　　等得差不离了，余初才慢悠悠地回他：“不好意思刚才没看手机。”然后去群里at谭知静，说：“麻烦谭总也带上我，我和小刘离得近，我可以先去他学校和他汇合。”
　　谭知静可能有些怀疑他是故意的了，不在群里和他说话了，私聊他：“我先接上小刘，然后去你学校接你，顺路。”
　　周六那天晴空万里，秋日高照，正是出游的好时间。谭知静先接上小刘，然后是余初，三人一起朝火车站开去。
　　小刘难得睡了懒觉，又是出去玩儿，兴奋得很，一直和余初说话。谭知静开着车，忽然“嘘”了他一声，示意他看副驾。小刘忙伸长脖子往余初那边看，原来余初不知什么时候睡着了。
　　谭知静把空调关了，不时用余光往旁边看一眼。
　　余初头靠着车窗，睡得很沉。他闭着眼睛的样子更能让谭知静想起从前，他以前就是这样，只要觉得累了，随时随地都能睡上一小觉。
　　谭知静以前就总觉得他睫毛长，闭着眼睛睡觉时显得很乖巧，有种婴儿式的安宁。他睡觉时，嘴唇经常微微张开条缝，如果手垫在脸下面，嘴巴就会有些嘟起来，能看到嘴唇内侧湿润的粉肉，十分可爱。
　　现在余初的眼睛下面长期带着睡眠不足的青色，脸颊上的婴儿肥也彻底褪去了，侧脸与下颌已经完全是青年人利落而挺拓的样子——其实身形上更明显，长高了，并且壮实了。以前他刚到自己鼻尖，现在已经几乎相当了。
　　“小刘，给负责人发消息，说我们直接开车过去，不去车站和他们集合了。”谭知静突然说。
　　“啊？”
　　谭知静不再说话了。小刘反应过来，忙压低声音应了一声，拿出手机发消息。
　　高速走得异常的顺，停车场离入口也更近些，反而是他们这辆小车先到了。谭知静支小刘去买水，他则坐在车里看余初睡觉。
　　但是车停下来后，余初睡得就没那么沉了，没多久就醒了过来。他慢慢地睁开眼睛，还有些迷糊，慢吞吞地转头看向旁边，对上谭知静并不回避的视线。
　　那双朦胧的眼睛顿时睁大了，又忙装回困倦的样子，用同样假装出来的含糊的口吻问：“到了吗？”
　　谭知静说：“到长城脚下了。他们坐火车的正从车站往这边走，我们等他们一会儿。”
　　余初这下连装都装不出来了，坐直了身子看向窗外，接受这个事实后，转过头来，问谭知静：“小刘呢？”
　　“我让他买水去了。”
　　“哦……”余初支吾一声，从脚底的书包里拿出两瓶矿泉水，“你渴了？”
　　谭知静顺着他的话应下来，余初把水递给他。
　　“能帮我抽一张湿巾吗？”
　　余初刚睡醒，确实反应有些迟钝，睁大眼睛带着疑问地看着他。但谭知静已经倾过身来了，一条胳膊斜横到余初胸前，把副驾前面的储物箱摁开，里面有一包湿巾。
　　可是谭知静没有去拿湿巾，也没有把手臂移开，余初被他困在座位里。
　　谭知静扭头看着他，余初忽闪着睫毛躲避着，脸也朝向旁边。于是谭知静看见他绷紧的侧颈，还有那干净的皮肤上冒出来的细细的敏感可爱的小疙瘩。
　　横在余初胸前的手臂移到副驾的椅背上，谭知静的上半身完全转了过来，像是把余初围在自己怀里。
　　车里如此安静，两人越发急促的呼吸声无从遮掩。谭知静握在椅背上的那只手抓紧了，微微离了座，另一只手撑在方向盘与副驾之间的操作台上。
　　余初在他将要挨上时，把手挡在自己唇前。这时小刘也回来了，猛的拉开车门，喧闹的人声与小刘的声音一起灌进来：“景点的矿泉水果然贵啊！”
　　余初转过头，笑着问他：“多少钱？”
　　谭知静从六年前回到现实。


第75章 孩子
　　余初把自己藏进人群里去了，谭知静想看他，就得从一堆人里找。
　　但他心里没有不舒坦的感觉，依然是愉悦的。他看见余初用学生证买到半价票，同关系好的同事炫耀，一脸欢畅的笑容，就也不自觉地跟着笑起来。
　　谭知静心里有种奇怪的感觉，看见余初和自己的员工打成一片，看到所有人都喜欢余初的性格、认可余初的能力，竟有一种难以言说的欣慰与自豪。尽管他其实很清楚，余初的优秀和他并没有什么关系：过去没有，现在没有，未来可能也没有。
　　他得不停地提醒自己，也一直在被提醒：他弄丢过一样东西，就很有可能再也无法拥有它，即使它再次出现于自己面前。
　　长城上游客不多，不用人挤人地欣赏人脑袋，能真正享受到景区的美妙之处。他们没有坐缆车，计划是全程用脚走，原路去原路回。路线中间选了一处歇脚点，如果有谁体力不支，就在这个歇脚点休息，等着别人返回来，然后大伙一起回市里。
　　原来余初背的那只大书包里不仅装了矿泉水，还装了卤味。谭知静想起他以前就是这样背着书包去这儿去那儿，即使只需要带一件外套出门，也习惯先把外套装书包里，再背上书包。
　　余初从书包里又拿出了好几个保鲜盒，跟大家分享鸭舌头、鸭脖、鸡爪、鸡胗之类，比人事准备的零食还受欢迎。
　　人事的小伙子拎没发完的雪糕，走到谭知静旁边，请他拿一支。谭知静真不爱吃这个，但眼看着剩下的几支已经有融化的趋势了，就挑了一个看起来不那么腻的口味。
　　小伙子又去别处推销了，问谁还想来第二支。
　　小刘要了一支，还要替余初拿了一支。余初摆摆手拒绝了，说自己胃不好，不能贪凉。
　　谭知静咽下一口又凉又甜的东西，感受着这东西如何经过自己的食道，再落进胃里。他的胃最近几年已经养回来不少。他不知道余初的胃是怎么坏的。
　　旁边有人喊了一声：“谭总！”
　　谭知静转过头，公司负责拍照的女孩儿冲他举起相机。他停下脚步，看眼手里的雪糕，无奈地举在手上，眼睛看向镜头。这照片可能会登到公司的网站上。
　　拍完几张，谭知静发现许多员工都停下来看他拍照。余初也停下来了，和其他人一起看向他的方向，见他看过去，冲他自然地笑了笑。
　　“小刘，余初，你们几个年轻人一起拍一张。”他朝那个方向说道。
　　被他点名的几个迅速站成一排，拍照的女孩儿选了个好景，给他们拍完，又单独给余初来了一张，大家都善意地笑起来。
　　女孩儿给余初拍完后，余初也给她拍了几张，因为她一直给别人拍，自己还没有照片。
　　女孩儿站到他刚才站的位置，笑靥如花地看向相机后面的人。
　　拍完照，余初放慢了脚步，等谭知静赶上去。
　　“你不会觉得我要在你公司搞办公室恋爱吧？”余初脸上带着浅浅的笑容，低声问道，“你们公司允许办公室恋爱吗？”
　　谭知静笑了笑，没说什么，和他并排往前走。两人默契地共同加快脚步，慢慢将其他人都甩在后面。
　　谭知静突然开口：“我前妻是拉拉，跟我是形婚。我们各自应付完家里就离了，已经没联系了。”
　　余初吃惊地看着他，半晌都反应不过来，没想到他能这么坦率。
　　谭知静不免有些得意。自打再次见面，余初总是装出一副不太在乎的样子，这会儿终于被他吓住一回了。
　　“我那天听见小刘跟你胡说八道了。”他又说。
　　余初悻悻地缩了下脖子，可实在觉得好笑，咬着嘴唇使劲忍着，把脸扭过去不让他看见表情。
　　谭知静也笑着，“是不是特别想问混血小孩是怎么回事？憋坏了吧？”
　　余初笑得不行了，转回脸来，问他：“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
　　“真的，不过不是婚内生的，是离了以后。我们有共同认识的人，就传开了……那个混血小孩儿确实长得挺可爱的。我们当时闹了些不愉快，不能说对方是故意的吧，但大概，可能，确实存了几分故意给我添堵的念头，或者说，因为想给我添堵，所以有了这么个想法，就实施了。”
　　“你干什么了，这么遭人恨？”余初问。
　　谭知静觉得惊讶，“你就这么确定是我先做了什么？”
　　余初轻轻地哼了一声，撇开了眼。
　　“那一对儿想要小孩儿，最开始约定的是，我和其中一个形婚，并且提供精子，因为我看起来基因还算不错——”
　　“你基因不错吗？爹是同，妈也是同，孩子是同的概率会不会高得离谱？”
　　“你还想听我说吗？”
　　“……你继续。”
　　“她们想着，由我来供精，既方便、又隐秘。当然，不需要上床，是用别的方法——”
　　余初有些尴尬地打断他：“你不用说那么细。”
　　“那长话短说，办完婚礼以后，我后悔了，不想当这个供精者了。这就成了一个导火索，第一个矛盾一出现，其他小矛盾就也跟来了，还有两边家人的事，还有她女朋友那边，总之人一多，事就多，直到最后离的时候，就已经闹得非常不愉快了。”
　　余初沉默着，谭知静等着他点评。
　　“真够麻烦的。”余初最后给出这样评价。
　　谭知静心里一轻，笑起来，“是啊，真够麻烦的……不过也不算白心烦一场，我现在是离异身份，总算轻松了。”
　　余初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含义不明地叹了口气。
　　“你当时为什么后悔？我记得你挺喜欢你姐家的小孩儿的，有一个自己的孩子不好吗？又不用你亲自生。”
　　谭知静对他的用词无可奈何，笑着摇了摇头，“这事是我欠考虑。一开始没细想，觉得无所谓，觉得这个孩子反正不会在我眼前长大，也不知道我是谁，和我没什么关系。但是后来真要实施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我真的不想要，即使没有感情连接也不想要。”
　　“为什么？”余初还是不理解，如果没什么关系，更不必那么介意。
　　谭知静深吸了一口气，把那句话说出来：“因为我觉得自己好像有过一个孩子，但是我没有好好对他。”
　　余初脚下顿住，看向他，巨大的震惊过后，眼神迅速复杂起来……又是那种压抑着恨意。
　　谭知静也停下来，接受这种目光的凌迟。他看到余初其实还在克制，忍得把牙齿都咬紧了，脸颊的肌肉紧绷着，微微颤抖。谭知静看见余初的胸膛起伏得越来越剧烈，下意识握住余初的手腕。
　　余初甩开他，背着大书包向前奔去，隐没进秋游的人流里。


第76章 忘不了吗
　　谭知静的脚步渐渐慢下来，最终停住，站在这古老防御工事的垛口前，望着远处的青山发呆。
　　余初跑得太快了，但如果他真要去追，未必追不上。
　　他只是觉得余初起码暂时不想看见他。
　　余初曾经对他说：“谭知静，我讨厌你。”
　　很快有员工赶上来了，喘着粗气同他打招呼，问他怎么不继续往上爬了。谭知静说累了，不想爬了。
　　这次活动的负责人也爬到了，一脑门的汗，告诉他大家都没想到爬长城这么累，可能不少人晚上都不想跟着一起去吃饭了。
　　谭知静想了一会儿，说：“你去说一声，晚上的饭局也是自愿参加，不想去就不用去了。”
　　负责人可能是看出他兴致不高，忙笑着说：“有家室的可能想早点回家，但是那些年轻单身的肯定都愿意去。”
　　谭知静也笑了笑，说：“但愿吧。”
　　他又在垛口前站了一会儿，继续往上走。路面越来越陡，越发难走。
　　余初从上面下来了，他应该是登到最高顶了，也许还和“不到长城非好汉”合了影。他的脚步依然十分轻快，只是脸上稍微有些泛红，应该是运动加上日晒共同的作用。他依然不见疲惫，走在一众辛苦攀登的上山者和疲乏不堪的下山者之间，显得志得意满，神采飞扬。
　　他们离着很远就看见了彼此，各自走各自的路，不时隔着人群相互看上一眼。这种遥遥的相望显得十分沉默。
　　“慢一点，这段陡，地也滑。”余初走到近前时，谭知静忍不住说，他刚刚已经见过因为下山不谨慎而摔跤的。他忍住了没有说下山太快容易伤膝盖。
　　余初步速不变，从他身旁经过时，眼神向下朝他的双脚瞟了一眼。谭知静觉得自己应该没看错，他在余初的眼神里看到了轻蔑，一种年轻对衰老的轻蔑。
　　他只适应了余初看向他的眼神里带有憎厌，现在还得学会适应在那张脸上看到轻蔑。
　　回去的时候，余初和大部队一起坐的火车。他也参加了饭局。
　　到了饭桌上，人数少了近一半，年轻人的比例明显提高了，气氛也更热闹起来。
　　余初和小刘还有另外几个研究生、刚入职没多久的年轻同事坐在一起，脑袋凑到一块儿看白天拍的照片，有说有笑。吃到后面，他们还玩儿起酒桌上的喝酒游戏。不是谭知静以前在饭局上会的那些老套的划拳、行酒令，而是年轻人新颖的小游戏，考验运气和反应速度，轻松愉快，输了就只喝一口，输得最厉害的那个加起来也只喝了两听啤酒，完全没到被灌酒的程度。
　　谭知静早就放下了筷子，看着他们玩儿，正因为他表现出纵容，员工们才玩儿开了。等到所有人都吃饱了、玩儿够了，他就又去了趟洗手间，打算在离开前再洗一下手。
　　洗手间门口有服务员帮忙开门，这点很好。
　　他向帮他开门的服务员颔首致谢，正要往里走，余初的声音从后面响起来，嬉笑的语气：“你又要洗手！”于此同时，那一整个人也扑到他背上，闹着玩儿似的两只手把着他的肩膀，推着他往里走。
　　谭知静被他推着往前，回过头看他。
　　离得这么近，都能闻到他呼出来啤酒气味。他还是比自己矮一些，这会儿也低着头，只能看到他的发顶，但谭知静知道他此时双眼喝得亮亮的，脸颊也有些发红，介于清醒与微醺之间。他此时突然的亲近就是微醺下的作用。
　　两人紧贴着走进洗手间，余初笑嘻嘻地松开手，转头进了隔间。
　　谭知静看着关闭的隔间的门，察觉到自己这样发愣十分不雅，便去洗手。
　　不一会儿，余初出来了，和他并排站着，在另一个水管前洗手，一边洗一边扭着头对他笑，说：“你不会是因为这里的洗手间有人帮忙开门，才定的这儿吧？”
　　谭知静也看着他，说：“这种包间里不带洗手间的酒楼，价位上去了，洗手间的门外就肯定有服务员。”
　　余初撇了下嘴，加快速度洗完，然后抽出一张纸巾擦手。这里的洗手池下方也备有干净的毛巾，但他更习惯用纸巾，觉得更干净。
　　谭知静也洗好了，自动出水的水管，不用他用胳膊肘去关。他也去抽纸巾。余初突然手快地帮他抽出两张，谭知静手上顿了一下，接过来，说：“谢谢。”
　　“我看看你的手。”余初侧过身来。
　　谭知静用纸巾在右手的手心和手背上贴了两下，吸走大部分水分，然后摊开掌心。
　　余初看了一会儿，说：“手背呢？”
　　谭知静就把手翻过来，露出更可怖的手背。
　　手背，余初看得时间更长一些，然后抬起头，问他：“怎么会这么严重呢？”
　　“洗太多次，皮肤油脂流失太严重。”
　　“手霜不管用吗？”
　　“有伤口了，就不能用手霜了。”
　　“那你应该一直坚持用手霜，就不会出现伤口，也就不会越来越严重。”
　　“……你说得对。”
　　“那为什么不用我给你的手霜了？你不是说好用吗？”余初紧紧盯着他。
　　不管余初用什么样的眼神看着他，谭知静都不会回避，但同时他也不会回答。因为答案显而易见，迟来的珍重，说不出口。
　　“你不会这么多年一直都没忘了我吧？”余初突然又笑起来，带着几分不可思议的表情。
　　“你不是也没忘了我吗？”谭知静反问。
　　余初笑得更开朗了，好像过去那些都不算什么，“我不是说这个……我又没失忆，你还是我初恋，还甩了我，我肯定忘不了啊。我说的‘忘’是别的意思，你明白吧？”
　　“嗯。”
　　“‘嗯’是明白还是没忘？”余初学他之前说的一句话，但没有等他的回答，自言自语似的笑着抱怨道：“你看你，还是这样，一说你自己的事就特别惜言——我先回去了，你别老是洗手了，控制一下自己。”
　　谭知静目送着他又像是一阵风似的旋出去，低头端详自己的手。


第77章 不一样
　　游长城后，余初和谭知静相安无事了几天。其实也不能算是完全的无事，谭知静似乎当完美老板当上了瘾，开始时不时在晚八点以后为留下加班的员工叫外卖，有一次周末的下午还为去公司的员工叫了蛋糕外送。
　　和余初邻座的一个年轻同事有天问他：“你觉得咱们谭总脾气怎么样？”
　　余初说：“冷。”
　　同事问：“是不是外冷内热？”
　　余初耸了下肩膀，说自己是新来的，不知道。
　　同事陷入沉思。
　　“怎么了？”余初主动问。
　　这同事和余初处得不错，也因为余初表示过实习结束后不会留下来，算是公司的局外人，便对他说了实话：“你知道之前公司有个实习生，姓齐——”他等余初表现出了然的样子，才继续道：“你知道他是吧……我欠过他一个人情，现在得还了。”
　　“要怎么还？”
　　同事有几分难以启齿地说：“他在朋友圈看见我们去长城那天的照片了，问我们什么时候还有集体活动。”
　　“他要干嘛？”余初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他不会是想去堵咱们谭总吧？”
　　同事为难地点点头。
　　余初语重心长道：“这种事可不能干啊。向别有用心者泄露上司行踪，还是涉及老板的私生活……这个有点儿危险啊。”
　　同事一脸的凝重，“那可怎么办……我欠人家的，也不能不还。”
　　“你欠他什么人情了？”
　　“小齐他父亲是医生，我家里有人得了急病，是他父亲救回来的。”
　　余初拖着长音“哦”了一声，大概猜到那个小齐和谭知静是攀的什么亲了。
　　“那确实是个大恩情……你打算怎么办？真要为还他这个人情拿自己的工作冒险吗？”
　　“拿工作冒险？有这么严重吗？”
　　余初轻轻一笑，“我真不觉得谭是脾气好的人。”
　　“我是看他最近……”
　　“看他最近挺反常吗？他以前是什么样的？”
　　同事听他这样一说，陷入了沉默。
　　余初发觉人们经常犯这样的错误：看到某个人不同于平时的举动，就以为是看到了他隐藏的另一面，而不觉得这只是一种反常的偶然。就像他总是回味谭知静曾经仅有的几次坦诚与深情，而故意忘掉多数时候他是什么样子。
　　“我有个办法，你听听看，可能比你直接告诉小齐咱们下次上哪儿团建要好。”
　　同事知道他聪明，催他快说。
　　“你有谭总微信吗？”
　　“有。”
　　“下班以后你发条朋友圈，说你周末约了两个同事去K歌，问还有谁想去。如果谭总也去，你就跟小齐说一声。只要小齐不出卖你，就是偶遇。咱们单位旁边那家KTV挺有名的，附近大学的学生也常去玩儿，在那里碰上怀疑不到你头上。”
　　同事瞠目结舌，把思路捋顺后，问他：“那我约哪两个同事比较合适？”
　　余初笑着指指自己，又指指不远处的小刘，“我们这几个单身的都能跟你去。你要是愿意，在人事那边再找一两个，他们部门的人平时和谭总交流多，谭总要是没看见你朋友圈，就让他们出面去请，就说不少同事都想去，加强公司内部团结，没准还能蹭谭总请次客。”
　　同事呆愣了两秒，又问：“谭总有可能参加吗？我们以前也有下班以后约着去K歌什么的，谭总从来都没参加过。他对我们的活动也从来都不关心。”
　　“你刚还说谭总最近转性子了呢，试试呗，万一他现在喜欢这些东西呢？”
　　同事被他说服了，还说多亏自己问了他一句，感谢他拦住自己走险棋。
　　余初笑着说“不用客气”，在心里也谢了谢他。
　　到了那个周末，余初在公司里补齐了工时，晚上和那几个同事，连同转了性子的谭总一起去了KTV。谭总果然主动请了客，要了大包房。
　　一开始他们坐得相隔比较远，两人都不唱歌，都坐在沙发上，一个在这头，一个在那头。
　　谭知静看到余初不时地发呆，虽然他依然保持和同事互动，为唱歌的人打节拍、喝彩，但那些都是应付，发呆时才是真的投入，偶尔也会往自己这边一瞥，眼神沉郁。
　　这样坐了些时候，谭知静站起身朝余初走过去。余初仰着头看着他走近，脸庞在包间的彩光里变幻着颜色，双眼也闪烁着诡幻的色彩。
　　这时谭知静想起来了，他和余初第一次见面时也去了KTV。
　　那时候的余初可以随心所欲地躲进一个安宁的角落，他不需要和任何人说话，戴上一副大耳机，就没人敢打扰他。
　　谭知静坐到他旁边。这里这么吵，想说话，理所当然就要挨近些。谭知静斜过身子，微微偏着头，嘴靠近余初的耳朵，像是和余初说悄悄话，问道：“你以前天天戴着耳机……听的什么歌？”
　　余初像是要躲避这种近距离，缓缓地向后靠进沙发里，不做声地看着他。谭知静等了一会儿，忽然觉察到异样，离得更近了些，在余初那五光十色的眼里看到一层泪膜。
　　谭知静心上像狠狠挨了一鞭子，喉咙里一阵痉挛式的酸胀。
　　“是我说错话了吗……”谭知静问。
　　余初忍痛一般皱了下眉，猛地伸出手，用力推了他一下。
　　谭知静险被推个趔趄，有些狼狈地扶住沙发，再看过去，在那张脸上看到混合着怨恨与伤心的表情。他迟疑了一瞬，站起身躲开了。
　　没过多久，小齐就来了。谭知静惊讶过后赶忙迎出去，怕余初看到后会更不高兴。
　　他把小齐带到偏僻的角落，看到对方的嘴巴一张一合，脑子里盘旋着余初刚刚的表情，之后是重逢后的每一个表情。
　　“谭哥，你到底怎么想的？就和我试一下，你要是真的不喜欢，我以后绝对不再缠你。”
　　谭知静转回眼前，看着面前这张年轻的脸，受伤而急迫，整个人散发出浓郁的、勇敢的、不计后果的热情。
　　谭知静感到深深的抱歉，说：“我不想、也不能和你做这种感情试验。不要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没有结果。”
　　“谭哥，我想要的不多，我就是希望能陪在你身边，哪怕就几星期、几个月……”
　　小刘大呼“谭总”的声音解救了他，小齐停住口。
　　谭知静从角落里走出去，喊住乱跑乱撞的小刘，问他有什么事。
　　小刘朝他跑过来，手里拿着一只手机，说：“谭总，您的电话。”
　　这不是谭知静的手机，他的手机一直在他兜里。
　　他接过电话，“喂”了一声，听见余初的声音：“这样能帮你解围吗？”
　　谭知静朝小刘打了个手势，让他先回去，又朝旁边走了两步，避开小齐，说：“能。”又说：“谢谢。”
　　电话里安静着，小齐往这边追了两步，看起来像是要等他把这个电话打完。
　　“你说。”谭知静对着电话里说。
　　“……我说什么？”
　　“就说刚才没说完的那件事。你是因为不满意我刚才提的，还是有别的原因？”谭知静用假装在谈报价的语气说。
　　余初就在这条走廊的另一头，他眼前是一扇玻璃窗，能看到外面车水马龙的街道。
　　“因为别的。”
　　“能细说吗？”依然是那样公式化的语气。
　　这样的语气反而让余初感到熟悉、亲切。冷淡，冷静，冷漠，这才是他熟悉的谭知静，穿过六年的岁月，再次高高在上地站在他面前，用那双性感的、难以点燃的眼睛俯视着他，赏赐给他一星半点儿。就那可怜的一点儿，就已经是他有生以来得到过的全部。
　　“我以前也是这么骚扰你的，是吗？到处围追堵截你……你那会儿是不是特别烦？烦得没办法了，所以答应。”
　　他等了一会儿，才听见谭知静在电话里说：“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年纪不一样？性格不一样？身体不一样？三十二岁的你不像二十六岁的你那么x欲旺盛？二十一岁的小齐不像十八岁的我那么没底线地接受你在床上的一切要求？你已经老了吗，谭知静？怎么不找个人谈恋爱了呢？你说的谈恋爱，和炮友其实根本就是一回事吧？你后来找到比我更迁就你的床伴了吗？我是你最后的那点儿可怜的青春吗？”
　　“不一样是说你当时比他更过分。但是我愿意接受。那阵子我对饭局都没那么反感了，希望你也能出现，或者希望能接到你的电话，说你就在外面。如果你没有出现，我会失望，所以我把钥匙给你，希望在饭局以外的地方也能看见你，希望你不打招呼就来找我。如果你觉得我对你不够周到，我认为也有时间不充裕的缘故。现在我有时间了，只要你愿意，我随时恭候，我希望能补偿你，直到你满意为止。”
　　余初紧紧握着手机，闭上眼睛靠着墙。他知道自己想要扮演成和谭知静一样的人，就不该总是露馅。但是他忍不住了，快要憋疯了。就算是一条狗，吃过新鲜的肉，之后又不让它吃了，虽然倒也没饿着它，可是六年了，连口骨头渣都不给它尝，这会儿突然被它舔到肉腥味儿，怎么可能忍得住不狠狠咬上一口？
　　“你说这些话不怕被旁边的人听到吗？这些话听起来可不像是在谈生意，谭知静，你装得不像。”
　　“那我换个地方。你愿意和我面谈吗？”
　　“行，去哪儿？”
　　“等我消息。”
　　很快，余初用小刘的手机收到谭知静的短信：“我车里。”
　　他把这条短信删除，就像他从前每次回家前，都把和谭知静的通话记录与聊天记录删除，不让任何人看见。他回包间把手机还给小刘，又去洗手间洗了下手，朝KTV外的停车场走去。


第78章 不知道了
　　谭知静坐在后车座上等着他，余初拉开车门坐进去，刚关上车门就被拽进怀里。余初晕眩在谭知静那令他疯狂着迷的气息里。
　　拥抱一上来就是禁锢的方式，最令余初失魂的那种。下巴被轻柔地托住，推上去，露出脖子。温热的薄唇贴上来。余初在谭知静怀里发起抖来，像是憋着尿的小狗，主人加班回来晚了，夹着腿瑟瑟发抖。
　　有种要憋不住的感觉。余初开始害怕，他身体上并没有留下那个毛病，此时要失禁的感觉却如此强烈。
　　他恐慌地呻吟起来，却将谭知静抱得更紧了，双腿也紧紧地夹起来，全身都不知道要怎么办。
　　谭知静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手从余初的下巴移到鬓侧，却停住了。他想要用力地揉搓那片皮肤，可他的手如此肮脏而丑陋，最终停在余初的脸旁。
　　如果是六年前的谭知静，不会仅仅只是托住下巴。
　　他会毫不犹豫地钳住它，掐得生疼，会用单手掌住自己的脸，让自己抬头，把最脆弱的喉咙完全露出来，毫不怜惜地咬上去。他会迫使自己张开嘴，会让自己吐出舌头，会咬，会捏，在自己身上留下残忍的手印。
　　不肯摸上来的这只手让余初清醒过来，这是此刻的谭知静，不是当年把他变疯的那个。尽管他看起来似乎和从前没什么两样，实际上已大不相同。
　　余初也问自己，还爱他吗？自己爱的是从前那个，还是连同现在这个一样爱？
　　这种问题实际上没有任何意义，他只是看着谭知静，闻着他的气息，就已经完全地神魂颠倒了。
　　余初扶着谭知静的肩膀让他坐回到座位上，自己则倾过身去。他的鼻尖在谭知静的脸颊上掠过，压抑着呼吸，以防被看出有多饥渴。舌头在口腔里悄悄地蠕动，连带着嘴唇一起蠕动，口水大量地分泌出来，再偷偷地咽回去。
　　他终于忍不住将嘴唇贴到谭知静的脖颈上，刚尝到就忍不住把舌头也伸出来，还有牙齿。
　　他自己都受不了自己，掩饰地低下头，委顿下去。谭知静的手落在他的头顶上，掐住他的后颈，用喑哑的声音喊他：“余初，初初……”
　　余初趴在他身上偷偷吻他的衣服，一颗一颗往下，吻他的扣子，手里攥着他衣服的布料，隔着衣服咬他的肉，身体感受到痛苦似的将额头抵在他腰腹上，无从发泄地辗转。
　　他猛地抬起头，看见谭知静的眼睛终于又被他点燃一次。他再一次地将自己燃尽，才把那双眼睛点燃。谭知静痛切而爱怜地看着他。?余初想把他吃掉，吃进肚子里，让他永远停留于这个燃烧的眼神里，他就再也不会让自己难过了。
　　“我帮你弄，好不好？”他轻轻吻谭知静的嘴角，再一次往下吻，蹲下去。那只手一开始掐在后颈上，后来按到后脑勺上，一开始也并不是要阻拦，后来也不是希望他更深一点。
　　舌头也可以像嘴唇一样吻，喉咙也可以像舌头一样舔。谭知静曾经托起他，让他摆脱性所附加的权力。他从此自由了，可性也因此变成了一件无聊的东西，用来了解、比较、解乏的普通的行为。
　　这么多年，这么多人，换过学校、换过同学、换过许多环境，他见过那么多人，未必就没有合适的。
　　如果他真的愿意好好地去谈一场恋爱，未必不能成功。
　　可他能怎么办呢？他们都不是谭知静。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谭知静。
　　他已经没法想象如果没有遇到谭知静，自己现在会是什么样子。谭知静不仅改变了他这个人，也改变了他的整个世界。如果没有谭知静，就没有他。
　　只有在谭知静身上，性又变回一个复杂的东西。它是孤独，是痛苦，是无尽的奢望，也是不再孤独，不再痛苦，是心满意足。
　　余初替谭知静擦干净，帮他重新系好。
　　谭知静一只手搭在额头上，看着余初打开车门出去，走到停车场外的灌木丛前，弯下腰咳了几声，像是想呕出来，但是没有成功，就直起身，用手背抹了下嘴角，又低下头，在衣兜里摸了摸，空着手出来，不知道是要找烟还是手机。
　　每个动作都像是有特别的含义，谭知静看得错不开眼睛。
　　余初的那只手摸了个空，举到眼前，手指捻了捻，然后转头看向车里。他的手机在谭知静那儿，烟，谭知静大概也有。
　　他以前不会抽烟，也不会这个。谭知静说他是喉咙太敏感，从舌根就开始敏感，所以做不了。六年，不短，一切都会变。六年前从来没有做成功的，如今已经很擅长。
　　他现在有些后悔了，如果谭知静不能接受他这个改变，他该怎么办？他刚刚那么卖力，甚至可以形容为卖弄。他那么想要谭知静快乐，又想要他不快乐。谭知静按在他脑勺上的那只手，用力时让他痛，虚弱无力时也让他痛。谭知静对他笑时他心里畅快，谭知静眼里显出痛苦时他也畅快。
　　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他那些计划、目标，在阴暗处坚如磐石。然而它们遇到谭知静，就是影子遇到光，全不见了。他现在到底想要什么？他不知道了……不是因为空荡荡而感到茫然，而是各种激烈的情感在打架，怕是要把他的精神世界变成战场，变成废墟。该怎么办？
　　余初又不知道了，知静哥哥能不能知道？


第79章 让我满意
　　余初不想在这儿待着了。这里离谭知静太近，他受不了，但脚下刚旋出一个小小的弧线，谭知静就喊他：“余初！”
　　余初回过头，看见谭知静把这边的车门打开了，用手挡着，等他上车的动作。那条胳膊这样张开，眼睛也望着他，像是一个等待他的怀抱。
　　余初慢慢走过去，双手抬起来勾住车顶，弯下腰问：“你带烟了吗？”
　　谭知静抬眸看他一眼，回身从车里翻出一盒烟，还有一只打火机，然后坐回来。他没有再看余初，微垂着头将烟盒横过来轻轻一磕，就有一支香烟从烟盒里冒出来。
　　余初看到他直接用嘴将这支香烟衔出来，用打火机点燃。他只能看到谭知静的发顶，看不到他的脸，但他对那张脸上的每一个神态、眉间的每一丝变化、唇角的每一缕波纹，都了然入心。那是多少次被注视的衔烟与点烟，由眼睛进入到心里，再刻进灵魂中。
　　谭知静将烟点燃，用两根手指把这支香烟夹着，从自己唇间取出来。夜晚掩盖住谭知静手背上的裂口，他看起来就像六年前一样。那双天生冷质性感的眼睛扫过来，看着余初。拿烟的手抬高了，等余初自己来取。
　　余初心甘情愿受他蛊惑，启开嘴唇去迎接，他双手还勾在车顶上，深深地弯下腰去。那支香烟停在半路上，他就更深地弯下腰去，刚能叼住时，那支烟后撤，他就去追，又后撤，就再追。一直追到谭知静没有拿烟的那只手握住他的后颈，轻轻地往下按。他的嘴唇碰到谭知静的嘴唇上了。之后谭知静的舌头也伸了进来，他难以自控地缠上去。
　　这样吻了一会儿，余初忽然站直了身子，剧烈地喘了几口气，把燃着的香烟从谭知静的手指间夺走。
　　他走到灌木丛前，背对着汽车抽烟。谭知静也下了车，从后面抱住他，鼻尖轻蹭他的鬓角，余初能听见他借着呼吸在自己鬓边嗅闻的声音。
　　“你不怕被人看见吗？你员工就在里面呢。”余初夹着香烟的手朝KTV的大门指了一下。
　　“你说你不知道我们以前是谈恋爱还是约炮，你是真的想问，还是故意那么说？”谭知静低缓的嗓音响在他耳边。
　　那支夹在指间的香烟停在半空中，一点橙光在城市斑斓的夜生活里闪动。
　　“你猜。”余初从他怀里轻轻挣脱，转过头浅笑地看着他。
　　“你现在对我还有感情，还是不甘心？”谭知静又问。
　　一团烟雾猛地喷到谭知静脸上，让他迷了眼。
　　等他重新能睁开眼睛了，看见余初似笑非笑地瞧着他，“你现在怎么这么多问题？而且凭什么老是你问我，你怎么不说你自己？”
　　“我爱你，余初，过去爱，现在也爱。”
　　说完这话，谭知静的心脏狂跳起来，眼底也剧烈地发烫。这反应让他自己都吃惊，唇齿吐出陌生的字眼，他自己都没料到竟会引发这么强烈的感情。
　　可是听的人没有被感动，反而因他的话显出深深的怨怼，胸口随着急促的呼吸剧烈起伏，谭知静读得懂，这每一次起伏都是在质问和嘲讽他：“如果爱，为什么还分开？”
　　余初借吸烟的动作仓皇地转开了头，看向别处。这口烟像是消失在他的身体里了，过了很久，他才仰起头，向着夜空吐出长长的一缕烟雾。这烟雾在黑夜的灯光里是灰蓝色的，像是可视的幻觉，温柔地翻腾着，上升，消失在他们头顶上方。
　　“要是我以前听见你这么说，得高兴死了。”余初仰着头欣赏自己用烟雾造出的画作。
　　“现在呢。”
　　“好像没有特别高兴。”余初望着昏沉的夜空。过了一会儿，他重新看向谭知静，笑起来，“当然还是有一点儿高兴的。你是第一次跟别人说这三个字吧？”
　　谭知静不再说话了。
　　余初便也沉下脸来，“这就不行了，谭总？这才哪儿到哪儿？你之前又是给我们点餐，又是送奶茶送咖啡的，我还以为你是要追我。合着我又自作多情了？”
　　“是在追你。”
　　“哦，那你失策了，我不吃这一套。”
　　“你希望我怎么追你？”
　　余初举着烟静止了一会儿，声音轻得就像他口中吐出的烟雾一样，“谭知静，你发现了吗？人年轻不懂事的时候，就像我当时那个年纪，很容易一冲动就去做什么，但是嘴巴说不出话，不会说，不好意思说。所以对于小孩子，就不能去看他做了什么，而是要认真听他说出来什么。而像你这个年纪，还有我现在的年纪，嘴巴学会撒谎了，手脚却懒起来，只做护住自己的动作，轻易不肯伸出手。所以对于我们这种大人，就不能再听他说的了，而是要看他做什么。”
　　“你希望我做什么？”
　　余初把烟送到唇间，垂眸深深地吸了一口，烟头飞快长出一大截烟灰，燃到了头。他把烟在谭知静的汽车前盖上捻灭，把烟蒂塞进谭知静的裤兜里，手也留在那儿，隔着布料握住，嘴唇几乎贴上谭知静的下巴，挑衅地望着那双投降的眼睛，说：“带我去你家，看你能不能让我满意。”


第80章 失望
　　谭知静住得离这儿很近，中间还去了趟超市，谭知静说他家里没有那些东西，专门去买了一趟，但统共也没用多久就到了。
　　这是一个洁癖日益严重者居住的地方。整洁到压抑，呈现出一种虚假的视觉效果，色调极度暗沉单一，所有线条都是直线与直角。如果余初不知道住在这里的人是因为厌恶细菌和尘土，一定会以为他内心阴暗。
　　目之所及都是介于深棕色与黑色的颜色，地板都是深棕色的，用了什么不常见的材料，连地砖或地板缝都没有，完整的一片，擦得一尘不染。玄关很长，贴墙摆放了一个长长的黑色柜子，带有一股森严的阻挡意味，脱下的鞋子就放在里面。拐过去之后的客厅则小得可怜，像是从一个房间隔出的一部分。家具少到不像有活人生活在这里的样子，只有占了一整面墙的封装至天花板的黑色柜子，还有一只黑色的皮沙发。
　　皮沙发。
　　没有猫。
　　但余初还是将各个屋都看了一遍，卧室、浴室、厨房，没有鱼丑丑。
　　谭知静把他的鱼丑丑丢掉了。
　　“这沙发挺漂亮啊，买了多长时间了？”他把手放到皮沙发冰凉的靠背上，笑着问谭知静。
　　“……从我搬过来就在这儿了。”
　　“你搬过来多久了？”
　　谭知静略微皱了下眉，需要算一下，“快五年了吧。”
　　余初笑起来，在上面轻轻地拍了拍，“皮沙发确实好，还跟新的一样。”
　　可是如果谭知静喜欢皮沙发，当初就不该跟自己抢鱼丑丑。他想要皮沙发，就应该把猫还给自己。
　　他从来都不敢真指望谭知静一直养着猫，可也没想到他那么早就把鱼丑丑弄丢了。不管猫是送人了，遗弃了，自己跑了，还是病死了，都是谭知静的错。他只有这一个念想了。谭知静还是让他失望了。
　　谭知静这时竟然反应过来，忙说：“鱼丑丑成熟以后开始发情，母猫做绝育手术比较痛苦，我没舍得，就把它放到厂子里养着了。”
　　借口。为他好，自己没法让他快乐，不舍得看他跟着自己受苦，所以把他丢掉，都是借口。
　　说什么都是虚伪的，事实就是，谭知静把他的鱼丑丑弄丢了。自己刚刚才告诉他，不要听嘴里说的，要看实际做的，他还是没有放在心上。谭知静还是再一次地让他失望了。
　　余初摆了下手，“猫是你养的，跟我说这个干嘛——你先洗还是我先洗？”
　　谭知静看看他，又看看那个沙发，犹豫了一瞬，转身去了浴室。
　　到余初洗澡的时候，浴室里面已经暖和了，室内充盈着水汽。洗浴用品和新毛巾摆在最显眼的地方，还有新拆封的牙刷，旁边摆着牙膏、干净的漱口杯。
　　余初打开洗衣机，里面是谭知静刚换下的衣服。洗涤模式已经选好了，洗衣液和消毒水也倒好了，防染色的布也放进去了，但还没开始洗。
　　谭知静现在穿衣的风格和之前很不一样了，他不用再像以前那样每天都穿挺拓的衬衣，洗完还要熨烫。现在他更常穿宽松柔软的衣物，更好洗，也更好晾晒。柜子上为余初准备的干净衣服就是这种。
　　余初把自己的衣服脱下来，也都塞进洗衣机里，摁下开始键。这时他才发现，原来这不是之前的那台洗衣机了。他本来以为是，但摁键时忽然意识到不同。这台只是和之前那台很像，也许稍微高级一些，起码外形更漂亮；也许是同一品牌的相似型号，所以他用起来依然顺手。他本来没要去想这些，是这个比喻自发地出现在他眼前。不知道谭知静如今看他是不是就像他看这台洗衣机一样。
　　余初伴着洗衣机隆隆的声响将自己清洗干净。
　　他走进卧室，谭知静坐在床上，正倚着床头看书，但大概率是在想事情，见他进屋，就把书放到一边了，把套子拿过来，将包装撕开个口子，放到书上。
　　余初朝床对面的墙上看了一眼，依然有一台电视。还是那么会享受。他笑起来，一只膝盖跪在床上，在床尾，做出要往谭知静那边爬的姿势，问道：“谭总，我已经把自己洗干净了，能上你的床吗？”
　　谭知静看着他。在卧室里，谭知静看起来比其他时候更有把握，轻笑了一下，问余初：“现在喜欢玩儿角色扮演？”
　　余初故作的假笑在他的轻笑里寡味起来。不管什么时候，谭知静都是他见过的最性感的男人。
　　余初的视线从谭知静的眼睛移至鼻梁，然后是嘴唇……眼睛总是不敢多看，所以总是在嘴唇上停留得最久，成为他最爱看的部位。之后是喉结，锁骨……第一颗扣子是解开的，把第二颗也解开，去触摸那颗小痣，再也没有见过比这颗小痣更色情又纯情的印记。
　　余初闭上眼睛，连这颗痣都不敢再多看了。
　　他被放倒了，指尖刚触上来，他就咬紧牙，忍住想流泪的冲动。
　　指尖在他脸上轻触，虚假的被人珍爱的错觉。指尖在唇上掠过，蜻蜓点水一般，又像是逃跑，轻点一下就倏然离开，就像他那么果断地离开自己的生活。
　　他看自己那个文身，看文身旁边的刀疤，他用眼睛描绘它们，用指尖描绘它们，微微地颤抖。
　　“这是什么？”指尖最后抚在刀疤上，声音听起来像是被掐住脖子。
　　余初闭着眼睛，“急性阑尾炎。”
　　“疼吗？”
　　余初不知道他问的是什么疼吗。得急性阑尾炎疼吗？还是做手术疼吗？还是疼得走不了路了，妈妈想抱他下楼，可是抱不起来，急得嚎啕大哭，他靠在楼梯扶手上时竟然想起谭知静，想起知静哥哥抱得动他，然后想起知静哥哥不要他了。是在问那时疼吗？
　　“还好。小手术。”
　　手指在那道疤上游移了一会儿，换成吻。
　　余初流下泪来，像是积压多年的泪水被挤出来。快乐与痛苦成了一回事，一起凶猛地到来，再以泪水的形状溢出去。闸门一旦打开，汹涌不可阻挡，眼泪有了声音，变成哭嚎。
　　谭知静紧抱着他，吻他的泪。他们也接吻，谭知静吃掉他的哭嚎，像是要把他的痛苦吞进肚里，转渡给自己，用吻抚慰他的泪腺。所有的抚慰都能发挥作用。这是谭知静在余初身上所特有的功能，就像夕阳染红晚霞那样轻易，转眼就产生令人震撼的效果。
　　余初允许自己短暂地回到六年前的那个房间里，假装是在那张床上，假装鱼丑丑就在外面，假装这就是六年前的怀抱。他躺在这熟悉的怀抱里，享受他在这漫长的岁月里，只有当闭上眼睛、沉进回忆中时，才能重温的那种快乐。
　　只有谭知静能让他如此快乐。谭知静的嘴唇，谭知静的皮肤，谭知静的嗓音。这是独属于余初的快乐，这种快乐是他这六年的坚守应得的补偿。他对着回忆中的谭知静报以六年以前的热情，于是谭知静以为自己丢失的那只白鸥又飞回来了，江水重又能流淌。他也流下泪来，但是余初闭着眼睛，没有看见。
　　过后，余初翻过身蒙住脑袋睡着了。谭知静把洗好的衣服从洗衣机里取出来，晾到阳台上，然后回到床上看余初睡觉。过了一会儿，他和衣躺下来，没多久也睡着了。
　　--------------------
　　再次提醒，余初还谈过别人，后文会有涉及，介意的朋友请止步。TT


第81章 互相折磨（慎入！慎入！）
　　过后，余初翻过身蒙住脑袋睡着了。谭知静把两人洗好的衣服从洗衣机里取出来，晾到阳台上，然后回到床上看了他一会儿，和衣躺下来，没多久也睡着了。
　　大约睡了一个多小时，余初突然惊醒了。
　　他穿回谭知静给他准备的那身，说：“等我洗干净了给你拿公司去，省得再跑一趟。”
　　谭知静坐在床上看他穿衣服，说：“晚上在这儿睡吧。”
　　余初挨个系上扣子，说：“不了，不习惯。”
　　如今的余初令人捉摸不透，像风一样，忽远忽近。
　　谭知静知道他这会儿又到了疏远的阶段。火热过后总是更容易觉得冷，今年的夏天早就过去了。
　　谭知静说：“太晚了，你睡我的床，我睡沙发。”
　　余初笑了，“算了吧，那沙发那么小，你睡得下吗？”
　　他往屋外走，谭知静追上他。余初继续走，步子迈得更大了，想起自己在长城上大步地往前走，那时他在心里想：“如果他这会儿来追我，我就真的一辈子都离不开他了。”
　　但是谭知静把自己留给他的最后的机会也给错过了。
　　谭知静从后面抱住他，一只手绕到前面握住他的下巴，扶着他的脸让他转过头来，两个人接吻。唇齿相连着，余初转过身来，抬起手臂环住他的脖子，两人接着吻倒进沙发里。
　　余初跌进去时，身体在沙发垫的弹性下颠了颠，心里想，皮沙发果然更舒服一些。
　　“我真得走了，再晚就不好打车了。”余初笑着用手挡住谭知静再次吻下来的嘴。
　　“余初，你知道我是什么意思。”谭知静深深地看着他，没法配合他这种调笑的语气。
　　余初还是笑嘻嘻的，“什么意思？”
　　“你愿意做我的恋人吗？”谭知静顿了一下，又说：“你愿意让我做你的恋人吗？”
　　余初脸上的嬉笑褪下去少许，“谭哥哥，你现在脾气变得可真好啊。我本来以为你挺骄傲的呢。”
　　“余初……”谭知静的眼神已经如陈年的薄纸一般脆弱，禁不得碰了，他喊余初名字时都带了请求，“和我好好地说说话，行吗？”
　　余初不敢再看他了，怕自己会心软。他垂下眼帘，考虑此情此景的意义。有好处吗？实际上没有任何好处，对自己、对谭知静，都是痛苦。可他必须得做下去，他必须得给六年前的自己、给鱼丑丑一个交代。只有当下的这个自己，在此时此刻，能做到这件事。
　　下一瞬，他用腿勾住谭知静，说：“再来一次吧，谭哥哥，你还行不行？”
　　谭知静沉默了一会儿，把话都咽了回去，说：“我去拿套。”
　　余初缠着他，不让他走，“就这么着。”
　　他终于能知道这个皮沙发到底能比那个旧的布沙发好多少。
　　于是他再次成为谭知静手里的玩偶，谭知静让他跃起来他就跃起来，谭知静让他陷进去他就陷进去。只有在这种时候，谭知静才能像从前那样用志在必得的眼神看着他。
　　他在谭知静最有信心的时刻开口：“谭哥哥，你刚才问我那个问题之前，是不是还得先问一个别的问题？”
　　谭知静停下来。他已经预感到危险，但还是问道：“什么问题？”
　　“你应该先问问我现在是不是单身。”
　　谭知静要从余初身上离开，余初死死缠住他，用手捧着他两脸，实则是掌控着他的视线，逼他看自己，追问：“你是不是漏了这个问题？”
　　谭知静不再试图离开了。他撑在余初上方，闭上眼睛，说：“我等你单身以后……再追你。”
　　余初用纯真的语气说：“可你还没问啊，你问都不问就说我现在不是单身？”
　　谭知静是心甘情愿被他耍，还是真的怀有一丝希冀？
　　“……你现在是单身吗？”
　　“不是呀！”余初欢畅地笑起来，使劲拉住他，不让他走，问道：“你是单身吗？”
　　“我是。”谭知静说完就彻底从他身上起来了，如果他想离开，余初总是抓不住他的。但余初飞快爬起来，双臂缠住他的肩膀，好像多挽留似的，整个人亲热地趴在他背上，甜蜜地说：“我现在就跟他说分手！很快就能搞定！”
　　他的手机被谭知静放在门口的柜子上，他就这么光着身子跑过去，把手机拿过来，然后兴冲冲地拉着谭知静坐回到沙发上，蜷坐进谭知静怀里。
　　他亲密地与谭知静分享屏幕，手指头在手机屏幕上飞快地一点一点，“给你看看，我分手很有效率的，比你还有效率！”
　　因为谭知静在他眼前演示过一次用手机分手，所以他也要还回来。
　　点开一个对话框，打字：“分了吧。”
　　谭知静看到对话框里之前留言，你家还是我家，你家，我妈这周末回来，下次工作日再换我家，出发了吗，快到了，快一点，想你了。
　　对方很快回复了，把“你家还是我家”推走了，“原来咱俩还没分呢！我以为早就分了呢，你都多长时间没找我了？”
　　“现在分了。”
　　“为什么？你有新欢了？”
　　余初乐了，回头问谭知静：“你算是新欢还是旧爱？”
　　谭知静不说话。
　　余初没趣地转回头来，打字：“你别问了，之前不是说好的吗，谁想分手随时提，不纠缠。”
　　“可是你之前不也说好了，起码能跟我好半年，我刚算了算，是不是还没到半年呢？”
　　余初没有看谭知静，只笑着说：“他说得好像也有道理哎，怎么办？”谭知静说三个月，就是三个月；他说的是半年，怎么办？
　　手机对面的人说：“你看这样行不行，咱俩各方面都那么合拍，你谈你的，但是也不用和我断了。你看我平时也挺忙，不会经常找你，你就等你有时间的时候，或者偶尔有想法了，就来找我一趟。要是你男朋友观念开放，咱们三个一起也行，当然前提是他身体要健康，你知道我挺介意这方面的。”
　　后面这条消息完全在余初的意料之外了。他有些骑虎难下，咬咬牙，转过脸问谭知静：“你怎么想？”
　　他看见谭知静眼睛红了。
　　余初眼睛也红了，轻声问：“这都不翻脸吗，谭总？这么能忍？你是不是有什么毛病啊？以前我对你那么好，一颗真心捧出来，还怕你看不见，自己把它剖开，血肉流一地，你都不在乎。现在我这么对你，我自己都觉得过分了，你倒挺喜欢，成天围着我团团转。你是喜欢被我这么耍着玩儿吗？还是觉得刺激？还是说你觉得这样有情趣？你是不是觉得我现在比以前有魅力多了？以前那个拼了命对你好的余初对你来说太没劲了，是吗？不把你当回事的才好。原来你也喜欢追在别人屁股后面跑啊？”余初的嘴唇抖动着，牙齿打着战，上下牙“咯咯”地磕到一起，他说：“谭知静，你怎么那么贱呢？”
　　说出这句话，木已成舟，余初从谭知静的怀里出来，捡起穿了又脱、脱了又穿的那几件衣服，朝浴室走去。
　　刚走出几步，他猛地被两条铁铸似的手臂抱起来，脚都离了地，世界歪斜过来，一阵天旋地转后，他摔进柔软的沙发里。
　　爬起来的时候下意识往后看了一眼，顿时全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猎食者恢复了他的本性，猎物顿时就承认刚才那些只是虚张声势。他这会儿只剩下逃命的本能了。
　　谭知静抓住他的小腿将他拖回来，一只手按着他的后颈，将他死死固定在沙发上，发狠地问：“各方面都合拍？你那个炮友知道你喜欢这样吗？他知道我一碰你你就浑身哆嗦，我让你怎样就怎样吗？”
　　他似乎是要故意折磨余初，也可能只是太爱他了，松不开手。他一松手，余初就会跑，就会有别人接住他，接住那片江水与海鸥。
　　余初的脸贴着皮沙发呜咽着，“我想上厕所。”
　　……谭知静一开始也吃了一惊，但随后就接受了，将余初从闹了水灾的沙发上抱下来。
　　直到这会儿他才发现余初没有发出声音，赶紧拨过他的脸，看见他耷拉着眼皮，眼睛里面一丝光都没有，就像是死了一样。
　　余初用濒死的神情说：“谭知静，我恨你。”
　　--------------------
　　上一章的四个问题，两个保持开放吧，“x不是爱”那句，因为修文删了，原句是那个不是爱，余初打开自己。因为两人在这方面非常合拍，但是谭知静还是离开了，余初认为离开就是不爱（在余初的世界，不够爱等于不爱），所以x不是爱，分割开来。而自由过后是什么？大家有不同的理解。我的理解是，对于余初，首先是解脱、释然、狂喜，然后就是迷茫。有点儿像“上帝已死”，上帝死后，人们自由了，可是失了信仰的人要怎么生活？旧的打破了，新的还没建起来，要怎么找方向？因为余初自觉不自觉地活成了谭知静，所以他用谭知静（过去）的方法去探寻。


第82章 冷静一下
　　余初逃走了，不顾身后的痛苦、发了水灾的沙发、流了一地的尿液。
　　他把自己制造出来的没法收拾的一切全都留给谭知静。
　　他头也不回地逃跑，关上门，把谭知静和那些东西一起关在那间棺材一样的房间。
　　余初觉得自己要受不了了。感情，不管是哪一种，都那么猛烈。他以前极为肯定，没有人能像他一样，如此炽烈地爱着另一个人。但他也会怀疑，是不是他身边的每一个同学、每一个同事，在无人观看的房间，心中也会产生这种骇人的情感，只是不让他知道。否则，为什么偏偏只有他的感情那么凶猛呢？
　　人的情感怎么能那么凶猛呢？把他整个人，还有他的整个人生，都吞噬掉了。他觉得自己要承受不住了。
　　六年前他可以，现在他竟然感到恐惧。需要燃尽自己，才能点燃谭知静。他现在竟然害怕那种被灼烧的感觉，刚从皮肤开始，就已经怕疼地瑟缩躲闪起来。
　　余初忽然想，难道自己已经老了吗？十八岁的他第一次站在谭知静面前，那时他太年轻。二十四岁的余初第二次站在谭知静面前，就已经太老了吗？
　　知静哥哥是始终站在原地的人。他以前一直怨恨谭知静那天只是站在原地，没有追上他。可是谭知静在原地站了六年，余初突然想到，这种持久的站立，算不算是一种持久的等待？知静哥哥是不是一直在等他？
　　可余初马上又想起来，自己已经离开了。他忽然记起来，总是自己先离开的。十八岁的那个暑假，他每天的起点和终点都是谭知静。十八岁以后，他由谭知静出发，开启他的探寻，有那么多问题需要他去探索，有那么多陌生的事件需要他亲自去体验、去找答案。可是走了那么久，永远都是那一个答案：没有人是知静哥哥。
　　知静哥哥等着他，可他已经走得太远了。他竟然对谭知静说出那样的话。余初竟然对知静哥哥说出那样的话。
　　谭知静托老厂子里的熟人给鱼丑丑拍了段视频，发给余初。鱼丑丑今年秋天刚下了一窝崽，这次是三只，在家猫里算少的。但鱼丑丑如今已经不能算是家猫。
　　拍视频的人说鱼丑丑是厂里一霸，每天带着周边驯服于它的几只野猫在厂区巡逻，给厂里捉老鼠。最近它刚生了崽，小弟们就也不许近身了，只带着三只猫崽出来溜达，让它们学习怎么自己喂饱自己。
　　“你说的那个猫粮它不爱吃。它平时不用人喂，有时候给它羊肝它才吃。它爱吃羊肝，别的看不上。”
　　以前他们以为鱼丑丑是橘猫，只是脸上长了几点黑。送到厂子里后，厂里的人管它叫三花，说是逮老鼠厉害得很，以前农村里最爱养这种。现在农村老鼠也少了，人们养猫都是为了当宠物，三花性子野，越来越不常见了。
　　后来鱼丑丑生的小猫证明它确实是一只三花。
　　以前余初总担心鱼丑丑长得丑，和别的猫一起玩儿会受欺负。他那么喜欢生物，那时候也想不到，鱼丑丑在猫的世界里竟然这么厉害，比它体型大的公猫都害怕它，听它的指令。
　　“咱们的这只三花厉害，能打，还知道厂里哪儿有老鼠，别的猫可不是得听它的！”拍视频的人语气十分自豪。
　　谭知静也感到自豪，余初一早就断言，鱼丑丑这只猫不寻常，他说着了。那时候鱼丑丑天天抓他的沙发，什么猫抓板、猫抓柱，余初买了一大堆，全都没用，鱼丑丑就是盯着他的沙发。
　　余初舍不得打猫，网上说的，把猫抓住，在屁股上轻轻地拍一下，这种他都舍不得。他自己想了个办法，买来一支玩具水枪，猫一抓沙发，他就用水枪朝它喷一小股水。
　　都说猫怕水，一开始鱼丑丑也是吃了一惊，非常警惕地观察那东西，一看见余初把水枪拿出来，就立刻从沙发上逃走。当时余初还得意了一番，说自己想的这个办法起作用了。但是后来鱼丑丑仍然伺机抓沙发，余初就还用水枪喷他，但那时鱼丑丑就已经不害怕了，还把水柱当玩具，打着滚儿地玩起来。
　　那时候，余初举着玩具水枪用无可奈何的语气说，“我们丑丑真是一只不同寻常的猫。”他说完就笑了，看向鱼丑丑的那双眼睛又大又亮，自豪的表情十分耀眼，光彩夺目，就像从未经历过任何挫折与失败，就像从未被折损过一般。所以那时候谭知静总以为他是倍受宠爱的，以为他什么都不缺，过得十分幸福。即使那时候他就已经知道余初曾经会挨打。
　　这是谭知静最不能原谅自己的。
　　他把鱼丑丑的视频发给余初，余初没有回复。后来他收到余初的邮件，抄送给相关同事，申请在学校里远程办公，解释了一下原因，都很得体：手头那篇论文进展比预想的顺利，能赶一个会议的截止期，只是需要加紧；学校的教学任务突然加重，因为另一名助教突然健康出了问题，他的助教课就挪到余初身上……“所以暂时不能去办公室了，深表抱歉。之前已经和同组的同事们沟通过，同事们表示只要我能完成工作，远程办公没有影响。希望谭总谅解。”
　　谭知静批准了。


第83章 要回温啦
　　冬天在十二月才算真正到来。余初收到小佳的消息，说思敏他们回来过寒假了。
　　“他们”，指的是李思敏，还有郑铎。
　　余庆春进去以后，他那一派都要接受调查。调查了一年，郑铎他爸也进去了。
　　余初实名举报余庆春后，他们都对后来的事有所预料。郑铎问过他，为什么要这么干？他问余初，我对你不够好吗？我爸对你不够好吗？等郑副处进去了，郑铎从新加坡回来过一次，约了余初，两人打了一架，因为余初没怎么还手，说是郑铎单方面殴打他也不过分。之后两人就再也没有联系过。
　　小佳说，他们这次回来是为了订婚，想请以前的朋友一起聚一聚。
　　“也请我了吗？”余初谦卑地直接问出来。
　　“想请。”小佳慎重地回答，“但是他们没有你现在的联系方式，就让我先问问你。”
　　余初笑了，“是思敏的主意吧？”
　　小佳以前就说，思敏总是很有主意。
　　当初他好哥们儿追着李思敏去了新加坡，他对此未置可否，因为他觉得他们不在一个世界，他觉得李思敏可能瞧不起郑铎，还觉得郑铎可能没多久就会失去兴趣。
　　刚去那会儿，郑铎为了达到李思敏的要求，痛苦地读预科、痛苦地准备考试。那时候他们还经常联系，所以他知道郑铎没有听他的，没有找补课老师，而是靠李思敏每天监督他、教他。那时候，郑铎偶尔也抱怨，说自己这恋爱谈得跟修行似的，说自己的女朋友不像女朋友，像女老师。
　　他考上大学以后，余初跟他说，要记住李思敏对他有多好，他这入学通知书里有一半都是李思敏的功劳，以后千万别辜负人家。
　　然而后来的情况是，公子哥儿一朝落魄，一夜之间什么都没有了。那时候李思敏没有抛弃他。
　　余初知道李思敏家境不差，但也只是普通人家。新加坡的消费不低，小佳以前说过，她是要指望奖学金的。那时候郑铎是靠什么生活呢？
　　后来他通过小佳，知道郑铎毕业了，知道郑铎工作了。李思敏比郑铎早毕业一年，选择了读研，因为郑铎说自己毕业以后能找到工作，供得起他们两个人。后来他实现了自己的承诺，再之后他向思敏求了婚。
　　余初想象不出郑铎和一个女孩子踏踏实实过日子的样子，想象不出他每天穿着西装朝九晚五通勤上班的样子，稍一想就要流下眼泪来。但他终归还是替郑铎高兴，他变成了一个更好的人。
　　人们都说，好的爱情才能让人变得更好。余初觉得自己也比以前更好了，是不是也可以说，他对于谭知静的爱情，其实也是好的。
　　他最终还是没有去，对小佳说了声谢谢，对李思敏说声抱歉，在心里对郑铎说声对不起，他继续他自己一个人的生活。
　　谭知静的公司办年会比其他公司稍微早一些，每年都是在同一家五星酒店里租间会议厅，谭知静和教授分别上台稍微讲一讲，之后大家就能吃东西了。吃饭期间台上同时玩儿着小游戏，有几个性格外向的员工自己准备了几个小节目，还有一个从外面请来的主持人负责活跃气氛，主持游戏的流程，还有抽奖什么的。整个年会就以让员工开心放松为主。
　　余初也来了，谭知静在讲台上讲话时就看见他了。他说话时，余初就坐在下面，和旁边的小刘说说笑笑，偶尔往台上瞟一眼，然后毫不留恋地离开。余初也上台参加了一个小游戏，你画我猜，他和小刘赢了，一人拿到一只红包。两人下了台，手在桌子底下偷偷摸摸地数钱，然后一脸满意的样子。谭知静在心里想着，还能有什么理由给余初发奖金，他会不会要。之后的几次抽奖余初都没有中，小刘中了一支名牌钢笔，他要送给余初，余初没要。这时余初向谭知静看了一眼，两人都没料到视线会这样对上，都是一愣，又都匆忙地将眼睛转开。
　　整场年会也就一顿宴请的功夫，因为开始得早，结束时也不过八点。散场以后，谭知静说要回公司处理些事，几名员工也说要回公司加班。
　　谭知静在自己办公室里待了一会儿，忽然听见外面闹闹腾腾的，顿时一阵说不清的心慌。后来他想起这里，觉得这可能就是人的第六感——当然也可能是因为年会散场以后，临走前，余初深切地看了他一眼，所以他一直惦记着，希望余初是有话想和他说。
　　果然就是余初出事了。谭知静要回公司，余初跟着几名要加班的同事也回来。他们是坐的地铁，到公司楼下时，听见灌木丛里有猫叫，还有小奶猫的声音。
　　现在不是猫产仔的季节，太冷了，天气预报说晚上还有大雨。
　　余初担心小猫晚上会被冻死，听母猫的叫声，也像是通人性的，听见人声就会叫，像是在向人求救，余初就想把小猫们抱出来，带到室内去。
　　他的判断是正确的，母猫虽然刚产了仔，但允许他用手去碰小猫。余初脱下棉衣捧在怀里，做成一个临时的窝，把还没睁眼的猫仔挨个放进犹带着自己体温的棉衣里。他弯着腰去捡最后那只猫仔时，他和母猫都放松了警惕。这时一个同事的电话铃突然响了，可能因为刚刚在地铁上，音量调大了，铃声十分刺耳，小猫受惊地尖叫，母猫也暴跳起来，兴许是误伤，前爪在余初脸上划了一下。
　　他抱着小猫走到光线充足的地方，同事们才看清，他脸上的这条伤口流血了。
　　余初抱着小猫，脚边跟着焦急的母猫，身后还有几名同事，一起慌慌张张地上了楼。这时谭知静也出来了，余初下意识先看了他一眼，再转身去找能安放小猫的地方。
　　有同事向谭知静申请，能不能让小猫在这里暂住一晚，明天他们肯定想办法把它们移走。谭知静顾不上说话，眼睛和脚一直跟着余初。余初刚刚看他的眼神让他比之前更加心慌。
　　余初已经找到一个偏僻的角落，这里有一张闲置的办公桌，还堆了些杂物。余初把裹着小猫的棉衣放到杂物后面，这样猫能有安全感，母猫立刻跳了进去，也卧到他的棉衣里，挨个舔起自己的孩子。
　　余初看了它们几眼，站起身来，嘱咐身旁的同事，让他们给母猫买些干猫粮，再准备些水。
　　这时谭知静看见他脸上那条细细的血印，问他：“这是猫抓的吗？”
　　余初说：“是。”他吞了一口口水，问谭知静：“你能开车带我去医院打狂犬疫苗吗，我怕——”
　　谭知静顿时脸色一变，抓着他的胳膊，两人一起大步朝外面走去，走了几步，就都变成小跑，越跑越快。
　　进到电梯里，两人都呼呼地喘着气，不仅是因为刚才疾跑了一段，还因为恐惧。
　　谭知静将手伸进兜里，想去拿手机搜一下，这时才发现自己的手指微微有些发抖。他攥住手机，问余初：“狂犬病毒致死率高吗？”
　　余初看了他一眼，眼里面滚起泪花，说：“你别害怕。”


第84章 别生自己的气
　　上车前，谭知静突然拉了余初胳膊一下。余初停下来，看见他脱下大衣，披在自己身上。余初回头看着他，双手拢住大衣的衣领，两人上了车。
　　谭知静开车，余初在副驾用手机搜东西。看了一会儿，他把手机收起来了，虽然极力抑制，但就像他刚刚问谭知静能不能带自己去医院时，他那脸色怎么能瞒得过？谭知静只往他脸上瞟了一眼就看出来了。
　　“余初。”谭知静喊他一声，“先别看了，别自己吓唬自己。”
　　余初“嗯”了一声，偏过头去看谭知静，转头时，感觉自己的左手被他握住了。他没有下意识去看被握住的手，而是继续看着谭知静的侧脸。只要能看见谭知静的眼睛，他就能知道谭知静心里在想什么。
　　余初的心脏激烈地跳着，和刚刚惊恐时心脏像一只空易拉罐在胸腔里乱跳时的心跳加速完全不同。他的手被谭知静握着，心脏渐渐充盈饱满起来，踏实地一下一下地跳动，与幸福相当的感觉。
　　这样握了一会儿，余初突然猛地将手从谭知静手里挣脱出来了。
　　“我摸完猫以后没洗手。”他解释。
　　“没事。”谭知静依然是一只手握着方向盘，右手垂在两人之间，等着他握回去。
　　“万一母猫有，小猫身上肯定就也有。”
　　“没事，余初。”
　　“你手上有伤口。”
　　“没那么容易传染的，余初，你以前还是学生物的呢，要相信科学。”谭知静努力轻松地开玩笑。
　　“可你还有洁癖呢。”余初一直望着他，在心里说，“你不是最害怕细菌病毒吗？”
　　洁癖是不顾科学的恐惧，爱也是。最后余初抬手攥住谭知静的衣角，紧紧攥在手里。
　　到了医院，医生先问：“被抓以后冲洗过伤口了吗？”
　　谭知静的脸色霎时一片灰败，眼神却又十分坚决，好像天已经塌下来了，他还勉强想要托住。余初则带着一种“为时已晚”的镇定，回答说：“忘了。”
　　医生见他们这样，不由安慰道：“别紧张，你们来得快，及时打疫苗一般都没事。”
　　两人却因为医生口中的“一般”而想到其他情况，都沉默下来。两人的反应让医生都忍不住揶揄他们惜命，又夸他们意识好，继续保持。
　　打完疫苗，从医院出来，他们之前不是在车上就是在室内，还没觉得，这会儿被寒风狠狠一吹才觉出冷。谭知静大衣下面只穿了一件非常薄的羊绒衫，冷风透进去，忍不住地打起寒战。
　　余初先是让谭知静把一只手揣进大衣兜里，大衣还穿在他身上。后来他敞开怀，紧紧搂住谭知静，把谭知静的胳膊和身体一起搂住，和自己的身体紧紧地贴在一起，裹进被他穿热乎的大衣里。两人这样裹着一件衣服穿过停车场，坐回到车里。
　　“送我回家吧。”余初说。
　　谭知静侧着身子对着他，右手在他肩膀上轻轻地捏了捏，说：“好。”
　　从市中心去余初家的路很长，他们能在车里坐很久。可是他们想说的话太多了，不仅仅是积压了六年的话……也不仅仅是因为想说的太多，一时找不到头绪……那些话的背后都是汹涌的情绪，话语是闸门，他们害怕一旦放开某道闸，就全都奔涌出来了，怕自己会受不了，也怕对方受不了。
　　有时候余初会将脑袋往左靠一靠，像是要靠到谭知静的肩上。有时候谭知静握一下他的手，握一下就松开。
　　“我以前特别喜欢坐你的车。想象自己被你从那个地方带出来，有种幻想式的被解救、或者你带我私奔……那一类的感觉。”
　　谭知静回忆他曾经坐在自己右边的情形。然而更多的时候，是余初自己去找他、等着他，而他总是开车把余初送回到那个地方。
　　隔了六年，他才真正明白，为何那时候他送余初到了那个小区门口，余初总要在车里和他腻好半天，得要他催促好几次才肯放开他，然后一顾三回头，那样依依不舍地离开。
　　那时候他催余初下车，催他赶紧回家，是怕过了九点惹余庆春不高兴，怕余初被为难。也怕败露，连三个月都不行。那时候自己总是不停地催促，余初总是笑嘻嘻的，假装成不好意思，假装成耍赖，然后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爱哭的眼里总是覆着一层水膜，那时他以为是余初眼睛敏感，所以容易有泪水。
　　“对不起。”谭知静说。
　　余初在唇前竖起食指，轻轻地“嘘”了一声，“我们不说这个词。我今天去年会，本来是想跟你说，我不是一个只记仇不记恩的人……其实说记仇，也不是说你真和我有仇，是我自己有时候想不通而已。你对我有恩是真的。”
　　“没有……”谭知静只说出这两个字。
　　“有，是真的。”余初说，“余庆春刚进去那会儿，我和我妈懵了一阵子，不知道要怎么生活。他进去以后，不在我的生活里了，我才开始想，其实他对我也没那么坏，甚至可以说很好。如果从养育的角度，在‘养大我’这件事上，他比所有人都付出了更多的精力和辛苦。他再恨我不是他亲生的，他也曾经是这个世界上对我最好的人。他不是我弄进去的，是有人搞他，知道我们不和，让我写那么一封信，顶多就算是助兴。所以，实际上，在我最恨他的时候，我没有真正报了仇。后来我发现自己也没那么恨他了……你看，我现在说起这个，还是语无伦次的，其实我一直都没有想明白，那会儿尤其不明白。我连问题是什么都不知道，更别提去想答案了。但是日子还得照样过。我妈一直缓不过来，家里的资产都退还回去了——我们自愿的，我妈是想让他少判几年，我是不想欠他人情，不想再花他的不义之财。你别看我和我妈没挣过钱，但是我们俩没有穷过。突然变穷以后，也是傻眼，不知道该怎么活下去。直到第一笔奖学金发下来，一下子救了急，生活总算又能继续了。后来我妈也找到工作了，虽说一开始赚得不多吧，但好歹不是只出不进了，而且她找到事做，就不用整天胡思乱想了，我也放心。后来就是我申请了助学贷款，申请贫困生资格。填那些表格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变化很大。如果是两三年前的我，我是宁可饿死都不肯承认自己穷的。我不知道你是怎么做到的，但是我心里的感受很清楚，是因为你，我才有这种改变。然后我意识到，我会在那个老师和同学都那么好、不仅没人歧视我、大家还都努力帮我的好学校，我还能拿到奖学金，也都是因为你啊。好像是从我遇见你的第一面，我请教你数学题，看见你解题的样子特别帅，心里很喜欢，那会儿就已经决定要好好学习了。谭知静，因为你做高中数学题的样子太迷人了，所以当年那么不靠谱的小余初，现在也能自己养活自己了。”
　　谭知静把车靠到路边，把脸埋进胳膊里。余初从副驾前面的储物箱里找出纸巾，谭知静的习惯这么多年都没变过。余初轻拍谭知静的背，把纸巾递到他手上，让他擦眼泪。
　　谭知静擦眼泪时扭过头去，不让余初看见。
　　余初没有非得看他哭泣的样子，由他背对着自己，把头轻轻地靠到他的身上，搂住他，说：“我今天去年会，又跟着你回公司，就是想给你讲这些。我那天做了伤害你的事，很后悔，就想装一下可怜，让你心疼我，别再生我的气。”
　　谭知静回首抱住他，说：“我没有生你的气。我生我自己的气。”
　　“你也别生自己的气，知静哥哥。”


第85章 重连
　　余初使劲去看谭知静的眼睛，看了半晌，突然笑了，“为什么你哭完马上眼睛就不红了？”
　　谭知静看着他红通通的眼睛，忍不住也笑起来。
　　谭知静没料到余初的妈妈也在家。余初就这样带着一双哭红的眼睛回到家里，迎着妈妈惊讶的表情，指着谭知静说：“谭知静，就是以前给我补课的谭老师，你还记得吗？我高考能考那么好，多亏了他。”
　　余初的妈妈几乎没有变样，她长相美，尤其神态很特别，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何况她和余初那么相似，谭知静对她还有记忆。
　　但她显然对谭知静没有印象了，却又不像是完全的陌生，以一种似乎是恍然大悟的表情说：“你好。”又问余初，“你们吃过了吗？”
　　余初说自己吃过了，但是谭知静可能还饿着。
　　谭知静有些意外地看他一眼，余初笑起来，对妈妈说：“他现在是我领导了，我实习的那家公司的老板。今天年会上老板最忙，吃不饱。”
　　妈妈便问谭知静：“家里只有中午的剩包子了，牛肉胡萝卜馅的，你爱吃吗？”
　　余初插话道：“你吃吧，我妈做饭可好吃了。”
　　谭知静就有些不好意思地应下了。
　　妈妈又问：“你想吃几个包子呀？”
　　余初用手比划了一下，“这么大。”
　　谭知静说：“……两个吧，谢谢。”从辈分上讲，他可能应该叫余初的妈妈一声“阿姨”，但实在叫不出口。
　　余初对妈妈说：“我也吃一个。”
　　妈妈转身去厨房，轻声埋怨了一句：“你说你今天晚上不回来了，我就没有做你明天的饭。早知道我今天晚上就把排骨炖上了。”
　　余初让妈妈别忙了，他第二天休假，他来炖，又扭头问谭知静：“领导给批假吗？”
　　谭知静笑着说“给批”。
　　余初又道：“我现在也可会做饭了。你肯定不如我，以前看你天天煮挂面就知道你在这方面没天赋。”
　　等余初的妈妈离开了，谭知静开始看着余初，等着他说些什么，比如稍微解释一下他妈妈刚刚说的那句，晚上不回来了。
　　余初被他看得有些难为情了，他的小秘密被妈妈说漏了。不过他还是能理直气壮地反问谭知静：“我都去你年会找你了，晚上还不能睡你的床吗？”
　　谭知静笑了，问他：“那为什么愿意去年会呢？”
　　余初想了想，不肯直接说。谭知静在他身上留下的一些改变，也许是永恒的了。他只是笑着反问：“我都去你公司实习了，还不能去参加年会吗？”
　　谭知静这会儿还没能真正明白他话里的意思，但已经跟着他一起笑起来了。
　　余初妈妈帮他们热好包子就去自己屋了。两人在外面吃着包子，小声说着话。
　　余初问谭知静好不好吃，谭知静说好吃。
　　余初告诉他，自己妈妈现在在别人家里帮忙做饭，“在此之前，我妈没有赚过一分钱。你能想象吗？那时候她都三十多岁了，从没有在家以外挣到过一分钱。我姥姥姥爷还是之前的想法，趁着年纪还没有特别大，还是很漂亮，赶紧再找一个嫁了。我妈这次不听他们的了，当然也有我撺掇的缘故，我姥爷他们就说再也不管我们了。其实他们以前也不管我们呀，都是余庆春给他们送红包。余庆春和我妈可能能算是青梅竹马，早恋是肯定的，余庆春稍微大几岁，校园恋爱，很纯洁。就因为他当时没钱，一个务农出身的在读大学生怎么可能有钱？我亲爸当时很有钱，横空出世，余庆春和我妈就硬被棒打鸳鸯了——那会儿我妈连法定结婚年龄都没到呢，高中都还没毕业，你说我姥姥姥爷离不离谱？到我四五岁的时候，我亲爸才跟我妈去补了结婚证，刚补完，我亲爸在外面被人坑了，跟人打赌欠下好大一笔债，为了躲债跑了，音信全无。我姥爷觉得我成我妈的拖油瓶了，影响她再嫁人，当时死活要把我送人，人家都找好了，男孩儿，年纪小不记事，能卖好多钱呢。这些都是我姥爷亲口告诉我的，他不觉得这些事不好，反而觉得当初留下我，是舍弃了好大一笔钱，我欠了他好大一笔恩情呢。我觉得当初他们没能把我送走，应该是我妈使劲拦着了。后来余庆春就回来了，算是衣锦还乡，把我和我妈接走了。我小时候对我亲爸有印象，但是他在外面做生意，一年回不去几次，我没有记住他的样子。后来我就把他和余庆春弄混了，好长一段时间里我都以为余庆春就是我亲爸，以为是我爸回来了。那会儿也想不明白，为什么爸爸终于能天天回家了，却又开始打我——唉，我怎么和你说这个了，让你吃不下饭了。”
　　谭知静放下咬了两口的包子，认真地问他：“他以前‘经常’打你吗？”
　　“特别小的时候经常打，后来随着我长大，越来越好吧，后来就彻底不打了。我后来看过一些书，觉得他是有心理疾病，控制不了自己。”余初发了会儿怔，又摇摇头，“不知道。他是个怪人，不知道他到底在想什么——还是接着说我妈吧。我妈可太神了，一个从来没有赚过钱、没在外面工作过的人，突然开始打工了，竟然一点儿都没有觉得接受不了。我之前也有过担心，怕我妈吃不了苦。但是我妈没事，她干活和她平时一样，也是不声不响的，不紧不慢就那么做下去了，特别踏实。我姥姥姥爷当初一口咬定，我妈肯定养活不了我们两个，肯定会回去认错。但是他们错了，我妈做得很好，她做饭是跟以前家里的阿姨学的，手艺很精，就是因为不经常做，干得慢。可她干活特别细致、特别干净，给雇主做饭就像给自己家里做饭一样认真。有人就喜欢她这风格，一顿饭做四个小时又怎么样？干净好吃，连厨房都收拾得比之前漂亮，有的是人愿意请她。”
　　谭知静安静地听着，细细品尝余初妈妈包的包子。他说：“余初，说说你自己。”
　　余初愣了一下，语塞了。他陷入谭知静常有的困境，一提自己就连第一句都抓不住了。
　　“换专业以后有可惜过吗？”
　　“……还好。小时候说喜欢生物，其实也就是喜欢看动物世界。真正的生物专业，和我心里想的，还是挺不一样的吧。”
　　“那喜欢现在的专业吗？”
　　余初咬了一口包子，一边咀嚼，一边如咀嚼般观察自己的内心。他把包子咽下去，答道：“我现在好像对什么事都比较无所谓。”
　　他曾经是个较真的人。但如今他和谭知静一样，对绝大多数事情都不甚在意了。他的专业，他未来的工作，哪怕是要做一辈子的行业，他也不认为选这个与选那个，会让他的生活有多大的不同。
　　余初继续说：“现在这个专业应该算是不错的，就业率高，据说工作待遇也好。”他冲谭知静俏皮地眨了下眼睛，“你在这个行业干得久，还当领导，你比我更懂。我现在既然已经在干这个了，做得也还不错，就顺着惯性继续做下去就行了。”
　　说完，余初开始观察谭知静的表情，想看他明不明白他是自己这无所谓的惯性里唯一的例外。
　　很快，余初笑了，谭知静当然知道，谭知静是先如此的那个人。
　　“但他肯定猜不到我这六年都干了什么。”余初又在心里想，“先不告诉他。”他怕说出来吓着谭知静，毕竟连他自己都觉得这感情骇人。
　　吃完这一顿，余初告诉谭知静自己家的杯子放在哪里、热水在哪里。他怕自己是对疫苗反应大的人群，不希望妈妈担心，让谭知静准备好照顾他。
　　谭知静看他这样未雨绸缪，再通过他之前的那些叙述，还有他如今的性格，便知道在这个母子俩组成的小家里，通常是由余初来做决定。谭知静还知道，在过得艰难的家庭里，谁做决定，谁就更辛苦。
　　他以前那么希望余初能幸福，结果余初吃了这么多苦。
　　余初领他去自己房间时显出难堪，别过头不敢看他，说：“你等我换一套新床单吧……”匆匆瞟他一眼，又忙看向别处，解释道：“其实，我见到你以后，就没再见过别人了……其实我以前也很少很少把人带到家里来。我那天，就是想惹你生气。”
　　谭知静心里一扎一扎地疼，说：“不用换，我想睡在沾了你气味的床单上。”
　　这是不是谭知静能说出口的最肉麻的情话？
　　余初笑了，两人都已经洗过澡，相拥着倒在床上。谭知静想吻他，余初躲开了，他还是怕有万一。
　　“不会有事的。”谭知静又说了一遍。
　　“嗯。”余初应道，过了一会儿，又忍不住笑出来，“我们真的很怕死。”他想了想，补充说：“我怕你死，你怕我死。”
　　谭知静说：“先不说那个字了。”
　　“嗯。”
　　可是过了一会儿，余初又说：“我再说最后一次，想问你个问题。如果我死了，你会继续活下去吗？”
　　谭知静看向他的眼珠轻轻地动了动。余初其实本来就是有答案的，“你会活下去的，你是可以带着痛苦生活的人。”说完，他又添了一句：“知静哥哥，你比那会儿还不爱说话。”
　　谭知静仍然那样看着他，看了很久，忽然像是放下了一个重物似的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像是把余初口中所说的，他带着痛苦生活的这六年暂且从肩上卸下来一会儿，稍作休息。
　　“什么叫带着痛苦生活的人？”他笑起来，问余初。
　　“陀思妥耶夫斯基式的人。”余初调皮地眨眨眼，笑着回答，“你和我说过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书，我找到了，《卡拉马佐夫兄弟》，我把它看完了。”他撑着身子半卧起来，爬到谭知静的胸口上，望向谭知静的眼神是独自向神像宣誓的人所特有的虔诚与执着。
　　“我以前说我不爱人类，我也不爱邻人，我只爱你。但是我从爱你这件事里，渐渐发现邻人确实有可以爱的地方，陌生人也有可以爱的地方，现在我甚至有一点儿爱上这个世界了。我对你不公平，我开始学会爱别人了，却唯独还恨你。但是你得承受住，因为在我不会爱任何人的时候，我是唯独爱你，所以也只能是你，来承受我过去的心里产生的那些恨意。”
　　于是谭知静也记起来了，他也回到那个房间，当他和余初提这本书时，他们是如何抱在一起，那个房间里的温度，还有那些旧家具的气味。
　　“知静哥哥，请问，你是一个卡拉马佐夫吗？
　　“每个人都是一个卡拉马佐夫。”
　　“那你是哪一个？”
　　“你觉得我是哪个？”
　　“你肯定不是米佳。”
　　“我不是吗？”谭知静笑了，他以为自己可以是。
　　“不是。”余初笑着说。米佳是坏的那个，谭知静不可能是坏的。
　　“你可能是伊万。”余初说。伊万是自己使自己痛苦的那个。
　　谭知静又笑了，眼睛没有看着余初，但心里想的全是余初，有关余初的点点滴滴，最后得出结论：“你是阿廖沙。”
　　余初惊喜地问：“我有那么好吗？”阿廖沙是完美的那个。谭知静觉得阿廖沙是能救别人的那个。
　　“在我心里你就是阿廖沙。”这又是谭知静的一句情话，并且是真心话。
　　“可我是伊万。你是伊万，我就是伊万。”这是余初的真心话。
　　谭知静不再反驳了。他什么都能听懂。
　　过了一会儿，他问余初：“那你会活下去吗？”如果自己死了，余初会活下去吗？
　　“我希望我会，”余初立刻就能答出来，“不然我妈会受不了的。不过我经常管不住自己，做出自己都想不到的事，所以也不好说。”
　　谭知静之后就没再说话了。
　　但是谭知静的眼睛是一直在说话的。余初假装了六年的谭知静，如今都读得懂了。
　　后来他们一起坐在床上看了一会儿老虎的纪录片，因为余初想鱼丑丑了，还担心公司里的那一窝猫。
　　他房间里与床相对的那面墙上没有电视，但有一张可以支在床上的懒汉桌，可以把电脑放上来。
　　“不止是你一个人会享受。”他笑着对谭知静说。
　　以前他们把所有能找到的有关大猫的记录片都看完了。
　　“这是这两年新出来的，你还没看过。”他告诉谭知静。
　　他们相互依靠着，倚着床头，屏幕里出现大型猫科动物冷酷的眼睛，被六年岁月分隔开来的时间重又相连。


第86章 等待与寻找的相遇
　　半夜里，余初觉得头疼，量下体温，发烧了。
　　因为狂犬病疫苗的副作用是低烧，而余初是高烧，两人都不安起来，又开始去想那“一般”以外的二般情况，想刚刚在网上看到的，伤口离大脑越近越危险。
　　谭知静在脑子里计算病毒移动的速度，狂犬病病毒每天能向大脑移动二十厘米，从余初被抓伤到打上疫苗，一共花了四十分钟的时间，可是脸部神经到大脑神经的距离有多远？算不出来。又去查世界上有没有狂犬病治愈的案例，有，太好了……只有六例，都在美国。谭知静又开始盘算怎么能尽快给余初办签证。
　　他想带余初再去趟医院，余初纠结了半天，还是怕惊动妈妈，而且他怀疑自己只是感冒了，因为晚上喝过酒后出了些汗，在外面脱了棉衣被风吹的时候就已经觉出不舒服，之后又一惊一乍的，可能是被吹感冒了。
　　谭知静照顾着他，后来两个人一起搂着睡着了。半梦半醒时，余初被谭知静叫醒，让他喝水，量体温。
　　谭知静端着水杯，小心翼翼地问他：“看见水害怕吗？”余初立刻醒盹了，盯着水杯认真地看了一会儿，越看越觉得发烧烧得口干，把一杯水都喝完了。他把杯子递还给谭知静的时候，两人又都笑起来，笑他们这么怕死。
　　后来半梦半醒的时候，余初又感觉谭知静亲自己，不由用手去推他，潜意识觉得自己嘴唇上有危险的脏。但是谭知静抓住他的手，轻轻地抿他的唇，说：“余初，咬我一下，用力。”
　　余初一下子又醒盹了，闭紧了嘴巴退得远远的，先说：“你疯了！”又抬手摸摸谭知静的脑袋，说：“傻瓜。”闭上眼睛，余初在心里迷迷糊糊地想，如果自己真得了狂犬病，发病的时候第一个咬的肯定是他。疯了都能认出他。
　　第二天早晨醒来，余初的烧退了，头也不疼了。就只是感冒。
　　他打的是四针疫苗，七天后去补了第二针。
　　到了第十天，猫还活着，余初也安全了。谭知静向余初请教，应该怎么追他。
　　余初笑眯眯地问：“你是不是没有追过人啊？”
　　谭知静说没有。
　　余初说真不巧，他也只追过一个而已。
　　谭知静问，那我按你追我的方法来追你？
　　余初被他绕口令似的话逗得哈哈直笑，说：“那可不行，你会吓死我的。”
　　谭知静追问那要怎么才可以。
　　余初执起他的手看了一会儿，说：“你先把手养好了，到时候再说吧！”
　　现在谭知静还没有追上他，但他们天天都能见面。有时候在公司，有时候谭知静开车去余初学校接他，两人一起去余初家。余初的妈妈不是每天都在家。
　　那一窝大猫小猫被转移去了谭知静家里。余初又买了许多猫玩具、猫窝、猫树之类的东西。现在他学会省钱了，是他先在网上挑好，再把链接发给谭知静，让谭知静下单。
　　余初挑的这些东西普遍颜色鲜艳、样式可爱，分散在谭知静家里各处，把那些黑色的家具都变成陪衬。
　　他曾经有一个巨大的遗憾，没有给更年轻的那个谭知静留下过照片，鱼丑丑也没有。所以在那段漫长而孤寂的岁月里，他必须得用记忆反复去看，分毫不漏地一遍一遍地复习。他吻不到照片，就只能在记忆之上添加当下的幻想，吻一缕回忆，如同他以前吻不到那双嘴唇时，就只能吻它们吐出的那缕烟。
　　现在他的手机是安全的，他也是安全的，他可以随意拍他喜爱的。拍猫、拍谭知静、拍谭知静和猫在一起时的样子。深色家具和深色地板当背景，拍照很好看。
　　用猫作借口，谭知静把皮沙发也搬出去了，换成了布沙发。
　　他们一直没提那天的事。
　　直到第二十八天的时候，余初打完最后一针疫苗，对谭知静说：“我一直都很奇怪，为什么我这么怕死。其实余庆春后来还打过我一次，在我长大以后。他那次打得特别狠，把我打得尿失禁了……所以我那天会对你说那句话。我其实不是恨你，是那会儿的我恨那会儿的余庆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有时候你会让我想起余庆春——以前是，那一天也是——我不知道你们两个在我这里有什么关联，但我特别怕这种关联是共同点，也恨你和他有这种关联，我想不明白……余庆春最后打我那次，我也是特别害怕，急着去医院。我其实挺想不明白的，我那时候过得不快乐，但是又想好好地活下去……人怎么老是有这么多想不明白的事？”
　　谭知静沉默了一会儿，敏感地问：“他那次为什么打你？”
　　余初耸了下肩膀，用不在乎的语气说：“他就是想打我了，不需要理由。”
　　后来，谭知静的手好得很快。只要不那么经常地洗，伤口总会愈合。他洗手，洗的是粘附于精神上的焦虑，无论他洗多少遍手，都不能让他的精神更自由。但余初可以。他洗手是自主发起的惩罚，一经开启，他本人也无法使其终止。但余初可以。
　　余初一直想再回那座城市一趟，去看一眼鱼丑丑。但他在家里休养了几天，把假期用完了，学期末事又多，还得赶论文参赛的截止期，比之前更忙了。可要说真忙到连一天的时间都抽不出来，似乎也并非如此。
　　有天，谭知静给猫倒猫粮的时候，冷不丁问余初：“你是担心鱼丑丑不认你了吗？”
　　余初被吓了一跳，还以为谭知静偷看了自己的日记。不过他的日记一直藏得很好，谭知静不知道。
　　“猫记性不好，都这么多年了，多半是不认识我了。”他早就有这个心理准备。
　　谭知静喂完猫，走过来对他说：“余初，丑丑现在真的过得挺好的，你去看看它。”
　　谭知静开车带着余初回到了那个地方。
　　那座城市，他们相遇的地方，也是曾经困住他们的地方。他们那个城市的孩子们，从小认真学习，就是为了长大以后能离开那个地方。他们那个地方的年轻人努力奋斗，就是为了迟早能离开那个地方。他们那个地方的市长副市长，将一条最显眼的公路拆了修、修了拆，也是为了能离开那里，去更高更远的地方。
　　那座城市，他和谭知静也相继离开了。他们把鱼丑丑留在了那里。鱼丑丑在他们曾经的监牢里找到自己的乐园。他比谭知静幸运，他一直不敢回头去看的那个，这些年安然无恙。
　　他们看见了鱼丑丑。
　　鱼丑丑果然已经不认识他们了，竖着尾巴优雅地从他们面前经过。这是一只异常神气的猫，走路时都像是昂着头，毛皮油亮顺滑，个头也比从前大了很多。冬天很少能见到这么神气的野猫。
　　谭知静看见鱼丑丑依然很想笑，余初依然很爱它。
　　他们还看见鱼丑丑的小弟，跟在鱼丑丑后面，乖乖排着队等鱼丑丑给它们舔毛。谭知静记得余初以前给他讲，猫是地位高的舔地位低的。那时候是十八岁的余初，用那双十八岁的眼睛看过来，看着自己笑，舌尖在自己胸口上轻舔一下，一脸狡黠地说：“知静哥哥，现在你是我小弟。”
　　鱼丑丑和它的小弟们声势不凡地离开了，余初目送着它们，问谭知静：“你看它走路姿势像不像老虎？”
　　他们把这几年新出来的关于老虎的纪录片都补完了，谭知静说：“像。”
　　厂子依旧是橡胶厂，只不过易了主。
　　谭知静指给余初，那里是车间，那里是办公室，那里是仓库，那里是工人宿舍。仓库的外墙上有燃烧过的痕迹。
　　这个厂子经历过一场又一场的劫难。谭知静的父亲被和自己兄弟相称的合伙人骗过，被欠下巨额债务不还过，被一条又一条突来的政策打垮过。好不容易终于有了些转机，又来了一场火，顷刻间什么都没有了，又是从头再来。
　　余初也问谭知静，有觉得可惜过吗？这个厂子倾注了他那么多心血。他那么不喜欢，却又那么擅长交际，在那个生意场上越混越好。
　　谭知静说：“这个厂子不是我们俩的心血，是他们俩的。他们为这个厂吃了太多苦，差不多一辈子都在这个厂子里了。他们是把厂子救活以后才交到我们手上的。”
　　他说自己母亲没怎么上过学，初中都没有读完，全凭自学学会做账。父亲在外面求人，母亲就留在厂子里打理一切。他说母亲实际就是累死的。
　　那会儿他高中住校，什么都不知道，有一天回到家，他们说，母亲住院了，小毛病，不用他操心。他什么都不知道。之后没多久，他正在上自习，老师让他去趟办公室。家里一个亲戚在，姐姐也在，也是从教室里叫出来的。姐姐在哭，姐姐什么都知道。姐姐后来报考了经济类的专业。他一直都不知道为什么没有人告诉他。他和姐姐是同一天出生，这其中到底有什么差别？是因为他不可靠？还是因为他表现得好像不怎么在乎自己的家人？他一直都在想这些问题。
　　谭知静还说，我以前在应酬上那些，根本不算什么。新规定出来之前，他们喝得更凶，一桌十几个、二十几个，灌他一个人。父亲的身体是喝垮的。他父亲是军人，性格非常固执，而且正派。所有他想不明白的事情，他父亲更想不明白，所有让他厌恶的丑陋的东西，对他父亲那样刚正的性格而言更是一种折磨。
　　他说自己父亲一直是军人做派，到现在走路站立都是军人姿态，挺胸抬头。他的脊背只为那个厂子弯折过，他曾经为了讨债，给人下过跪、磕过头。
　　所以谭知静说：“跟我爸妈受的那些罪相比，我的那些辛苦什么都不是。”
　　“你和你姐姐不希望厂子断在他们手里。”
　　“是。”
　　可是厂子没有了，因为谭知静的举证。然而那些举证和余初的那封实名信一样，并没有起到什么决定性的作用，还害苦了自己。
　　所以余初问他：“后悔过吗？”
　　谭知静笑起来，说：“看来我那会儿还是年轻，还会冲动。”
　　余初也笑了，诚恳地表示歉意：“是我连累你了。”不止是说厂子，还在说那一天。那一天，谭知静并非出于本意地出现在余初教室的门口，被十八岁的余初盯上。那一天的谭知静肯定不知道，甚至现在的谭知静也还不知道，他将要被这样盯上一辈子。
　　谭知静认真回答：“不是连累。你帮我解脱出来。我更喜欢现在的生活。”他恰巧地回复了余初心中所想的。今年夏天之前他还不会说他喜欢现在的生活，后来余初回来了，他才这样说。
　　余初歪着脑袋看了他一会儿，突然说：“知静哥哥，让我看看你踢足球吧，我还没见过。”
　　谭知静非常意外，他已经有十多年没有碰过了。
　　他们去市区找体育用品商店买足球。谭知静说买一只儿童用的，他玩两下就送给媛媛，省得浪费。
　　余初哭笑不得，媛媛根本就不玩儿足球，他对谭知静说：“你要学会对自己好一点。”
　　最后他们买的真正的足球。挑的时候，谭知静在货架前用脚尖试着踮球，一开始有些拘束，动作也生疏，但很快就熟练起来，低头看着球。余初的视线从足球移到他脸上，看到他放松而愉快地笑着。
　　从体育用品商店出来的时候，两人并排走着，谭知静一只手拎着购物袋，另一只手时不时和余初的手碰一下，之后那两只手不知不觉间握在了一起。经过旋转门时，余初先穿过去，然后谭知静跟出来，两人的手又握到一起。
　　后来余初一直走得稍靠前一些，拉着谭知静的手带着他在停车找车。
　　余初说谭知静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式的人物，不会为了自己的幸福让别的一切都给自己让路。
　　谭知静不会这个，余初会，余初学会了。谭知静把余初从地狱里托举出来，余初由谭知静出发，独自行走六年，学会了如何追求幸福。如今他们的幸福是一致的，余初回来找谭知静了，这次换他牵着谭知静往前走。他们两个从来都不是一场你追我赶，他们一直都是一场等待与寻找的相遇。


第87章 谭知静爱余初
　　有一次他们去谭知静姐姐家去吃饭，谭知静的姐姐拉着余初说悄悄话，说希望他不要怪知静当初没有追出去。她把错都揽到自己头上，说是因为自己当时拼命拦着，因为那时候看余初年纪小，觉得他们不合适，父亲又刚做完手术，还在恢复中，怕知静太冲动，惹父亲生气。
　　余初笑着说他谁都不怪，他那会儿也有责任，他们那会儿确实不合适，现在才是最好的时候。
　　他喜欢谭知静的姐姐，因为姐姐真心对谭知静好。那时候他在门外听着，听见谭知静的姐姐说：“知静，你要是这么难受，就把人追回来吧。”
　　谭知静想做什么，谁能拦得住？他不想做什么，谁又能强迫他呢？是他自己选择的，他自己选择让自己的心爱之物丢失了六年，他自己选择受苦。
　　姐姐还告诉余初，“以前厂子里着了一场火，是厂里一个年轻工人放的火。刚到能打工的年纪，没比我和知静大几岁，整天喝得醉醺醺的去车间，厂里考虑到他家境不好，容忍了他一段时间，但是他一直没长进，就把他辞退了。他是出于报复才放的火，之后没两年，我们的母亲就病逝了。后来知静在厂里听说，放火那小子一直在心里嫉恨他，经常说，凭什么厂长家的儿子就能过那么好，整天抱着只足球在厂里踢球，他就得天天下车间，又脏又累。后来知静就不玩儿球了，从学校足球队里退出来，家里的足球也不知道放哪去了，再也没有见他拿出来过。后来我想，是不是知静把我们母亲生病的事也怪到自己头上了，觉得如果不是因为自己老是在厂里踢球，没有招人嫉妒，就不会有那场火，母亲也不会生病。”
　　“余初，知静是一个恐惧快乐的人，他觉得快乐对于他而言是罪恶。”
　　余初说：“我知道的，姐姐，我都知道。”无论是谭知静对于快乐的恐惧，还是那场火，他早就知道了。他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谭知静的人，甚至强于谭知静本人。
　　他们买上足球，余初让谭知静带他去他以前最经常练习踢球的地方。
　　余初以为他们要回厂里，但谭知静带他来到老房子的楼下。
　　他们到了那里，余初环顾四周，这熟悉而陌生的地方，“在这里吗？为什么不找片宽敞的空地？”
　　谭知静双手抱着足球掂了掂，他也环顾着，指着近处的一排高层对余初说：“我小时候那边还没有楼，这里就是一大片空地。”
　　他们不约而同地面朝向那排和他们无关的楼，而回避身后那幢五层高的老楼。
　　谭知静松开手，足球跌下去，他用脚背接住，然后把球踩到脚底下，问余初：“想看我小时候怎么练球，是吗？”他今天穿得和平时一样，皮靴，牛仔裤，上衣是余初最喜欢看他穿的长款羊绒大衣。
　　这一身不适合踢足球，但是他穿着皮靴的脚踩在足球上，大衣敞着怀，下摆自然地垂在大腿的高度，只是这一个形象就已经让余初无比痴迷了。
　　余初忍不住地笑了，说：“想看。”
　　谭知静也笑了，“给你看我那会儿练的一个绝技。”他用脚尖把球挑起来，然后用脚背接住，往上一颠，换到另一只脚背上，再一颠，这次颠得更高些，用膝盖停住球，停住一拍，再顺畅地移回到脚背上。
　　他做成功这套动作，抬头看向余初，脸上的神态看起来非常年轻，还有些骄傲——并非洋洋得意的那种骄傲，而是一种天然的自然流露出来的志得意满，说是天生的桀骜不驯也无妨。
　　这一神情和余初熟悉的每一个谭知静都不一样，但有类似的时候。
　　曾经有很多次，他看见谭知静脚步轻快地上楼，一步能跨两阶、甚至三阶，如果是下楼，那就更快了，几乎是一步就跃了下去。那时他跟在谭知静身后，或者面朝向谭知静，朝他迎过去，看着他的背影，或者他的脸，那时余初就知道，在他没有见过的时刻，谭知静一定还有比此刻看上去更潇洒更自由的形象。
　　现在他知道那是什么样的形象了。那是谭知静与生俱来的，没有被规定的命运与现存的规则所抹杀的，如果他第一次见谭知静时就能看到，则很有可能不会爱上的一个形象。现在那个形象又要回来了，他爱上谭知静以后，就在等那个形象回来。
　　谭知静这样左右脚颠了会儿球，找回些多年以前的脚感，给余初表演他真正拿手的、别人都做不来的动作：用脚跟把球勾到身后，跃起来，双脚在身后倒换，用另一只脚把球勾回到身前。
　　他不厌其烦地尝试，用这只没有用过的足球，用这双从来没有用来踢过球的皮靴，一遍一遍地练习，最终在余初面前表演成功。
　　他用脚尖把球挑起来，用手接住，问余初：“想上楼看看吗？租户搬走了，我带了钥匙。”
　　余初攀住他的肩膀，把脸贴在他的背上，让他带着自己回去。
　　这里也变得陌生了，整个变了样。这里被余初不认识的人住了很多年，家具被换掉了，房间的气味也换掉了。气味发生了变化，整个就都变了。
　　余初不肯再往里走了，不想让眼前这个陌生的房间破坏自己的记忆。
　　他只想问谭知静一个问题，他最后一次站在那个记忆中的房子里，最想问出口的那个问题，这会儿他终于敢问出来：“你那时候看着我那么难过，你心疼吗？”
　　谭知静轻轻地皱了下眉，眉间挤出几道不起眼的皱纹。他已经把吞咽痛苦的动作练习得这么熟练。
　　“心疼。”谭知静说，冲破他根深蒂固的沉默，这两个字吐出来。
　　余初走到他身后，又把身体贴到他的背上，一只手绕到他胸前，伸进他的大衣里，手掌隔着贴身的衣物紧贴住他的心口，问他：“有多疼？”
　　谭知静说：“有三件事改变我的人生，第一件是我母亲去世，第二件是厂子那次着火，第三次是我没能送你去大学。”
　　“前两件事都不是你的错，知静哥哥，那两件事不是你能左右的。第三件事是你的错，你那时候只要肯说一句话，不是，你只要喊一声我的名字，第三件事就不会发生。”
　　“你说得对。”
　　余初的手掌感觉到谭知静的心跳在加快，他又让他的知静哥哥痛苦了。他闭上眼睛，回到六年前的那个场景。那只手往上走，摸到谭知静的嘴唇，用手指拨开那两片缄默的唇，手指伸进去，撬开谭知静的牙齿，捏谭知静的舌头。
　　“知静哥哥，我没有洗手。”他又忍不住去挑战他。
　　谭知静的舌头在他的指尖，张着嘴，唾液开始积蓄。余初的手指掠过谭知静的齿列，摸到他舌根下蓄了一洼的口水。他把手从谭知静嘴里拿出来，用手推着谭知静的下巴让他闭上嘴，手掌蒙住谭知静的嘴唇，轻轻吻谭知静的耳朵，“知静哥哥，咽下去。”
　　谭知静咽了下去。
　　余初的手继续往上摸，摸到谭知静的眼睛，沾湿他的睫毛，代替他曾经流不出来的泪水。
　　他们在窗前做，余初在没有窗帘的窗户前脱掉谭知静的最后一件衣服，露出这具令他痴迷的身体。真希望全世界都能看见他们，是他让谭知静如此快乐，只有他能做到。
　　以前他一直想弄明白疼痛、爱、痛苦、幸福，这几样事物之间的关系。后来他明白了，这几样东西是纠缠着长在他身体里的，别人可以不带它们地生存下去，而他不能。这些东西长在他的血肉里，他依附它们而生，每一个都不可或缺，而它们在他的身体里，彼此不可分离。
　　谭知静要靠勒到他窒息，而他不躲，来证明，靠掐他、咬他，而他更紧地抱回去，来证明。然而这些和他的所求相比，算不了什么。他需要用真正的痛苦来证明，他不仅要谭知静因为爱他而快乐，还要谭知静因为爱他而痛苦，否则他又会心生疑虑。只有如此刻这样，他才能真正的满足。他早就说他是贪婪的。他早就是这个世界上最爱谭知静的那个人。
　　有一天在余初家里，余初接到一个电话临时出去了，谭知静待在他的房间里。过了一会儿，余初的妈妈进来，准备把冬天的被子收起来，换成薄棉被。
　　她请谭知静帮忙，把余初的床板掀起来。余初的床是张老式的大床大床，没有床垫，而是铺的褥子，床板可以打开，里面有大片的空间，可以用来存放平时不需要的物品。
　　谭知静把余初的被褥折起来，把床板掀起来，帮余初的妈妈把薄棉被抱出来，再把厚被子放进去，然后把一切恢复原样。
　　等余初的妈妈出去了，谭知静又按照刚才的步骤把床板重新打开，弯着腰盯着被子旁边的那些物品看得出了神。
　　很像是影视剧里警察收集来的证据，一只只密封的透明塑料袋里装着一件件古怪的物品，每个塑料袋上还贴了标签，某年某月某日某地，烟蒂、擦手纸巾、讲题的笔、演算纸……
　　一件中学校服上衣，看起来既像他的，又像余初的，他分不清，但应该是他的……他想起他们一起低着头，对着余初短袖外的胳膊上不该有的痕迹发起愣，又一起翻箱倒柜，找到这唯一一件与余初那时的年龄相称的长袖外套。那时余初穿上他的衣服，一定会在镜子前照了又照，那时他的个头刚到自己嘴唇，自己高中时的校服对那时的他来说也是会有一些大的。如果是现在的余初，穿这件衣服会正合适。
　　那时他穿上自己的衣服，挡住胳膊上的痕迹，自己开车送他回家，他害怕吗？颤抖了吗？他坐在自己车里，一定会同往常的每一次一样，抱着自己表达不舍之情。那天的不舍会比别的时候更强烈吗？他缠上来的手臂是否比别的时候更紧，他那天的吻是否比别的时候更热，或者更凉，自己不停地催促，他眼里的泪雾是否比别的时候更委屈、更恐惧？谭知静都不记得了。
　　一本书，没印象了，翻开来，扉页竟然有他自己写的字，“祝小友余初生日快乐——知静。”他想起余初生日聚会那天，他险些就留下来了，但实际是走了。可终究还是留了下来。他预见到那扇门背后的危险，可还是捏住余初递给他的钥匙，将门推开。
　　他推开了门，余初就不允许他再关上。那时他料到这一点了吗？也许有预感，所以一直踌躇不决，但也许那预感并不真切，所以他没有追出去，妄想余初能忘记这场短暂的恋爱，过上自在的生活。
　　一件长款的羊绒大衣……没有印象，但确实是他会选择的款式，没有装在塑料袋里，而是用一个专门用来存放衣物的防尘袋保存着，衣服依然平整。某年某月某日，小区内垃圾桶。谭知静对这个地点十分介意，把大衣从防尘袋里取出来，小心地嗅了一下，已经洗干净了，同时对过去某一时刻的自己感到些许无奈。他竟然做出过把外套扔进垃圾桶的举动。那时果然更年轻一些。
　　余初比自己多记住了多少？
　　谭知静忽然产生一种感性的设想：假如自己死了，也没什么损失，他在余初的记忆里比他本人更鲜活。
　　旁边有几只笔记本，谭知静打开一本，是余初的日记。他把这些日记本挨个拿出来，找到第一本，看到那句话：“那天，他救下鱼丑丑。”
　　他在余初的日记里没有名字，他是唯一的“他”，恨“他”，爱“他”，想“他”。他是余初在日记里提到最多的那个人，从未间断过。
　　在重又见到余初后，谭知静有过一些大胆假设。这些日记里记录的真实事件比他的假设更让人吃惊。谭知静读着余初的日记，同时在脑海里修改对过往的记忆。曾经那些穷极无聊的日子，因为背后多了一双生动的眼睛，也都变得值得起来。
　　谭知静略微翻看了几页，就将日记本合上了。一切恢复原样。余初是去小区门口取快递，已经出去很久了，随时都会回来。
　　他不希望让自己知道这些，或者说暂时还没准备好。余初已经习惯了伪装成一个“正常人”，乍让他改变，他会恐慌。
　　况且余初在最新的那几篇日记里提到，希望“他”永远心怀内疚地爱“我”，带着偿还的心思，只要“我”一直表现出“他”还没还完，“他”就永远都觉得欠“我”的，就能一直爱着“我”。
　　谭知静走出余初的房间，对余初的妈妈说，希望她不要告诉余初是自己帮忙把床板折起来的，因为床下有余初存放的一些东西，他不希望被自己看到。
　　余初的妈妈点点头。她不管他们的事，从来都是要他们自己的事情自己解决。
　　谭知静给余初打电话，问他怎么去了那么久。余初说他顺便去旁边的超市买了袋蜜果子，突然想吃了，已经结完账了，正要往家走。
　　谭知静说：“你在超市门口等我，我去接你。”
　　余初笑出来，“你拿什么接？这么近！”
　　谭知静也笑了，“用脚接。”
　　他换好鞋子，穿上外套，从出门的第一步开始默数，一步、两步……他走下楼，三十五步，三十六步……走出小区，六百零一步，六百零二步。
　　余初站在超市门口顾盼，看到他后视线便固定下来，朝着自己笑。
　　一千两百八十一步，一千两百八十二步……
　　余初在日记里说，“他”能一直在原地等“我”，固然好，但有时候还是忍不住希望“他”也能主动朝“我”走一步，哪怕一步也好。
　　一千三百二十一步，一千三百二十二步。
　　余初拉起他的手，高兴地问他：“今天怎么这么浪漫？”
　　谭知静笑着回：“突然特别想你。”
　　他和余初都是极其擅长忍耐的人。珍贵的并非忍耐本身，而是忍耐过后，他们能得到的那些。
　　余初满足地笑起来，问他：“谁想我？”
　　谭知静回：“你的知静哥哥。”
　　现在余初不再像六年前那样了，总像是被追赶似的一声声急迫地喊着“知静哥哥”。这并不是因为他现在爱谭知静不像从前那么深了，而是他不再感觉自己随时可能被时间驱逐。他如今有无尽的时间。
　　无论他喊的次数多，还是少，那声称呼都代表相同的爱意，无与伦比的爱意。
　　余初每次喊“知静哥哥”，都是在说：“我爱你”。
　　谭知静说“你的知静哥哥”，是在回应：“谭知静爱余初。”
　　--------------------


正文完！


第88章 后记/番外 ——喜欢
　　谭知闲家里养着猫，是鱼丑丑头胎中的一只，典型的三花长相，颇有个性：对家人热情，对生人冷漠，对偶尔来访的客人一概不见。所以余初最初只是耳闻，跟谭知静过去蹭过几顿饭后才一睹其真容。
　　鱼丑丑的大女儿叫“喵喵”，媛媛起的名。那时候小姑娘刚开始学说话，词汇量有限，跟着小奶猫学会“喵喵”这个词，当即便用上了。
　　余初夸媛媛会起名，比舅舅起的好听。谭知静在一旁听笑了，教外甥女“年年有余”的两种写法。
　　喵喵认可余初家庭成员的身份后，对他明显比对谭知静更热情。每次他们过来，喵喵先是绕着谭知静的小腿蹭一圈，以示欢迎，之后就一直黏着余初，攀着余初的腿站起来，朝他“喵喵”叫，求抱，一旦余初弯腰将它抱起来，就别想再松手，撸猫的动作也别想停。
　　知闲用猫作理由，把余初固定在沙发上，不让他总试图往厨房跑。姐姐知道余初心疼谭知静的手，轻易不让他进厨房。做饭的手总要沾水，有洁癖的人做起饭来更是不停洗手，他们两个平时如果是自己做饭吃，都是余初大包大揽，知闲就想让余初在自己这里享享福。
　　余初也能懂知闲的好意，说：“姐，知静做饭不开窍，但是打扫卫生可是一流。”表示自己并没有受委屈。
　　谭知静就说：“打扫卫生没有技术含量，还是做饭更难，也更辛苦。”还告诉知闲，他打算搬个家了，现在住的房子厨房太小，两个人站里面都旋不开身。
　　知闲一本正经地问：“你不是不会做饭吗？小初做饭的时候你还进去挤，那不是捣乱吗？”
　　谭知静面不改色地回道：“我是给小初打下手。”
　　当着知闲的面，余初是脸皮更薄的那个，脸上微微泛起红。姐姐就不逗他了，笑着说让他们有空常过来，多做两个人的饭不麻烦，媛媛喜欢和余初玩儿，老爷子也喜欢热闹。
　　媛媛喜欢余初是真的，可老爷子并不喜欢热闹。老爷子只是高兴看到谭知静越发频繁地与家人走动，而不是总自己一个人待着，性情也日渐开朗。
　　这其中余初所起的作用，老爷子究竟猜到几分，他人都不得而知。也许已经全猜到了，也许丝毫没往那方面想了，没人知道。老爷子只是每次都问：“小初来不来？”和谭知静说：“把小初也叫过来。”
　　小初是与母亲在都市相依为命的小老乡，以老爷子的为人，仅这一点就足够让他关心余初能否吃饱穿暖，让他总想把人请到家里来吃顿好的。所以没准是谭知静沾余初的光，每次他们过来，谭知静的父亲就也会下厨露一露他过去在炊事班战友那里学来的手艺，那是谭知静从小就爱吃，但鲜有机会能吃上的味道。
　　谭知静身边的每个人都擅长做饭，父亲，姐姐，姐夫，还有小小年纪的余初，做菜都好吃极了，还各有各的特色，甚至连年纪更小的媛媛都会烤饼干，最近还想和余初学烤蛋挞。
　　只有谭知静本人是例外。和余初在一起后，他特意学习过做饭，向余初请教。但他确实缺乏这方面的天赋，余初也不是诚心教他，导致他一直都学不会，像是卡了bug。
　　余初觉得这也许就是上天特意给谭知静设置的弱点，否则人又不是神，怎么能真的完美无瑕？
　　这一隐秘感想被余初写进日记里，所以谭知静也看到了。他那时才知道，原来自己千疮百孔，在余初眼里竟是完美的。
　　吃饭的时候，喵喵也要趴在余初腿上。余初的一只手拿着筷子吃饭，另一只手还要撸猫。
　　媛媛和余初认真讨论，为什么同样是客人，喵喵更黏余初，而不是谭知静。
　　余初说，可能是因为他经常抱别的猫，身上沾了别的猫的气味，引起喵喵的好胜心。
　　媛媛说：“舅舅家也养猫。”又问余初，他经常抱的那只猫是不是就是舅舅家的鱼多多。
　　清亮的童声在每个成年人的心上轻轻一挑，所有交谈毫无防备地停顿一拍，结果整张饭桌不其然地陷入寂静。
　　余初闭着嘴不说话。媛媛见他似乎不打算开口，就看向谭知静，睁着大眼睛等待回答。似乎在场的每个人都在等待回答。
　　谭知静不想骗孩子，就说：“是。”
　　知闲则用余光观察着父亲的脸色，生怕父亲问出余初是不是常去知静家、有多常去之类的问题，更怕知静一冲动就全部招认，说出他们是住在一起。
　　谭知静是很难冲动的人，正因为如此，他一旦冲动起来才容易闹出大事。谭知静上一次冲动就是因为余初。
　　姐夫忽然问余初：“小初硕士快毕业了吧？”
　　余初忙说“是”。
　　“工作找好了吗？”姐姐也赶紧接上。
　　余初说自己打算继续读书，读博，留校做研究。
　　姐姐和姐夫稍感意外地瞧了谭知静一眼，明白他和余初已经商量过了。
　　老爷子这时开口了，说：“读博好，既然选择了学术这条路，就尽量坚持读完。知静当初读博的时候，我身体出了问题，知静不得已办了休学，去厂里帮忙，最后也没能回去把博士读完。这一直是我心里的一个遗憾。读博只有一点不好，就是收入少。小初如果经济上遇到困难，别不好意思和知静开口，你们是同乡，知静还比你大，早进入社会，帮一帮是应该的。莫欺少年穷，小初是有出息的孩子，未来能大有作为。”
　　余初心里拿不准，含糊地回答说自己经济上倒还好，他父亲这两年生意上比较顺，资助了他一些。
　　他们都知道他口中的父亲不是那个曾经只差一脚就能转正的余副局。
　　余初也怕老爷子问他猫的事，就聊起生父的生意，说他父亲想带着他一起做进出口贸易，他没敢应，一是怕生父不靠谱，二是怕行业不稳定，还是传统工业更踏实些，多学些技术，不怕失业。
　　老爷子笑说他才二十出头就这么保守，余初就也笑起来，说自己害怕折腾，喜欢稳定的生活。
　　老爷子听完若有所思，随后含义不明地点了点头，说：“稳定好。知静是看起来稳重，其实生意上偏冒进，所以他前几年把厂子卖了，工程也不干了，不能算是坏事。”
　　走的时候，姐姐送他们出门，谭知静问她：“爸今天说那些是什么意思？”
　　余初也害怕，对知闲说：“姐，要不我别这么经常地过来了。”
　　知闲其实也摸不准。她一直采用慢慢渗透的策略，想让老爷子逐渐接受，避免一下子太受打击，然而从今天这顿饭来看，他们的父亲似乎比他们想象的更见多识广。
　　“也是，咱爸什么没见过。”知闲忽然笑起来，“他可能比我们以为的开明得多，今天他还说起厂子，你还记得你当初要卖厂子那会儿吗？咱们当时都不敢说，以为会怎么样呢，结果咱爸特别平静就接受了，根本不像我们想的那样。”
　　谭知静也笑了，如果真是这样那就太好了。
　　“小初今天吃得不多。”知闲转向余初，说道。
　　余初说是中午实验室聚餐了，吃得饱，晚上还不饿。
　　知闲在余初的胳膊上轻轻地捏了捏，让他别想太多。
　　和姐姐道别后，谭知静和余初趁夜色拉起手，一起向外走着。
　　谭知静又问了余初一次：“吃饱了吗？”
　　余初说真吃饱了。
　　“真的？”谭知静停下来，看四周没有人，低头用鼻尖在余初的鼻尖上轻轻地蹭了一下。
　　余初吃吃地笑起来，循着他的气息情不自禁地仰起头索吻。谭知静也没有忍住，吻住他。
　　但这里不是接吻的好地方。谭知静说回家再亲，余初抱着他撒不开手，不敢像情侣那样拥抱，而是在侧面搂着谭知静的肩膀，像是两个异性恋男人也能有的动作。
　　“知静哥哥，你背着我。”余初闻着他颈间的味道，陶醉进去，离不开了。
　　谭知静矮下身去，余初跃到他的背上，双臂环在他胸前。余初比过去长高了，但谭知静还能像他十八岁时那样，轻而易举将他背起来，背着他往前走。
　　谭知静背着余初，问他：“喜欢来这边吃饭吗？”
　　余初说“喜欢”。喜欢看见姐姐；喜欢看见媛媛；现在看见姐夫不再尴尬了，所以也喜欢看见姐夫；有些害怕老爷子，但也喜欢看见老爷子。
　　谭知静笑着回头看他一眼，脸蹭到余初的嘴唇。
　　余初也笑起来，嘴唇贴在他的颈部的皮肤上，继续说：“也喜欢和你单独待在一起；喜欢我妈回家的时候，你跟我一起回去看她；还喜欢在公司的时候，假装和你没那么熟。”
　　“怎么都喜欢？”
　　“怎么都喜欢。”
　　一种奇妙的体验，怎样都喜欢。既喜欢今天永远都不结束，也喜欢明天那新的一天。
　　“读博也是真的喜欢？”
　　“起码不讨厌。和做生意比，我觉得我更喜欢待在学校里。”这时余初想起别的事情，问谭知静：“你觉得老师这个职业怎么样？”
　　“挺好的。你以后想留校当老师？”
　　“有这个想法……知静哥哥，你觉得大学老师这个职业好吗？”
　　谭知静在心里说他是小傻瓜。余初在日记里写道，他当年打算转专业的时候还考虑过学医，只因为自己说过一句，尊敬医生这个职业，但因为学医的年头太久，他怕自己等不了，也怕他自己等不了，不得已而遗憾地放弃了。他还计较自己当年因为班主任的事而给他打那个电话，猜测自己对教师这个职业也有好感。后一件事他要找机会解释给余初听。
　　“老师和医生一样，都是好职业。工程师，或者技术管理者，还是项目管理者，也都是好职业。不管你以后想做什么，我都喜欢。”
　　余初笑着问他：“你也什么都喜欢？”
　　“你做的我都喜欢。我一直都对你以后的样子很好奇。只有一点，小初，我希望你做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
　　他真正喜欢做的事？
　　余初意识到自己和谭知静都是没什么兴趣爱好的人，工作学习之余，偶尔一起看看电影，看一部新出的记录片，偶尔一起看一本小说，一起打一把游戏，但都不迷恋；他喜欢养猫，谭知静喜欢打扫卫生，但这些也不能算是让他们着迷上瘾的爱好；他们也不迷恋金钱、权势和地位。
　　他们只喜欢一起待着，相互看着，或者抱在一起亲热，只有这些是永远都不够的，让他们沉迷，肯定戒不掉。余初不会计算他们做一次爱所获得的多巴胺是否比别人看一场电影，或者多赚百分之十的奖金，所获得的多巴胺多还是少；也不会计算多巴胺与多巴胺之间是否有高贵与卑微之分。他们只是喜欢如此，便如此。他们那么努力地学习、工作，付出那么多辛苦与代价，终于为自己争取到这样的自由，所以他们能够如此。
　　他真正喜欢做的事。
　　余初趴在谭知静的背上，被谭知静悠闲地背着往前走。他努力向前一探脑袋，谭知静默契地回头，余初在谭知静脸上亲了一下。
　　--------------------
　　本来计划是两篇番外，这一段剧情舍掉了，后来这段又想写进去了，所以一共是三篇，当做番外，或者后记，都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来～


第89章 后记/番外——不变
　　一天，余初和谭知静带媛媛在商场买文具，竟然偶遇郑铎和李思敏。
　　余初和郑铎隔得远远的，隔着十八岁到二十六岁的光阴，一下子认出彼此，停下来。
　　李思敏也认出余初。谭知静不记得郑铎的长相了，但他很快也反应过来，问余初：“那是以前郑副处长家的孩子吗？”
　　余初说：“是。”
　　谭知静向前迈了半步，把媛媛护在自己身后，隐约像是把余初也护在身后的样子。他在余初的日记里读到过郑铎对余初的那次单方面的殴打。
　　小姑娘因为他这动作而惊讶地问道：“怎么了舅舅？”但没有不安。谭知静的身影能给人安全感。
　　余初惊讶过后却心生不安，谭知静不做无缘无故的事。他也想起自己的日记。
　　谭知静转过头对余初说：“我记得他脾气不好，怕他动手。”
　　“哦……”余初略放下心来，安慰他：“没事……都过去这么多年了。”
　　都过去这么多年了，很多事都和以前不一样了。
　　郑铎和李思敏向他们走来，余初和谭知静便也朝他们走去。余初和郑铎客气地握手，一个说：“没想到在这儿碰上，好巧。”另一个说：“是啊，好巧。”
　　余初向二人介绍：“这是谭知静，我朋友；这是媛媛，谭哥家的孩子。”
　　郑铎也不记得谭知静了，只注意到小孩子，问余初什么时候成家。
　　余初笑笑，说自己还在上学，暂时没那个打算，又问他和李思敏什么时候结婚，提前恭喜他们。
　　郑铎沉默了一下，说：“已经结了……在那边领的证，回来就办了个小仪式，走走形式，只叫了家里人。”
　　余初了然。他们都在新加坡定居了，听说新加坡上班也卷得很，请长假恐怕不容易，他们这次没准就是为了办婚礼才回国的。这样专门回国办的婚礼不会只是走走形式，郑铎家里可能没什么能走动的亲戚了，但李思敏家不一样。郑铎这样多余地解释一番，是内心里还把余初放在“婚礼应该邀请的好朋友”那一列。
　　余初心里有些乱，草草摸了下兜，只摸到手机。而他如今没有郑铎的联系方式了，也没有李思敏的，不能再像以前那样一个红包发过去。他心里更乱了，愣在原地。
　　谭知静在他耳畔小声问道：“找什么？”
　　余初一下子醒过神来，扭过脸小声问他：“你带现金了吗？”
　　谭知静明白他的意思，拿出钱包。
　　现在还会随身携带现金以备不时之需的人不多了，谭知静是一个。他把钱包里所有的大票都掏出来，簇新的一叠，正好十六张，吉利的数字，递给余初。余初转手递给李思敏，说：“恭喜！”
　　郑铎忙推辞，六只手围着一叠钞票打架，嘴里说着常见又陌生的客套话，一旁的媛媛睁着大眼睛好奇地瞧着他们，不明白他们在干什么。
　　余初忽然强势地按住郑铎的手，说：“我们现在像不像他们那时候？那会儿咱俩都觉得他们那群大人特傻x。”
　　郑铎的视线从现金移到余初脸上，两人对视了片刻，眼里都有些湿润，又同时笑起来。
　　李思敏把那一叠钱抽走了，拢整齐，说：“这是余初的祝福，我们收下了。我们还要在国内待一阵子，想请你吃顿饭，这周末行吗？”
　　余初说可以，中午晚上都可以。
　　他们定下时间，交换了联系方式，李思敏这时多看了谭知静两眼，问道：“谭哥是不是替余初开过家长会？就是余初帮小佳那次，百日誓师那回。”
　　余初惊叹她记性好，谭知静也深感讶异，从女孩儿给出的线索里联想到小佳是谁，进而想起她是谁——这也要感谢余初的日记，所有他出场的事件，余初都凭记忆记录下来，这才让他的记忆也有了复活的机会。只是在这复活的记忆里，那些少年少女们的面孔都是模糊的，只有余初一个人的脸庞始终清晰鲜活。
　　李思敏突然“咯咯”地笑起来，一副乐不可支的样子。郑铎也笑了，问她是不是想起来余初当年的壮举。
　　李思敏笑着点头，说余初当年可太勇了，还解释自己为什么能记得谭知静：“谭哥当年太帅了，又高又有型。当时学校里都是穿校服的小屁孩儿，谭哥一身风衣出现在学校，一下子就显出不一样，走路都带风，好多女生都对他一见钟情。”
　　谭知静也笑了，说：“不至于。”
　　另两个听者则目瞪口呆，脸上竟同时显出几分年少时的稚气。
　　郑铎震惊地问李思敏：“你不会也是吧？”
　　李思敏笑着点头，随即又摆手：“说着玩儿的！一见钟情，就钟情一分钟，低头看见桌子上的考试卷子立马就忘了！”她说完，爽朗地笑起来。在她的笑声里，横在郑铎和余初中间的最后那点儿隔阂也消散了。
　　郑铎主动上前和余初拥抱了一下，拍拍余初的背，“好兄弟，周末一起喝点酒，叙叙旧。”
　　余初也在他背上拍了拍，说：“好。”
　　分别后，余初和谭知静带着媛媛继续买东西。媛媛挑选的时候，余初和谭知静在旁边等着。余初忽以一种恍然大悟的语气小声道：“难怪李思敏那么低调的性格，那天那么活跃——你还记得吗？她说的私刑法律什么的，说了好多，你后来还夸过她聪明，有想法。”
　　谭知静忍俊不禁，不知道他的脑袋瓜里装了多少与自己有关的细碎小事。
　　“你还记得吗？”余初又问，属于二十六岁的余初的眼睛里隐晦地闪动着十八岁的余初常有的占有欲。
　　“那天发生的事，我记得你给我打电话。我当时感觉很莫名其妙，为什么要找我？你讲你为什么被叫家长，我又觉得很有意思。我记得那天去了学校，你戴着你的大耳机，对人爱答不理的样子，看着挺酷，但是我和老师说话的时候，你又一直偷看我——”
　　“我偷看你？”余初惊呼，“你发现了！”
　　谭知静眉眼里俱是笑意，还有追溯记忆时所流露出的怀念与喜欢。
　　“我还记得你跟着我去洗手，帮我关水管。我那时候觉得你这小孩儿挺有意思，在此之前，包括之后，只有我姐会帮我开关水管。我还记得你给郑副处打电话，想方设法让我去他们的饭局，我当时觉得你这这小孩儿聪明得有点离谱，看起来对什么都心不在焉的，怎么能知道大人们的那些弯弯绕，还那么会引诱我——”
　　“引诱？你那会儿知道我要干什么？”余初再次惊讶了。
　　“知道。那是不是你第一次引诱我？”谭知静扭着头看他的神情。
　　余初脸上有些发热，心口也有些发烫，怕自己在公共场合会受不了，不敢看回去，只被动地接受他的打量，很快连手心都发热了，说：“是。”
　　谭知静笑意更深了，“那次我上钩了。那时候就是这样，我知道你是故意放诱饵，知道有风险。后来我觉察到风险越来越大，就想忍住，但是你不停地放钩，我有一次没有忍住，就被你彻底钩住了。”
　　余初抬起头来，因他这句话而显露出不一般的神情。谭知静知道他在思索这些话背后的含义，也许还会写进日记里。
　　但谭知静能记得那些，并不是因为在余初的日记里看到他记录下那一天自己递给他一张纸巾、记录下那次饭局讲题时自己用过的一支笔。他刚刚说的那些，不是因余初的日记才复活的，而是一直都在。
　　他不像余初那样兢兢业业地去用纸笔去记录，他是靠想，反复地想，想余初为什么那样喜欢他，那么浓烈的爱意是因何而来，想自己值不值得、配不配。
　　现在他不用再想这些问题了，也不用再想，那近乎没有根据的浓烈的感情是否会断开。他也不再想那个问题，自己紧紧勒住，他是否就会受不了地跑掉，或者，自己紧紧勒住，他是否就永远都跑不了。
　　谭知静知道这世间的许多事情都要有所依据，比如先得到，才能给，比如有甜头，才会做；他也知道这世间的多数人和事都会变，多数爱情都不长久。
　　但总有例外。
　　--------------------
　　余庆春那么讨厌，不想让他进这一章，让他自己去下一篇番外吧。


第90章 后记/番外——探监余庆春
　　郑铎和李思敏离开那天，余初和小佳这几个高中时期要好的同学们一起送他们去了机场。
　　临进海关，郑铎问出最后一个问题。他问余初：“你去里面探望过吗？”
　　余初说没有。
　　郑铎看着他的脸色，犹豫片刻，最终没说什么，和朋友们做了最后的道别，和李思敏一起推着行李走进关卡。
　　是凌晨的飞机，这会儿已是半夜。等他们走后，几个高中同学没有多作停留，在机场各自分别，有的去坐机场快轨，有的去停车场。余初去了机场的一家还没打烊的咖啡馆，谭知静正坐在那里等着他。
　　店里没什么人，十分安静，用餐区灯光昏暗，和机场其他区域的灯火通明大不一样。余初从亮处走进暗处，谭知静就坐在最幽暗的角落里，很少见的懈怠松弛的姿势，倚在一个单人沙发座里垂着头闭目养神，身前的小桌上摆了一杯没有喝过的咖啡。
　　余初看见谭知静，心里骤然安定下来。
　　他走过去，手背在谭知静的鬓边轻轻地碰了一下，问：“累了？”
　　谭知静在他说话时便已经转过头来，安宁时被骤然碰触的惊讶还残留着一些，但同时眼里已经笑起来，握住他的那只手，说：“不累。”又问：“他们走了？”
　　余初说“是”，迈了下腿，俯身往谭知静身上靠。谭知静领会到他的意图，往一边靠了靠，余初和他挤进一个座位里。
　　很挤，沙发座两边有扶手，把空间局限住了，余初几乎是坐在谭知静的腿上，胳膊搂住他的脖子，脸贴进他颈侧。
　　明天是工作日，现在已经不早了。余初从来不在外面这样黏他。
　　谭知静轻轻抚摸余初的背，问：“怎么了？”
　　余初抬起头，眼神有些茫然：“知静哥哥，我要去见一见余庆春吗？……他快出来了。”
　　“是担心他出来以后找你们的麻烦吗？”
　　余初忧虑地点头。
　　他珍惜当下的生活，他的，妈妈的。这是他们好不容易才得来的，不能受到破坏。他要保护妈妈，保护自己。他还怕谭知静会被牵扯进来。余庆春在他心里是不亚于他的疯子。
　　“探监是不是只允许直系亲属过去？”谭知静问。
　　余初又点头，将谭知静搂得更紧了。如果他去，就只能他自己一个人。
　　谭知静的手一直在他背上轻抚着，问道：“是因为讨厌他，还是害怕？”
　　“……害怕。”
　　他想见余庆春，还有问题要问清楚，那些问题必须得由余庆春本人来回答。可是他害怕那个人，和以前的害怕不太一样。自从他在余庆春肚子上捅了一个洞，血不断从余庆春的身体里流出来，那人却坚称：“是意外。”自那之后，他就对余庆春产生了另一种恐惧。
　　“不要害怕，余初。”谭知静说，“你要是想去，我就开车送你过去，然后在离你最近的地方等着你，就像今天这样，好吗？”
　　余初忍不住地吻他，在家以外的地方就忍不住地用力吻谭知静的脸颊和嘴唇，简直像要把他吃进肚里，好让他能陪自己一起进去。但知静哥哥能在外面等着他，就像今天这样，也很好。
　　第二天，余初联系了监狱。之后他收到余庆春的接见信，亲笔手写，流程要求的内容，附上探视的时间，除此之外没有一句多余的话。
　　到了探视那天，余初带上自己的身份证，还有能证明他和余庆春亲子关系的证件，由谭知静开车来到那个地方。
　　和电视里看到的一样，钢化玻璃，供犯人与家属交流的电话。
　　余庆春变成这个样子了，这么老，这么瘦，还戴了眼镜。
　　余庆春穿着和电视里一样的罪犯服，发型也是罪犯发型；倒没有戴手铐，有些驼背似的走到玻璃另一侧的座位前，坐下来，然后抬头看向余初。
　　隔了层镜片，然而眼神和从前一模一样：尖锐而审视。就像余初每次晚回家，或者穿了余庆春不喜欢的衣服，被他看到，或者在外面偷吃了余庆春不喜欢的零食，被他闻到，迎来的就是这种眼神。
　　余初从骨头里打了个冷战。
　　但眼前的钢化玻璃能给余初安全感。这面玻璃能让余初相信，这里是家庭以外的世界，余庆春不再是唯一说了算的那个人。
　　余初先于余庆春拿起手边的话筒，余庆春盯着他看了片刻，也拿起话筒贴到耳朵上。
　　“我给你带了些钱，还有水果，狱警说回头会转交给你。”余初先开口。
　　余庆春似需要些时间来理解他说的这两样东西，钱，水果，过了几秒才说：“为什么没改姓？”
　　“和你没关系。没改姓是因为我认识的人只用这个名字喊我。”
　　从谭知静用“余初”这两个字呼唤他开始，这个名字就和余庆春无关了，它只属于余初和谭知静。
　　余庆春面色沉郁地看着他。
　　余初提醒：“狱警说只有半个小时。”
　　余庆春开口：“你，八年多，一次都没来过。”语气里竟然有怨怼。
　　余初张了张嘴，又闭上了，竟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余庆春的父母走得早，也没有兄弟姐妹，他之前一呼百应，身边围满了人，最后竟然只有自己这个名义上的儿子有探视权。太讽刺了。
　　余初问出自己最想知道的问题：“你当时为什么说是意外？你真把我当成你的孩子了？”他的语气忽然激烈起来，“你知不知道，我恨你！”
　　余庆春的神情一直都不是放松的，这会儿更是紧绷起来。忽然的，他的神态颓败下来，手指伸到镜片下面，把眼镜抵到上面，揉了下眼，说：“不是亲生的，果然就养不熟。”
　　“那你为什么不生一个呢？”余初咬牙切齿地问。
　　余庆春将眼镜复位了，有些嘲讽地隔着玻璃看着他。
　　“为什么不生一个你自己的小孩？”余初恨得用拳头砸桌子，然而旁边站着狱警，他不能用力，恨得浑身发抖。
　　“我对你不好吗？余初。我承认，你小时候我打你打得有点多，但是哪个小孩子小时候不挨打？你长大以后……除了那一次，我打过你一次吗？我亏待你吃还是亏待你穿？衣、食、住、行、教育、娱乐，什么都给你最好的，我连你的未来都替你打算好了，帮你铺路，带你出去见人，锻炼能力……余初，你到底哪里不满意？恨我恨成那样？”
　　余初低着头用力捶桌子，流下眼泪。这让他更加难以接受，他竟然没法在余庆春面前控制住自己。
　　狱警过来拍他肩膀，问他有什么情况。余初摇头，说谢谢，抹干净眼泪，对着电话说：“你是变态。”
　　余庆春说：“白眼狼。”
　　余初痛恨得直拽自己头发，发根发痛时，他猛地想起谭知静就在外面等着他，霎时冷静下来，不再纠结于那些问题的答案。
　　他对着玻璃那一面说：“我这次过来，主要是想和你说，你就快出来了，出来以后，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找我。我感恩你的养育之情，以后等我博士毕业，工作了，可以每个月给你赡养费，毕竟我在名义上还是你的儿子，理应帮你养老。但是，我希望你不要——”
　　“你妈又找了吗？”余庆春忽然插话。
　　余初顿了一下，继续刚才的话：“我希望你不要去打扰我妈。她这些年过得不容易，去别人家帮人做饭、当保姆，很辛苦。你也知道她不擅长干活，干得慢，按工计费，她赚得就不如别人多，心里老是觉得难受。她性格还软，脾气太好，给别人当保姆，难免会受气，就自己偷偷哭，不敢和我说——”
　　从刚刚见面开始，余庆春多是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这会儿提到余初的妈妈，他瞬间就垮了，眼镜也戴不得了，放到面前的桌上，不住地抹眼泪。
　　“你妈怎么不再找一个？”他哽咽地问。
　　“可能，我妈是怕再碰上一个和你一样的吧。”
　　之后两个人就像是定住了，雕塑般沉默下来。
　　余初觉得时间可能不多了，就又说道：“我妈没有对不起你，她跟你结婚以后挨了你多少打、受了你多少羞辱——”
　　“那是我们大人之间的事！你一个小孩——”余庆春又打断他，却又意识到，眼前这个余初，已经不是过去那个少年了。余初长大了，他老了，余初的妈妈恐怕也老了。
　　“郑叔那边传出风声以后，郑铎他妈拼命把钱往外弄，卷着钱跑加拿大去了，所以郑叔判得比你长那么多；我妈把家里的钱都填给你了，房子都卖了，就为了让你少判两年。你刚进去那会儿，我和我妈过得太苦了，在北京租最破的房子，地下室，潮得要命，我妈身上长了那种红疙瘩，特别痒，痒得不停得挠，都挠出血了……肉和水果也舍不得吃，学校食堂的饭便宜，我就每天打两份素材，再打好几个馒头，就是我们两个一天的伙食。我那会儿还在长个儿，每天都吃不饱，我妈就每次都只吃一两口就说饱了，省给我——”
　　余庆春认输了，抬起没拿电话的那只手，示意他不用再继续说了。这个动作就像半个投降。
　　余初坚持说完：“我那时候问我妈，后悔把钱都填给你吗？法律都说了，家属生活需要的财产不能没收。你猜我妈说什么？”
　　余庆春定定地看着他。
　　我妈说：“虽然他对我不好，但起码是真心的，我不能没有良心。”说到这里，余初忽然又忍不住涌起泪水，“你怎么忍心呢？你怎么那么狠？你那时候怎么下得去手啊！”
　　余庆春一只手放在钢化玻璃上，急切地说：“你妈没有改嫁，对不对？小初，等我出去，我出去以后补偿她，我对她好，弥补我这些年的过失！”
　　余初说“不用”，“你别去打扰她，就是对她最好的补偿。我妈虽然没有改嫁，但是她现在有男朋友了。”
　　余庆春顿时急了，“谁！”
　　“她在一个老太太家做饭，同时帮忙照顾老人，还有小孩儿。小孩儿爸爸是离异的，喜欢她，追了很久我妈才松口，现在已经算是正式恋爱了。”
　　他每说一句，余庆春的脸色就狰狞一分。
　　余初觉得解恨，却又不敢多刺激他，只希望他能知难而退：“那个男人品性好，我妈是先了解了老人和孩子，觉得他们家人都不错，然后才认识的那个男人。那个男人很喜欢我妈，想和她再婚，但是我妈对婚姻有芥蒂，才一直没有答应。不过我觉得这是早晚的事——哦对，那个人比我妈还小几岁，我都不好意思喊他叔叔。”
　　“你妈跟他睡过了吗？”
　　“余庆春你恶不恶心？”
　　“我有你妈的照片。等那个男的看了你妈的照片，你看他还愿不愿意娶她？”余庆春阴恻恻地说。
　　余初愣了一会儿才明白他说的是什么样的照片，顿时气得浑身发抖。
　　狱警提醒他还有十分钟。
　　余初紧紧抓着电话，咬着牙说：“你敢！你要是再伤害她，我拼了命也要杀了你！”
　　“再捅我一刀？你当时为了捅我一刀，还编那种瞎话，带个男的回来挑衅我……你那会儿就想杀了我吧？”
　　他的话题忽然又跳回去了。余初怀疑他是在监狱里待久了，和人沟通的能力都退化了。
　　这种什么都没有了的疯子……余初害怕了。
　　“只要你别再找我妈，我就给你养老，你生病想找人照顾、想要钱，我都能满足你。你如果找她，我就杀了你！”
　　“余初，别在这里提什么杀不杀的，这是胡说八道的场合吗？”余庆春忽然又严厉起来，就像以前那样教育他。
　　余初愣了一下，却真的压低了嗓音：“我是认真的。”
　　“你妈妈怀过一次。”余庆春说。
　　他每次开口都跳跃得太大了，余初每次都要反应一下才能明白。
　　“当时不知道，吃了感冒药。你妈想冒个险，我没让，怕万一有影响，生下一个畸形，你妈受不了。那次流产让你妈受了大罪，身体也留下些病根，我后来就没让你妈再怀了。”
　　余初又开始发抖，“我怎么不知道？”
　　“你一个小孩儿懂什么？你七岁上你妈病过挺长一段时间，天天躺床上……你都忘了。”
　　余初打着牙战问他：“那你为什么不说？”为什么非得用那么难听的话、那么恶心的理由？
　　他看着余庆春阴郁的脸色，遍体生寒。他终于明白了，像是一个陈年的案子，终于破了，他终于知道自己心底的那些疯狂，还有偏执，甚至是恶念，都是从何而来了。
　　不是遗传的，不是天生，都是余庆春，他是像余庆春。
　　“你故意说那些话，就是为了控制她吧？让她觉得对不起你，就对你言听计从，哪怕你控制不住自己，老是打她、侮辱她，她也不记恨你，永远都不离开你。”余初全懂了，因为他也是这样的人，让他的知静哥哥内疚，不计较他犯的那些错，永远都不离开他。
　　但是他和余庆春有一点是不一样的。他懂得悬崖勒马，他不会再为任何人、任何事去伤害谭知静；但是余庆春永远都在为他的面子、为了他虚幻的所谓男人的自尊，不停地伤害他爱的人。他深爱她，也深深地伤害她，他毁了自己，也险些毁了余初的妈妈。
　　狱警过来通知余初，时间到了。
　　余初抓着电话问出最后一个问题：“我的名字是什么意思？‘初’是什么意思？”
　　余庆春说：“我和你妈妈是彼此的初恋。”
　　初心未改，人事已非。
　　“是你自己毁了自己的幸福，为了那些微不足道的事。”余初在狱警再次催促前，说完这最后一句话，然后放下话筒。
　　透过玻璃，他读出余庆春的嘴型，是认命的姿态：“你说得对。”
　　余初向外走时，有一种把过去所有不堪都留在身后的感觉。这种感觉逐渐强烈，让他越走越快，最后小跑起来，让那些东西再也无法追上他。
　　他跑出一扇门，谭知静就站在门外，见他过来便伸出一只手。余初跑过去，紧紧握住，这是属于他的未来。
　　--------------------
　　余初小时候把余庆春当亲生父亲去爱的时候，余庆春厌恶他。后来余庆春养余初养出感情了，把他当亲生孩子看，余初却已经恨他了。余庆春一辈子追逐那些别人告诉他重要的东西，结果最后什么都没落着，还把已经拥有的给弄丢了。


第91章 后记/番外——余初日记1
　　谭知静搬去更适合两人居住的房子后，余初的很多生活用品也跟着一起搬了进去，他们之前在市郊租的那套房子便更少被利用了。
　　但那套房子并没有退租，一来是余初想给妈妈留些安全感，二来就是那房子离机场近，谭知静时不时要坐飞机，又总觉得坐飞机很脏，机场的公共浴室也不喜欢，余初将那边的房子留着，他便能在落地后尽快洗上澡、换上干净衣服。
　　他出差回来时，余初不是每次都能去机场接他，就给了他一套钥匙。
　　谭知静到了余初家，洗澡、换衣服，顺手将浴室也打扫了一遍，然后去了余初以前的卧室。
　　很多生活用品都搬走了，但家具还在，床上用品也在。谭知静挪开被褥，掀开床板，俯身从床下的储物空间里拿出一本日记，十分娴熟。
　　翻到最后那几页，是余初新写上去的最近的一些小事，还有他自己的一些心情。都是愉悦的，看得谭知静一直面带笑容。
　　在日记的最后，单起了一页，比前面的字迹都大，短短一句话就占了半篇。
　　余初写道：
　　“你在看吗？”
　　谭知静猛地回过头，卧室的门是好好关着的，屋里也安安静静，只有他一个人。
　　谭知静转回头来，短促地呼了一口气。日记本在他刚刚受惊的那一下被他合上了，封面是最普通的日程笔记本的样式，可能是某次学术会议或者会展的小赠品。
　　谭知静犹豫了一瞬，再次将日记本翻开，盯着那句话看了一会儿，又合上，放回到原位，把床板和被褥也复原。
　　但几乎立刻，他把床板又掀开来了，再一次把日记本拿出来，然后深深地弯下腰去仔细观察日记本的下面，以及四周，看是不是藏了一根头发之类的机关；日记本也被他快速地翻了一遍，看里面是不是夹了什么玄机。
　　床底下放了不少东西，谭知静不知道余初的机关藏在哪里。他不敢再乱碰其他物件，深深地弯着腰，小心翼翼地挨个翻看，腰背都发酸了。
　　这样找了半晌，谭知静忽然觉得夸张，那都是电视里的情节，生活中谁会那么干？
　　但转念一想，那可是余初啊，便又耐下性子继续找起来，可最终还是什么都没找到。
　　谭知静分辨不出余初是已经知道了，还是在诈他，有些心慌意乱，就起身去打扫卫生。余初今天有大组会，起码两个小时之内不会联系他。他还有至少两个小时的时间平静下来。
　　这里到处都很干净，只有不常动的柜子上落了些许灰，谭知静便干起除尘的活。
　　从厨房一路打扫回余初的卧室，靠墙的书桌旁有一个书架，上面放的东西比较杂，有书、文件，还有一些不常用的零碎物件。
　　谭知静拿着除尘刷扫到两只弃用的小音响上，停下来，拿起其中一只，仔细端详了一会儿，看见隐藏其上的摄像头。
　　在那一瞬间，他头皮都惊得麻了一下，下意识将音响拿远了，好像余初此刻就在对面盯着他。但下一秒，他心里松弛下来，仔细地看了一会儿那个伪装成音响一部分的针孔摄像头，忍不住地笑了，不由产生这样一个念头：真不愧是余初。
　　他一直想和余初说日记的事，不仅想告诉余初自己看到他的日记了，还想问他一些有关日记内容的问题，只是一直找不到合适的时机。如今总算不用再等了。
　　然而事情不像他以为的那么简单。余初不理他了。
　　余初躲在学校里不肯见他，电话也不接，只回了了一条信息：“知静哥哥，我需要冷静一下。”谭知静赶忙再次为看日记而道歉，余初回：“没关系，不是因为这个，我没有生气……先别联系我了，等我自己冷静下来。”
　　不是因为自己看日记而生气，那就是因为日记本身。
　　这极大地出乎谭知静的意料。他本来以为他和余初之间已经没有什么不能承受的秘密，他以为世俗的约定在他们身上是失效的，他和余初自有一套规则，而在他们这私密的规则里，他们没有任何事是万万不能让对方知道的。
　　所以这件事对谭知静最大的震动是，他以为余初日记里写的那些事只是要暂时瞒着他，因为余初当下还为之害羞。但如今看来，余初其实是打定主意，永远都不想让他知道。
　　他对此十分不解，疑问的答案应该就在那些日记里，得重新再看一遍才有可能弄明白。但如今没有余初的首肯，他不敢那么干了。
　　余初躲着他，他们已经好几天没见面了，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新搬的家比之前住的那个房子大了不少，是为两个人共同生活准备的户型，而现在每天早晨起床后，每天晚上下了班，家里都只有他一个人。他已经没法习惯这样的生活。
　　拿猫当借口，装病，假装有要紧事，这些想法都曾出现在谭知静的脑海里，但最终都被克制住了。
　　他只能学余初曾经那样，在余初最常走的那个校门外面守株待兔。但与余初当年不同的是，他没有躲进街对面的便利店里，也没有躲在建筑物的视角盲区里，而是显眼地站在校门口。如果余初从这个校门经过，就一定能看见他。
　　余初的学校有门禁，不是本校学生不让进。
　　谭知静知道余初最喜欢自己的哪个形象，所以虽然不冷，也没刮风，他依然穿了长风衣，黑色的，薄款，下摆直到膝盖；下面是黑色的西裤，漆皮的黑皮鞋。
　　余初会被他的这个形象迷住，简直是理所当然的事。他足够高，肩膀也足够宽，穿风衣撑得起，而且腰身瘦劲，风衣敞开怀来，露出里面的白衬衫，风度尽显。他腿也够长，脚是最适合穿皮鞋的瘦长型，尺码与身高相宜，这样的腿与脚，裤管挺拓笔直，配上锃亮的黑皮鞋，竟有几分奢侈的感觉。
　　这样穿的好处是足够显眼，来往的人都愿看他一眼，如果余初也从这个校门经过，就一定不会错过他。坏处是，他无论如何都没法假装成本校学生混进去。
　　谭知静在余初的校门口守了将近一整天，多数时候是站着，靠打电话处理邮件分散疲累，时不时溜达几圈，松快松快腿脚。后来他实在站得受不住了，坐到校门口的路边石上。
　　他看起来如此体面，却这么没形象地席地而坐，路过的学生们都会转头看他一眼。都是和余初一样的天之骄子。他自己也嫌地上脏，心里有一丝狼狈，便重又站起身来。
　　等待的时间都是被拉长的。站在被拉长的时间里，谭知静有时想的是自己曾经舒服而无知地坐在办公室里、家里，余初也曾这样隐形地等着自己；有时候想起更早以前，自己在饭局上应酬，或者去厂里，余初在楼下、后来是在自己家里，那样耐心地等着自己。
　　余初等了六年，六年会被拉成多么长？谭知静没法想象。他只是几天没见余初，就已经无数次地险要按捺不住了：攥着手机想给余初打电话，点开和余初的聊天窗口，想给他发消息，想直接去他宿舍门口堵他……他这会儿站在余初的校门口，也是意志力不够坚强的结果。
　　余初那几年是怀着怎样的毅力等待与自己重逢？
　　一开始并不是特别清晰地以重逢为目的，只是下意识地模仿，带了几分茫然。因为自己当年学的这个专业，所以余初也要学这个专业；因为自己曾经是周老师的学生，所以余初也要当周老师的学生；因为自己曾经和别人谈心不在焉的恋爱，因为自己曾给一场恋爱设定期限，所以余初也要……
　　那时候余初只是想弄明白“谭知静”这三个字到底意味着什么，谭知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只有先弄明白这个，才能明白谭知静眼里的“余初”意味着什么，他有没有爱过余初，又为什么把余初抛下。
　　谭知静在余初的日记里看到：“他在厂子和我之间选了我，我太幸福了。”上一次余初这样写，是他和余庆春动手那天，他写：“妈妈在余庆春和我之间选了我，我太幸福了。”余初还写道，他不怨他们选得这么晚，他很高兴。
　　看到那篇日记时，谭知静并没有流眼泪。彼时是庆幸占了上风，因为自己当初那个近乎愚蠢的无用的壮举，余初将“与知静哥哥重逢”定为所有一切的目标。因为那是余初，余初不是谭知静，因为余初想和他重逢，所以才有了他们重逢的那一天。
　　看到日记时他没有流泪，此时站在这里，谭知静不觉潸然泪下。
　　这天他没能等来余初。之后的两天，他也如今天这样过来，但依然没能见到余初，倒看见小刘。
　　小刘现在是谭知静手下的正式员工，和实习那会儿不同了，谭知静现在是他实打实的大老板。
　　小刘上班以后和余初的来往就没那么频繁了，他这会儿来余初的学校，谭知静猜是余初要请他吃饭，借他打听有关自己的事。
　　小刘在这里看见谭知静也显出惊讶的样子，问他：“谭总也跟余初约好了？”表情则在说：“谭总跟余初和好了？”
　　谭知静轻轻地摇了摇头。
　　小刘有些尴尬，像是被好友跟老板夹到了中间，试探地问道：“那我跟余初说一声？”
　　谭知静不喜欢别人掺和他的余初的事，就摇了下头。
　　小刘怕自己领错意，再次和他确认：“不跟余初说你在这儿等他吗？”
　　“不用。”谭知静说，却又说：“余初要是问我的情况，你就照实说。”
　　小刘更迷糊了。
　　他在为难要如何应付老板的命令时，看见大老板自己转身离开了。
　　谭知静像余初曾经躲在大楼侧面看他从楼里走出来那样，藏身于校门的侧面，看着余初从学校里走出来，和小刘汇合。
　　小刘果然选择了出卖老板，向余初汇报了。余初走出校门后，略向四周张望了一圈，没有谭知静的踪影。小刘在一旁和他说话，应该是在告诉他：“谭总确实已经走了。”
　　余初和小刘一起走着，余初忽然停住，回头看去，谭知静忙又重新藏回去。
　　余初的视线在校门的左侧和右侧各停留了一会儿，没看出什么，就转回头和小刘继续往前走了。谭知静站在墙侧目送他的背影逐渐远去，细细品味自己内心的苦涩与酸痛。这些都是余初曾经尝过许多遍的滋味。
　　--------------------
　　了不起的余初。


第92章 后记/番外——余初日记2
　　谭知静回到家，余初的那本日记安静地出现在他的视野里。
　　他脱下外衣，挂起来，换好鞋，在那日记本的封面上注视了片刻，进屋洗手，然后才返回来，将日记本也拿进屋里。
　　他坐在餐桌前，把日记本放在桌上，同时也拿在手里，又是一阵端详后才翻开来。
　　他知道不是余初忍耐不住了。他了解余初的毅力，余初不只一次在日记里写道：“余初，坚持住，再忍耐一下。”他知道余初只是怜悯自己，舍不得让自己再等下去了。
　　翻到那一页，由“你在看吗”开始，他，谭知静，在余初的日记里不再以“他”字存在，而成为“你”：
　　“知静哥哥，我猜到你可能看到我日记的那一刻，简直是灭顶之灾。也许世界末日对我而言也不过如此。
　　那天我躲进学校，骗你说实验室里有事，晚上也没有回家。之后的第二天，我鼓足勇气去见你，假装无事发生，但是你察觉到了，问我是不是有心事。我又骗你了，说是晚上熬了夜，所以精神不好。那时我能感觉到，你对我的关心和往常一样的，并未改变。
　　之后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很多天，你都待我如往常，而我也通过摄像头确定了，你果然把我这些年写下的所有的事都看完了。
　　你对我丝毫未变，没有因为知道了我异于常人的举动、我病态的占有欲，还有我永远无法填满的渴求，而恐惧和厌恶我。你也没有因为我卑鄙地利用你的愧疚感，不断地向你索要更多的感情而恼怒和责备于我。
　　知静哥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你已经这么爱我了，可我依然不满足，还想要更多。我不知道是为什么，你已经如此爱我、如此了解我，这个世界上不会再有第二个人能像你一样让我幸福，可为什么我依然觉得不够。我的内心永远有一个声音在叫嚣：想要更多！想要更多！
　　我曾经在日记里写过：‘真想吃了你，把你整个都吃进肚里，你就完全属于我了。’你应该已经知道了，我在日记里从不撒谎，我这样写的时候，就是这样想的。
　　知静哥哥，你看到这句话时，难道没有害怕吗？你仅仅因为曾经喜欢紧紧地勒住我、给我的肉体造成疼痛，就感到自厌和恐惧。那你看到我说我想吃掉你，还说想要你一定要死在我前面，我无论如何也要看到你在我面前呼出你在人世间的最后一口气，这样你才算是完全地属于我了，你看到这些时，竟然都没有一丝一毫的害怕吗？难道你一次都没有过那种想法：余初真可怕，或者，余初真是个变态。你一次都没有这样想过吗？你真的一点都不害怕我吗？
　　我自己都害怕我自己。
　　为什么我是这样一个如此可怕的人呢？
　　我在想，你怎么能认为我是阿廖沙呢？我知道你不是骗我、哄我高兴，你是真那么想的，所以我才吃惊。你还说自己是坏的卡拉马佐夫，可明明我才是坏的那个，我是最坏的那个老卡拉马佐夫，贪婪至死。我所有的贪婪都只针对你一个人。
　　我自己都害怕自己。我对自己充满恐惧。我怕我迟早会被自己永无止境的贪欲毁掉，还连累上你。有时候我都忍不住替你感到惋惜，知静哥哥，你真的太不幸了，被我盯上了，你这辈子都休想从我的世界获得自由。”
　　字越写越大，越来越潦草，到最后已经影响到阅读，然后戛然而止。后面的字迹重又规整起来，也许是写于另一天：
　　“知静哥哥，我没法解释自己为什么要写下那句话：你在看吗？
　　我本来已经适应了这个新变化，你也适应了，我们共同维护着这个小秘密，并且乐在其中，它已经成为我们的一个小情趣。
　　生活已经完美至此，我继续写日记，依然不需要在自己的日记里撒谎，也不再害怕被你看到。生活已经如此完美，为何我又亲手打破它，让它再次发生改变？
　　我是不是经常这样说：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做。
　　一方面来说，我是一个极为擅长做长期计划并严格践行的人；而另一方面，我又如此容易被冲动驱使，如此失控。你应该也已经意识到了，我的冲动总是因你而起的。知静哥哥，你考虑过这个问题吗？为何我们如此特别？这种特别对我们而言，是好，还是不好呢？
　　说回日记，可能我潜意识里还是想让你知道的，作为一次检测，就像你曾经偶尔残酷地对待我，把我对你的爱踩在脚下，来检测余初会不会把这份爱捡起来。
　　不惧痛苦的余初才是真正爱你的余初，能被余初捡起来的爱才是真正的好的爱，你是这样想的吧？
　　知静哥哥，现在是我来检测你了：这是完全不做伪装的余初，你能接受吗？”
　　谭知静把这当做一封信，他将自己的回信写在下一页上，然后将日记本封进盒子里，托小刘当面转交到了余初手上。


第93章 后记/番外——余初日记3
　　余初给谭知静打电话，说：“知静哥哥，我想你了。我想见你。”谭知静告诉他：“我在你学校门口。”
　　一如他第一天来在这里等时的着装，谭知静那样显眼地站在那里，和余初通完话后，他的站姿都发生了些许的变化。他本来就是挺拔的，此时那笔直的脊背更是挺立起来，整个人像是更高了，下巴也微微抬起来，视线穿过那气派的校门，比之前望得也更远了。余初马上就要从那座大门里走出来。
　　这是一座气派的校门，这是他曾经遗憾没有考上的学校，比他的大学更有名。
　　余初中途改变了主意。是因为他假结婚，让余初在日记里怒气冲冲地写道：“他这是妥协！是投降！是屈服！我不想去他的学校了！”余初在他的旧路上改了道，要去比他高的地方。这个新目标不好到达，整个过程很不容易，但余初最终做到了。
　　谭知静已经看清自己是如何影响了余初的生长过程，看到自己的一举一动给余初带来了怎样的变化。
　　这些变化有好的，也有坏的，所有这些加起来，才是余初现今的样子。那些本来是他的软弱，最终却让余初有了更高的成就。他的学业半途而废，余初在科研的道路上踏踏实实地越走越稳。余初总是做得比他好，谭知静为此无比自豪。
　　他在回信里写道：
　　“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你我最怕什么。
　　我最怕你发现这个真相：谭知静只是一个普通人。
　　我怕你终有一天会发现，谭知静于本质上和其他人没有什么两样，他所做的所有决定，也和其他人没有什么两样。他既和绝大多数普通人一样，无法抵挡你所施与的诱惑，也和绝大多数普通人一样，会在某个时间点选择离你而去。
　　你曾在日记里说，因为我在你无知时给了你智慧，所以在我怯懦时，你也要给我勇气。但你最终会发现，实际上，谭知静在多数时候既没法体现出高于常人的勇气，也没法展现出高于常人的智慧。他所选择的道路总非最好走的、最近的、风景最优美的，他只是像绝大多数人一样，总选择跟着大多数的同类，去走有最多人的那一条。
　　我怕你终有一天发现，你所仰望的谭知静，只是一个比不上你的平凡的人。
　　我本是一个平庸的人，是你，将我变得不平凡。特别的是你，只有你，我的余初，因为有你，才有了特别的‘我们’。
　　你问我，为何我们如此特别，这种特别是好还是坏？
　　我想，‘特别’是一个无关好坏的形容。命运只负责将我送到你的面前，接下来的一切，都是我们，或者说，是你的自行选择。这些选择本身就具有必然性，而它们又必将导致一个唯一的结果。这种唯一的特性使它无法和其他事物来比较，就像独一无二的日月，都是命运使然，是我们唯一可能具备的模样，没有更好或更坏的第二种可能。
　　所以我永远都不会害怕你，因为你和我已经成为特别的‘我们’，你想做什么、渴求什么，都是我们唯一的必然。我没有，也不想有第二条备选的路。
　　如果你想要更多，那就来要。我本身还是一个极为匮乏的人，只有你不断向我索要，我才能不断地向你供给。永远不要担心你向我要得太多，因为我早就明白了一个道理，我能给你的，永远都不如你给我的多。
　　我们可以怀疑、可以忧虑、可以贪婪——我亦贪婪，也许不比你少——但我们都不要恐惧。
　　其实你并不是害怕我不能接受不做伪装的你，你那么聪明，你知道我的回答。你是恐惧将不做伪装的你完全袒露在我的眼前。
　　我能理解你的感受，因为我刚刚也向你袒露了我自己，刚刚写下那些话的时候，我逐渐理解了你这些天想要躲起来的心情。
　　你向我袒露了你最深的恐惧，我也向你袒露了我的。写到这里时，我感受到了几丝震撼，我感觉到我和你之间的连接更加深厚了，‘我们’这一形容，在此刻拥有了更深刻的含义。
　　你曾经写道：一个人可不可以把另一个人当做毕生的信仰？之后你自己得出一个答案：有信仰比没有信仰要好。
　　信仰是与自由相对的概念，在某一维度里只可取其一。因信仰而丧失的自由并非被迫，而是出于个人的选择，是个人主动放弃——从这个角度讲，这竟然又体现出自由。
　　我也自愿放弃我在你的世界里的自由。”
　　余初从学校里走出来时，一眼便看到谭知静：他于人群中还是那样显著，谁从他身边路过都忍不住看他一眼，而他本人早已习惯他人的注视，对此毫不在意。
　　下一瞬，谭知静也看到他。四目相对时，谭知静冲他微微地笑起来。余初脚下不由慢下来，因为有一瞬的入迷，随后他便奔跑起来。
　　谭知静站在原地等待着，用目光迎接他。
　　余初奔至谭知静面前，停下来，呼吸急促。他用视线亲吻谭知静的脸部，亲吻他的嘴唇、领口，亲吻他风衣上一颗一颗的金属扣子、他垂至膝部的衣摆、他笔直的裤腿、他闪亮的皮鞋鞋面。
　　余初不能自已地蹲了下来，有些茫然地伸出手。他曾经在日记里写过，他渴望跪倒在知静哥哥的脚下，想伏到地上抱住他的小腿，亲吻他的脚面。他还写，自己就是谭知静的小狗，脖子里永远拴着谭知静给他的绳子，只要知静哥哥轻轻一拽绳子的那头，不管多远，他都会迫不及待地跑过去。一想到所有这些不加掩饰的卑贱和狂热都被谭知静看到了，余初就觉得承受不了。谭知静说得对，他不是害怕变成谭知静的小狗，他只是害怕当着谭知静的面承认这一切。
　　他伸着手，不知要碰触哪里，眼前的裤管和皮鞋有着奢侈的线条与光彩。但随后，他的手坚决起来，用力握住了谭知静的脚踝，平整的裤管也被他握进手里，攥出深深的褶皱，小拇指所在的手的那侧贴着锃亮的鞋面，稍微有些凉，正好安抚他燥热的心情。
　　谭知静没被握住的那只脚向后撤了半步。他也蹲了下来，和余初一样，压低的那只膝盖抵在地上。他轻轻地握住余初的手腕，喊了一声他的名字：“余初。”
　　余初总觉得谭知静像一尊雕像，也许不是主要因为谭知静的气质，而只是简单地因为谭知静的躯体于他而言就如古希腊雕像般完美。
　　谭知静越来越少像以前那样勒紧他，也越来越少用上牙齿；有时激情冲上顶峰，又按捺不住地咬他，也只是上下齿叼住他的一块肉，只有适当的疼痛，而不会留下血印。
　　余初倒是一如既往地钟情于吻谭知静，吻遍他身上每一格的皮肤。
　　谭知静没有完全从他身上离开，只是撑着上半身，从床头的柜子里拿出一样东西：一条连着皮带的黑色项圈。
　　谭知静让余初把这项圈给自己戴上。
　　余初不敢相信地同他确认：“给你还是给我？”
　　“给我。”
　　余初的手都禁不住地颤抖了，为谭知静戴上项圈，一寸一寸收紧，又遵从谭知静的命令，握紧皮带的一端。
　　谭知静紧紧抱住他，对他说：“从来都不是我牵着你，余初，绳子的另一端一直都在你手里。”
　　--------------------
　　终于！哈哈哈哈，最后一篇番外，无所顾忌～最后这句话是比文案更早产生的对白，整个故事的自由端一直都在余初手中。